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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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卷十七

◎世祖十四

二十九年春正月甲午朔,以日食免朝贺。日食时,左右有珥,上有抱气。丙申,云南行中书省言:“罗甸归附后改普定府,隶云南省三十余年。今创罗甸宣慰安抚司,隶湖南省,不便,乞罢之,仍以其地隶云南省。”制曰:“可。”戊戌,清州饥,就陵州发粟四万七千八百石赈之。己亥,命太史令郭守敬兼领都水监事,仍置都水监少监、丞、经历、知事凡八员。八作司官旧制六员,今分为左右二司,增官二员。庚子,江西行省左丞高兴言:“江西、福建汀、漳诸处连年盗起,百姓入山以避,乞降旨招谕复业。福建盐课既设运司,又设四盐使司,今若设提举司专领盐课,其酒税课悉归有司为便。福建银铁又各立提举司,亦为冗滥,请罢去。”诏皆从之。禁商贾私以金银航海。壬寅,以武平地震,全免去年税四千五百三十六锭,今年量输之,止征二千五百六十九锭。癸卯,命玉典赤阿里置司邕州以便粮饷,而以轻军逻思明州。以汉天师张宗演男与棣嗣其教。升利用监正三品。甲辰,诏:“江南州县学田,其岁入听其自掌,春秋释奠外,以廪师生及士之无告者。贡士庄田,则令核数入官。”乙巳,赐诸王失都儿金千两。丙午,河南、福建行中书省臣请诏用汉语,有旨以蒙古语谕河南,汉语谕福建。罢河南宣慰司,以汴梁、襄阳、河南、南阳、归德皆隶河南行省。复割湖广省之德安、汉阳、信阳隶荆湖北道,蕲黄隶淮西道,并淮东道三宣慰司咸隶河南省。其荆湖北道宣慰司旧领辰、沅、澧、靖、归、常德,直隶湖广省。从葛蛮军民安抚使宋子贤请,诏谕未附平伐、大瓮眼、紫江、皮陵、潭溪、九堡等处诸洞猫蛮。戊申,太阴犯岁及轩辕左角。己酉,兴州之兴安、宜兴两县饥,赈米五千石。罢南雄、韶州、惠州三路录事司。壬子,桓州至赤城站户告饥,给钞计口赈之。癸丑,罢四宾库,复会同馆,初置织造段匹提举司五。八番都元帅刘德禄言:“新附洞蛮十五寨,请置官府以统之。”诏设陈蒙、烂土军民安抚司。江西行省伯颜、阿老瓦丁言:“蒙山岁课银二万五千两。初制,炼银一两,免役夫田租五斗,今民力日困,每两拟免一石。”帝曰:“重困吾民,民何以生!”从之。丙辰,播州洞蛮因籍户怀疑窜匿,降诏招集之。以行播州军民安抚使杨汉英为绍庆珍州南平等处沿边宣慰使、行播州军民宣抚使、播州等处管军万户,仍佩虎符。壬戌,召嗣汉天师张与棣赴阙。

