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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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卷五

景穆十二王上

景穆皇帝十四男:恭皇后生文成皇帝;袁椒房生阳平幽王新成;尉椒房生京兆 康王子推、济阴王小新成;阳椒房生汝阴灵王天赐;乐良厉王万寿、广平殇王洛侯 母并阙。孟椒房生任城康王云;刘椒房生南安惠王桢、城阳康王长寿。慕容椒房生 章武敬王太洛;尉椒房生乐陵康王胡兒;孟椒房生安定靖王休。赵王深早薨,无传, 母阙。魏旧太子后庭未有位号,文成即位,景穆宫人有子者,并号为椒房。

阳平王新成,太安三年封,后为内都大官。薨,谥曰幽。

长子安寿袭爵,孝文后赐名颐。累迁怀朔镇大将。都督三道诸军事北讨,诏征 赴京,勖以战伐之事。对曰:“当仰杖庙算,使呼韩同渭桥之礼。”帝叹曰:“壮 哉王言,朕所望也。”未发,遭母忧,诏遣侍臣以金革敦喻,既殡而发。与陆睿集 三道诸将议军途所诣。于是中道出黑山,东道趣士卢河,西道向侯延河。军过大碛, 大破蠕蠕。颐入朝,诏曰:“王之前言,果不虚也。”后除朔州刺史。及恆州刺史 穆泰谋反,遣使推颐为主,颐密以状闻。泰等伏诛,帝甚嘉之。宣武景明元年,薨 于青州刺史,谥曰庄王。传国至孙宗胤。明帝时,坐杀叔父赐死,爵除。

颐弟衍,字安乐,赐爵广陵侯,位梁州刺史。表请假王,以崇威重。诏曰: “可谓无厌求也,所请不合。”转徐州刺史。至州病重,帝敕徐成伯乘传疗疾。差, 成伯还。帝曰:“卿定名医。”赉绢三千疋。成伯辞,请受一千。帝曰:“《诗》 云:‘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以是而言,岂惟三千疋乎?”其为帝所重如此。后 所生母雷氏卒,表请解州。诏曰:“先君余尊之所厌,《礼》之明文。季末陵迟, 斯典或废。侯既亲王之子,宜从余尊之义,便可大功。”后卒于雍州刺史,谥曰康 侯。

衍性清慎,所在廉洁,又不营产业,历牧四州,皆有称绩,亡日无敛尸具。

子暢,字叔暢,从孝武帝入关,拜鸿胪,封博陵王。大统三年东讨,没于阵。

子敏,嗜酒多费,家为之贫。其婿柱国乙弗贵、大将军大利稽祐家赀皆千万, 每营给之。敏随即散尽,而帝不之责。贵、祐后遂绝之。位仪同三司,改封南武县 公。

暢弟融,字叔融,貌甚短陋,骁武过人。庄帝谋杀尔硃荣,以融为直阁将军。 及尔硃兆入洛,融逃人间。后从孝武入关,封魏兴王,位侍郎、殿中尚书。

衍弟钦,字思若,位中书监、尚书右仆射、仪同三司。钦色尤黑,故时人号为 黑面仆射。钦淫从兄丽妻崔氏,为御史中尉封回劾奏,遇赦免。寻除司州牧。钦少 好学,早有令誉。时人语曰:“皇宗略略,寿安、思若。”及晚年贵重,不能有所 匡益,论者轻之。钦曾托青州人高僧寿为子求师,师至,未几逃去。钦以让僧寿。 僧寿性滑稽,反谓钦曰:“凡人绝粒七日乃死,始经五朝,便尔逃遁,去食就信, 实有所阙。”钦乃大惭,于是待客稍厚。后除司空公,封钜平县公。于河阴遇害, 赠假黄钺、太师、太尉公。

