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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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卷一百六十九

◎循吏

明太祖惩元季吏治纵弛,民生凋敝,重绳贪吏,置之严典。府州县吏来朝,陛辞,谕曰:“天下新定,百姓财力俱困,如鸟初飞,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然惟廉者能约己而爱人,贪者必朘人以肥己,尔等戒之。”洪武五年,下诏有司考课,首学校、农桑诸实政。日照知县马亮善督运,无课农兴士效,立命黜之。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焕然丕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英、武之际,内外多故,而民心无土崩瓦解之虞者,亦由吏鲜贪残,故祸乱易弭也。嘉、隆以后,资格既重甲科,县令多以廉卓被征,梯取台省,而龚、黄之治,或未之覯焉。神宗末年,征发频仍,矿税四出,海内骚然烦费,郡县不克修举厥职。而庙堂考课,一切以虚文从事,不复加意循良之选。吏治既以日媮,民生由之益蹙。仁、宣之盛,邈乎不可复追,而太祖之法蔑如矣。重内轻外,实政不修,谓非在上者不加之意使然乎!

汉史丞相黄霸,唐史节度使韦丹,皆入《循吏传》中。今自守令超擢至公卿有勋德者,事皆别见,故采其终于庶僚,政绩可纪者,作《循吏传》。

陈灌 方克勤 吴履(廖钦等) 高斗南(余彦诚等) 史诚祖(吴祥等)谢子襄(黄信中 夏升) 贝秉彝(刘孟雍等) 万观 叶宗人 王源 翟溥福李信圭(孙浩等) 张宗琏 李骥(王莹等) 李湘 赵豫(赵登等) 曾泉范衷 周济 范希正(刘纲) 段坚 陈钢 丁积 田铎 唐侃 汤绍恩 徐九

思 庞嵩 张淳 陈幼学

陈灌,字子将,庐陵人也。元末,世将乱,环所居筑场种树,人莫能测。后十年,盗蜂起。灌率武勇结屯林中,盗不敢入,一乡赖以全。太祖平武昌,灌诣军门谒见。与语奇之,擢湖广行省员外郎,累迁大都督府经历。从大将军徐达北征。寻命筑城泰州,工竣,除宁国知府。时天下初定,民弃《诗》《书》久。灌建学舍,延师,选俊秀子弟受业。访问疾苦,禁豪右兼并。创户帖以便稽民。帝取为式,颁行天下。伐石筑堤,作水门蓄泄,护濒江田,百姓咸赖。有坐盗麦舟者,论死数十人。灌覆按曰:“舟自漂至,而愚民哄取之,非谋劫也。”坐其首一人,余悉减死。灌丰裁严正,而为治宽恤类此。洪武四年召入京,病卒。

方克勤,字去矜,宁海人。元末,台州盗起,吴江同知金刚奴奉行省命,募水兵御之。克勤献策弗纳,逃之山中。洪武二年辟县训导,母老辞归。四年征至京师,吏部试第二,特授济宁知府。时始诏民垦荒,阅三岁乃税。吏征率不俟期,民谓诏旨不信,辄弃去,田复荒。克勤与民约,税如期。区田为九等,以差等征发,吏不得为奸,野以日辟。又立社学数百区,葺孔子庙堂,教化兴起。盛夏,守将督民夫筑城,克勤曰:“民方耕耘不暇,奈何重困之畚锸。”请之中书省,得罢役。先是久旱,遂大澍。济宁人歌之曰:“孰罢我役?使君之力。孰活我黍?使君之雨。使君勿去,我民父母。”视事三年,户口增数倍,一郡饶足。

克勤为治,以德化为本,不喜近名,尝曰:“近名必立威,立威必殃民,吾不忍也。”自奉简素,一布袍十年不易,日不再肉食。太祖用法严,士大夫多被谪,过济宁者,克勤辄周恤之。永嘉侯朱亮祖尝率舟师赴北平,水涸,役夫五千浚河。克勤不能止,泣祷于天。忽大雨,水深数尺,舟遂达,民以为神。八年入朝,太祖嘉其绩,赐宴,遣还郡。寻为属吏程贡所诬,谪役江浦,复以空印事连,逮死。

子孝闻、孝孺。孝闻,十三丧母,蔬食终制。孝孺,自有传。

吴履,字德基,兰溪人。少受业于闻人梦吉,通《春秋》诸史。李文忠镇浙东,聘为郡学正。久之,举于朝,授南康丞。南康俗悍,谓丞儒也,易之。居数月,摘发奸伏如老狱吏,则皆大惊,相率敛迹。履乃改崇宽大,与民休息。知县周以中巡视田野,为部民所詈。捕之不获,怒,尽絷其乡邻。履阅狱问故,立释之,乃白以中。以中益怒,曰:“丞慢我。”履曰:“犯公者一人耳,其邻何罪?今絷者众,而捕未已,急且有变,奈何?”以中意乃解。邑有淫祠,每祀辄有蛇出户,民指为神。履缚巫责之,沉神像于江,淫祠遂绝。为丞六年,百姓爱之。