二月甲子朔,金竹酋长骚驴贡马、毡各二十有七,从其请减所部贡马,降诏招谕之。赐新附黑蛮衣袄,遣回,命进所产朱砂、雄黄之精善者,无则止。遣使代祀岳渎、后土、四海。乙丑,给辉州龙山、里州和中等县饥民粮一月。丁卯,畋于近郊。命宿卫受月廪及蒙古军以艰食受粮者,宣徽院仍领之。己巳,太阴犯毕。发通州、河西务粟,赈东安、固安、蓟州、宝坻县饥民。申禁鞭背。庚午,斡罗思招附桑州生猫、罗甸国古州等峒酋长三十一,所部民十二万九千三百二十六户,诣阙贡献。壬申,敕遣使分行诸路,释死罪以下轻囚。泽州献嘉禾。乙亥,立总管高丽女直汉军万户府,颁银印,总军六千人。以泉府太卿亦黑迷失、邓州旧军万户史弼、福建行省右丞高兴并为福建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将兵征瓜哇,用海船大小五百艘、军士二万人。戊寅,立征行左、右军都元帅府,都元帅四、副都元帅二。上万户府达鲁花赤四、万户皆四、副万户八、镇抚四,各佩虎符。诏加高丽王王睶太保,仍锡功臣之号。诏从诸王阿秃作乱者,朵罗带以付阔里吉思,脱迭出以付阿里,抄儿赤以付月的迷失,合麦以付亦黑迷失,使从军自效。又诏诸王从合丹作乱者,纳答儿之镇南王所,聂怯来之合剌合孙答剌罕所,阿秃之云南王所,朵列秃之阿里所,八里带之月的迷失所,斡里罗、忽里带之东海。发义仓官仓粮,赈德州、齐河、清平、泰安州饥民。庚辰,月儿鲁等言:“纳速剌丁灭里、忻都、王巨济党比桑哥,恣为不法,楮币、铨选、盐课、酒税,无不更张变乱之。衔命江南理算者,皆严急输期,民至嫁妻卖女,祸及亲邻。维杨、钱塘,受害最惨,无故而陨其生五百余人。其初士民犹疑事出国家,今乃知天子仁爱元元,而使民至此极者,实桑哥及其凶党之为,莫不愿食其肉。臣等议,此三人既已伏辜,乞依条论坐以谢天下。”从之。牙亦迷失招无籍民千四百三十六户,请隶东宫,诏命之耕田。辛巳,从枢密院臣暗伯等请,就襄阳给曲先塔林合剌鲁六百三十七户田器种粟,俾耕而食。丁亥,以汪惟和为巩昌等二十四处便宜都总帅,兼巩昌府尹,仍佩虎符。御史台月儿鲁、崔彧等言:“冯子振、刘道元指陈桑哥同列罪恶,诏令省台臣及董文用、留梦炎等议。其一言:翰林诸臣撰《桑哥辅政碑》者,廉访使阎复近已免官,余请圣裁。”帝曰:“死者勿论,其存者罚不可恕也。”乞台不花等使缅国,诏令遥授左丞。廷议以尚书行使事,其副以郎中处之。制曰:“可。”戊子,禁杭州放鹰。己丑,岁星犯轩辕大星。庚寅,宣政院臣言,授诸路释教都总统辇真术纳思为太中大夫、土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敕畸零拔都儿三百四十七户佃益都闲田,给牛种农具,官为屋居之。壬辰,山东廉访司申:“棣州境内春旱且霜,夏复霖涝,饥民啖藜藿木叶,乞赈恤。”敕依东平例,发附近官廪,计口以给。

三月甲午,诏遣脱忽思、侬独赤昔烈门至合敦奴孙界,与驸马阔里吉思议行屯田。己亥,枢密院臣言:“出征女直纳里哥,议于合思罕三千新附军内选拨千人。”诏先调五百人,行中书省具舟给粮,仍设征东招讨司。壬寅,御史大夫月儿鲁等奏:“比监察御史商琥举昔任词垣风宪,时望所属而在外者,如胡祗遹、姚燧、王惲、雷鹰、陈天祥、杨恭懿、高道、程文海、陈俨、赵居信十人,宜召置翰林,备顾问。”帝曰:“朕未深知,俟召至以闻。”丙午,中书省臣言:“京畿荐饥,宜免今岁田租。上都、隆兴、平滦、河间、保定五路供亿视他路为甚,宜免今岁公赋。汉地河泊隶宣徽院,除入太官外,宜弛其禁,便民取食。”并从之。丁未,纳速剌丁灭里以盗取官民钞一十三万余锭,忻都以征理逋负迫杀五百二十人,皆伏诛。王巨济虽无赃,帝以与忻都同恶,并诛之。中书省与御史台共定赃罪十三等,枉法者五,不枉法者八,罪入死者以闻。制曰:“可。”戊申,以威宁、昌等州民饥,给钞二千锭赈之。己酉,以大司农、同知宣徽院事兼领尚膳监事铁哥,翰林学士承旨、通政院使兼知尚乘寺事剌真,并为中书平章政事,兼领旧职。中书省臣言:“右丞何荣祖以疾,平章政事麦术丁以久居其任,乞令免署,惟食其禄,与议中书省事。”从之。以阿里为中书右丞,梁暗都剌为参知政事。中书省臣言:“亦奚不薛及八番罗甸既各设宣慰司,又复立都元帅府,其地甚狭而官府多,宜合二司帅府为一。”诏从之,且命亦奚不薛与思、播州同隶湖广省,罗甸还隶云南,以八番罗甸宣慰使斡罗思等并为八番顺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佩虎符。以安南国王陈益稷遥授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佩虎符,居鄂州。庚戌,车驾幸上都。赐速哥、斡罗思、赛因不花蛮夷之长五十六人金纹绫绢各七十九匹,及弓矢、鞍辔。壬子,枢密院臣奏:“延安、凤翔、京兆三路籍军三千人,桑哥皆罢为民,今复其军籍,屯田六盘。”从之。敕都水监分视黄河堤堰,罢河渡司。庚申,免宝庆路邵阳县田租万三千七百九十三斛。壬戌,给还杨琏真加土田、人口之隶僧坊者。初,琏真加重赂桑哥,擅发宋诸陵,取其宝玉,凡发冢一百有一所,戕人命四,攘盗诈掠诸赃为钞十一万六千二百锭,田二万三千亩,金银、珠玉、宝器称是。省台诸臣乞正典刑以示天下,帝犹贷之死,而给还其人口、土田。隆兴府路饥,给钞二千锭,复发粟以赈之。