子子孝,字季业,早有令誉。年八岁,司徒崔光见而异之,曰:“后生领袖, 必此人也。”孝武帝入关,不及从驾。后赴长安,封义阳王。

子孝美容仪,善笑谑,好酒爱士,缙绅归之,宾客常满,终日无倦。性又宽慈, 敦穆亲族。乃置学馆于私第,集群从子弟,书夜讲读。并给衣食,与诸子同。后历 尚书令、柱国大将军。子孝以国运渐移,深自贬晦,日夜纵酒。后例降为公,复姓 拓拔氏。未几,卒,子赟袭。

京兆王子推,太安五年封,位侍中、征南大将军、长安镇大将。子推性沈雅, 善于绥接,秦、雍之人服其威惠。入为中都大官,察狱有称。献文将禅位于子推, 以大臣固谏,乃传孝文。孝文即位,拜侍中、本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青州刺史。 未至,道薨。

子太兴袭,拜长安镇大将。以黩货削除官爵。后除秘书监,还复前爵,改封西 河。转守卫尉卿。初,太兴遇患,请诸沙门行道。所有资财,一时布施,乞求病愈, 名曰散生斋。及斋后,僧皆四散,有一沙门方云乞斋余食。太兴戏之曰;“斋食既 尽,唯有酒肉。”沙门曰:“亦能食之。”因出酒一斗,羊脚一只。食尽,犹言不 饱。及辞出后,酒肉俱在。出门追之,无所见。太兴遂佛前乞愿:“向者之师,当 非俗人。若此病得差,即舍王爵入道。”未几便愈,遂请为沙门。表十余上,乃见 许。时孝文南讨在军,诏皇太子于四月八日为之下发,施帛二千疋。既为沙门,名 僧懿,居嵩山。太和二十二年终。

子昴,字伯晖,袭,薨。

昴子忄妻,字魏庆,袭。孝静时,累迁太尉、录尚书事、司州牧、青州刺史。 薨於州,赠假黄钺、太傅、司徒公,谥曰文。悰宽和有度量,美容貌,风望俨然。 得丧之间,不见于色。性清俭,不营产业,身死之日,家无余财。

昴弟仲景,性严峭。孝庄时,兼御史中尉,京师肃然。每向台,恆驾赤牛,时 人号“赤牛中尉”。太昌初,为河南尹,奉法无私。时吏部尚书樊子鹄部下纵横, 又为盗窃。仲景密加收捕,悉获之,咸即行决。于是豪贵寒心。孝武帝将入关,授 仲景中军大都督,留京师。齐神武欲至洛阳,仲景遂弃妻子,追驾至长安。仍除尚 书右仆射,封顺阳王。

仲景既失妻子,乃娶故尔硃天光妻也列氏。本倡女,有美色,仲景甚重之。经 数年,前妻叔袁纥氏自洛阳间行至。也列遂徙居异宅。久之,有奸。事露,诏仲景 杀之。仲景宠情愈至,谬杀一婢,蒙其尸而厚葬以代焉。列徙于密处,人莫知其诈。 仲景三子济、钟、奉,叔袁纥氏生也,皆以宗室,早历清官。仲景以列尚在,恐妻 子漏之,乃谋杀袁纥。纥先觉,复欲阴害列。列谓从奴曰:“若袁纥杀我,必投我 厕中;我告丞相,冀或不死。若不理首愆,犹埋我好地,尔为我告之。”奴遂告周 文帝。周文依奏,诏笞仲景一百,免右仆射,以王归第。也列以自告而逐之。仲景 犹私不已。又有告者,诏重笞一百,付宗正,官爵尽除。仲景仍通焉。后周文帝以 其历任有令名,且杖策追驾,乃奏复官爵。也列、袁纥于是同居。大统五年,除幽 州刺史。仲景多内乱,后就州赐死。