迁安化知县。大姓易氏保险自守,江阴侯吴良将击之,召履计事。履曰:“易氏逃死耳,非反也,招之当来。不来,诛未晚。”良从之,易氏果至。良欲籍农故为兵者,民大恐。履曰:“世清矣,民安于农。请籍其愿为兵者,不愿,可勿强。”迁濰州知州。山东兵常以牛羊代秋税,履与民计曰:“牛羊有死瘠患,不若输粟便。”他日,上官令民送牛羊之陕西,他县民多破家,濰民独完。会改州为县,召履还,濰民皆涕泣奔送。履遂乞骸骨归。

是时河内丞廖钦并以廉能称。居八年,调吴江,后坐事谪戍。久之,以老病放归。道河内,河内民竞持羊酒为寿,且遗之缣,须臾裒数百匹。钦固辞不得,一夕遁去。

他若兴化丞周舟以绩最,特擢吏部主事。民争乞留,乃遣还之。归安丞高彬、曹县主簿刘郁、衡山主簿纪惟正、沾化典史杜濩皆坐事,以部民乞宥,复其官,而惟正立擢陕西参议。其后州县之佐贰知名者,在仁、宣时则易州判官张友闻、寿州判官许敏、许州判官王通、灵璧丞田诚、安平丞耿福缘、嘉定丞戴肃、大名丞贺祯、昌邑主簿刘整、襄垣主簿乔育、贵池典史黄金兰、深泽典史高闻;英、景时则养利判官汪浩、泰州判官王思旻、上海丞张祯、吴江丞王懋本、历城丞熊观、黔阳主簿古初、云南南安州琅井巡检李保。或超迁,或迁任,皆因部民请云。

高斗南,字拱极,陕西徽州人。貌魁梧,语音若钟。洪武中,由荐举授四川定远知县。才识精敏,多善政。二十九年,与知府永州余彦诚,知县齐东郑敏、仪真康彦民、岳池王佐、安肃范志远、当涂孟廉及丞怀宁苏亿、休宁甘镛、当涂赵森并坐事,先后被征。其耆民奔走阙下,具列善政以闻。太祖嘉之,赐袭衣宝钞遣还,并赐耆民道路费。诸人既还任,政绩益著。寻举天下廉吏数人,斗南与焉,列其名于《彰善榜》、《圣政记》以示劝。九载绩最,擢云南新兴知州,新兴人爱之不异定远。居数年,以衰老乞归,荐子吏科给事中恂自代,成祖许之。年七十而卒。

恂,字士信,博学能诗文。官新兴,从大军征交址,有协赞功。师旋,卒于官。

彦诚,德兴人。初知安陆州,以征税愆期,当就逮,其父老伏阙乞留。太祖赐宴嘉赏,遣还,父老亦预宴。久之,擢知永州府,终河东盐运使。

敏,常坐事被逮,部民数千人守阙下求宥。帝宴劳,复其官,赐钞百锭,衣三袭。居数年,考满入朝。部民复走京师,乞再任,帝从其请。及是,再获宥。

彦民,泰和人。洪武二十七年进士。先知青田,调仪真,后历巴陵、天台,并著名绩。永乐初罢归。洪熙元年,御史巡按至天台。县民二百余人言彦民廉公有为,乞还之天台,慰民望。御史以闻,宣宗叹曰:“彦民去天台二十余年,民犹思之,其有善政可知。”乃用为江宁县丞。

亿、廉、森三人既释还,明年复以事当逮。县民又走阙下颂其廉勤,帝亦释之。

时太祖操重典绳群下,守令坐小过辄逮系。闻其贤,旋遣还,且加赏赉,有因以超擢者。二十九年,知县灵璧周荣、宜春沈昌、昌乐于子仁,丞新化叶宗并坐事逮讯,部民为叩阍。太祖喜,立擢四人为知府,荣河南,昌南安,子仁登州,宗黄州。由是长吏竞劝,一时多循良之绩焉。

荣,字国华,蓬莱人。初为灵璧丞,坐累逮下刑部,耆老群赴辇下称其贤。帝赐钞八十锭,绮罗衣各一袭。礼部宴荣及耆老而还之。无何,擢荣灵璧知县。及知河南,亦有声。后建言称旨,擢河南左布政使。

史诚祖,解州人。洪武末,诣阙陈盐法利弊。太祖纳之,授汶上知县,为治廉平宽简。永乐七年,成祖北巡,遣御史考核郡县长吏贤否,还言诚祖治第一。赐玺书劳之曰:“守令承流宣化,所以安利元元。朕统御天下,夙夜求贤,共图治理。往往下询民间,皆言苦吏苛急,能副朕心者实鲜。尔敦厚老成,恪共乃职;持身励志,一于廉公。平赋均徭,政清讼简,民心悦戴,境内称安。方古良吏,亦复何让。特擢尔济宁知州,仍视汶上县事。其益共乃职,慎终如始,以永嘉誉,钦哉。”并赐内酝一尊,织金纱衣一袭,钞千贯。御史又言贪吏虐民无若易州同知张腾,遂征下狱。诚祖既得旌,益勤于治。土田增辟,户口繁滋,益编户十四里。成祖过汶上,欲徙其民数百家于胶州,诚祖奏免之。屡当迁职,辄为民奏留。阅二十九年,竟卒于任。士民哀号,留葬城南,岁时奉祀。

