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育 宋绶(子敏求 从子昌言) 李若谷(子淑 孙寿朋 复圭) 王博文(子畴) 王鬷
吴育,字春卿,建安人也。父待问,与杨亿同州里,每造亿,亿厚礼之。门下少年多易之,亿曰:彼他日所享,非若曹可望也。累官光禄卿,以礼部侍郎致仕。
育少奇颖博学,举进士,试礼部第一,中甲科。除大理评事,迁寺丞。历知临安、诸暨、襄城三县。自秦悼王葬汝后,子孙从葬,皆出宦官典护。岁时上冢者,往来呼索扰州县。育在襄城,请凡官所须,具成数,毋容使者妄索,羊豕悉出大官,由是民省供费殆半。宦官过者衔之,或中夜叩县门,索牛驾车,育拒不应。异时宗子所过,纵鹰犬暴民田,入襄城境,辄相戒约,毋敢纵者。
举贤良方正,擢著作郎、直集贤院、通判苏州。还知太常礼院,奏定礼文,名《太常新礼庆历祀仪》。改右正言,历三司盐铁、户部二判官。寻以本官供谏职。
元昊僣号,议出兵讨之。群臣曰:元昊,小丑也,旋即诛灭矣。育独建言:元昊虽称蕃臣,其尺赋斗租,不入县官,且服叛不常,请置之,示不足责。且已僣舆服,势必不能自削,宜援国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顺拊而收之。不报。复上言:宜先以文诰告谕之,尚不宾,姑严守御,不足同中国叛臣亟加征讨。且征讨者,贵在神速;守御者,利于持重。羌人剽悍多诈,出没不时,我师乘锐,见小利小胜,必贪功轻进,往往堕贼计中。第严约束,明烽候,坚壁清野,以挫其锋。时方锐意讨之,既而诸将多覆军者,久之无功,卒封元昊为夏国主,如育所议。
育又上言:天下久安,务因循而厌生事,政令纪纲,边防机要,置不复修。一有边警,则仓皇莫知所为,殆稍安静,则又无敢辄言者。若政令修,纪纲肃,财用富,恩信给,赏罚明,将帅练习,士卒精锐,则四夷望风,自无他志。若一不备,则乘间而起矣。
又曰:汉通西域诸国,断匈奴右臂。诸戎内附,虽有桀黠,不敢独叛。唐太宗尝赐回鹘可汗并其相手书,纳其贡奉,厚以金帛。真宗命潘罗支攻杀李继迁,而德明乃降。元昊第见朝廷比年与西域诸戎不通朝贡,乃得以利啗邻境,固其巢穴,无肘腋之患。跳梁猖獗,彼得以肆而不顾矣。请募士谕唃厮啰及他蕃部,离散其党与,使并力以攻,而均其恩赐,此伐谋之要也。因录上真宗时通西域诸蕃事迹。除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诰,进翰林学士,累迁礼部郎中。
契丹与元昊构兵,元昊求纳款。契丹使来请勿纳元昊,朝廷未知所答。育因上疏曰:契丹受恩,为日已久。不可纳一叛羌,失继世兄弟之欢。今二蕃自斗,斗久不解,可观形势,乘机立功。万一过计亟纳元昊,臣恐契丹窥兵赵、魏,朝廷不得元昊毫发之助,而太行东西,且有烟尘之警矣。宜使人谕元昊曰:'契丹汝世姻,一旦自绝,力屈而归我,我所疑也,若无他者,当顺契丹如故,然后许汝归款。'告契丹曰:'已诏元昊,如能投谢辕门,即听内附;若犹坚拒,当为讨之。'如此,则彼皆不能归罪我矣。于是召两制,出契丹书,令两制同上对,不易育议。
寻知开封府。居数日,发大奸吏一人,流岭外。又得巨盗,积赃万九千缗,狱具而辄再变,帝遣他吏按之,卒伏法。时岁饥多盗,育严赏功之法,尝得盗而未赏者,一切赏之,以明不欺。
庆历五年,拜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居数月,改参知政事。山东盗起,帝遣中使按视,还奏:盗不足虑。兖州杜衍、郓州富弼,山东人尊爱之,此可忧也。帝欲徙二人于淮南。育曰:盗诚无足虑者,小人乘时以倾大臣,祸几不可御矣。事遂寝。章献、章懿太后升祔真宗庙,议者请覃恩,且优赐军士。育曰:无事而启侥幸,谁为陛下建此议者,请治之。已而外人多怨执政者,帝以语辅臣。育曰:此必建议者欲动摇上听,臣以身许国,何惮此耶?
