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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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十五

元史 《元史》志 2025-04-08

◎地理五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府一、州二,属州二十六,属县一百四十三。(本省陆站一百八十处,水站八十二处。)

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

杭州路,(上。)唐初为杭州,后改余杭郡,又仍为杭州。五代钱镠据两浙,号吴越国。宋高宗南渡,都之,为临安府。元至元十三年,平江南,立两浙都督府,又改为安抚司。十五年,改为杭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自扬州迁江淮行省来治于杭,改曰江浙行省。本路户三十六万八百五十,口一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至元二十七年抄籍数。)领司二、县八、州一。

左、右录事司。(宋高宗建炎三年,迁都杭州,设九厢。元至元十四年,分为四隅录事司。泰定二年,并为左右二录事司。)

县八

钱塘,(上。)仁和,(上。与钱塘分治城下。)余杭,(中。)临安,(中。)新城,(中。)富阳,(中。)于潜,(中。)昌化。(中。)

州一

海宁州,(中。)唐以来为盐官县。元元贞元年,以户口繁多,升为盐官州。(是年,升江南平阳等县为州,以户为差,户至四万五万者为下州,五万至十万者为中州。凡为中州者二十八,下州者十五。)泰定四年,海圮盐官。天历二年,改海宁州。海宁东南皆滨巨海,自唐、宋常有水患,大德、延祐间亦尝被其害。泰定四年春,其害尤甚,命都水少监张仲仁往治之,沿海三十余里下石囤四十四万三千三百有奇,木柜四百七十余,工役万人。文宗即位,水势始平,乃罢役,故改曰海宁云。

湖州路,(上。)唐改吴兴郡,又改湖州。宋改安吉州。至元十三年,升湖州路。户二十五万四千三百四十五。(抄籍户口数阙,用至顺钱粮数。)领司一、县五、州一。

录事司。(旧设东西南北四厢。至元十三年,立总督四厢。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五

乌程,(上。)归安,(上。与乌程皆为倚郭。)安吉,(中。)德清,(下。)武康。(中。)

州一

长兴州,(中。)唐为绥州,又更名雉州,又为长城县。朱梁改曰长兴。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为州。

嘉兴路,(上。)唐为嘉兴县。石晋置秀州。宋为嘉禾郡,又升嘉兴府。户四十二万六千六百五十六,口二百二十四万五千七百四十二。领司一、县一、州二。

录事司。(旧置厢官,元初改为兵马司。至元十四年,置录事司。)

县一

嘉兴。(上。倚郭。)

州二

海盐州,(中。)唐为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崇德州,(中。)石晋置,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平江路,(上。)唐初为苏州,又改吴郡,又仍为苏州。宋为平江府。元至元十三年升平江路。户四十六万六千一百五十八,口二百四十三万三千七百。领司一、县二、州四。

录事司。

县二

吴县,(上。)长洲。(上。与吴县并为倚郭。)

州四

昆山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常熟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吴江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嘉定州,(中。)本昆山县地,宋置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常州路,(上。)唐初为常州,又改晋陵郡,又复为常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二十万九千七百三十二,口一百二万一十一。领司一、县二、州二。

录事司。

县二

晋陵,(中。倚郭。)武进。(中。倚郭。)

州二

宜兴州,(中。)唐义兴县。宋改义为宜。元至元十五年,升宜兴府。二十年,仍为县。二十一年,复升为府,仍置宜兴县以隶之。元贞元年,府县俱废,止立宜兴州。

无锡州,(中。)唐无锡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镇江路,(下。)唐润州,又改丹阳郡,又为镇海军。宋为镇江府。元至元十三年,升为镇江路。户一十万三千三百一十五,口六十二万三千六百四十四。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丹徒,(中。倚郭。)丹阳,(中。)金坛。(中。)

建德路,(上。)唐睦州,又为严州,又改新定郡。宋为建德军,又为遂安军,后升建德府。元至元十三年,改建德府安抚司。十四年,改建德路。户一十万三千四百八十一,口五十万四千二百六十四。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建德,(中。倚郭。)淳安,(中。)遂安,(下。)桐庐,(中。)分水,(中。)寿昌。(中。)