是时,县令多久任。蠡县吴祥,永乐时知嵩县,至宣德中,阅三十二年卒于任。临汾李信,永乐时由国子生授遵化知县,至宣德中,阅二十七年始擢无为知州。以年老不欲赴,遂乞归。涓县房岩,宣德间为邹县知县,至正统中,阅二十余年卒于任,吏民皆爱戴之。而吉水知县武进钱本忠有廉名,诖误罢官。父老奔走,号泣乞留,郡人胡广力保之,得还任。民闻本忠复来,空闾井迎拜。永乐中卒官,民哀慕,留葬吉水,争负土营坟,其得民如诚祖云。

谢子襄,名衮,以字行,新淦人。建文中,由荐举授青田知县。永乐七年,与钱塘知县黄信中、开化知县夏升并九载课最,当迁。其部民相率诉于上官,乞再任,上官以闻。帝嘉之,即擢子襄处州知府,信中杭州,升衢州,俾得治其故县。子襄治处州,声绩益著。郡有虎患。岁旱蝗。祷于神,大雨二日,蝗尽死,虎亦循去。有盗窃官钞,子襄檄城隍神。盗方阅钞密室,忽疾风卷堕市中,盗即伏罪。民鬻牛于市,将屠之。牛逸至子襄前,俯首若有诉,乃捐俸赎还其主。叛卒吴米据山谷为乱,朝廷发兵讨之,一郡汹汹。子襄力止军城中毋出,而自以计掩捕之,获其魁,余悉解散。为人廉谨,历官三十年,不以家累自随。二十二年卒。

信中,余干人。先知乐清县。奸人绐寡妇至京,诬告乡人谋叛,而己逸去。有司系其妇以闻,诏行所司会鞫。信中廉得其情,力诋为诬,获全者甚众。盗杀一家三人,狱久不决。信中祷于神,得真盗,远近称之。升,盐城人。

贝秉彝,名恒,以字行,上虞人。永乐二年进士。授邵阳知县,以忧去,补东阿。善决狱,能以礼义导民。岁大侵,上平籴备荒议。帝从之,班下郡县如东阿式。邑西南有巨浸,积潦为田害。秉彝相视高下,凿渠,引入大清河,涸之,得沃壤数百顷,民食其利。尤善综画,凡废铁、败皮、朽索、故纸悉藏之。暇令工匠煮胶、铸杵、捣纸、绞索贮于库。会成祖北巡,敕有司建席殿。秉彝出所贮济用,工遂速竣。帝将召之,东阿耆老百余人诣阙自言,愿留贝令,帝许之。九载考满入都,诏进一阶,仍还东阿。尝坐累,罚役京师。民竞代其役,三罚三代,乃复官。秉彝为吏明察而仁恕。素善饮,已仕,遂已之。宣德元年卒官。

时龙溪知县南昌刘孟雍、邹县知县龙溪朱瑶、建安知县昆山张准、婺源知县建安吴春、歙县知县江西乐平石启宗,皆有惠利,民率怀思不忘云。

万观,字经训,南昌人。弱冠成永乐十九年进士。帝少之,令归肄学。寻召为御史,改严州知府。府东境七里泷,有渔舟数百艇,时剽行旅。观编十舟为一甲,令画地巡警。不匝月,盗屏迹。乃励学校,劝农桑,奏减织造,以银代丝税,民皆便之。九年考绩,治行为海内第一。既以忧去,将除服,严州民豫上章愿复得观为守,金、衢民亦上章乞之。朝廷异焉,补平阳府,政绩益茂。有芝生尧祠栋上,士民皆言使君德化所致。观曰:“太守知奉职而已,芝,非吾事也。”考满,擢山东布政使,卒于官。

叶宗人,字宗行,松江华亭人。永乐中,尚书夏原吉治水东南。宗人以诸生上疏,请浚范家港引浦水入海,禁濒海民毋作坝以遏其流。帝令赴原吉所自效。工竣,原吉荐之,授钱塘知县。县为浙江省会,徭重,豪有力往往构黠吏得财役贫民。宗人令民自占甲乙,书于册,以次签役,役乃均。尝视事,有蛇升阶,若有所诉。宗人曰:“尔有冤乎?吾为尔理。”蛇即出,遣隶尾之,入饼肆炉下。发之,得僵尸,盖肆主杀而瘗之也。又常行江中,有死人挂舟舵,推问,则里无赖子所沉者。遂俱伏法,邑民以为神。按察使周新,廉介吏也,尤重宗人。一日,伺宗人出,潜入其室,见厨中惟银鱼腊一裹。新叹息,携少许去。明日召宗人共食,饮至醉,用仪仗导之归。时呼为“钱塘一叶清”。十五年督工匠往营北京,卒于涂,新哭之累日。

