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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七十七

宋史 《宋史》志 2025-04-09

◎礼二十七(凶礼三)

○外国丧礼及入吊仪 诸臣丧葬等仪

凡外国丧,告哀使至,有司择日设次于内东门之北隅,命官摄太常卿及博士赞礼。俟太常卿奏请,即向其国而哭之,五举音而止。皇帝未释素服,人使朝见,不宣班,不舞蹈,不谢面天颜,引当殿,喝拜,两拜,奏圣躬万福。又喝拜,两拜,随拜万岁。或增赐茶药及传宣抚问,即出班致词,讫,归位。又喝拜,两拜,随拜万岁。喝祗候,退。

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北朝皇太后凶讣,遣使来告哀。诏遣官迓之,废朝七日,择日备礼举哀成服,礼官详定仪注以闻。其日,皇帝常服乘舆诣幕殿,俟时释常服,服素服,白罗衫、黑银带、素纱软脚幞头。太常卿跪,奏请皇帝为北朝皇太后凶讣至挂服,又奏请五举音。文武百僚进名奉慰,退幕殿。仍遣使祭奠吊慰。

三年正月,契丹贺正使为本国皇太后成服,所司设幕次、香、酒及衰服、绖、杖等,礼直官引使、副已下诣位,北向再拜。班首诣前,执盏跪奠,俯伏,兴,归位,皆再拜。俟使已下俱衰服、绖、杖,成服讫,礼直官再引各依位北向,举哭尽哀。班首少前,去杖,跪,奠酒讫,执杖,俯伏,兴,归位。焚纸马,皆举哭,再拜毕,各还次,服吉服,归驿。

天圣九年六月,契丹使来告哀。礼官详定:北朝凶讣,宜于西上阁门引来使奉书,令阁门使一员跪受承进,宰臣、枢密使已下待制已上,并就都亭驿吊慰。七月一日,使者耶律乞石至,帝与皇太后发哀苑中,使者自驿赴左掖门入,至左升龙门下马,入北偏门阶下,行至右升龙北偏门,入朝堂西偏门,至文德殿门上奉书。太常博士二员与礼直官赞引入文德殿西偏门阶下,行至西上阁门外阶下,面北跪,进书。阁门使跪受承进。太常博士、礼直官退。使者入西上阁门殿后偏门,入宣祐西偏门,行赴内东门柱廊中间,过幕次祗候,朝见讫,赴崇政殿门幕次祗候,朝见皇太后讫,出。三日,近臣慰乞石于驿。

嘉祐三年正月,契丹告国母哀。使人到阙入见,皇帝问云:卿离北朝日,侄皇帝悲苦之中,圣躬万福。朝辞日,即云:皇帝传语北朝侄皇帝,婶太皇太后上仙,远劳人使讣告。春寒,善保圣躬。中书、枢密以下、待制已上赴驿吊慰,云:窃审北朝太皇太后上仙,伏惟悲苦。五月,献遗留物。

明道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敕:夏王赵德明薨,特辍朝三日,令司天监定举哀挂服日辰。其日,乘舆至幕殿,服素服。太常博士引太常卿当御坐前跪,奏请皇帝为夏王赵德明薨举哀,又奏请十五举音,又奏请可止。文武百僚进名奉慰。告哀使、副已下朝见,首领并从人作两班见。先首领见,两拜后,班首奏圣躬万福。又两拜,随拜万岁。喝赐例物酒食,跪受。起,又两拜,随拜万岁。喝各祗候,退。从人仪同。是日,皇太后至幕殿,释常服,白罗大袖、白罗大带,举哀如皇帝仪。其遣使致祭吊慰,如契丹。

其入吊奠之仪。乾兴元年,真宗之丧,契丹遣殿前都点检崇义军节度使耶律三隐、翰林学士工部侍郎知制诰马贻谋充大行皇帝祭奠使、副,左林牙左金吾卫上将军萧日新、利州观察使冯延休充皇太后吊慰使、副,右金吾卫上将军耶律宁、引进使姚居信充皇帝吊慰使、副。