松江府,唐为苏州属邑。宋为秀州属邑。元至元十四年,升为华亭府。十五年,改松江府,仍置华亭县以隶之。户一十六万三千九百三十一。(至顺钱粮数。)领县二:

华亭,(上。倚郭。)上海。(上。本华亭县地,至元二十七年,以户口繁多,置上海县,属松江府。)

江阴州,(上。)唐初为暨州,后为江阴县,隶常州。宋为军。元至元十二年,依旧置军,行安抚司事。十四年,升为江阴路总管府,今降为江阴州。户五万三千八百二十一,口三十万一百七十七。

浙东道宣慰司都元帅府(元治婺州,大德六年移治庆元。)

庆元路,(上。)唐为鄞州,又为明州,又为余姚郡。宋升庆元府。元至元十三年,改置宣慰司。十四年,改为庆元路总管府。户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七,口五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三。领司一、县四、州二。

录事司。

县四

鄞县,(上。倚郭。)象山,(中。)慈溪,(中。)定海。(中。)

州二

奉化州,(下。)唐析鄮县地置奉化县,隶明州。元元贞元年,升为奉化州,隶庆元。

昌国州,(下。)宋置昌国县。元至元十四年,升为州,仍置昌国县以隶之。后止立昌国州,隶庆元。

衢州路,(上。)本太末地,唐析婺州之西境置衢州,又改信安郡,又改为衢州。元至元十三年,改衢州路总管府。户一十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口五十四万三千六百六十。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西安,(中。倚郭。)龙游,(上。)江山,(下。)常山,(下。宋改信安,今复旧名。)开化。(中。)

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司

婺州路,(上。)唐初为婺州,又改东阳郡。宋为保宁军。元至元十三年,改婺州路。户二十二万一千一百一十八,口一百七万七千五百四十。领司一、县六、州一。

录事司。

县六

金华,(上。倚郭。)东阳,(上。)义乌,(上。)永康,(中。)武义,(中。)浦江。(中。)

州一

兰溪州,(下。)本金华之西部三河戍,唐析置兰溪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绍兴路,(上。)唐初为越州,又改会稽郡,又仍为越州。宋为绍兴府。元至元十三年,改绍兴路。户一十五万一千二百三十四,口五十二万一千五百八十八。领司一、县六、州二。

录事司。

县六

山阴,(上。)会稽,(中。与山阴俱倚郭。有会稽山为南镇。)上虞,(上。)萧山,(中。)嵊县,(上。)新昌。(中。)

州二

余姚州,(下。)唐余姚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诸暨州,(下。)宋诸暨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温州路,(上。)唐初为东嘉州,又改永嘉郡,又为温州。宋升瑞安府。元至元十三年,置温州路。户一十八万七千四百三,口四十九万七千八百四十八。领司一、县二、州二。

录事司。

县二

永嘉,(上。倚郭。)乐清。(下。)

州二

瑞安州,(下。)唐瑞安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平阳州,(下。)唐平阳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台州路,(上。)唐初为海州,复改台州,又改临海郡,又为德化军,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台州路总管府。户一十九万六千四百一十五,口一百万三千八百三十三。领司一、县四、州一。

录事司。

县四

临海,(上。倚郭。)仙居,(上。)宁海,(上。)天台。(中。)

州一

黄岩州,(下。)唐为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处州路,(上。)唐初为括州,又改缙云郡,又为处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立处州路总管府。户一十三万二千七百五十四,口四十九万三千六百九十二。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

县七

丽水,(中。倚郭。)龙泉,(中。)松阳,(中。)遂昌,(中。)青田,(中。)缙云,(中。)庆元。(中。)

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

宁国路,(上。)唐为宣州,又为宣城郡,又升宁***。宋升宁国府。元至元十四年,升宁国路总管府。户二十三万二千五百三十八,口一百一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旧立四厢,元至元十四年,废四厢创立。)