向绶知永静军,为不法,疑通判江中立发其阴事,因构狱以危法中之,中立自经死。绶宰相子,大臣有营助,欲傅轻法。育曰:不杀绶,无以示天下。卒减死一等,流南方。御史唐询请罢制科,帝刊其名付中书,育奏疏驳议,帝因谕辅臣曰:彼上言者,乞从内批行下,今乃知欺罔也。育曰:非睿听昭察,则挟邪蠹国,靡所不为。愿出姓名按劾,以明国法。
育在政府,遇事敢言,与宰相贾昌朝数争议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论辨不已,乃请曰:臣所辨者,职也;顾力不胜,愿罢臣职。乃复以为枢密副使。明年大旱,御史中丞高若讷曰:大臣喧争为不肃,故雨不时若。遂罢昌朝,而育归给事中班。未几,出知许州,徙蔡州。设伍保法,以检制盗贼。时京师有告妖人千数聚确山者,诏遣中使往召捕者十人。至,则以巡检兵往索之,育曰:使者欲得妖人还报邪?曰:然。曰:育在此,虽不敏,聚千人境内,毋容不知。此特乡民用浮图法相聚,以利钱财尔,一弓手召之,可致也。今以兵往,人相惊疑,请留毋往。中使以为然。顷之,召十人者至,械送阙下,皆无罪释之。而告者伏辜。
寻以资政殿学士知河南府,徙陕州。上字论诏狱曰:先王凝旒黈纩,不欲闻见人之过失也。设有罪,即属之有司。杨仪尝为三司判官,近自御史台移劾都亭驿,械缚过市,人人不测为何等大狱。及闻案具,乃止请求常事。使道路众口纷纷窃议,朝廷之士,人皆自危,岂养廉耻、示敦厚之道哉。
迁礼部侍郎、知永兴军,召兼翰林侍读学士。以疾辞,且请便郡。帝语大臣曰:吴育刚正可用,第嫉恶太过耳。因命知汝州,遣内侍赐以禁中良药。会疾不已,又请居散地,以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外台旧不领民事,时张尧佐知河阳,民讼久不决,多诣育诉。育为辨曲直,判书状尾,尧佐畏惧奉行。复为资政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知陕州,进资政殿大学士。召还,判尚书都省。
一日,侍读禁中,帝因语及臣下毁誉,多出爱憎,卿所当慎也。育曰:知而形之言,不若察而行之事。圣主之行,如日月之明。进一人,使人皆知其善,出一人,使人皆晓其恶,则阴邪不能构害,公正可以自立,百王之要道也。帝数欲大用,为谏官刘元瑜诬奏育在河南尝贷民出息钱。久之,除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判延州。
夏人既称臣,而并边种落数侵耕为患。庞籍守并州,欲筑堡备之。育谓:要契未明而亟城,则羌人必争,争而受患者必麟府也。移文河东,又遗籍手书及疏于朝,不报。既而夏人果犯河外,陷骁将郭恩,而太原将佐皆得罪去。疾复作,辞不任边事,求解宣徽使,复以为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知河中府,徙河南。病革,视事如平日,因阅囚辨非罪,窜舞文吏二人。已而卒,年五十五。赠吏部尚书,谥正肃。
育性明果,所至作条教,简疏易行而不可犯。遇事不妄发,发即人不能挠。辨论明白,使人听之不疑。
初尹开封,范仲淹在政府,因事与仲淹忤。既而仲淹安抚河东,有奏请,多为任事者所沮,育取可行者固行之。其在二府,待问以列卿奉朝请,育不自安,请罢去,不听。及出帅永兴,时待问尚亡恙,肩舆迎侍,时人荣之。晚年在西台,与宋庠相唱酬,追裴、白遗事至数百篇。体素羸,少时力学,得心疾。后得古方,和丹砂饵之,大醉,一夕而愈。后数发,每发数十日乃已。有集五十卷。弟充,为宰相,自有传。
宋绶,字公垂,赵州平棘人。父皋,尚书度支员外郎、直集贤院。绶幼聪警,额有奇骨,为外祖杨徽之所器爱。徽之无子,家藏书悉与绶。绶母亦知书,每躬自训教,以故博通经史百家,文章为一时所尚。