仲景弟暹,字叔照。孝庄初,除南兗州刺史。在州猛暴,多所杀害。元颢入洛, 暹据州不屈。庄帝还宫,封汝阳王,累迁秦州刺史。先秦州城人屡为反覆,暹尽诛 之,存者十一二。普泰元年,除凉州刺史,贪暴无极。欲规府人及商胡富人财物, 诈一台符,诬诸豪等,云欲加赏。一时屠戮,所有资财生口,悉没自入。孝静时, 位侍中、录尚书事。薨,赠太师、录尚书。子冲袭。无子,国绝。

太兴弟遥,字太原,有器望。以左卫将军从孝文南征,赐爵饶阳男。宣武初, 遭所生母忧,表请解任。诏以余尊所厌,不许。明帝初,累迁左光禄大夫,仍领护 军。

时冀州沙门法庆既为妖幻,遂说勃海人李归伯。归伯合家从之,招率乡人,推 法庆为主。法庆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杀一人者为一 住菩萨,杀十人者为十住菩萨。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知识,唯以杀 害为事。刺史萧宝夤遣兼长史崔伯驎讨之,败于煮枣城,伯驎战没。凶众遂盛,所 在屠灭寺舍,斩戮僧尼,焚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诏以遥为使持 节、都督北征诸军事,讨破之。禽法庆,并其妻尼惠晖等。斩法庆,传首京师;后 禽归伯,戮于都市。

初,遥大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孙,至明帝而本服绝,故除遥等属籍。遥表曰:

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其不可得变革者,则亲也尊也。四世而缌服穷, 五世而袒免,六世而亲属竭矣。去兹以往,犹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 又《律》云议亲者,非唯当世之属亲,历谓先帝之五世。谨寻斯旨,将以广帝宗, 重盘石。先皇所以变兹事条,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吴、蜀;经始之费, 虑深在初;割减之起,暂出当时也。且临淮王提分属籍之始,高祖赐帛三千疋,所 以重分离。乐良王长命亦赐缣二千疋,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 然者也。

古人有言,“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其辅己者众。臣诚不欲妄亲太阶, 苟求润屋,但伤大宗一分,则天子属籍不过十数人而已。在汉诸王之子,不限多少, 皆列土而封,谓之曰侯;至于魏、晋,莫不广胙河山,称之曰公者,盖恶其大宗之 不固,骨肉之恩疏矣。

臣去皇上虽是五世之远,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孙。高祖所以国秩禄赋,复给衣食, 后族唯给其赋,不与衣食者,欲以别外内,限异同也。今诸庙之感,在心未忘;行 道之悲,倏然已及。其诸封者,身亡之日,三年服终,然后改夺。今朝廷犹在遏密 之中,便议此事,实用未安。

诏付尚书博议以闻。尚书令任城王澄、尚书左仆射元晖奏同遥表,灵太后不从。 卒,谥曰宣公。

遥弟恆,字景安,粗涉书史。恆以《春秋》之义,为名不以山川,表求改名芝。 历位太常卿、中书监、侍中。后于河阴遇害,赠太傅、司徒公,谥曰宣穆公。

济阴王小新成,和平二年封,颇有武略。库莫奚侵扰,诏新成讨之。新成乃多 为毒酒。贼逼,便弃营而去。贼至,兢饮。遂简轻骑纵击,俘馘甚多。后位外都大 官。薨,赠大将军,谥曰惠公。

子郁,字伏生,袭。位开府,为徐州刺史。以黩货赐死,国除。

长子弼,字邕明,刚正有文学,位中散大夫。以世嫡,应袭先爵。为季父尚书 仆射丽因于氏亲宠,遂夺弼王爵,横授同母兄子诞。于是弼绝弃人事,托疾还私第。 宣武征为侍中,弼上表固让。入嵩山,以穴为室,布衣蔬食。卒。建义元年,子晖 业诉复王爵。永安三年,追赠尚书令、司徒公,谥曰“文献”。初,弼尝梦人谓之 曰:“君身不得传世封,其绍先爵者,君长子绍远也。”弼觉,即语晖业,终如其 言。