县六

宣城,(上。倚郭。)南陵,(中。)泾县,(中。)宁国,(中。)旌德,(中。)太平。(中。)

徽州路,(上。)唐歙州。宋改徽州。元至元十四年,升徽州路。户一十五万七千四百七十一,口八十二万四千三百四。领司一、县五、州一。

录事司。(旧设四厢,至元十四年改置。)

县五

歙县,(上。倚郭。)休宁,(中。)祈门,(中。)黟县,(下。)绩溪。(中。)

州一

婺源州,(下。)本休宁县之回玉乡,唐析之置婺源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饶州路,(上。)唐改鄱阳郡,仍改饶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升饶州路总管府。户六十八万二百三十五,口四百三万六千五百七十。领司一、县三、州三。

录事司。(旧设三厢,至元十四年改立。)

县三

鄱阳,(上。倚郭。)德兴,(上。)安仁。(中。)

州三

余干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浮梁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乐平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

集庆路,(上。)唐武德初,置扬州东南道行台尚书省。后复为蒋州,罢行台,移扬州江都,改金陵曰白下,以其地隶润州。贞观中,更白下曰江宁。至德中,置江宁郡。乾元中,改升州。其后杨氏有其地,改为金陵府。南唐李氏又改为江宁府。宋平南唐,复为升州。仁宗以升王建国,升建康军。高宗改建康府,建行都,又为沿江制置司治所。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十四年,升建康路。初立行御史台于扬州,既而徙杭州,又徙江州,又还杭州;二十三年,自杭州徙治建康。天历二年,以文宗潜邸,改建康路为集庆路。户二十一万四千五百四十八,口一百七万二千六百九十。领司一、县三、州二。

录事司。

县三

上元,(中。倚郭。)江宁,(中。倚郭。)句容。(中。)

州二

溧水州,(中。)唐以来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溧阳州,(中。)唐以来并为县,元至元十六年,升为溧阳路。二十七年,复降为县,后复升为州。

太平路,(下。)唐置南豫州。宋为太平州。至元十四年,升为太平路。户七万六千二百二,口四十四万六千三百七十一。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旧设四厢,至元十四年改立。)

县三

当涂,(中。倚郭。)芜湖,(中。)繁昌。(下。)

池州路,(下。)唐于秋浦县置池州,后废,以县隶宣州,未几复置。宋仍为池州。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六万八千五百四十七,口三十六万六千五百六十七。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贵池,(下。倚郭。即秋浦县,吴改为贵池。)青阳,(下。)建德,(下。)铜陵,(下。)石埭,(中。)东流。(下。)

信州路,(上。)唐乾元以前,为衢、饶、抚、建四州之地。乾元元年,始割衢之玉山、常山,饶之弋阳及抚、建二州之地置信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一十三万二千二百九十,口六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八。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上饶,(上。倚郭。)玉山,(中。)弋阳,(中。)贵溪,(中。)永丰。(中。)

广德路,(下。)唐初,以绥安县置桃州,后废州,改绥安为广德县。宋为广德军。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五万六千五百一十三,口三十三万九千七百八十。领司一、县二。

录事司。

县二

广德,(中。倚郭。)建平。(中。)

铅山州,(中。)本建、抚二州之地,山产铜铅。后唐析上饶、弋阳五乡为铜场,继升为县,属信州。宋因之。元至元二十九年,割上饶之乾元、永乐二乡,弋阳之新政、善政二乡来属,升为铅山州,直隶行省。户二万六千三十五。(至顺钱粮数。)

福建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大德元年立。)

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

福州路,(上。)唐为闽州,后改福州,又为长乐郡,又为威武军。宋为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为福州路。十八年,迁泉州行省于本州。十九年,复还泉州。二十年,仍迁本州。二十二年,并入杭州。户七十九万九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八十七万五千一百二十七。领司一、县九、州二。州领二县。

录事司。(至元十五年,行中书省于在城十二厢分四隅,置录事司。十六年,并其二,置东西二司。二十年,复并为一。)

县九

闽县,(中。倚郭。)侯官,(中。倚郭。)怀安,(中。)古田,(上。)闽清,(中。)长乐,(中。)连江,(中。)罗源,(中。)永福。(中。)