王源,字启泽,龙岩人。永乐二年擢进士,授庶吉士。改深泽知县。修学舍,筑长堤,劝民及时嫁娶,革其争财之俗。数上书论事,被诏征入都,又论时政得失,忤旨下吏。会赦复官,奏免逋负。岁饥,辄发粟振救,坐是被逮。民争先输纳,得赎还。召为春坊司直郎,侍诸王讲读。迁卫府纪善,移松江同知,奏捐积逋数十万石。以母老乞归养,服阕,除刑部郎中。

英宗践阼,择廷臣十一人为知府,赐宴及敕,乘传行。源得潮州府。城东有广济桥,岁久半圮坏,源敛民万金重筑之。以其余建亭,设先圣、四配、十哲像。刻《蓝田吕氏乡约》,择民为约正、约副、约士,讲肄其中,而时偕僚寀董率焉。西湖山上有大石为怪,源命凿之,果获石骷髅,怪遂息。乃琢为碑,大书“潮州知府王源除怪石”。会杖一民死,民子诉诸朝,并以筑桥建亭为源罪。逮至京,罪当赎徒。潮人相率叩阍,乃复其官。久之,乞休。潮人奏留不获,祠祀之。

翟溥福,字本德,东莞人。永乐二年进士。除青阳知县。九华虎为患,溥福檄山神,虎即殄。久之,移新淦,迁刑部主事,进员外郎,为尚书魏源所器。正统元年七月诏举廷臣堪为郡守者,源以溥福应,乃擢南康知府。

先是岁歉,民擅发富家粟,及收取漂流官木者,前守悉坐以盗,当死者百余人。溥福阅实,杖而遣之。地滨鄱阳湖,舟遇风涛无所泊,为筑石堤百余丈,往来者便之。庐山白鹿书院废,溥福倡众兴复,延师训其子弟,朔望躬诣讲授。考绩赴部,以年老乞归。侍郎赵新尝抚江西,大声曰:“翟君此邦第一贤守也,胡可听其去。”恳请累日,乃许之。辞郡之日,父老争赆金帛,悉不受。众挽舟涕泣,因建词湖堤祀之,又配享白鹿书院之三贤祠。三贤者,唐李渤,宋周敦颐、朱熹也。

李信圭,字君信,泰和人。洪熙时举贤良,授清河知县。县瘠而冲,官艘日相衔,役夫动以千计。前令请得沐阳五百人为助,然去家远,艰于衣食。信圭请免其助役,代输清河浮征三之二,两邑便之。俗好发冢纵火,信圭设教戒十三条,令里民书于牌,月朔望儆戒之。且令书其民勤惰善恶以闻,俗为之变。宣德三年上疏言:“本邑地广人稀,地当冲要,使节络绎,日发民挽舟。丁壮既尽,役及老稚,妨废农桑。前年兵部有令,公事亟者舟予五人,缓者则否。今此令不行,役夫无限,有一舟至四五十人者。凶威所加,谁敢诘问。或遇快风,步追不及,则官舫人役没其所赍衣粮,俾受寒馁。乞申明前令,哀此惮人。”从之。八年春,又言:“自江、淮达京师,沿河郡县悉令军民挽舟,若无卫军则民夫尽出有司,州县岁发二三千人,昼夜以俟。而上官又不分别杂泛差役,一体派及。致土田荒芜,民无蓄积。稍遇歉岁,辄老稚相携,缘道乞食,实可悯伤。请自仪真抵通州,尽免其杂徭,俾得尽力农田,兼供夫役。”帝亦从之。自是,他郡亦蒙其泽。

正统元年,用侍郎章敞荐,擢知蕲州。清河民诣阙乞留,命以知州理县事。民有湖田数百顷,为淮安卫卒所夺,民代输租者六十年。信圭奏之,诏还民。饥民攘食人一牛,御史论死八人。信圭奏之,免六人。天久雨,淮水大溢,没庐舍畜产甚众。信圭奏请振贷,并停岁辨物件及军匠厨役、浚河人夫,报可。南北往来道死不葬者,信圭为三大冢瘗之。十一年冬,尚书金濂荐擢处州知府,其在清河已二十二年矣。处州方苦旱,信圭至辄雨。未几,卒于官。清河民为立祠祀之。

自明兴至洪、宣、正统间,民淳俗富,吏易为治。而其时长吏亦多励长者行,以循良见称。其秩满奏留者,不可胜纪,略举数人列于篇。

孙浩,永乐中知邵阳,遭丧去官。洪熙元年,陕西按察使颂浩前政,请令补威宁。宣宗嘉叹,即命起复。久之,超擢辰州知府。

薛慎知长清,以亲丧去。洪熙元年,长清民知慎服阕,相率诣京师乞再任。吏部尚书蹇义以闻,言长清别除知县已久,即如民言,又当更易。帝曰:“国家置守令,但欲其得民心,苟民心不得,虽屡易何害。”遂还之。