所司预于滋福殿设大行皇帝神御坐,又于稍东设御坐。祭奠吊慰使、副并素服,由西上阁门入,陈礼物于庭。中书、门下、枢密院并立于殿下,再拜讫,升殿,分东西立。礼直官、阁门舍人赞引耶律三隐等诣神御坐前阶下,俟殿上帘卷,使、副等并举哭,殿上皆哭。再拜讫,引升殿西阶,诣神御坐前上香、奠茶酒。贻谋跪读祭文毕,降阶,复位,又举哭,再拜讫,稍东立。俟皇太后升坐,中书、枢密院起居毕,帘外侍立。舍人引吊慰祭奠使、副朝见。殿上举哭,左右皆哭。吊慰使、副萧日新等升殿进书讫,降坐。俟皇帝升坐,中书、枢密院起居毕,升殿侍立。舍人引吊慰祭奠使、副朝见。皇帝举哭,左右皆哭。吊慰使、副耶律宁等升殿进书讫,赐三隐等袭衣、冠带、器币、鞍马,随行舍利、牙校等衣服、银带、器币有差。吊慰使、副萧日新等复诣承明殿,俟皇太后升坐,中书、枢密院侍立如仪。舍人引萧日新等升殿进问圣候书毕,赐银器、衣著有差。仍就客省赐三隐等茶酒,又令枢密副使张士逊别会三隐等伴宴于都亭驿。

英宗即位,契丹使来贺乾元节,命先进书奠梓宫,见于东阶。放夏国使人见,客省以书币入,后吊慰使见殿门外。契丹祭奠使见于皇仪殿东厢,群臣慰于门外。使人辞于紫宸殿,命坐赐茶。故事赐酒五行,自是,终谅沍,皆赐茶。

神宗之丧,夏国陈慰使丁努嵬名谟铎、副使吕则、陈聿精等进慰表于皇仪门外,退赴紫宸殿门,赐帛有差。

元祐初,高丽入贡,有太皇太后表及进奉物。枢密院请遵故事,惟答以皇帝回谕敕书。已而宣仁圣烈太后崩,礼部、太常、阁门同详定:高丽奉慰使人于小祥前后到阙,令于紫宸殿门见,客省受表以进,赐器物、酒馔,退,并常服、黑带、不佩鱼。候见罢,纯吉服。

淳熙十四年,金国吊祭使到阙,惟皇帝先诣梓宫行烧香礼,及使入门祭讫,皆就幄举哭外,陈设行事并如先朝旧仪。其奉辞日,有司亦先设神御坐及设香案、茶酒、果食盘台于几筵殿上。宰执升殿分东西立,侍从官于殿下西面立。使、副入门,殿上下皆哭,使、副升殿,哭止。使、副诣神坐前一拜,上香、奠茶、三奠酒毕,拜,兴,读祭文官跪读祭文,一拜,兴,殿上下皆哭。使、副俱降,归位立,又再拜讫,退。

诸臣之丧,国制:诸王、公主、宗室将军以上有疾,皆乘舆临问。如小疾在家,或幸其第,有至三四者。其宫邸在禁中,多不时而往。惟宰相、使相、驸马都尉疾亟,幸其第,或赐劳加礼焉。

建隆元年七月,宰相范质有疾,太祖亲幸其第,赐黄金、银、绢有差。开宝二年,赵普有疾,帝再往视,赐银器、绢甚厚。太平兴国中,镇宁军节度杨信久病喑,忽能言,帝异之,遽幸其第,加赐赉。大中祥符三年三月,镇安军节度使、驸马都尉石保吉疾亟,帝将临视之,其日大忌,宰相言于礼非便,遂遣内侍以谕保吉,明日始临省焉。六月,幸翰林侍讲学士邢昺第视疾,赐白金千两、衣著千匹、名药一奁。

熙宁七年十二月,诏颁新式,凡临幸问疾者赐银、绢,宰臣及枢密使带使相者二千五百两匹,枢密使、使相二千两匹,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一千五百两匹,签书枢密院事、同签书枢密院事、宣徽使七百五十两匹,殿前都指挥使一千五百两匹,驸马都尉任使相以下者二千五百两匹,任节度观察留后以下者一千五百两匹,并入内内侍省取赐。