初,徽之卒,遗奏补太常寺太祝。年十五,召试中书,真宗爱其文,迁大理评事,听于秘阁读书。大中祥符元年,复试学士院,为集贤校理,与父皋同职。后赐同进士出身,迁大理寺丞。及祀汾阴,召赴行在,与钱易、陈越、刘筠集所过地志、风物、故实,每舍止即以奏。将祠亳州太清宫,以签书亳州判官事,入为左正言、同判太常礼院。久之,判三司凭由司。建言:比岁下赦令释逋负,后期未报者六十八州。请于诸路选官考核,欺半月以闻。于是脱械系三千二百人,蠲积负数百万。
擢知制诰、判吏部流内铨兼史馆修撰、玉清昭应宫判官。累迁户部郎中、权直学士院,同修《真宗实录》,进左司郎中,遂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勾当三班院。始诏读唐史,固求解三班以颛进讲。同修国史,迁中书舍人。昭应宫灾,罢二学士。逾年,复翰林学士。史成,迁尚书工部侍郎兼侍读学士。
时太后犹称制,五日一御承明殿,垂帘决事,而仁宗未尝独对群臣也。绶奏言:唐先天中,睿宗为太上皇,五日一受朝,处分军国重务,除三品以下官,决徒刑。宜约先天制度,令群臣对前殿,非军国大事,除拜皆前殿取旨。书上,忤太后意,改龙图阁学士,出知应天府。太后崩,帝思绶言,召还,将大用,而宰相张士逊沮止之,复加翰林侍读学士。诏定章献明肃、章懿太后祔庙礼,绶援《春秋》考仲子之宫、唐坤仪庙故事,请别筑宫曰奉慈庙以安神主,事多采用。
始置端明殿学士,以命绶,绶固辞。又言:帝王御天下,在总揽威柄。而一纪以来,令出帘帷。自陛下躬亲万务,内外延首,思见圣政,宜惩违革弊,以新百姓之耳目。而赏罚号令,未能有过于前日,岂非三事大臣不能推心悉力,以辅陛下之治耶?顷太后朝多吝除拜,而邪幸或径取升擢,议者谓恩出太后。今恩赏虽行,又谓自大臣出,非大臣朋党罔上,何以得此。朋党之为朝廷患,古今同之。或窥测帝旨,密令陈奏;或附会己意,以进退人。大官市恩以招权,小人趋利以售进,此风浸长,有蠹邦政。太宗尝曰:'国家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奸邪共济为内患,深可惧也。'真宗亦曰:'唐朋党尤盛,王室遂卑。'愿陛下思祖宗之训,念王业艰难,整齐纲纪,正在今日。张士逊罢,乃拜绶参知政事。
初,有诏罢修寺观,而章惠太后以旧宅为道观,谏官、御史言之。帝曰:此太后奁中物也,谏官、御史欲邀名邪?绶进曰:彼岂知太后所为哉,第见兴土木违近诏,即论奏之。且事有疑似,彼犹指为过,或陛下有大阙失,近臣虽不言,然传闻四方,为圣政之累,何可忽也。太祖尝谓唐太宗为谏官所诋,不以为愧。何若动无过举,使无得而言哉?
郭皇后废,帝命绶作诏曰:当求德阀,以称坤仪。既而左右引富人陈氏女入宫,绶曰:陛下乃欲以贱者正位中宫,不亦与前日诏语戾乎?后数日,王曾入对,又论奏之。帝曰:宋绶亦如此言。时大臣继有论者,卒罢之。
帝春秋富,天下久无事,绶虑宴乐有渐,乃言:人心逸于久安,而患害生于所忽。故立防于无事,销变于未萌。事至而应,不亦殆欤?臣愿饬励群司,不以承平自怠。又上:驭下之道有三:临事尚乎守,当机贵乎断,兆谋先乎密。能守则奸不能移,能断则邪不能惑,能密则事不能挠。愿陛下念之!至若深居燕间,声味以调六气,节宣以顺四时,保养圣躬,宗社之休也。再迁吏部侍郎。
时宰相吕夷简、王曾论议数不同。绶多是夷简,而参知政事蔡齐间有所异,政事繇此依违不决,于是四人者皆罢。绶以尚书左丞、资政殿学士留侍讲筵,权判尚书都省。岁余,加资政殿大学士,以礼部尚书知河南府。
元昊反,刘平、石元孙败没,帝以手诏赐大臣居外者,询攻守之策。绶画十事以献。复召知枢密院事,迁兵部尚书、参知政事。时绶母尚在,绶既得疾,不视事,犹起居自力,区处后事。寻卒,赠司徒兼侍中,谥宣献。
绶性孝谨清介,言动有常。为儿童时,手不执钱。家藏书万余卷,亲自校雠,博通经史百家,其笔札尤精妙。朝廷大议论,多绶所财定。杨亿称其文沈壮淳丽,曰:吾殆不及也。及卒,帝多取所书字藏禁中。初,郊祀,绶摄太仆卿。帝问仪物典故,占对辨洽,因上所撰《卤簿图》十卷。子敏求。