晖业少险薄,多与寇盗交通。长乃变节,涉子史,亦颇属文,而慷慨有志节。 历位司空、太尉,加特进,领中书监,录尚书事。齐文襄尝问之曰:“比何所披览?” 对曰:“数寻伊、霍之传,不读曹、马之书。”晖业以时运渐谢,不复图全。唯事 饮啖,一日三羊,三日一犊。又尝赋诗云:“昔居王道泰,济济富群英。今逢世路 阻,狐兔郁纵横。”齐初,降封美阳县公,开府仪同三司、特进。

晖业之在晋阳也,无所交通,居常闲暇,乃撰魏籓王家世,号为《辨宗录》四 十卷,行于世。位望隆重,又以性气不伦,每被猜忌。

天保二年,从驾至晋阳,于宫门外骂元韶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 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知即死,然尔亦讵得几时!”文宣闻而杀之,并斩临淮公 孝友。孝友临刑,惊惶失措,晖业神色自若。仍凿冰沈其尸。

晖业弟昭业,颇有学尚,位谏议大夫。庄帝将幸洛南,昭业立于阊阖门外,叩 马谏,帝避之而过。后劳勉之。位给事黄门侍郎、卫将军、右光禄大夫。卒,谥曰 文侯。

郁弟偃,位太中大夫。

子诞,字昙首。初,诞伯父郁以贪污赐死,爵除。诏以诞,偃正妃子,立为嫡 孙,特听绍封。累迁齐州刺史。在州贪暴,大为人患。牛马骡驴,无不逼夺,家之 奴隶,悉迫取良人为妇。有沙门为诞采药,还见诞,问外消息,对曰:“唯闻王贪, 愿王早代。”诞曰:“齐州七万家,吾至来,一家未得三十钱,何得言贪?”后为 御史中尉元纂所纠,会赦免。薨,谥静王。

子抚,字伯懿,袭。庄帝初,为从兄晖业诉夺王爵。

偃弟丽,字宝掌,位兼宗正卿、右卫将军。迁光禄勋,宗正、右卫如故。时秦 州屠各王法智推州主簿吕苟兒为主,号建明元年,置立百官,攻逼州郡。泾州人陈 瞻亦聚众自称王,号圣明元年。以丽为使持节、都督,与杨椿讨之。苟兒率众十余 万,屯孤山,别据诸险,围逼州城。丽出击,大破之,使进军水洛。贼徒逆战,丽 夜击走之。行秦州事李韶破苟兒于孤山,乘胜追掩,获其父母妻子。诸城之围,亦 悉奔散。苟兒率其王公三十余人诣丽请罪。丽因平贼之势,枉掠良善七百余人。宣 武嘉其功,诏有司不听追检。

拜雍州刺史,为政严酷,吏人患之。其妻崔氏诞一男,丽遂出州狱囚,死及徒、 流案未申台者,一时放免。迁冀州刺史,入为尚书左仆射。帝问曰:“闻公在州杀 戮无理,枉滥非一,又大杀道人。”对曰:“臣在冀州可杀道人二百许人,亦复何 多?”帝曰:“一物不得其所,若纳诸隍,况杀道人二百,而言不多!”丽脱冠谢, 赐坐。卒,谥曰威。

子显和,少有节操,历司徒记室参军。司徒崔光每见之,曰:“元参军风流清 秀,容止闲雅,乃宰相之器。”除徐州安东府长史。刺史元法僧叛,显和与战被禽。 执手命与连坐。显和曰:“显和与阿翁同源别派,皆是盘石之宗,一朝以地外叛, 若遇董狐,能无惭德?”遂不肯坐。法僧犹欲慰喻。显和曰:“乃可死作恶鬼,不 能生为叛臣!”及将杀之,神色自若。建义初,赠秦州刺史。