车驾临奠。《太常新礼》:宰相、枢密、宣徽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驸马都尉薨,皆临幸奠酹,及发引,乘舆或再往。咸平二年,工部侍郎、枢密副使杨砺卒,即日冒雨临其丧。大中祥符元年,殿前都虞候、端州防御使李继和卒,真宗将临其丧,以问宰臣,对曰:继和以品秩实无此礼。陛下敦序外族,先朝亦尝临杜审琼之丧,于礼无嫌。帝然之,即日幸其第。

康定二年,右正言、知制诰吴育奏:臣窃见车驾每有临奠臣僚、宗戚之家,皆即时出幸,道路不戒,羽卫不全,从官奔驰,众目惊异。万乘法驾,岂慎重之意乎?虽震悼方切于皇慈;而举动贵合乎经礼。臣窃详《通礼》旧仪,盖俟丧家成服,然后临奠,于事不迫,在礼亦宜。臣愚欲乞今后车驾如有临奠去处,乞俟本家既敛成服,然后出幸,则恩意容典,详而得中,警跸羽仪,备之有素。事下礼官议:遭丧之家,有出殡日乃成服者,恐至时难行临奠。请自今圣驾临奠臣僚、宗戚之家,若奏讣在交未前,即传宣阁门,只于当日令所属候仪卫备,奏请车驾出幸;若奏讣在交未后,即次日临奠。庶使羽卫整肃,于事为宜。诏可。

其仪:乘舆自内出,千牛将军四人执戈,一人执桃,一人执茢,前导。车驾将至所幸之第,赞礼者引丧主哭于大门内,望见乘舆,止哭,再拜,立于庭。皇帝至幕殿,改素服就临,丧主内外再拜。皇帝哭,十五举音,丧主内外皆哭。皇帝诣祭所三奠酒,丧主已下再拜。皇帝退,止哭。从官进名奉慰。皇帝改常服还内。

《通礼》著:皇帝临诸王、妃、主、外祖父母、皇后父母、宗戚、贵臣等丧,出宫服常服,至所临处变服素服。《天圣丧葬令》:皇帝临臣之丧,一品服锡衰,三品已上緦衰,四品已下疑衰。皇太子临吊三师、三少则锡衰,宫臣四品已上緦衰,五品已下疑衰。

辍朝之制。《礼院例册》:文武官一品、二品丧,辍视朝二日,于便殿举哀挂服。文武官三品丧,辍视朝一日,不举哀挂服。然其车驾临问并特辍朝日数,各系圣恩。一品、二品丧皆以翰林学士已下为监护葬事,以内侍都知已下为同监护葬事。葬日,辍视朝一日,皆取旨后行。庆历五年四月,礼院奏:准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知院曾公亮奏:'朝廷行辍朝礼,并乞以闻哀之明日辍朝,其假日便以充数,仍为永例。如值其日前殿须坐,则礼有重轻,自可略轻而为重,更不行辍朝之礼。'臣今看详公亮所奏,诚于辍朝之间适宜顺变。然虑君臣恩礼之情有所未尽,欲乞除人使见辞、春秋二宴合当举乐,即于次日辍朝,余乞依公亮所奏。诏可。

太平兴国六年,守司空兼门下侍郎平章事薛居正薨,准礼,一品丧合辍二日,诏特辍三日。其后邓王钱俶、太师赵普、右仆射李沆薨,皆一品,合辍二日,诏并特辍五日。二品、三品者,亦有特辍焉。太平兴国九年,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李穆卒,准礼,谏议大夫不合辍朝,特辍一日。

开宝二年,罗彦瑰、魏仁浦薨,以郊祀及军事不辍朝。景德四年,同平章事王显薨,以皇帝朝拜诸陵,吉凶难于相干,更不辍朝。康定元年,光禄卿郑立卒,礼官举故事辍朝,台官言:卿、监职任疏远,恩礼不称。自后遂不辍朝。

孝宗乾道三年四月一日,太常寺言:皇伯母秀王夫人薨,辍朝五日,内二日不视事。乞自今月二日为始,辍朝至六日止,其二日、三日并不视事。从之。

举哀挂服。尚舍设次于广德殿或讲武殿、大明殿,其后皆于后苑壬地。前一日,所司预设举哀所幕殿,周以帘帷,色用青素。其日,皇帝常服乘舆诣幕殿,侍臣奏请降舆,俟时释常服,服素服,白罗衫、黑银腰带、素纱软脚幞头。太常博士引太常卿当御坐前跪,奏请皇帝为某官薨举哀,又请举哭,十五举音,又奏请可止。中书、门下、文武百官进名于崇政殿门外奉慰。皇帝释素服,服常服,乘舆还内。