吴原知吴桥,洪熙中,九载考绩赴部。县民诣阙乞留,帝从之。

陈哲知博野,以旧官还职,解去。宣德元年,部民恳诉于巡按御史,乞还哲。御史以闻,报可。

畅宣知泰安,以母忧去。民颂于副使邝埜,以闻,仁宗命服阕还任。宣德改元,宣服阕,吏部以请。帝曰:“民欲之,监司言之,固当从,况有先帝之命乎。”遂如其请。

刘伯吉知砀山,以亲丧去。服除,砀山民守阙下,求再任。吏部言新令已在砀山二年矣。帝曰:“新者胜旧,则民不复思。今久而又思,其贤于新者可知矣。”遂易之。

孔公朝,永乐时知宁阳,坐与同僚饮酒忿争,并遣戍。部民屡叩阍乞还,皆不许。宣德二年诏求贤,有以公朝荐者,宁阳人闻之,又相率叩阍乞公朝。帝顾尚书蹇义曰:“公朝去宁阳已二十余载,民奏乞不已,此非良吏耶?可即与之。”

郭完知会宁,为奸人所讦被逮。里老伏阙讼冤乞还,帝亦许之。

徐士宗知贵溪,宣德六年三考俱最。民诣阙乞留,诏增二秩还任。

郭南知常熟,正统十二年以老致仕。父老乞还任,英宗许之。

张璟知平山,秩满,士民乞留,英宗命进秩复任。景泰初,母忧去。复从士民请,夺情视事。

徐荣知藁城,亲丧去官。服阕,部民乞罢新令而还荣,英宗如其请。景泰初,秩满。复徇民请,留之。

何澄知安福,被劾。民诣阙乞留,英宗命还任。乃筑寅陂,浚渠道,复密湖之旧,大兴水利。秩满当迁,侍讲刘球为民代请,帝复留之。

田玉知桐乡,丁艰去。英宗以部民及巡抚周忱请,还其任。

其他若内丘马旭、桐庐杨信、北流李禧、洋县王黼、保安张庸、获鹿吴韫、扶风宋端,皆当宣宗之世,以九载奏最。为民乞留,即加秩留任者也。时帝方重循良,而吏部尚书蹇义尤慎择守令,考察明恕。沿及英宗,吏治淳厚,部民奏留率报可。然其间亦有作奸者。永宁税课大使刘迪刲羊置酒,邀耆老请留。宣宗怒,下之吏。汉中同知王聚亦张宴求属吏保奏为知府。事闻,宣宗并属吏罪之。自后,部民奏留,率下所司核实云。

张宗琏,字重器,吉水人。永乐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刑部主事,录囚广东。仁宗即位,擢左中允。会诏朝臣举所知,礼部郎中况钟以宗琏名上。帝问少傅杨士奇曰:“人皆举外吏,钟举京官,何也?”对曰:“宗琏贤,臣与侍读学士王直将举之,不意为钟所先耳。”帝喜,曰:“钟能知宗琏,亦贤矣。”由是知钟,而擢宗琏南京大理丞。宣德元年,诏遣吏部侍郎黄宗载等十五人出厘各省军籍,宗琏往福建。明年坐奏事忤旨,谪常州同知。朝遣御史李立理江南军籍,檄宗琏自随。立受黠军词,多逮平民实伍,宗琏数争之。立怒,宗琏辄卧地乞杖,曰“请代百姓死”,免株累甚众。初,宗琏使广东,务廉恕。至是见立暴横,心积不平,疽废背卒。常州民白衣送丧者千余人,为建祠君山。宗琏莅郡,不携妻子,病亟召医,室无灯烛。童子从外索取油一盂入,宗琏立却之,其清峻如此。

李骥,字尚德,郯城人。举洪武二十六年乡试。入国学,居三年,授户科给事中。时关市讥商旅,发及囊箧,骥奏止之。寻坐事免。建文时,荐起新乡知县,招流亡,给以农具,复业者数千人。内艰去官,民相率奏留者数四,不许。永乐初,服阕,改知东安。事有病民,辄奏于朝,罢免之。有嫠妇子啮死,诉于骥。骥祷城隍神,深自咎责。明旦,狼死于其所。侍郎李昶等交荐,擢刑部郎中。奏陈十余事,多见采纳。坐累,谪役保安。