夏四月丙子,太阴犯氐。己卯,复典瑞监三品。弛甘肃酒禁,榷其酤。辛巳,弛太原酒禁,仍榷酤。辛卯,设云南诸路学校,其教官以蜀士充。

五月甲午,辽阳水达达、女直饥,诏忽都不花趣海运给之。丙午,敕:“云南边徼入朝,非初附者不听乘传,所进马不给刍豆。”丁未,中书省臣言:“妄人冯子振尝为诗誉桑哥,且涉大言,及桑哥败,即告词臣撰碑引谕失当,国史院编修官陈孚发其奸状,乞免所坐,遣还家。”帝曰:“词臣何罪!使以誉桑哥为罪,则在廷诸臣,谁不誉之!朕亦尝誉之矣。”诏以杨居宽、郭佑死非其罪,给还其家资。改思州安抚司为军民宣抚司,隶湖广省,诏谕其民因阅户惊逃者,各使安业。以陕西盐运司酒税等课已入州县,罢诸子盐司,并罢东平路河道提举司事入都水监。己未,龙兴路南昌、新建、进贤三县水,免田租四千四百六十八石。是月,真定之中山新乐、平山、获鹿、元氏、灵寿,河间之沧州无棣,景之阜城、东光,益都之濰州北海县,有虫食桑叶尽,无蚕。

六月甲子,平江、湖州、常州、镇江、嘉兴、松江、绍兴等路水,免至元二十八年田租十八万四千九百二十八石。戊辰,诏听僧食盐不输课。己巳,日本来互市,风坏三舟,惟一舟达庆元路。壬申,江西省臣言:“肇庆、德庆二路,封、连二州,宋时隶广东,今隶广西,不便,请复隶广东。”从之。铁旗城后察昔折一烈率其族类部曲三千余户来附。甲戌,设司籍库,秩从五品,隶太府监,储物之籍入者。丙子,太宁路惠州连年旱涝,加以役繁,民饥死者五百人,诏给钞二千锭及粮一月赈之,仍遣使责辽阳省臣阿散。壬午,敕以海南新附四州洞寨五百一十九、民二万余户,置会同、定安二县,隶琼州,免其田租二年。癸未,以征瓜哇,暂禁两浙、广东、福建商贾航海者,俟舟师已发后,从其便。丁亥,湖州、平江、嘉兴、镇江、杨州、宁国、太平七路大水,免田租百二十五万七千八百八十三石。己丑,太白犯岁星。铁木塔儿、薛阇秃、捏古带、阔阔所部民饥,诏给米四千石付铁木塔儿、薛阇秃,一千石付捏古带、阔阔,俾以赈之。

闰六月辛卯朔,升上都兵马司四品,如大都。丁酉,辽阳、沈州、广宁、开元等路雹害稼,免田租七万七千九百八十八石。岳州华容县水,免田租四万九百六十二石。东昌路蝗。壬寅,以东安、海宁改隶淮安路。诏大都事繁,课税改隶转运司,通州造船毕,罢提举司。罢福建岁造象齿鞶带。戊申,荧惑犯狗国。庚戌,回回人忽不木思售大珠,帝以无用却之。辛亥,河西务水,给米赈饥民。江北河南省既立,诏江北诸城悉隶其省。诏汉阳隶湖广省。左江总管黄坚言:“其管内黄胜许聚众二万据忠州,乞调军万人、土兵三千人,命刘国杰讨之。臣愿调军民万人以从。”诏许之。太平、宁国、平江、饶、常、湖六路民艰食,发粟赈之。高丽饥,其王遣使来请粟,诏赐米十万石。中书省臣言:“今岁江南海运粮至京师者一百五万石,至辽阳者十三万石,比往岁无耗折不足者。”甲寅,右江岑从毅降,从毅老疾,诏以其子斗荣袭,佩虎符,为镇安路军民总管。广南西路安抚副使赛甫丁等诽谤朝政,沙不丁复资给之,以风闻三十余事,妄告省官,帝以有伤政体,捕恶党下吏如法。乙卯,济南、般阳蝗。是月,诏谕廉访司巡行劝课农桑。礼部尚书张立道、郎中歪头使安南回,以其使臣阮代乏、何维岩至阙。陈日燇拜表笺,修岁贡。