建隆四年,山南东道节度使慕容延钊卒,太祖素服发哀。其后赵普薨,太宗亦如之。景德元年,李沆薨,礼官言:举哀品秩,虽载礼典,伏缘国朝惟赵普、曹彬曾行兹礼,今望裁自圣恩。诏特择日举哀。自后宰臣薨,皆用此礼。

真宗乳母秦国延寿保圣夫人卒,以太宗丧始期,疑举哀,礼官言:《通礼》:皇帝为乳母緦麻。按《丧葬令》:皇帝为緦,一举哀止。秦国夫人保傅圣躬,宜备哀荣。况太宗之丧已终易月之制,今为乳母发哀,合于礼典。从之。

郑国长公主薨,礼官言:降服大功,择日成服。缘居大行皇太后大祥之内,衰服未除,典礼旧章,以轻包重,酌情顺变,礼当厌降,望不成服。皇亲诸亲,亦不制服。帝曰:宗室诸王皆不制服,情所未忍。至期当遣诸王就其第成服,及令皇后临奠,余如所请。皇从弟右监门卫大将军德钧卒,以皇帝恭谒陵寝,罢举哀成服。天禧元年,太尉王旦薨,时季秋大享明堂,其日发哀,真宗疑之。礼官言:祠事在质明之前,成服于既祠之后,于礼无嫌。诏可。

康定二年,皇子寿国公昕薨,年二岁,礼官言:已有爵命,宜同成人。遂发哀成服。熙宁十年,永国公薨,系无服之殇,诏特举哀成服。

元祐元年,王安石薨,在神宗大祥之内;司马光薨,亦在谅沍中,皆不举哀成服。高宗于刘光世、张俊、秦桧之丧,皆为临奠,然设幄举哀成服之礼,未之行也。孝宗乾道三年,始为皇伯母秀王夫人薨,设幕殿后苑壬地,举哀成服,复举行焉。

皇太后、皇后为本族之丧。孝明皇后姊太原郡君王氏卒,中书门下据太常礼院状:准礼例,皇后合出就故彰德军节度使王饶第发哀成服,文武百僚诣其第进名奉慰。从之。章穆太后母楚国太夫人吴氏薨,太常礼院言:皇帝为外祖母本服小功,详《开宝通礼》,即有举哀成服之文;又缘近仪,大功以上方成服,今请皇太后择日就本宫挂服,雍王以下为外祖母给假。其后,太后嫡母韩国太夫人薨,亦用此制焉。章献明肃皇后改葬父母,前一日,皇后诣欑所,俟时诣成服所改服緦。尚仪奏:请诣灵柩发哭奠酒,退,六宫内人立班奉慰。掩圹毕,皇后诣坟奠献,再拜,释服还宫。外命妇进笺奉慰如仪。

辍乐。太平兴国七年十月,中书言:今月七日乾明节,选定二十二日大宴。二十日,参知政事窦偁卒,明日,皇帝亲幸其第,临丧恸哭,设奠还宫,即令罢宴。有司奏:伏以百司告备,六乐在庭,睿圣至仁,闻哀而罢,是以显君父爱慈之道,励臣子忠孝之心。伏请宣付史馆,传录美实。诏可。

天禧二年九月十一日,宴近臣于长春殿,饯河阳三城节度使张旻赴任,以王旦在殡,不举乐。嘉祐六年三月五日,宰臣富弼母秦国太夫人薨,十七日春宴,礼院上言:君臣父子,家国均同。元首股肱,相济成体。贵贱虽异,哀乐则同。一人向隅,满堂嗟戚。今宰臣新在苫块,欲乞罢春宴声乐,以表圣人忧恤大臣之意。诏下,并春宴寝罢。