洪熙时,有诏求贤,荐为御史。陈经国利民十事,仁宗嘉纳。宣德五年巡视仓场,军高祥盗仓粟,骥执而鞫之。祥父妾言,祥与张贵等同盗,骥受贵等贿故独罪祥。刑部侍郎施礼遂论骥死。骥上章自辨,帝曰:“御史即擒盗,安肯纳贿!”命偕都察院再讯,骥果枉。帝乃切责礼,而复骥官。其年十一月,择廷臣二十五人为郡守,奉敕以行。骥授河南知府,肇庆则给事中王莹〗,琼州则户部郎中徐鉴,汀州则礼部员外郎许敬轩,宁波则刑部主事郑珞,抚州则大理寺正王升,后皆以政绩著。

河南境多盗,骥为设火甲,一户被盗,一甲偿之。犯者,大署其门曰盗贼之家。又为《劝教文》,振木铎以徇之。自是人咸改行,道不拾遗。郡有伊王府,王数请嘱,不从。中官及校卒虐民,又为骥所抑,恨甚。及冬至,令骥以四更往陪位行礼。及骥如期往,诬骥后期,执而桎梏之,次日乃释。骥奏闻,帝怒,贻书让王,府中承奉、长史、典仪悉逮置于理。

骥持身端恪,晏居虽几席必正。莅郡六年卒,年七十。士民赴吊,咸哭失声。

王莹,鄞人,起家举人。居肇庆九年,进秩二等,后徙知西安。

徐鉴,宜兴人。在琼四年卒,郡人祀之九贤祠。

许敬轩,天台人。起家国子生。守汀特纠参政陈羽贪暴,宣宗为逮治羽。卒官,士民争赙之。

郑珞,闽县人。起家进士。守宁波,以艰去。会海寇入犯,民数千诣阙乞留,诏夺情复任。尝劾中使吕可烈无状,帝为诛可烈。久之,擢浙江参政。

王升,龙溪人。起家进士。在郡九载,以部民乞留,增秩还任。以疾归。

李湘,字永怀,泰和人。永乐中,由国子生理刑都察院。以才擢东平知州,常禄外一无所取,训诫吏民若家人然。城东有大村坝,源出岱岳,雨潦辄为民患,奏发丁夫堤之。州及所辖五邑,地多荒芜,力督民垦辟,公私皆实。会旧官还任,将解去。民群乞于朝,帝从其请。成祖晚年数北征,令山东长吏督民转饷,道远多死亡,惟东平人无失所。奸人诬湘苛敛民财,讦于布政司。县民千三百人走诉巡按御史暨布、按二司,力白其冤。耆老七十人复奔伏阙下,发奸人诬陷状。及布政司系湘入都,又有耆老九十人随湘讼冤。通政司以闻,下刑曹阅实,乃复湘官,而抵奸人于法。莅州十余年,至正统初,诏大臣举郡守,尚书胡莅以湘应,遂擢怀庆知府。东平民扶携老幼,泣送数十里。怀庆有军卫,素挟势厉民。湘随时裁制,皆不敢犯。居三年卒。

赵豫,字定素,安肃人。燕王起兵下保定,豫以诸生督赋守城。永乐五年授泌阳主簿,未上,擢兵部主事,进员外郎。内艰起复。洪熙时进郎中。宣德五年五月简廷臣九人为知府,豫得松江,奉敕往。时卫军恣横,豫执其尤者,杖而配之边,众遂贴然。一意拊循,与民休息。择良家子谨厚者为吏,训以礼法。均徭节费,减吏员十之五。巡抚周忱有所建置,必与豫议。及清军御史李立至,专务益军,勾及姻戚同姓。稍辨,则酷刑榜掠。人情大扰,诉枉者至一千一百余人。盐司勾灶丁,亦累及他户,大为民害。豫皆上章极论之,咸获苏息。有诏灭苏、松官田重租,豫所辖华亭、上海二县,减去十之二三。

正统中,九载考绩。民五千余人列状乞留,巡按御史以闻,命增二秩还任。及十年春,大计群吏,始举卓异之典。豫与宁国知府袁旭皆预焉,赐宴及袭衣遣还。在职十五年,清静如一日。去郡,老稚攀辕,留一履以识遗爱,后配享周忱祠。

方豫始至,患民俗多讼。讼者至,辄好言谕之曰:“明日来。”众皆笑之,有“松江太守明日来”之谣。及讼者逾宿忿渐平,或被劝阻,多止不讼。

始与豫同守郡者,苏州况钟、常州莫愚、吉水陈本深、温州何文渊、杭州马仪、西安罗以礼、建昌陈鼎,并皦皦著名绩,豫尤以恺悌称。

是时,列郡长吏以惠政著闻者:

湖州知府祥符赵登,秩满当迁。民诣阙乞留,增秩再任,自宣德至正统,先后在官十七年。登同里岳璿继之,亦有善政,民称为赵、岳。淮安知府南昌彭远被诬当罢,民拥中官舟,乞为奏请,宣帝命复留之。正统六年超擢广东布政司。荆州知府大庾刘永遭父丧,军民万八千余人乞留,英宗命夺情视事。巩昌知府鄞县戴浩擅发边储三百七十石振饥,被劾请罪,景帝原之。徽州知府孙遇秩满当迁,民诣阙乞留,英宗令进秩视事。先后在官十八年,迁至河南布政使。惟袁旭在宁国为督学御史程富所诬劾,逮死狱中。而宁国人惜之,立祠祀焉。