汝阴王天赐,和平三年封,后为内都大官。孝文初,殿中尚书胡莫寒简西部敕 勒豪富兼丁者,为殿中武士,而大纳财货。众怒,杀莫寒及高平假镇将奚陵。于是 诸部敕勒悉叛。诏天赐与给事中罗云讨之。前锋敕勒诈降,云信之。副将元伏曰: “敕勒色动,恐有变,今不设备,将为所图。”云不从。敕勒袭杀云,天赐仅得自 全。累迁怀朔镇大将。坐贪残,恕死,削除官爵。卒,孝文哭于思政观,赠本爵, 葬从王礼,谥曰灵王。

子逞,字万安,卒于齐州刺史,谥曰威。

逞子庆和,东豫州刺史,为梁将所攻,举城降之。梁武以为北道总督、魏王。 至项城,朝廷出师讨之,望风退走。梁武责之曰:“言同百舌,胆若鼷鼠。”遂徙 合浦。

逞弟泛,字普安,自元士稍迁营州刺史。性贪残,人不堪命,相率逐之,泛走 平州。后除光禄大夫、宗正卿,封东燕县男。于河阴遇害。

泛弟修义,字寿安,颇有文才。自元士稍迁齐州刺史。修义以齐州频丧刺史, 累表固辞。诏不许,听随便立解宇。修义乃移东城。为政宽和。迁秦州刺史。明帝 初,表陈庶人禧、庶人愉等,请宥前愆,赐葬陵域。灵太后诏曰:“收葬之恩,事 由上旨,籓岳何得越职干陈!”

在州多受纳。累迁吏部尚书。及在铨衡,唯事货贿,授官大小,皆有定价。时 中散大夫高居者,有旨先叙。上党郡缺,居遂求之。修义私已许人,仰居不与。居 大言不逊,修义命左右牵曳之。居对大众呼天唱贼。人问居曰:“白日公庭,安得 有贼?”居指修义曰:“此坐上者,违天子明诏,物多者得官,京师白劫,此非大 贼乎?”修义失色。居行骂而出,后欲邀车驾论修义罪状,左仆射萧宝夤喻之乃止。

二秦反,假修义兼尚书右仆射、西道行台、行秦州事,为诸军节度。修义性好 酒,每饮连日,遂遇风病,神明昏丧,虽至长安,竟无部分之益。元志败没,贼东 至黑水,更遣萧宝夤讨之,以修义为雍州刺史。卒于州,赠司空,谥曰文。

子均,位给事黄门侍郎。后入西魏,封安昌王,位开府仪同三司。薨,赠司空, 谥曰平。

子则,字孝规,袭爵,位义州刺史。仕周为小冢宰、江陵总管。

子文都,性梗直,仕周为右侍上士。隋开皇初,授内史舍人。炀帝即位,累迁 御史大夫,坐事免。未几,授太府卿,甚有当时誉。大业十三年,帝幸江都宫,诏 文都与段达、皇甫无逸、韦津等同为东都留守。帝崩,文都与达、津等共推越王侗 为帝。侗署文都为内史令、开府仪同三司、光禄大夫、左骁卫大将军、摄右翊卫将 军、鲁国公。

既而宇文化及立秦王浩为帝,拥兵至彭城,所在响震。文都讽侗遣使通于李密。 密乃请降,因授官爵,礼其使甚厚。王世充不悦,文都知之,阴有诛世充计。侗以 文都领御史大夫,世充固执而止。卢楚说文都诛之,文都遂怀奏入殿。有人以告世 充,世充驰还含嘉城。至夜难作,攻东太阳门而入,拜于紫微观下,曰:“请斩文 都,归罪司寇。”侗见兵势盛,遣其所署将军黄桃树执文都以出。文都顾谓侗曰: “臣今朝亡,陛下亦当夕及。”侗恸哭遣之,左右莫不悯默。出至兴教门,世充令 左右乱斩之,诸子并见害。