赙赠。凡近臣及带职事官薨,非诏葬者,如有丧讣及迁葬,皆赐赙赠,鸿胪寺与入内内侍省以旧例取旨。其尝践两府或任近侍者,多增其数,绢自五百匹至五十匹,钱自五十万至五万,又赐羊酒有差,其优者仍给米麦香烛。自中书、枢密而下至两省五品、三司三馆职事、内职、军校并执事禁近者亡殁,及父母、近亲丧,皆有赠赐。宗室期、功、袒免、乳母、殇子及女出适者,各有常数。其特恩加赐者,各以轻重为隆杀焉。

建隆元年十月,诏:有死于矢石者,人给绢三匹,仍复其家三年,长吏存抚之。庆历二年,诏:阵亡军校无子孙者,赐其家钱,指挥使七万,副指挥使六万,军使、都头、副兵马使、副都头五万。

熙宁七年,参酌旧制著为新式:诸臣丧,两人以上各该支赐孝赠,只就数多者给;官与职各该赙赠者,从多给,差遣、权并同,权发遣并与正同。诸两府、使相、宣徽使并前任宰臣问疾或浇奠已赐不愿敕葬者,并宗室不经浇奠支赐,虽不系敕葬,并支赙赠。余但经问疾或浇奠支赐或敕葬者,更不支赙赠。前两府如浇奠只支赙赠,仍加绢一百、布一百、羊酒米面各一十。诸支赐孝赠:在京,羊每口支钱一贯,以折第二等绢充,每匹折钱一贯三百文,余支本色;在外,米支白秔米,面每石支小麦五斗,酒支细色,余依价钱。诸文臣卿监以上,武臣元系诸司使以上,分司、致仕身亡者,其赙赠并依见任官三分中给二,限百日内经所在官司投状,召命官保关申,限外不给。待制、观察使以上更不召保。

元丰五年,诏:鄜延路没于王事、有家属见今在本路欲归乡者给赙外,其大使臣以上更支行李钱百千,小使臣五十千,差使、殿侍三十千,其余比类支给。

绍兴二十六年,诏:今后命官实因干办公事邂逅非理致死者,并遵依旧法。所有李光申请于《绍兴条》内添注日限指挥,更不施行。旧法非理致死者,谓焚溺坠压之类,通判以上赐银五百两,余三百两,职司已上取旨。初,绍兴二年五月,吏部侍郎李光申明立定折跌骨五十余日,三十日内身亡之人,并支前项银数。至是,户部侍郎宋贶言:自立定日限,后来多是因他病身故之人,子孙规图赏给,计会所属,旋作差出名目,陈乞保奏,诚为期罔。故有是命。

诏葬。《礼院例册》:诸一品、二品丧,敕备本品卤簿送葬者,以少牢赠祭于都城外,加璧,束帛深青二、纁二。诸重:一品柱鬲六,五品已上四,六品已下二。诸铭旌:三品已上长九尺,五品已上八尺,六品已上七尺,皆书某官封姓之柩。诸輀车:三品已上油幰、牛丝络纲施襈,两厢画龙,幰竿诸末垂六旒苏;七品已上油幰、施襈,两厢画云气,垂四旒苏;九品已上无旒苏;庶人鳖甲车,无幰、巽、画饰。诸引、披、铎、翣、挽歌:三品已上四引、四披、六铎、六翣、挽歌六行三十六人;四品二引、二披、四铎、四翣、挽歌者四行十六人;五品、六品挽歌八人;七品、八品挽歌六人;六品、九品(谓非升朝者)挽歌四人。其持引、披者,皆布帻、布深衣;挽歌,白练帻、白练褠衣,皆执铎、綍,并鞋袜。诸四品已上用方相,七品已上用魌头。诸纛:五品已上,其竿长九尺;已下五尺已上。诸葬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雕镂彩画、施方牖槛,棺内不得藏金宝珠玉。

又按《会要》:勋戚大臣薨卒,多命诏葬,遣中使监护,官给其费,以表一时之恩。凡凶仪皆有买道、方相、引魂车,香、盖、纸钱、鹅毛、影舆,锦绣虚车,大舆,铭旌;仪棺,行幕,各一;挽歌十六。其明器、床帐、衣舆、结彩床皆不定数。坟所有石羊虎、望柱各二,三品以上加石人二人。入坟有当圹、当野、祖思、祖明、地轴、十二时神、志石、券石、铁券各一。殡前一日对灵柩,及至坟所下事时,皆设敕祭,监葬官行礼。熙宁初,又著新式,颁于有司。