敏求字次道,赐进士及第,为馆阁校勘。预苏舜钦进奏院会,出签书集庆军判官。王尧臣修《唐书》,以敏求习唐事,奏为编修官。持祖母丧,诏令居家修书。卒丧,同知太常礼院。
石中立薨,子继死,无他子。其孙祖仁疑所服,下礼官议。敏求谓宜为服三年,当解官,斩衰。同僚援据不一,判寺宋祁是其议,遂定为令。加集贤校理。从宋庠辟,通判西京。为群牧度支判官。坠马伤足,出知亳州。治平中,召为《仁宗实录》检讨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诰、判太常寺。
英宗在殡,有言宗室服疏者可嫁娶,敏求以为大行未发引,不可。逾年,又有言者。敏求言宗室义服,服降而练,可嫁娶矣。坐前后议异,贬秩知绛州。王珪、范镇乞留之,使成《实录》。神宗曰:典礼,国之所重,而误谬如是,安得无责。然敏求议初不误,曾公亮恶礼院刘瑾附敏求为说,故因是去之。是岁,即诏还。
徐国公主以夫兄为侄奏官,敏求疏其乱天伦,执正之。王安石恶吕公著,诬其言韩琦欲因人心,如赵鞅兴晋阳之甲,以逐君侧之恶,出之颍州。敏求当草制,安石谕旨使明著罪状,敏求但言敷陈失实。安石怒白于帝,命陈升之改其语,敏求请解职,未听。
会李定自秀州判官除御史,敏求封还词头,遂以本官右谏议大夫奉朝请。策试贤良方正,孔文仲对语切直,擢置优等,安石愈怒,罢文仲。人为敏求惧,帝独全护之,除史馆修撰、集贤院学士。邓润甫为帝言:比群臣多尚告讦,非国家之美,宜登用敦厚之士,以变薄俗。乃加敏求龙图阁直学士,命修《两朝正史》,掌均国公笺奏。元丰二年,卒,年六十一。特赠礼部侍郎。
敏求家藏书三万卷,皆略诵习,熟于朝廷典故,士大夫疑议,必就正焉。补唐武宗以下《六世实录》百四十八卷,它所著书甚多,学者多咨之。尝建言:河北、陕西、河东举子,性朴茂,而辞藻不工,故登第者少。请令转运使择荐有行艺材武者,特官之,使人材参用,而士有可进之路。又州郡有学舍而无学官,故士轻去乡里以求师,请置学官。后颇施行之。族弟昌言。
昌言字仲谟,以荫为泽州司理参军。州有杀人狱,昌言疑其冤,坚请迹捕,果得真犯者。稍迁河阴发运判官。自济源之官,见道上弃尸若剐剥状者甚众,窃叹郡县之不治。既至河阴,得凶盗六辈,杀人而鬻之,如是十余年,掩其家,犹得执缚未杀者七人。县吏与市井少年共为胠橐,昌言穷治其渊薮,皆法外行之,而流其家人。擢都水监丞。
熙宁初,河决枣强而北。昌言建议,欲于二股河口西岸新滩,立土约障水,使之东流。候稍深,即断北流,纵出葫卢下流,以除恩、冀、深、瀛水患。诏从之。提举河渠王亚以为不可成,不如修生堤。朝廷遣翰林学士司马光往视,如昌言策。不两月,决口塞。光奏昌言独有功,若与同列均受赏,恐不足以劝。诏理提点刑狱资序,迁开封府推官、同判都水监。汴水涨,昌言请塞訾家口。已而汴流绝,监丞侯叔献唱为昌言罪,昌言惧,求知陕州。历濮、冀二州。河决曹村,召判都水监,往护河堤。灵平埽成,转少府监。卒,赠绢二百匹。
李若谷,字子渊,徐州丰人。少孤游学,依姻家赵况于洛下,遂葬父母缑氏。举进士,补长社县尉。州葺兵营,课民输木,檄尉受之,而吏以不中程,多退斥,欲苛苦输者,因以取赇;若谷度财,别其长短、大小为程,置庭中,使民自输。
改大理寺丞、知宜兴县。官市湖洑茶,岁约户税为多少,率取足贫下,若谷始置籍备勾检。茶恶者旧没官,若谷使归之民,许转贸以偿其数。知连州。真宗将朝谒太清宫,选通判亳州。累迁度支员外郎、权三司户部判官,出为京东转运使。会河决白马,调取刍楗,同列卢士伦协三司意,趣刻扰州县,而若谷宽之。士伦不悦,构于朝,徙知陕州。盗聚青灰山久不散,遣牙吏持榜招谕之,盗杀其党与自归。改梓州。
天圣初,判三司户部勾院。使契丹,陛辞,不俟垂帘请对,乃遽诣长春殿奏事,罢知荆南。士族元甲恃荫屡犯法,若谷杖之,曰:吾代若父兄训之尔。王蒙正为驻泊都监,挟太后姻横肆,若谷绳以法。监司右蒙正,奏徙若谷潭州。