秋七月庚申朔,诏以史弼代也黑迷失、高兴,将万人征瓜哇,仍召三人者至阙。遣使检核窜名鹰坊受粮者。辛酉,河北河南道廉访司还治汴梁。癸亥,完大都城。也里嵬里、沙沙尝签僧、道、儒、也里可温、答赤蛮为军,诏令止隶军籍。甲子,降诏申严牛马践稼之禁。乙丑,阿里愿自修船,同张存从征瓜哇军,往招占城、甘不察,诏授阿里三珠虎符,张存一珠虎符,仍蠲阿里父布伯所负斡脱钞三千锭。丙寅,罢徽州路录事司。免屯田租一万二千八百一十一石。辛未,太阴犯牛。壬申,建社稷和义门内,坛各方五丈,高五尺,白石为主,饰以五方色土,坛南植松一株,北墉瘗坎壝垣,悉仿古制,别为斋庐,门庑三十三楹。戊寅,黎兵百户邓志愿谋叛,伏诛。庚辰,敕云南省拟所辖州县官如福建、二广例,省台委官铨选以姓名闻,随给授宣敕。

八月己丑朔,赛甫丁处死,余党杖而徙之,仍籍其家产。壬辰,敕礼乐户仍与军站、民户均输赋。丁酉,辰星犯右执法。己亥,太白犯房。辛丑,宁夏府屯田成功,升其官脱儿赤。壬寅,括唐兀秃鲁花所部阔彖赤及河西逃人入蛮地者。甲辰,车驾至自上都。讨浙东孟总把等贼,敕诸军之驻福建者,听平章政事阇里节度。乙巳,岁星犯右执法。丙午,用郭守敬言,浚通州至大都漕河十有四,役军匠二万人,又凿六渠灌昌平诸水。以广济署屯田既蝗复水,免今年田租九千二百十八石。丁未,也黑迷失乞与高兴等同征瓜哇,帝曰:“也黑迷失惟熟海道,海中事当付之,其兵事则委之史弼可也。”以史弼为福建等处行中省平章政事,统领出征军马。庚戌,高苑县高希允以非所宜言,伏诛。壬子,诏塔剌赤、程鹏飞讨黄圣许,刘国杰驻马军戍守。戊午,福建行省参政魏天祐献计,发民一万凿山炼银,岁得万五千两。天祐赋民钞市银输官,而私其一百七十锭,台臣请追其赃而罢炼银事,从之。改燕南河北廉访司还治真定。高丽、女直界首双城告饥,敕高丽王于海运内以粟赈之。弛平滦州酒禁。诏不敦、忙兀鲁迷失以军征八百媳妇国。

九月己未朔,治书侍御史裴居安言:“月的迷失遇盗起不即加兵,盗去乃延诛平民。”诏台院遣官按问之。辛酉,诏谕安南国陈日燇使亲入朝。选湖南道宣慰副使梁会,授吏部尚书,佩三珠虎符,翰林国史院编修官陈孚,授礼部郎中,佩金符,同使安南。山东东西道廉访司劾:“宣慰使乐实盗库钞百二十锭,买库银九百五十两,官局私造弓勒等物,受屯田钞百八十锭,乐实宜解职。”从之。丁卯,中书省臣言:“茆灊、十围、安化等新附洞蛮凡八万,宜设管军民司,以其土人蒙意、蒙世、莫仲文为长官,以吕天佑、塔不带为达鲁花赤。八番斡罗思招附光兰州洞蛮,宜置定远府,就用其所举秃干、高守文、黄世曾、燕只哥为达鲁花赤、知府、同知、判官。”制曰:“可。”癸酉,徙沔州治铎水县,废新得州置通江县,复汉州绵竹县。沙州、瓜州民徙甘州,诏于甘、肃两界,画地使耕,无力者则给以牛具农器。宁夏户口繁多,而土田半蓺红花,诏令尽种谷麦,以补民食。丁丑,以平滦路大水且霜,免田租二万四千四十一石。辛巳,太白犯南斗。罢云南行台,徙置西川,设云南廉访司。壬午,水达达、女直民户由反地驱出者,押回本地,分置万夫、千夫、百夫内屯田。甲申,乌思藏宣慰司言:“由必里公反后,站驿遂绝,民贫无可供亿。”命给乌思藏五驿各马百、牛二百、羊五百,皆以银;军七百三十六户,户银百五十五。丁亥,从宣政院言,置乌思藏纳里速古儿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