乾德三年六月,中书令、秦国公孟昶薨,其母李氏继亡,命鸿胪范禹偁监护丧事,仍诏礼官议定吉凶仪仗礼例以闻。太常礼院言:检详故事,晋天福十二年葬故魏王,周广顺元年葬故枢密使杨邠、侍卫使史弘肇、三司使王章例,并用一品礼。墓方圆九十步,坟高一丈八尺,明器九十事,石作六事,音身队二十人,当圹、当野、祖明、祖思、地轴、十二时神、蚊厨帐、暖帐各一,轜车一,挽歌三十六人;拂一、纛一、翣六、輴车、魂车、仪椁车、买道车、志石车各一;方相氏、鹅毛纛、铭旌、香舆、影舆、盖舆、钱舆、五谷舆、酒醢舆、衣物舆、庖牲舆各一;黄白纸帐、园宅、象生什物、行幕,并志文、挽歌词、启攒启奠祝文,并请下有司修制。其仪:太仆寺革辂,兵部本品卤簿仪仗,太常寺本品鼓吹仪仗,殿中省伞一、曲盖二、朱漆团扇四,自第导引出城,量远近各还。赠玉一、纁二,赠祭少牢礼料,亦请下光禄、太府寺、少府监诸司依礼供应。又楚王母依子官一品例,准令文,外命妇一品侍近二人、青衣六人,偏扇、方扇各十六,行鄣三、坐鄣二,白铜饰犊车驾牛驭人四,从人十六,夹车、从车六,伞一、大扇一、团扇二、戟六十。伏缘久不施用,如特赐施行,即合于孟昶吉凶仗内相参排列。诏并令排列祗应,仍俟导引至城外,分半导至西京坟下及葬,命供奉官周贻庆押奉议军士二指挥防护至洛阳。又赐子玄喆坟庄一区。

开宝四年,建武军节度使何继筠卒,诏遣中使护葬,仍赐宝剑、甲胄同葬。咸平元年,护***节度使、驸马都尉王承衍葬,卤簿、鼓吹备而不作,以在太宗大祥忌禁内也。元丰五年,崇信军节度使、华阴郡王宗旦薨,听以旌节、牌印葬。寻又诏:不即随葬者徒二年,因而行用者罪之。绍兴二十四年,太师、清河郡王张俊葬,上曰:张俊极宣力,与他将不同,恩数务从优厚。仍赐七梁额花冠貂蝉笼巾朝服一袭、水银二百两、龙脑一百五十两。其后,杨存中薨,孝宗令诸寺院声钟,仍赐水银、龙脑以敛。

《熙宁新式》:先是,知制诰曾布言:窃以朝廷亲睦九族,故于死丧之际,临吊赙恤,至于窀穸之具,皆给于县官,又择近臣专董其事,所以深致其哀荣而尽其送终之礼。近世使臣沿袭故常,过取馈遗,故私家之费,往往倍于公上。祥符中,患其无节,尝诏有司定其数。皇祐中,又著之《编敕》,令使臣所受无过五百,朝臣无过三百,有违之者,御史奏劾。伏见比岁以来,不复循守,其取之者不啻十倍于著令。乞取旧例裁定酌中之数,以为永式。诏令太常礼院详定,令布裁定以闻。

嘉祐七年,诏大宗正:自今皇亲之丧,五年以上未葬者,不以有无尊亲新丧,并择日葬之。初,龙图阁直学士向传式言:故事,皇亲系节度使以上方许承凶营葬,其卑幼丧皆随葬之。自庆历八年后,积十二年未葬者几四百余丧,官司难于卒办,致濮王薨百日不及葬。请自今两宅遇有尊属之丧,不以官品为限而葬之。下判大宗正司、太常礼仪院、司天监议,而有是诏。元祐中,又诏御史台:臣僚父母无故十年不葬,即依条弹奏,及令吏部候限满检察。尚有不葬父母,即未得与关升磨勘。如失检察,亦许弹奏。

追封册命。《通礼》:策赠贵臣,守宫于主人大门外设使、副位,使人公服从朝堂受策,载于犊车,各备卤簿,至主人之门降车。使者称:有制。主人降阶稽颡,内外皆哭。读册讫,主人拜送之。