洞庭贼数邀商人船杀人,辄投尸水中。尝捕获,以尸无验,每贷死,隶他州。既而逃归,复功劫,若谷擒致之,磔于市。自是寇稍息。累迁太常少卿、集贤殿修撰、知滑州。河啮韩村堤,夜驰往,督兵为大埽,至旦堤完。以右谏议大夫知延州。州有东西两城夹河,秋、夏水溢,岸辄圮,役费不可胜纪。若谷乃制石版为岸,押以巨木,后虽暴水,不复坏。官仓依山而贮谷少,若谷使作露囤,囤可贮二万斛,他郡多取法焉。迁给事中、知寿州。豪右多分占芍陂,陂皆美田,夏雨溢坏田,辄盗决。若谷摘冒占田者逐之,每决,辄调濒陂诸豪,使塞堤,盗决乃止。
加集贤院学士、知江宁府。卒挽舟过境,寒瘠甚者,留养视之,须春温遣去。民丐于道者,以分隶诸僧寺,助给舂爨。还,勾当三班院,进龙图阁直学士、知河南府。贵人多葬洛阳,敕使须索烦扰,若谷奏令鸿胪预约所调移府,逆为营办。改枢密直学士、知并州。民贫失婚姻者,若谷出私钱助其嫁娶。赘婿、亡赖委妻去,为立期,不还,许更嫁。并多降人,喜盗窃,籍累犯者,以三人为保,有犯,并坐之,悛者削去籍名。
进尚书工部侍郎、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拜参知政事。建言:风俗恶,媺在上之人作而新之。君子小人,各有其类,今一目以朋党,恐正人无以自立矣。帝悟,为下诏谕中外。以耳疾,累上章辞位,罢为资政殿大学士、吏部侍郎、提举会灵观事。以太子少傅致仕,卒,年八十。赠太子太傅,谥康靖。
若谷性资端重,在政府,论议常近宽厚。治民多智虑,恺悌爱人,其去,多见思。少时与韩亿为友,及贵显,婚姻不绝焉。子淑。
淑字献臣,年十二,真宗幸亳,献文行在所。真宗奇之,命赋诗,赐童子出身。试秘书省校书郎,寇准荐之,授校书郎、馆阁校勘。
乾兴初,迁大理评事。修《真宗实录》,为检讨官。书成,改光禄寺丞、集贤校理,为国史院编修官。召试,赐进士及第,改秘书郎,进太常丞、直集贤院、同判太常寺,擢史馆修撰,再迁尚书礼部员外郎,上时政十议。改知制诰、勾当三班院,为翰林学士,进吏部员外郎。会若谷参知政事,改侍读学士,加端明殿学士。若谷罢,进本曹郎中,典豫王府章奏。
以右谏议大夫知许州。岁饥,取民所食五种上之,帝恻然,为蠲其赋。权知开封府,复为翰林学士、中书舍人。言者指其在开封多亵近吏人,改给事中、知郑州。徙河阳,转尚书礼部侍郎,复为翰林学士。罢端明殿学士,判流内铨,复加端明殿学士。
初,在郑州,作《周陵诗》。国子博士陈求古以私隙讼其议讪朝廷,除龙图阁学士,出知应天府。累表论辨,不报,乃请侍养。明年,复端明、侍读二学士,判太常寺。父丧免官,终丧起复,再为翰林学士。谏官包拯、吴奎等言淑性奸邪,又尝请侍养父而不及其母,罢翰林学士,以端明、龙图阁学士奉朝请。丁母忧,服除,为端明、侍读二学士。迁户部侍郎,复为翰林学士,而御史中丞张升等又论奏之,不拜,除兼龙图阁学士。由是台郁不得志,出知河中府,暴感风眩,卒。赠尚书右丞。
淑警慧过人,博习诸书,详练朝廷典故,凡有沿革,帝多谘访。制作诰命,为时所称。其他文多裁取古语,务为奇险,时人不许也。
初,宋郊有学行,淑恐其先用,因密言曰:'宋',国姓;而'郊'者交,非善应也。又宋祁作《张贵妃制》,故事,妃当册命,祁疑进告身非是,以淑明典故问之,淑心知其误,谓祁曰:君第进,何疑邪?祁遂得罪去,其倾侧险陂类此。尝修《国朝会要》、《三朝训鉴图》、《阁门仪制》、《康定行军赏罚格》,又献《系训》三篇,所著别集百余卷。子寿朋、复圭。
寿朋字延老。庆历初,与弟复圭同试学士院,赐进士出身,判吏部南曹。使行诸陵,奏言:昭宪皇后诞育二圣,为国文母,独以合葬安陵,不及时祭,请更其礼。从之。迁群牧判官,击断敏甚。皇城卒逻其纵游无度,出知汝州。尽推职田之入归前守杨畋;畋死,又经理其家。以饥岁营州廨劳民,降为荆门军。
历开封府推官、户部判官、知凤翔府沧州。沧地震,坏城郭帑庾。寿朋以席为屋,督吏采缮葺,未数月,复其旧。括芜田三万顷,纵民耕,择其壮者使习兵。河方北涌,随塞之,故道狭,寿朋度必东溃,谕居人徙避,后三县四镇果垫焉。司马光出使。荐其能,加直史馆。入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进户部、盐铁副使。性疏隽任侠,奉祠西太一宫,饮酒食肉如常时,暴得疾卒。诏中使抚其孥,赐白金三百两。