冬十月戊子朔,诏福建廉访司知事张师道赴阙;师道至,乞汰内外官府之冗滥者。诏麦术丁、何荣祖、马绍、燕公楠等与师道同区别之。数月,授师道翰林直学士。日本舟至四明,求互市,舟中甲仗皆具,恐有异图,诏立都元帅府,令哈剌带将之,以防海道。诏浚浙西河道,导水入海。庚寅,两淮运使纳速剌丁坐受商贾贿,多给之盐,事觉,诏严加鞫问。癸巳,弛上都酒禁。燕公楠言:“岁终,各行省臣赴阙奏事,亦宜令行台臣赴阙,奏一岁举剌之数。”制曰:“可。”丙申,四川行省以洞蛮酋长向思聪等七人入朝。壬寅,从朱清、张瑄请,授高德诚管领海船万户,佩双珠虎符,复以殷实、陶大明副之,令将出征水手。甲辰,信合纳帖音国遣使入觐。广东道宣慰司遣人以暹国主所上金册诣京师。乙巳,太阴犯井。丁未,太阴犯鬼。己酉,枢密院臣言:“六卫内领汉军万户,见存者六千户,拨分为三:力足以备车马者二千五百户,每甲令备马十五匹、牛车二辆;力足以备车者五百户,每甲令备牛车三辆;其三千户,惟习战斗,不他役之。六千户外,则供他役。庶能各勤乃事,而兵亦精锐。”诏施行之。诏择囚徒罪轻者释之。癸丑,完泽等言:“凡赐诸人物有二十万锭者,为数既多,先赐者尽得之,及后将赐,或无可给,不均为甚。今计怯薛带、怯怜口、昔博赤、哈剌赤,凡近侍人,上等以二百户为率,次等半之,下等又半之,于下等择尤贫者岁加赏赐,则无不均之失矣。一岁天下所入,凡二百九十七万八千三百五锭,今岁已办者才一百八十九万三千九百九十三锭,其中有未至京师而在道者,有就给军旅及织造物料馆传俸禄者,自春至今,凡出三百六十三万八千五百四十三锭,出数已逾入数六十六万二百三十八锭矣。怀孟竹课,岁办千九十三锭,尚书省分赋于民,人实苦之,宜停其税。”帝皆嘉纳其言。命赵德泽、吴荣领逃奴无主者二百四十户,淘银耕田于广宁、沈州。乙卯,太阴犯氐。

十一月庚申,岳州华容县水,发米二千一百二十五石赈饥民。壬戌,太阴犯垒壁阵。戊寅,枢密院奏:“一卫万人,尝调二千屯田,木八剌沙上都屯田二年有成,拟增军千人。”从之。己卯,太阴犯太微东垣上相。癸未,禁所在私渡,命关津讥察奸宄。丙戌,提省溪、锦州、铜人等洞酋长杨秀朝等六人入见,进方物。

十二月庚寅,中书省臣言:“皇孙晋王甘麻剌昔镇云南,给梁王印,今进封晋王,请给晋王印。北安王府尉也里古带、司马荒兀,并为晋王中尉,仍命不只答鲁带、狄琮并为司马。金齿适当忙兀秃儿迷失出征军马之冲,资其刍粮,立为木来府。”敕应昌府给乞答带粮五百石,以赈饥民。癸巳,中书省臣言:“宁国路民六百户凿山冶银,岁额二千四百两,皆市银以输官,未尝采之山,乞罢之。”制曰:“可。”庚子,太阴犯井。甲辰,太阴犯太微西垣。己酉,故麓川路军民总管达鲁花赤阿散男布八同赵升等,招木忽鲁甸金齿土官忽鲁马男阿鲁来入见,贡方物。阿鲁言其地东南邻境未附者约二十万民,慕化愿附,请颁诏旨,命布八、赵升谕之,从之。壬子,敕中书省用乌思藏站例,给合里、忽必二站马牛羊,凡为银九千五百两。丁巳,敕都水监修治保定府沙塘河堤堰。是岁,赐皇子、皇孙、诸王、藩戚、禁卫、边庭将士等,钞四十六万六千七百十三锭。给军士畸零口粮五千五百二十三石,赈其乏者为钞三十六万八千四百二十八锭。命国师、诸僧、咒师修佛事七十二会。断死狱七十四。