州二

福清州,(下。)唐析长乐八乡置万安县,又改福唐,又改福清。元元贞元年升为州。

福宁州,(上。)唐长溪县,元升为福宁州。领二县:

宁德,(中。)福安。(中。)

建宁路,(下。)唐初为建州,又改建安郡。宋升建宁军。元至元二十六年,升为路。户一十二万七千二百五十四,口五十万六千九百二十六。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

县七

建安,(中。)瓯宁,(中。与建安俱倚郭。)浦城,(中。)建阳,(中。)崇安,(中。)松溪,(下。)政和。(下。)

泉州路,(上。)唐置武荣州,又改泉州。宋为平海军。元至元十四年,立行宣慰司,兼行征南元帅府事。十五年,改宣慰司为行中书省,升泉州路总管府。十八年,迁行省于福州路。十九年,复还泉州。二十年,仍迁福州路。户八万九千六十,口四十五万五千五百四十五。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至元十五年,立南北二司。十六年,并为一。)

县七

晋江,(中。倚郭。)南安,(中。)惠安,(下。)同安,(下。)永春,(下。)安溪,(下。)德化。(下。)

兴化路,(下。)宋置太平军,又改兴化军,先治兴化,后迁莆田。元至元十四年,升兴化路。户六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口三十五万二千五百三十四。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莆田,(中。宋置兴化军,迁治莆田。元至元十三年,割左右二厢属录事司,县如故。)仙游,(下。)兴化。(下。军治元在此,后移于莆田,此县为属邑。)

邵武路,(下。)唐邵武县,属建州。宋置邵武军。元至元十三年,为邵武路。户六万四千一百二十七,口二十四万八千七百六十一。领司一、县四。

录事司。

县四

邵武,(中。倚郭。)光泽,(中。)泰宁,(中。)建宁。(中。)

延平路,(下。)五代为延平镇,王延政始以镇为镡州。南唐置剑州。宋以利州路亦有剑州,乃称此为南剑州。元至元十五年,升南剑路,后改延平路。户八万九千八百二十五,口四十三万五千八百六十九。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南平,(中。倚郭。)尤溪,(中。)沙县,(中。)顺昌,(中。)将乐。(中。)

汀州路,(下。)唐开福、抚二州山洞置州,治新罗,后改临汀郡,又仍为汀州。宋隶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升为汀州路。户四万一千四百二十三,口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二十七。领司一、县六。(本路屯田二百二十五顷。)

录事司。

县六

长汀,(中。倚郭。)宁化,(中。)清流,(下。)莲城,(下。)上杭,(下。)武平。(下。)

漳州路,(下。)唐析闽州西南境置,后改漳浦郡,又复为漳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六年,升漳州路。户二万一千六百九十五,口一十万一千三百六。领司一、县五。(本路屯田二百五十顷。)

录事司。

县五

龙溪,(下。倚郭。)漳浦,(下。)龙岩,(下。)长泰,(下。)南靖。(下。本南胜,改今名。)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一十八、州九,属州十三,属县七十八。(本省马站八十五处,水站六十九处。)

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

龙兴路,(上。)唐初为洪州,又为豫章郡,又仍为洪州。宋升隆兴府。元至元十二年,设行都元帅府及安抚司,仍领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奉新、靖安、分宁、武宁八县,置录事司。十四年,改元帅府为江西道宣慰司,本路为总管府,立行中书省。十五年,立江西湖东道提刑按察司,移省于赣州。十六年,复还隆兴。十七年,并入福建行省,止立宣慰司。十九年复立,罢宣慰司,隶皇太子位。二十一年,改隆兴府为龙兴。二十三年,丰城县升富州,武宁县置宁州,领武宁、分宁二县。大德五年,以分宁县置宁州,武宁县隶龙兴路。户三十七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一百四十八万五千七百四十四。(至元二十七年抄籍数。)领司一、县六、州二。

录事司。(宋以南昌、新建二县分置九厢。元至元十三年,废城内六厢,置录事司。)