国朝之制:有于私第册之者,有于本道册之者。私第册之者,乾德三年,正衙命使册赠孟昶尚书令,追封楚王是也。本道册者,建隆元年,故特进、检校太师、南平王高保融奉敕赠太尉,端拱元年,故守太师、尚书令、邓王钱俶特追封秦王是也。其仪与《通礼》大略相类,不复录。

定谥。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薨(赠官同),本家录行状上尚书省,考功移太常礼院议定,博士撰议,考功审覆,判都省集合省官参议,具上中书门下宰臣判准,始录奏闻。敕付所司即考功录牒,以未葬前赐其家。省官有异议者,听具议闻。蕴德丘园,声实明著,虽无官爵,亦奏赐谥曰先生。

太平兴国八年,诏增《周公谥法》五十五字,美谥七十一字为一百字,平谥七字为二十字,恶谥十七字为三十字。其沈约、贺琛《续广谥》尽废。后以直史馆胡旦言:旧制,文武官臣僚皆以功行上下,各赐谥法。近朝以来,遂成阙典。建隆以后,臣僚三品以上合赐谥者百余人,望令史馆编录行状,送礼官定谥付馆,修入国史。诏:今后并令礼官取行状定谥,送考功详覆,关送史馆,永为定式。

直集贤院王皞言:谥者,行之表也。善行有善谥,恶行有恶谥,盖闻谥知行,以为劝戒。《六典》:太常博士掌王公以下拟谥,皆迹其功德为之褒贬。近者臣僚薨卒,虽官该拟谥,其家自知父祖别无善政,虑定谥之际,斥其缪戾,皆不请谥。窃惟谥法自周公以来,垂为不刊之典,盖以彰善瘅恶,激浊扬清,使其身没之后,是非较然,用为劝惩。今若任其迁避,则为恶者肆志而不悛。乞自今后不必候其请谥,并令有司举行,如此,则隐匿无行之人,有所沮劝。若须行状申乞方行拟谥,考诸方册,别无明证。惟卫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臣谓春秋之时,礼坏乐阙,公叔之卒,有司不能明举旧典,故至将葬,始请谥于君。且周制,太史掌小丧赐谥,小史掌卿大夫之家赐谥请诔。以此知有司之职,自当举行,明矣。诏下有司详定,如皞请焉。

礼院更议赠安远军节度使马怀德已葬请谥,乃言:自古作谥,皆在葬前。唐《开元》,三品以上将葬,既启殡,告赠谥于柩前;无赠者,设启奠即告谥。既葬加谥,出于唐时。如颜杲卿、卢弈尽忠王室,当时置而不议。至郭知运死五十余年乃始请谥,右司员外郎崔原以为非旌善之礼,而太常博士独孤及谓新制死不必有谥,又谓有故阙礼,追远请谥,顺也。及长于开元之世。亲闻启奠告谥,而谓新制不必有谥,岂非诬哉?又有故阙礼,追远请谥,皆违礼经,何顺之有?国家给谥,一用唐令,然请谥之家,例供尚书省官酒食,撰议官又当有所赠遗,故或阙而不请。景祐四年,宋绶建议,令官给酒食。其后,又罢赠遗。自此,既葬请谥者甚众。岁月浸久,官阀行迹,士大夫所不能知,子孙与其门生故吏,志在虚美隐恶,而有司据以加谥,是废圣人之法,而褟唐庸有司之议也。诏:自今得谥者,令葬前奏请;或其家不请,则尚书、太常合议定谥,前葬牒史馆及付其家。即褟私谥不以实,论如选举不以实法。既葬请谥者,不定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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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齐书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李百药 · 著
  • 周书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令狐德棻等 · 著
  • 隋书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魏征主编 · 著
  • 南史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李延寿 · 著
  • 北史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李延寿 · 著
  • 旧唐书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刘昫、赵莹等 · 著
  • 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欧阳修等 · 著
  • 旧五代史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薛居正等 · 著
  • 新五代史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欧阳修 · 著
  • 宋史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脱脱、阿鲁图 · 著
  • 辽史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金史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元史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宋濂 · 著
  • 明史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张廷玉 · 著
  • 史记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司马迁 ·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