曾泉,泰和人。永乐十八年进士。选庶吉士,改御史。宣德初,都御史邵玘甄别属僚,泉谪汜水典史,卒。

正统四年,河南参政孙原贞上言:“泉操行廉洁,服官勤敏,不以降黜故有偷惰心。躬督民辟荒土,收谷麦,伐材木,备营缮,通商贾,完逋责,官有储积,民无科扰。造舟楫,置棺椁,胆民器用。百姓婚丧不给者,咸资于泉。死之日,老幼巷哭。臣行部汜水,泉没已三年矣,民怀其惠,言辄流涕,虽古循吏,何以加兹。若使海内得泉等数十人分治郡邑,可使朝廷恩泽滂流,物咸得所。虽在异代,犹宜下诏褒美。而奖录未及,官阶未复,使泉终蒙贬谪之名,不获显于当世,良可矜恤。请追复泉爵,褒既往以风方来。”帝从之。

范衷,字恭肃,丰城人。永乐十九年进士。除寿昌知县。辟荒田二千六百亩,兴水利三百四十有六区。正统五年三考报最,当迁。邑人颂德乞留,御史以闻,朝廷许之。寻以外艰去,服阕,起知汝州。吏部尚书王直察举天下廉吏数人,衷为第一。性至孝,庐父墓,瓜生连枝,有白兔三,驯扰暮侧。乡人莫不高其行。

周济,字大亨,洛阳人。永乐中,以举人入太学,历事都察院。都御史刘观荐为御史,固辞。宣德时,授江西都司断事。艰归,补湖广。正统初,擢御史。大同镇守中官以骄横闻,敕济往廉之。济变服负薪入其宅,尽得不法状,还报,帝大嘉之。已,巡按四川。威州土官董敏、王允相仇杀,诏济督官兵进讨。济曰:“朝廷绥安远人,宜先抚而后征。”驰檄谕之,遂解。十一年出为安庆知府,岁比不登,民间鬻子女充衣食,方舟而去者相接。济借漕粮以振,而禁鬻子女者。且上疏请免租,诏许之,全活甚众。又为定婚丧制,禁侈费,愆嫁葬期者有罚,风俗一变。

饥民聚掠富家粟,富家以盗劫告。济下令曰:“民饥故如此,然得谷当报太守数,太守当代尔偿。”掠者遂解散。济卒官,民皆罢市巷哭云。

范希正,字以贞,吴县人。宣德三年举贤良方正,授曹县知县。有奸吏受赇,希正按其罪,械送京师。吏反诬希正他事,坐逮。曹民八百余人诣京白通政司,言希正廉能,横为奸吏诬枉。侍郎许廓以公事过曹,曹父老二百余人遮道稽颡,泣言朝廷夺我贤令。事并闻,帝乃释希正使还县。正统十年,山东饥。惟曹以希正先积粟,得无患。大理寺丞张骥振山东,闻之。因请升曹县为州,而以希正为知州,从之。时州民负官马不能偿,多逃窜。希正节公费代偿九十余匹,逃者皆复业。吉水人诬曹富民杀其兄,连坐甚众。希正密移吉水,按其人姓名皆妄,事得白。治曹二十三年,历知州,再考乃致仕。

当是时,潞州知州咸宁燕云、徐州知州杨秘、全州知州钱塘周健、霸州知州张需、定州知州王约,皆大著声绩。秘、健进秩视事,约赐诏旌异。需忤太监王振戍边,人尤惜之。而得民最久者,无若希正与宁州知州刘纲。纲,字之纪,禹州人。建文二年进士。由府谷知县迁是职。莅州三十四年,仁宗尝赐酒馔,人以为荣。正统中,请老去,民送之,涕泣载道。及卒,宁民祀之狄仁杰祠中。其孙,即大学士宇也。

段坚,字可大,兰州人。早岁受书,即有志圣贤。举于乡,入国子监。景泰元年,上书请悉征还四方监军,罢天下佛老宫。疏奏,不行。五年成进士,授福山知县。刊布小学,俾士民讲诵。俗素陋,至是一变,村落皆有纟玄诵声。成化初,赐敕旌异,超擢莱州知府。期年,化大行。以忧去,服除,改知南阳。召州县学官,具告以古人为学之指,使转相劝诱。创志学书院,聚秀民讲说《五经》要义,及濂、洛诸儒遗书。建节义祠,祀古今烈女。讼狱徭赋,务底于平。居数年,大治,引疾去。士民号泣送者,逾境不绝。及闻其卒,立祠,春秋祀之。