复圭字审言。通判澶州。北使道澶,民主驿率困惫。豪杜氏十八家,诡言唐相如晦后,每赇吏脱免,复圭按籍役之。知滑州。兵匠相忿阋,挥所执铁椎,椎杀争者于厅事,立斩之。徙知相州。
自太宗时,聚夏人降者五指挥,号厅子马,子弟相承,百年无它役。复圭斥不如格者,选能骑射士补之。为度支判官、知泾州。始时二税之入,三司移折已重,转运使又覆折之,复圭为奏免,民立生祠。历湖北、两浙、淮南、河东、陕西、成都六转运使。浙民以给衙前役,多破产,复圭悉罢遣归农,令出钱助长名人承募,民便之。濒海人赖蛤沙地以生,豪家量受税于官而占为己有,复圭奏蠲其税,分以予民。
熙宁初,进直龙图阁、知庆州。夏人筑垒于其境,不犯汉地。复圭贪边功,遣大将李信帅兵三千,授信以陈图,使自荔原堡夜出袭击,败还,复圭斩信自解。又欲澡前耻,遣别将破其金汤、白豹、西和市,斩首数千级。后七日,秉常举国入寇。御史谢景温劾复圭擅兴,致士卒死伤,边民流离,谪保静军节度副使。岁余,知光化军。张商英言:夏人谋犯塞之日久矣,与破金汤适相值,非复圭生事。乃召判吏部流内铨,知曹、蔡、沧州,还为盐铁副使,以集贤殿修撰知荆南,卒。
复圭临事敏决,称健吏,与人交不以利害避。然轻率躁急,无威重,喜以语侵人,独为王安石所知,故既废即起。
王博文,字仲明,曹州济阴人。祖谏,给事太宗藩邸,为西京作坊副使。博文年十六,善属文,举进士开封府,以回文诗百篇为公卷,人谓之王回文。淳化三年,太宗亲试进士,以年少罢归。后谏卒官庐州,州守刘蒙叟为言,召试舍人院,为安丰主簿,历南丰尉,有能名。调南剑州军事推官,改大理寺丞,监荆南榷货务,迁殿中丞。陈尧咨荐之,试中书,赐进士第,擢知濠州,历真州。真宗幸亳,权江、淮制置司事。改监察御史、梓州路转运使。以疾,请出知海州,徙密州。负海有盐场,岁饥,民多盗鬻,吏捕之辄抵死。博文请弛盐禁,候岁丰乃复,从之。除殿中侍御史。
天禧中,朱能、王先在长安伪为《乾祐天书》,事觉,能既败死,先与其徒就禽,诏博文乘驿按劾。博文唯治首恶,胁从者七人,得以减论。还为开封府判官,丁母忧。
始,博文幼丧父,其母张氏改适韩氏。及博文在朝,谓子无绝母礼,请得以恩封之。母死,又谓古之为父后者不为出母服,以废宗庙祭也。今丧者皆祭,无害于行服。乃请解官持服,然议者以丧而祭为非礼。服除,为三司户部判官。出为河北转运使,迁侍御史、陕西转运使。
属羌撒逋渴以族落数千帐叛,既又寇原州柳泉镇、环州鹁鸽泉砦,梧州刺史杜澄、内殿崇班赵世隆战没。博文劾奏内侍都知周文质、押班王怀信为泾原、环庆两路钤辖,提重兵驻大拔砦,玩寇逗留,耗用边费,请用曹玮、田敏代。既而文质、怀信坐法,遂以玮知永兴军,使节制边事。会玮病不行,又用敏为泾原路总管,寇遂平。
迁尚书兵部员外郎,为三司户部副使,再迁户部郎中、龙图阁待制、判吏部流内铨、权发遣三司使事。与监察御史崔暨、内侍罗崇勋同鞫真定府曹汭狱。及还,权知开封府,进龙图阁直学士、知秦州。为走马承受贾德昌所毁,徙凤翔府,又徙永兴军。明年,德昌以赃败,改枢密直学士,复知秦州。
初,沿边军民之逃者必为熟户畜牧,又或以遗远羌易羊马,故常没者数百人。其禽生羌,则以锦袍、银带、茶绢赏之。间有自归,而中道为夏人所得,亦不能辨,坐法皆斩。博文乃遣习知边事者,密持信纸往招,至则悉贷其罪,由是岁减殊死甚众。朝廷下其法旁路。
又言河西回鹘多缘互市家秦、陇间,请悉遣出境,戒守臣使讥察之。再迁右谏议大夫,以龙图阁学士复知开封府。都城豪右邸舍侵通衢,博文制表木按籍,命左右判官分撤之,月余毕。出知大名府,迁给事中。召权三司使,遂同知枢密院事,逾月而卒。帝临奠,赠尚书吏部侍郎。
博文以吏事进,多任剧繁,为政务平恕,常语诸子曰:吾平生决罪,至流刑,未尝不阴择善水土处,汝曹志之。然治曹汭狱,议者多谓博文希太后旨,纵崇勋傅致其罪。子畴。