则弟矩,字孝矩,西魏时,袭祖爵始平县公,拜南丰州刺史。时见元氏将危, 阴谓昆季曰:“宇文之心,路人所见。颠而不扶,焉用宗子!”为兄则所遏,乃止。 后周文为兄子晋公护娶其妹为妻,情好甚密。及护诛,坐徙蜀。后拜司宪大夫。隋 文帝重其门地,娶其女为房陵王妃。及为丞相,拜少冢宰,位柱国,赐爵洵阳郡公。 及房陵立为皇太子,立其女为皇太子妃,亲礼弥厚,拜寿州总管。时陈将任蛮奴等 屡寇江北,复以孝矩领行军总官,屯兵江上。后以年老,上表乞骸骨。轻泾州刺史。 卒官,谥曰简。子无竭嗣。

矩次弟雅,字孝方,有文武干用。开皇中,历左领左右将军、集沁二州刺史, 封顺阳郡公。

雅弟褒,字孝整,少有成人量。年十岁而孤,为诸兄所爱养。善事诸兄。诸兄 议欲别居,褒泣谏,不从。家素富,多金宝,褒一无所受,脱身而出。仕周,位开 府、北平县公、赵州刺史。从韦孝宽平尉迟迥,以功拜柱国,进封河间郡公。

隋开皇中,拜原州总管。有商人为贼劫,其人疑同宿者而执之。褒察其色冤而 辞正,遂舍之。商人诣阙讼褒受金纵贼。隋文帝遣穷之,使者簿责褒何故利金而舍 盗。褒引咎无异辞。使者与褒俱诣京师,遂坐免官。其盗寻发他所。上曰:“何至 自诬?”褒曰:“臣受委一州,不能息盗,臣罪一也;百姓为人所谤,不付法司, 悬即放免,臣罪二也;无顾形迹,至今为物所疑,臣罪三也。臣有三罪,何所逃责! 臣又不言受赂,使者复将有所穷究,然则缧绁横及良善,重臣之罪,是以自诬。” 上叹异之,称为长者。

炀帝即位,拜齐郡太守。及辽东之役,郡官督事者前后相属。有西曹掾当行, 诈疾,褒杖之。掾大言曰:“我将诣行在所,欲有所告。”褒大怒,因杖百余,数 日死。坐免官,卒于家。

乐良王万寿,和平三年封,拜征东大将军,镇和龙。性贪暴,征还,道忧薨, 谥曰厉王。子康王乐平袭。薨。子长命袭。坐杀人赐死,国除。

子忠,明帝时,复前爵,位太常少卿。孝武帝泛舟天泉池,命宗室诸王陪宴。 忠愚而无智,性好衣服,遂著红罗襦,绣作领,碧绸裤,锦为缘。帝谓曰:“朝廷 衣冠,应有常式,何为著百戏衣?”忠曰:“臣少来所爱,情存绮罗,歌衣舞服, 是臣所愿。”帝曰:“人之无良乃至此乎?”

广平王洛侯,和平二年封。薨,谥曰殇。无子,后以阳平幽王第五子匡后之。

匡字建扶,性耿介,有气节。孝文器之。谓曰:“叔父必能仪形社稷,匡辅朕 躬,今可改名为匡,以成克终之美。”宣武即位,累迁给事黄门侍郎。茹皓始有宠, 百寮微惮之。帝曾于山陵还,诏匡陪乘,又使皓登车。皓褰裳将上,匡谏,帝推之 令下,皓恨匡失色。当时壮其忠謇。宣武亲政,除肆州刺史。匡既忤皓,惧为所害, 廉慎自修,甚有声绩。迁恆州刺史。征为大宗正卿、河南邑中正。

匡奏亲王及始籓、二籓王妻,悉有妃号。而三籓以下,皆谓之妻。上不得同为 妃名,而下不及五品以上有命妇之号,窃以为疑。诏曰:“夫贵于朝,妻荣于室, 妇女无定,升从其夫。三籓既启王封,妃名亦宜同等。妻者齐也,理与己齐,可从 妃例。”自是三籓王妻,名号始定。从除度支尚书。匡表引乐陵、章武之例,求绍 洛侯封。诏付尚书议。尚书奏听袭封,以明兴绝之义。