县六

南昌,(上。倚郭。至元二十年,割录事司所领城外二厢、东南两关来属。)新建,(上。倚郭。)进贤,(中。)奉新,(中。)靖安,(中。)武宁。(中。至元二十三年,置宁州,县为倚郭。大德五年,于分宁县置宁州,武宁直隶本路。)

州二

富州,(上。)本富城县,又曰丰城。唐自丰水之西徙治章水东,即今治所。宋属隆兴府。元至元十九年,隶皇太子位。二十三年,升为富州。

宁州,(中。)唐分宁县。宋因之。元至元二十三年,于武宁县置宁州,武宁为倚郭县。大德八年,割武宁直隶本路,遂徙州治于分宁。

吉安路,(上。)唐为吉州,又为庐陵郡。宋升为上州。元至元十四年,升吉州路总管府,置录事司,领一司、八县。元贞元年,吉水、安福、太和、永新四县升州,改吉州为吉安路。户四十四万四千八十三,口二百二十二万四百一十五。领司一、县五、州四。(大德二年,吉、赣立屯田。)

录事司。

县五

庐陵,(上。倚郭。)永丰,(上。)万安,(中。)龙泉,(中。)永宁。(下。至顺间,分永新州立。)

州四

吉水州,(中。)旧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安福州,(中。)唐初以县置颍州,后废,复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太和州,(下。)唐初置南平州,后废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永新州,(下。)唐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瑞州路,(上。)唐改建成县曰高安,即其地置靖州,又改筠州。宋为高安郡,又改瑞州。元至元十四年,升瑞州路,领一司、三县。元贞元年,升新昌县为州。户一十四万四千五百七十二,口七十二万二千三百二。领司一、县二、州一。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始立。)

县二

高安,(上。倚郭。)上高。(中。)

州一

新昌州,(下。)唐为建成县,属靖州,后省入高安。宋割高安、上高二县地,升盐步镇为新昌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袁州路,(上。)唐为袁州,又为宜春郡。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总管府,领四县,设录事司,隶湖南行省。十九年,升路,隶江西行省。元贞元年,萍乡县升州。户一十九万八千五百六十三,口九十九万二千八百一十五。领司一、县三、州一。

录事司。(至元十三年,设兵马司。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三

宜春,(上。倚郭。)分宜,(上。)万载。(中。)

州一

萍乡州,(中。)本为县。元贞元年升州。

临江路,(上。)唐改建成为高安,而萧滩镇实高安境内。南唐升镇为清江县,属洪州,后又属筠州。宋即清江县置临江军,隶江南西道。元至元十三年,隶江西行都元帅府。十四年,改临江路总管府。元贞元年,新淦、新喻二县升州。户一十五万八千三百四十八,口七十九万一千七百四十。领司一、县一、州二。

录事司。(宋隶都监司。元至元十三年,设兵马司。十五年,改录事司。)

县一

清江。(上。宋即县治置临江军。元至元十四年,升军为路,而县为倚郭。)

州二

新淦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新喻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抚州路,(上。)唐初为抚州,又为临川郡,又仍为抚州。元至元十二年,复为抚州。十四年,升抚州路总管府。户二十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五,口一百九万二千二百七十五。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废宋三厢立。)

县五

临川,(上。)崇仁,(上。)金溪,(上。)宜黄,(中。)乐安。(中。)

江州路,(下。)唐初为江州,又改浔阳郡,又仍为江州。宋为定江军。元至元十二年,置江东西宣抚司。十三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十四年,罢都督府,升江州路,隶龙兴行都元帅府,后置行中书省,江州直隶焉。十六年,隶黄蕲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复隶行省。户八万三千九百七十七,口五十万三千八百五十二。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宋隶都监司。元至元十二年,设兵马司。十四年,置录事司。)

县五

德化,(中。唐浔阳县。)瑞昌,(中。)彭泽,(中。)湖口,(中。)德安。(中。)

南康路,(下。)唐属江州。宋置南康军,治星子县。元至元十四年,升南康路,隶江淮行省。二十二年,割属江西,领一司、三县。户九万五千六百七十八,口四十七万八千三百九十。领司一、县二、州一。