三十年春正月壬戌,诏遣使招谕漆头、金齿蛮。乙丑,敕福建毋进鹘。戊戌,和林汉军四百,留百人,余令耕屯杭海。丙寅,太阴犯毕。命中书汰冗员,凡省内外官府二百五十五所,总六百六十九员。丁卯,安西王请仍旧设常侍,不允。罢云南延庆司,以洛波、卜儿二蛮酋遥授知州,各赐玺书。戊辰,枢密院臣奏:“兀浑察部兀末鲁罕军,每岁运米六千四百二十六石以给之,计佣直为钞万二千八百五十二锭。”诏边境无事,令本军屯耕以食。庚午,验洞酋长杨总国等来朝。捏怯烈女直二百人以渔自给,有旨:“与其渔于水,曷若力田,其给牛价、农具使之耕。”甲戌,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颜言:“扬州忙兀台所立屯田,为田四万余顷,官种外,宜听民耕垦,扬州盐转运一司设三重官府,宜削去盐司,止留管勾。襄阳旧食京兆盐,以水陆难易计之,莫若改食扬州盐。蔡州去汴梁地远,宜升散府,以颍、息、信阳、光州隶之。”诏皆从其议。升广州为上路总管府,罢纳速剌丁灭里所立鱼盐局,割江西兴国路隶湖广行省。乙亥,谥皇太子曰明孝。丙子,西番一甸蛮酋三人来觐,各授以蛮夷军民官,仍以招谕人张道明为达鲁花赤。丁丑,太阴犯氐。戊寅,诏旧隶乃颜、胜纳答儿女直户四百,虚縻廪食,令屯田扬州。庚辰,岁星犯左执法。立豪、懿州七驿。辛巳,置辽阳路庆云至合里宾二十八驿,驿给牛三十头、车七辆。壬午,淮西道宣慰使昂吉儿,敛军钞六百锭、银四百五十两、马二匹,敕省台及紥鲁火赤鞫问。丁亥,遣使代祀岳渎、东海及后土。

二月己丑,从阿老瓦丁、燕公楠之请,以杨琏真加子宣政院使暗普为江浙行省左丞。诏:“上都管仓库者无资品俸秩,故为盗诈,宜于六品、七品内委用,以俸给之。”高丽国王王睶请易名曰昛,其签议府请升签议司,降二品印,从之。减河南、江浙海运米四十万石。中书省添设检校二员。免大都今岁公赋。益上都屯田军千人,给农具、牛价钞五千锭,以木八剌沙董之。诏以只速灭里与鬼蛮之民隶詹事院。壬辰,太阴犯毕。丙申,却江淮行枢密院官不怜吉带进鹰,仍敕自今禁戢军官无从禽扰民,违者论罪。丁酉,回回孛可马合谋沙等献大珠,邀价钞数万锭,帝曰:“珠何为!当留是钱以赒贫者。”敕海运米十万石给辽阳戍兵,仍谕其省官薛阇干,令伯铁木部钦察等耕渔自养,粮不须给。甲辰,中书省臣言:“侍臣传旨予官者,先后七十人,臣今欲加汰择,不可用者不敢奉诏。”帝曰:“率非朕言,凡来奏者朕只令谕卿等,可用与否,卿等自处之。”又言:“今岁给饷上都、大都及甘州、西京,经费浩繁,自今赏赐悉宜姑止。”从之。乙巳,荧惑犯天街。丁未,车驾幸上都。以新附洞蛮吴动鳌为潭溪等处军民官,佩金符。给新附军三百人,人钞十锭,屯田真定。庚戌,太阴犯牛。辛亥,诏发总帅汪惟和所部军三千征土番,又发陕西、四川兵万人,以行枢密官明安答儿统之,征西番。敕以韶、赣相去地远,分赣州行院官一员镇韶州。复立云南行御史台。诏沿海置水驿,自耽罗至鸭渌江口凡十一所,令洪君祥董之。癸丑,太白犯垒壁阵。江西行院官月的迷失言:“江南豪右多庇匿盗贼,宜诛为首者,余徙内县。”从之。申严江南兵器之禁。

三月庚申,以同知枢密院事紥散知枢密院事,以平章政事范文虎董疏漕河之役。平章政事李庭率诸军扈从上都。雨坏都城,诏发侍卫军三万人完之,仍命中书省给其佣直。甲子,括天下马十万匹。己巳,立行大司农司。洪泽、芍陂屯田旧委四处万户,诏存其二,立民屯二十。辛未,太阴犯氐。