时宣武委政于高肇,宗室倾惮,唯匡与肇抗衡。先自造棺,置于听事,意欲舆 棺诣阙,论肇罪恶,自杀切谏。肇闻而恶之。后因与太常卿刘芳议争权量,遂与肇 声色。御史中尉王显奏匡曰:

自金行失御,群伪竞兴,礼坏乐崩,彝伦攸斁。高祖孝文皇帝以睿圣统天,克 复旧典。乃命故中书监高闾,广旌儒林,推寻乐府,以黍裁寸,将均周、汉旧章。 属云构中迁,尚未云就。高祖睿思玄深,参考经、记,以一黍之大,用成分体,准 之为尺,宣布施行。

暨正始中,故太乐令公孙崇辄自立意,以黍十二为寸,别造尺度,定律刊钟。 皆向成讫,表求观试。时敕太常卿臣芳,以崇造既成,请集朝英,议其得否。芳疑 崇尺度与先朝不同,察其作者,于经史复异,推造鲜据,非所宜行。时尚书令臣肇、 清河王怿等,以崇造乖谬,与《周礼》不同,遂奏臣芳依《周礼》更造,成讫量校, 从其善者。而芳以先朝尺度,事合古典,乃依前诏书,以黍刊寸,并呈朝廷,用裁 金石。于时议者多云芳是。唯黄门侍郎臣孙惠蔚与崇扶同。二途参差,频经考议。 而尚书令臣肇以芳造。崇物故之后,而惠蔚亦造一尺,仍云扶。以比崇尺,自相乖 背。量省二三,谓芳一尺为得。而尚书臣匡表云,刘、孙二尺,长短相倾,稽考两 律,所容殊异,言取中黍,校彼二家,云并参差,折中无所,自立一途,请求议判。 当时议者,或是于匡,两途舛驳,未即时定。肇又云:“权斛斗尺,班行已久,今 者所论,岂逾先旨,宜仰依先朝故尺为定。”

自尔以后,而匡与肇厉言都坐,声色相加,高下失其常伦,尊竞无复彝序。匡 更表列,据己十是,云芳十非。又云:“肇前被敕旨,共芳营督,规立钟石之名, 希播制作之誉。乃凭枢衡之尊,藉舅氏之势,与夺任心,臧否自己,阿党刘芳,遏 绝臣事。望势雷同者,接以恩言;依经案古者,即被怒责。虽未指鹿化马,移天徙 日,实使蕴藉之士,耸气坐端;怀道之夫,结舌筵次。”又言“芳昔与崇竞,恆言 自作,今共臣论,忽称先朝。岂不前谓可行,辄欲自取;后知错谬,便推先朝。殊 非大臣之体,深失为下之义。复考校势臣之前,量度偏颇之手,臣必刖足内朝,抱 璞人外。”嚣言肆意,彰于朝野。

然匡职当出纳,献替所在,斗尺权度,正是所司。若己有所见,能练臧否,宜 应首唱义端,早辨诸惑,何故默心随从,不关一言,见芳成事,方出此语?计芳才 学,与匡殊悬,所见浅深,不应相匹。今乃始发,恐此由心,借智于人,规成虚誉。 况匡表云:“所据铜权,形如古志,明是汉作,非莽别造。”及案权铭,“黄帝始 祖,德布于虞;虞帝始祖,德布于新”。若莽佐汉时事,宁有铭伪新之号哉?又寻 莽传,云莽居摄,即变汉制度。考校二证,非汉权明矣。复云“芳之所造,又短先 朝之尺。臣既比之,权然相合。更云“芳尺与千金堰不同。”臣复量比,因见其异, 二三浮滥,难可据准。又云“共构虚端,妄为疑似,托以先朝,云非己制”。臣案 此欺诈,乃在于匡,不在于芳。何以言之?