录事司。

县二

星子,(下。南康治所。)都昌。(上。)

州一

建昌州,(下。)唐初置南昌州,后废,属洪州。宋属南康军。元元贞元年升州。

赣州路,(上。)唐初为虔州,又为南康郡,又仍为虔州。宋改赣州。元至元十四年,升赣州路总管府。十五年,设录事司,领一司、十县,隶江西省。二十四年,并龙南入信丰,安远入会昌。大德元年,宁都、会昌二县升州,割瑞金隶会昌。至大三年,复置龙南、安远二县,属宁都。户七万一千二百八十七,口二十八万五千一百四十八。领司一、县五、州二。州领三县。(本路屯田五百一十余顷。)

录事司。

县五

赣县,(上。州治所。)兴国,(中。)信丰,(下。)雩都,(下。)石城。(下。)

州二

宁都州,(下。)唐为县。元大德元年,升宁都州。领二县:

龙南,(下。至元二十四年,并入信丰县。至大三年复置。)安远。(下。至元二十四年,省入会昌县。至大三年复置。)

会昌州,(下。)本雩都地。唐属虔州。宋升县之九州镇为会昌县,复升为军。元大德元年,升会昌州。领一县:

瑞金。(下。旧属虔州,大德元年来属。)

建昌路,(下。)本南城县,属抚州。南唐升建武军。宋升建昌军。元至元十四年,改建昌路总管府,割南城置录事司。十九年,南丰县升州,直隶行省。户九万二千二百二十三,口五十五万三千三百三十八。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立。)

县三

南城,(中。)新城,(中。)广昌。(中。)

南安路,(下。)唐升大庾镇为县,属虔州。宋以县置南安军。元至元十四年,改南安路总管府。十五年,割大庾县在城四坊,设录事司。十六年,废录事司。户五万六百一十一,口三十万三千六百六十六。领县三:

大庾,(中。倚郭。)南康,(中。)上犹。(下。南唐为上犹。宋改南安。至元十六年,改永清,后复为上犹。)

南丰州,(下。)唐为南丰县,隶抚州。宋改隶建昌军。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直隶行省。户二万五千七十八,口一十二万八千九百。

广东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海北广东道肃政廉访司

广州路,(上。)唐以广州为岭南五府节度五管经略使治所,又改南海郡,又仍为广州。宋升为帅府。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后又叛。十五年克之,立广东道宣慰司,立总管府并录事司。元领八县,而怀集一县割属贺州。户一十七万二百一十六,口一百二万一千二百九十六。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至元十六年立,以州之东城、西城、子城并番禺、南海二县在城民户隶之。)

县七

南海,(中。)番禺,(下。与南海俱倚郭。)东筦,(中。)增城,(中。)香山,(下。)新会,(下。)清远。(下。)

韶州路,(下。)唐初为番州,又更名东衡州,又改韶州,又为始兴郡,又仍为韶州。元至元十三年内附,未几广人叛,十五年始定,立总管府,设录事司。户一万九千五百八十四,口一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六。领司一、县四。

录事司。

县四

曲江,(中。元初分县城西厢地及城外三厢,属录事司。)乐昌,(下。)仁化,(下。)乳源。(下。)

惠州路,(下。)唐循州。宋改惠州,又改博罗郡,又复为惠州。元至元十六年,改惠州路总管府。户一万九千八百三,口九万九千一十五。领县四:

归善,(下。倚郭。)博罗,(下。)海丰,(下。)河源。(下。)

南雄路,(下。)本始兴县。唐初属韶州。五代刘氏割韶之浈昌、始兴二县置雄州。宋以河北有雄州,改为南雄州。元至元十五年,改南雄路总管府。户一万七百九十二,口五万三千九百六十。领县二:

保昌,(下。本浈昌,宋改今名。)始兴。(下。)