夏四月己亥,行大司农燕公楠、翰林学士承旨留梦炎言:“杭州、上海、澉浦、温州、庆元、广东、泉州置市舶司凡七所,唯泉州物货三十取一,余皆十五抽一,乞以泉州为定制。”从之。仍并温州舶司入庆元,杭州舶司入税务。江南行大司农司自平江徙扬州,兼管两淮农事。省八番重设州县官,罢徽州录事司。皇孙晋王位立内史府。诏诸二品官府自今与各部文移相关。巩昌二十四城,依旧例于总帅汪氏弟兄子侄内选用二人。壬寅,枢密院臣言:“去年征瓜哇军二万,各给钞二锭,其后只以五千人往,宜征元给钞三万锭入官。”帝曰:“非其人不行,乃朕中止之耳,勿征。”癸丑,太白犯填星。广东肃政廉访司复治广州。甲寅,诏遣使招谕暹国。斡罗思请以八番见户合思、播之民兼管,徙宣慰司治辰、沅、靖州,常赋外,岁输钞三千锭,不允。光州蛮人光龙等一十二人及邦崖王文显等二十八人、金竹府马麟等一十六人、大龙番秃卢忽等五十四人、永顺路彭世强等九十人、安化州吴再荣等一十三人、师壁散毛洞勾答什王等四人,各授蛮夷官,赐以玺书遣归。敕江南毁诸道观圣祖天尊祠。

五月丙辰朔,给四部更番卫士马万匹,又给其必阇赤四百匹。壬戌,定云洞蛮酋长来附。癸亥,括思、播等处亡宋涅手军。丙寅,诏委官与行省官阅核蛮夷军民官。以江南民怨杨琏真加,罢其子江浙行省左丞暗普。诏以浙西大水冒田为灾,令富家募佃人疏决水道。辛未,敕僧寺之邸店,商贾舍止,其物货依例收税。丁丑,中书省臣言:“上都工匠二千九百九十九户,岁縻官粮万五千二百余石,宜择其不切于用者,俾就食大都。”从之。甲申,真定路深州静安县大水,民饥,发义仓粮二千五百七十四石赈之。

六月丙戌,敕选河西质子军精锐者八百,给以铠仗鞍勒、狐貉衣裘,遣赴皇孙阿难答所出征。己丑,岁星犯左执法。庚寅,诏云南旦当仍属西番宣慰司。改淮西蕲、黄等路隶河南江北行省。丙申,太阴犯斗。乙巳,以皇太子宝授皇孙铁穆耳,总兵北边。己酉,诏浚太湖。壬子,大兴县蝗;易州雨雹,大如鸡卵。

秋七月丁巳,敕中书省官一员监修国史。己未,诏皇曾孙松山出镇云南,以皇孙梁王印赐之。诏免福建岁输皮货及泉州织作纻丝。庚申,命知鹤庆府昔宝赤赍玺书招谕农顺未附蛮寨。甲子,太阴犯建星。己巳,命刘国杰从诸王亦吉里督诸军征交趾。免云南屯田军逋租万石。壬申,以月失察儿知枢密院事。丁丑,赐新开漕河名曰通惠。壬申,以只儿合忽所汰乞儿吉思户七百,屯田合思合之地。辛巳,太阴犯鬼。

八月丙戌,括所在荒田无主名者,令放良、漏籍等户屯田。庚寅,奉使安南国梁曾、陈孚以安南使人陶子奇、梁文藻偕来。敕福建行省放瓜哇出征军归其家。甲午,辰星犯太微西垣上将。戊戌,给安西王府断事官印。甲辰,太阴犯毕。丁未,湖广行省臣言海南、海北多旷土,可立屯田,诏设镇守黎蛮海北海南屯田万户府以董之。戊申,太阴犯鬼。营田提举司所辖屯田百七十七顷为水所没,免其租四千七百七十二石。

九月癸丑朔,大驾至自上都。戊午,敕各路达鲁花赤、总管董驿事。己未,明安答儿率军万人征土蕃,近遣使来言,乞引茂州先附寨官赴阙,不允。乙丑,立海北海南博易提举司,税依市舶司例。丙寅,遣金齿人还归。丁卯,太阴犯毕。癸酉,敕以御史台赃罚钞五万锭,给卫士之贫者。辛巳,登州蝗,恩州水,百姓阙食,赈以义仓米五千九百余石。冬十月癸未朔,以侍卫亲军千户张邦瑞为万户,佩虎符,将六盘山军千人及皇子西平王等军共为万人,西征。赐冠城疏河董役军官衣各一袭;赐交趾陶子奇等十七人冬衣,荆南安置。戊子,诏修汴堤。己丑,遣兵部侍郎忽鲁秃花等使阁蓝、可儿纳答、信合纳帖音三国,仍赐信合纳帖音酋长三珠虎符。庚寅,飨于太庙。彗星入紫微垣,抵斗魁,光芒尺许,凡一月乃灭。丙申,荧惑犯亢。己亥,太阴犯天关。辛丑,太阴犯井。壬寅,敕减米直,粜京师饥民,其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给之。甲辰,赦天下。戊申,僧官总统以下有妻者罢之。以段贞董开河、修仓之役,加平章政事。庚戌,造象蹄掌甲。辛亥,禁江南州郡以乞养良家子转相贩鬻,及强将平民略卖者。平滦水,免田租万一千九百七十七石。广济署水,损屯田百六十五顷,免田租六千二百一十三石。