芳先被敕,专造钟律,管籥优劣,是其所裁,权斛尺度,本非其事。比前门下 索芳尺度,而芳牒报云“依先朝所班新尺,复应下黍,更不增损,为造钟律,调正 分寸而已”。检匡造时,在牒后一岁,芳于尔日,匡未共争,已有此牒,岂为诈也? 计崇造寸,积黍十二,群情共知。而芳造寸,唯止十黍,亦俱见。先朝诏书,以黍 成寸,首尾历然,宁有辄欲自取之理?肇任居端右,百寮是望,言行动静,必副具 瞻。若恃权阿党,诈托先诏,将指鹿化马,徙日移天,即是魏之赵高,何以宰物? 肇若无此,匡既诬毁宰相,讪谤时政,阻惑朝听,不敬至甚。请以肇、匡并禁尚书, 推穷其原,付廷尉定罪。

诏曰“可”。有司奏匡诬肇,处匡死刑。宣武恕死,降为光禄大夫。又兼宗正 卿。出为兗州刺史。匡临发,帝引见于东堂,劳勉之。匡犹以尺度金石之事,国之 大经,前虽为南台所弹,然犹许更议。若议之日,愿听臣暂赴。帝曰:“刘芳学高 一时,深明典故。其所据者,与先朝尺乃寸过一黍,何得复云先朝之意也?兗州既 所执不经,后议之日,何待赴都也。”

明帝初,入为御史中尉。匡严于弹纠,始奏于忠,次弹高聪等免官,灵太后并 不许。违其纠恶之心,又虑匡辞解,欲奖安之,进号安南将军,后加镇东将军。

匡屡请更权衡不已,于是诏曰:“谨权审度,自昔令典,定章革历,往代良规。 匡宗室贤亮,留心既久,可令更集儒贵,以时验决。必务权衡得衷,令寸籥不舛。” 又诏曰:“故广平殇王洛侯体自恭宗,茂年薨殒,国除祀废,不祀忽诸。匡亲同若 子,私继岁久,宜树维城,永兹盘石,可特袭王爵,封东平郡王。”匡所制尺度讫, 请集朝士议定是非,诏付门下、尚书、三府、九列议定以闻。太师、高阳王雍等议, 以为“晋中书监荀勖所造之尺,与高祖所定,毫厘略同。侍中崔光得古象尺,于时 亦准议令施用。仰惟孝文皇帝德迈前王,睿明下烛,不刊之式,事难变改。臣等参 论,请停匡议,永遵先皇之制。”诏从之。

匡每有奏请,尚书令、任城王澄时致执夺。匡刚隘,内遂不平。先所造棺,犹 在僧寺,乃复修事,将与澄相攻。澄颇知之,后将赴省,与匡逢遇,驺卒相挝,朝 野骇愕。澄因是奏匡罪状三十余条,廷尉处以死刑。诏付八议,特加原宥,削爵除 官。三公郎中辛雄奏理之。后特除平州刺史,徙青州刺史。寻为关右都督、兼尚书 行台。遇疾,还京。孝昌初,卒,谥曰文贞。后追复本爵,改封济南王。

第四子献袭,薨。子祖育袭。武定初,坠马薨。子勒叉袭。齐受禅,爵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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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思廉、姚察 · 著
  • 陈书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姚思廉 · 著
  • 魏书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魏收 · 著
  • 北齐书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李百药 · 著
  • 周书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令狐德棻等 · 著
  • 隋书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魏征主编 · 著
  • 南史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李延寿 · 著
  • 北史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李延寿 · 著
  • 旧唐书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刘昫、赵莹等 · 著
  • 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欧阳修等 · 著
  • 旧五代史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薛居正等 · 著
  • 新五代史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欧阳修 · 著
  • 宋史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脱脱、阿鲁图 · 著
  • 辽史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金史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元史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宋濂 · 著
  • 明史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张廷玉 · 著
  • 史记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司马迁 ·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