畴字景彝,以父荫补将作监主簿。中进士第,累迁太常博士。翰林学士宋祁提举诸司库务,荐畴勾当公事。时有宦官同提举者,畴辞于中书曰:翰林先进,畴恐不得事也。然以朝士大夫而为阉人指使,则畴实耻之。
用贾昌朝荐,改编修《唐书》。仁宗猎近郊,畴引十事以谏。皇祐中,手诏禁贵戚近习私谒者,畴献《圣政惟公颂》。召试,直秘阁,为开封府推官。宦者李允良诉其叔父死,疑为仇家所毒,请发棺验视,众欲许之,畴独不可。曰:苟无实,是无故而暴尸,且安知非允良有奸?穷治,果与其叔父家有怨。历三司度支判官、修起居注、知制诰、权判吏部流内铨,以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
时陈升之拜枢密副使,谏官、御史唐介等奏弹升之不当大用,朝廷持不行,介等争数月不已,乃两罢之。而论者谓介等为众人游谈所误。畴疏言:浮华险薄之徒,往来谏官、御史家,掎摭人罪,浸以成俗,请出诏戒励。从之。迁给事中。
英宗既即位,感疾,皇太后垂帘听政。其后帝疾平,犹未御正殿,畴上疏请御朝听政。及永昭陵复土,祭仁宗虞主于集英殿,以宗正卿摄事。畴奏曰:人子之葬其亲,送形而往,迎神而返,故虞祭所以安神也。位尊者礼重,礼重者祭多,故天子之虞数至于九。今山陵,嗣君不得亲往,则道路五虞,理可命宗正摄事。若神主既至,则四虞之祭,虽或圣躬未宁,亦宜勉强。况陛下在藩邸,以好古知礼、仁孝聪明闻于中外,此先帝所以托天下也。臣愿始终令德,以全美名。
帝既视朝前后殿,而于听事犹持谦抑。畴复上疏曰:庙社拥佑陛下,起居安平,临朝以时,仅逾半载,而未闻开发听断,德音遏塞,人情缺然。伏望思太祖、太宗艰难取天下之劳,真宗、仁宗忧勤守太平之力,勉于听决大政,以慰母后之慈。勿为疑贰谦抑,自使盛德暗然不光。
未几,又上疏曰:
董仲舒为武帝言天人之际曰:事在勉强而已。勉强学问,则闻见广而智益明;勉强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陛下起自列邸,光有天命,然而祖宗基业之重,天人顾享之际,所以操心治身、正家保国者,尤在于勉强力行也。陛下昔在宗藩,已能务德好学,语言举动未尝越礼,是天性有圣贤之资。自疾平以来,于兹半岁,而临朝高拱,无所可否。群臣关白军国之政者日益至,其请人主财决者日益多,然犹圣心盘桓,无所是非者,何也?得非以初继大统,或虑未究朝廷之事,故谦抑而未皇耶?或者圣躬尚未宁,而不欲自烦耶?抑有所畏忌而不言耶?苟为谦抑而未皇,则国家万务,日旷月废,其势将趋于祸乱无疑也。若圣躬未能宁,则天下之名医良工,日可召于前。而方技不试,药石不进,养疾于身,坐俟岁月,非求全之道也。苟有所畏忌而不言,则又过计之甚也。
今中外之事,无可疑畏,臣尝为陛下力言之矣。陛下何不坦心布诚、廓开大明以照天下,外则与执政大臣讲求治体,内则于母后请所未至。延礼贤俊,谘访忠直,广所未见,达所未闻。若陛下朝行之,则众心夕安矣。况陛下向居藩邸,日夕于侧者,惟一二讲学之师,与左右给使之人耳。修身行己,德业日新,而知者无几,则是为善多而得名常少也;然而终能德成行尊,美名远闻,此先帝之所以属心也。今处亿兆之上,有一言动则天下知之,简册书之,比之于昔,是善行易显而美名易成也。然而尚莫之闻者,是不为尔,非不能也。有始有终者,圣贤之能事,在陛下勉强而已。
畴又上疏欲车驾行幸,以安人心。时大臣亦有请,帝乃出祷雨,都人瞻望欢呼。数日,皇太后还政,畴又上疏:请诏二府大臣讲求所以尊崇母后之礼。若朝廷严奉之体,与岁时朔望之仪,车服承卫之等威,百司拱拟之制度,它时尊称之美号,外家延赏之恩典,凡可以称奉亲之意者,皆宜优异章大,以发扬母后之功烈,则孝德昭于天下矣。