潮州路,(下。)唐初为潮州,又改潮阳郡,又复为潮州。元至元十五年归附。十六年,改为总管府,以孟招讨镇守,未几移镇漳州,土豪各据其地。二十一年,广东道宣慰使月的迷失以兵来招谕。二十三年,复为江西等处行枢密院副使兼广东道宣慰使以镇之,始定。户六万三千六百五十,口四十四万五千五百五十。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至元二十二年始立。)

县三

海阳,(下。倚郭。)潮阳,(下。)揭阳。(下。)

德庆路,(下。)唐初为南康州,又名康州,又改晋康郡。宋升德庆府。元至元十三年,徇广东,既取广州,而德庆未下。十四年,广西宣慰司以兵取之,改隶广西道。十七年,立德庆路总管府,后仍属广东道。户一万二千七百五,口三万二千九百九十七。领县二:

端溪,(下。)泷水。(下。)

肇庆路,(下。)唐初为端州,又改高要郡,又仍为端州。宋升肇庆府。元至元十三年,徇广东,惟肇庆未附。十六年,广南西道宣慰司定之,因隶广西。十七年,改为下路总管府,仍属广东。户三万三千三百三十八,口五万五千四百二十九。领县二:

高要,(中。倚郭。)四会。(中。)

英德州,(下。)唐洭州。五代南汉为英州。宋升英德府。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五年,立英德路总管府。二十三年,降为散州。大德四年,复为路。(本州素为寇盗渊薮。大德四年,达鲁花赤脱欢察儿此岁招降群盗至二千余户,遂升英德为路,命脱欢察儿为达鲁花赤兼万户以镇之。)至大元年,复降为州。领县一:

翁源。(大德五年置。)

梅州,(下。)唐为程乡县,属潮州。五代南汉置敬州。宋改梅州。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六年,置总管府。二十三年,改为散州。户二千四百七十八,口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五。领县一:

程乡。

南恩州,(下。)唐恩州,又为齐安郡。宋改南恩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南恩路总管府,十九年降为散州。户一万九千三百七十三,口九万六千八百六十五。领县二:

阳江,(下。)阳春。(下。)

封州,(下。)唐改为临封郡,后复为封州。元至元十三年归附。明年,广人叛,广西宣慰司以兵定之,遂隶西道。十六年,立封州路总管府,后又降为散州,仍属东道。户二千七十七,口一万七百四十二。领县二:

封川,(下。)开建。(下。)

新州,(下。)唐改为新昌郡,后复为新州。元至元十六年,置新州路总管府。十九年,降为散州。户一万一千三百一十六,口六万七千八百九十六。领县一:

新兴。(下。)

桂阳州,(下。)本桂阳县,唐、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十九年,升桂阳县为散州,割连州阳山县来属,为蒙古忽都虎郡王分地,元隶湖南道宣慰司,后隶广东道。户六千三百五十六,口二万五千六百五十五。领县一:

阳山。(下。唐属连州,宋因之。至元十九年割以来属。)

连州,(下。)唐改连山郡,复改连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直隶行中书省。十七年,废安抚司,升为连州路总管府,隶湖南道宣慰司。十九年,降为散州,隶广东道。户四千一百五十四,口七千一百四十一。领县一:

连山,(下。)

循州,(下。)唐改为海丰郡,仍改循州。宋为博罗郡。元至元十三年,立总管府。二十三年,降为散州。户一千六百五十八,口八千二百九十。领县三:

龙川,(下。)兴宁,(下。)长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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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思廉、姚察 · 著
  • 陈书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姚思廉 · 著
  • 魏书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魏收 · 著
  • 北齐书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李百药 · 著
  • 周书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令狐德棻等 · 著
  • 隋书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魏征主编 · 著
  • 南史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李延寿 · 著
  • 北史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李延寿 · 著
  • 旧唐书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刘昫、赵莹等 · 著
  • 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欧阳修等 · 著
  • 旧五代史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薛居正等 · 著
  • 新五代史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欧阳修 · 著
  • 宋史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脱脱、阿鲁图 · 著
  • 辽史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金史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元史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宋濂 · 著
  • 明史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张廷玉 · 著
  • 史记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司马迁 ·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