十一月壬子朔,改德安府隶黄州路。丁巳,孙民献尝附桑哥,助要束木为恶,及同知上都留守司事,又受赃减诸从臣粮,诏籍其家赀、妻奴;复因潭州吕泽诉其刻虐,械送民献至湖广,如泽所诉穷治之。立海北海南道肃政廉访司,治雷州。庚申,敕中书省,凡出征军,毋以和顾和买烦其家。乙丑,太阴犯毕。乙卯,太阴犯井。戊辰,以金齿木朵甸户口增,立下路总管府,给其为长者双珠虎符。真定路达鲁花赤合散言:“廉访司官检责民官太苛,乞以民官复检责廉访司文卷。”从之。庚午,太阴犯鬼。免江南都作院军匠出征。丙子,荧惑犯钩钤。戊寅,岁星犯亢。己卯,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颜入为中书省平章政事,位帖哥、剌真、不忽木上。

十二月丁亥,禁汉军更番者毋鬻军器。辛卯,武平路达鲁花赤塔海言:“女直地至今未定,贼一人入境,百姓离散,臣愿往安集之。”诏以塔海为辽东道宣慰使。壬辰,中书左丞马绍疾,以詹事丞张九思代之。乙未,太阴犯井。遣使督思、播二州及镇远、黄平,发宋旧军八千人,从征安南。庚子,平章政事亦黑迷失、史弼、高兴等无功而还,各杖而耻之,仍没其家赀三之一。癸卯,敕以桑哥没入官田三百九十一顷八十余庙,给阿合兀阑所司匠户。丙午,以铁赤、脱脱木儿、咬住、拜延四人,并安西王傅。是岁,天下路、府、州、县等二千三十八:路一百六十九,府四十三,州三百九十八,县千一百六十五,宣抚司十五,安抚司一,寨十一,镇抚所一,堡一,各甸部管军民官七十三,长官司五十一,录事司百三,巡院三。官府大小二千七百三十三处,随朝二百二十一;员万六千四百二十五,随朝千六百八十四。户一千四百万二千七百六十。赐皇后、亲王、公主如岁例。赐诸臣羊马价,钞四十三万四千五百锭、币五万五千四百一十锭。周贫乏,钞三万七千五百二十锭。作佛事祈福五十一。真定、宁晋等处,被水、旱、蝗、雹为灾者二十九。断死罪四十。

三十一年春正月壬子朔,帝不豫,免朝贺。癸亥,知枢密院事伯颜至自军中。庚午,帝大渐。癸酉,帝崩于紫檀殿。在位三十五年,寿八十。亲王、诸大臣发使告哀于皇孙。乙亥,灵驾发引,葬起辇谷,从诸帝陵。

夏四月,皇孙至上都。甲午,即皇帝位。丙午,中书右丞相完泽及文武百官议上尊谥。壬寅,始为坛于都城南七里。甲辰,遣司徒兀都带、平章政事不忽木、左丞张九思,率百官请谥于南郊。

五月戊午,遣摄太尉臣兀都带奉册上尊谥曰圣德神功文武皇帝,庙号世祖,国语尊称曰薛禅皇帝。是日,完泽等议同上先皇后弘吉剌氏尊谥曰昭睿顺圣皇后。

世祖度量弘广,知人善任使,信用儒术,用能以夏变夷,立经陈纪,所以为一代之制者,规模宏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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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约 · 著
  • 南齐书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萧子显 · 著
  • 梁书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姚思廉、姚察 · 著
  • 陈书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姚思廉 · 著
  • 魏书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魏收 · 著
  • 北齐书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李百药 · 著
  • 周书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令狐德棻等 · 著
  • 隋书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魏征主编 · 著
  • 南史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李延寿 · 著
  • 北史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李延寿 · 著
  • 旧唐书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刘昫、赵莹等 · 著
  • 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欧阳修等 · 著
  • 旧五代史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薛居正等 · 著
  • 新五代史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欧阳修 · 著
  • 宋史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脱脱、阿鲁图 · 著
  • 辽史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金史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元史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宋濂 · 著
  • 明史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张廷玉 · 著
  • 史记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司马迁 ·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