时诏近臣议仁宗配祭。故事,冬、夏至祀昊天上帝、皇地祗,以太祖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孟冬祀神州地祇,以太宗配;正月上辛祀感生帝,以宣祖配;季秋大飨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真宗配。而学士王珪等与礼官上议,以谓季秋大飨,宜以仁宗配,为严父之道。知制诰钱公辅独谓仁宗不当配祭。畴以谓珪等议遗真宗不得配,公辅议遗宣祖、真宗、仁宗俱不得配,于礼意未安。乃献议曰:请依王珪等议,奉仁宗配飨明堂,以符《大易》配考之说、《孝经》严父之礼。奉迁真宗配孟夏雩祀,以仿唐贞观、显庆故事。太宗依旧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冬祀神州祗,余依本朝故事。如此,则列圣并侑;对越昊穹,厚泽流光,垂裕万祀。必如公辅之议,则陷四圣为失礼,导陛下为不孝,违经戾古,莫此为甚。自此公辅不悦,而朝廷以畴论事有补,帝与执政大臣皆器异之。
迁翰林学士、尚书礼部侍郎、同提举诸司库务。数月,拜枢密副使。于是公辅言畴望轻资浅,在台素餐,不可大用,又颇荐引近臣可为辅弼者。公辅坐贬。畴在位五十五日,卒。帝甚悼惜之,临哭,赐白金三千两,赠兵部尚书,谥忠简。
畴名臣子,性介特,厉风操,喜言朝廷事。好治容服,坐立嶷然,言必文,未尝慢戏,吏治审密,文辞严丽。其执政未久、终于位及所享寿,类其父云。
王鬷字总之,赵州临城人。七岁丧父,哀毁过人。既长,状貌奇伟。举进士,授婺州观察推官。代还,真宗见而异之,特迁秘书省著作佐郎、知祁县,通判湖州。再迁太常博士、提点梓州路刑狱,权三司户部判官。使契丹还,判都磨勘司。以尚书度支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上言:方调兵塞决河,而近郡灾歉,民力雕敝,请罢土木之不急者。改三司户部副使。枢密使曹利用得罪,鬷以同里为利用所厚,出知湖州,徙苏州。还为三司盐铁副使。
时龙图阁待制马季良方用事,建言京师贾人常以贱价居茶盐交引,请官置务收市之。季良挟章献姻家,众莫敢迕其意,鬷独不可,曰:与民竞利,岂国体耶!擢天章阁待制、判大理寺、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安抚淮南,权判吏部流内铨,累迁刑部。
益、利路旱饥,为安抚使,以左司郎中、枢密直学士知益州。戍卒有夜焚营、杀马、胁军校为乱者,鬷潜遣兵环营,下令曰:不乱者敛手出门,无所问。于是众皆出,命军校指乱者,得十余人,即戮之。及旦,人莫知也。其为政有大体,不为苛察,蜀人爱之。拜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景祐五年,参知政事。明年,迁尚书工部侍郎、知枢密院事。
天圣中,鬷尝使河北,过真定,见曹玮,谓曰:君异日当柄用,愿留意边防。鬷曰:何以教之?玮曰:吾闻赵德明尝使人以马榷易汉物,不如意,欲杀之。少子元昊方十余岁,谏曰:'我戎人,本从事鞍马,而以资邻国易不急之物,已非策,又从而斩之,失众心矣。'德明从之。吾尝使人觇元昊,状貌异常,他日必为边患。鬷殊未以为然也。比再入枢密,元昊反,帝数问边事,鬷不能对。及西征失利,议刺乡兵,又久未决。帝怒,鬷与陈执中、张观同日罢,鬷出知河南府,始叹玮之明识。未几,得暴疾卒。赠户部尚书,谥忠穆。
鬷少时,馆礼部尚书王化基之门,枢密副使宋湜见而以女妻之。宋氏亲族或侮易之,化基曰:后三十年,鬷富贵矣。果如所言。
论曰:吴育刚毅不挠,而设施无闻,其才不逮志者与?宋绶博洽明敏,若谷务长厚,博文习吏事,当仁宗时,先后与政,仅能恭慎寡过,保有禄位,施及后嗣。敏求、淑俱练达典故,傅以文采,而淑以倾险败德,视畴之介特,数建忠谋,则贤不肖之相去远矣。王鬷不留意曹玮之言,卒以昧于边事见黜,宜哉!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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