坚之学,私淑河东薛瑄,务致知而践其实,不以谀闻取誉,故能以儒术饰吏治。

子炅,进士,翰林检讨。谄附焦芳,刘瑾败,落职,隤其家声焉。

陈钢,字坚远,应天人。举成化元年乡试,授黔阳知县。楚俗,居丧好击彭歌舞。钢教以歌古哀词,民俗渐变。县城当沅、湘合流,数决,坏庐舍。钢募人采石甃堤千余丈,水不为害。南山崖官道数里,径窄甚,行者多堕崖死。钢积薪烧山,沃以醯,拓径丈许,行者便之。钢病,民争吁神,愿减已算益钢寿。迁长沙通判,监修吉王府第。工成,王赐之金帛,不受。请王故殿材修岳麓书院,王许之。弘治元年丁母忧归。卒,黔阳、长沙并祠祀之。子沂,官侍讲,见《文苑传》。

丁积,字彦诚,宁都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授新会知县,至即师事邑人陈献章。为政以风化为本,而主于爱民。中贵梁芳,邑人也,其弟长横于乡,责民逋过倍,复诉于积。积追券焚之,且收捕系狱,由是权豪屏迹。申洪武礼制,参以《朱子家礼》,择耆老诲导百姓。良家子堕业,聚庑下,使日诵小学书,亲为解说,风俗大变。民出钱输官供役,名均平钱。其后吏贪,复令甲首出钱供用,曰当月钱,贫者至鬻子女。积一切杜绝。俗信巫鬼,为痛毁淫祠。既而岁大旱,筑坛圭峰顶。昕夕伏坛下者八日,雨大澍。而积遂得疾以卒,士民聚哭于途。有一妪夜哭极哀,或问之,曰:“来岁当甲首,丁公死,吾无以聊生矣。”

田铎,字振之,阳城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迁员外郎、郎中。弘治二年奉诏振四川,坐误遗敕中语,谪蓬州知州。州东南有江洲八十二顷,为豪右所据,铎悉以还民。建大小二十四桥,又凿三溪山以便行者。御史行部至蓬,寂无讼者,讶之。已,乃知州无冤民也,太息而去。荐于朝,擢广东佥事。迁四川参议,不赴,以老疾告归。正德时,刘瑾矫诏,言铎理广东盐法,簿牒未明,逮赴广。未就道而瑾诛,或劝铎毋行,铎不听,行次九江卒,年八十二矣。

唐侃,字廷直,丹徒人。正德八年举于乡,授永丰知县。之官不携妻子,独与一二童仆饭蔬豆羹以居。久之,吏民信服。永丰俗刁讼,尚鬼,尤好俳优,侃禁止之。进武定知州。会清军籍,应发遣者至万二千人。侃曰:“武定户口三万,是空半州也”。力争之。又有议徙州境徒骇河者,侃复言不宜朘民财填沟壑。事并得寝。章圣皇太后葬承天,诸内奄迫胁所过州县吏,索金钱,宣言供张不办者死,州县吏多逃。侃置空棺旁舍中,奄迫之急,则经至棺所,指而造之曰:“吾办一死,金钱不可得也。”诸奄皆愕眙去。稍迁刑部主事,卒。

初,侃少时从丁玑学。邻女夜奔之,拒勿纳。其父坐系,侃请代不得,藉草寝地。逾岁,父获宥,乃止。其操行贞洁,盖性成也。

汤绍恩,安岳人。父佐,弘治初进士,仕至参政。绍恩以嘉靖五年擢第。十四年由户部郎中迁德安知府,寻移绍兴。为人宽厚长者,性俭素,内服疏布,外以父所遗故袍袭之。始至,新学宫,广设社学。岁大旱,徒步祷烈日中,雨即降。缓刑罚,恤贫弱,旌节孝,民情大和。山阴、会稽、萧山三邑之水,汇三江口入海,潮汐日至,拥沙积如丘陵。遇霪潦则水阻,沙不能骤泄,良田尽成巨浸,当事者不得已决塘以泻之。塘决则忧旱,岁苦修筑。绍恩遍行水道,至三江口,见两山对峙,喜曰:“此下必有石根,余其于此建闸乎?”募善水者探之,果有石脉横互两山间,遂兴工。先投以铁石,继以笼盛甃屑沉之。工未半,潮冲荡不能就,怨讟烦兴。绍恩不为动,祷于海神,潮不至者累日,工遂竣。修五十余寻,为闸二十有八,以应列宿。于内为备闸三,曰经溇,曰撞塘,曰平水,以防大闸之溃。闸外筑石堤四百余丈扼潮,始不为闸患。刻水则石间,俾后人相水势以时启闭。自是,三邑方数百里间无水患矣。士民德之,立庙闸左,岁时奉祀不绝。屡迁山东右布政使,致仕归,年九十七而卒。

初,绍恩之生也,有峨嵋僧过其门,曰:“他日地有称绍者,将承是儿恩乎?”因名绍恩,字汝承,其后果验。

徐九思,贵溪人。嘉靖中,授句容知县。始视事,恂恂若不能。俄有吏袖空牒窃印者,九思摘其奸,论如法。郡吏为叩头请,不许,于是人人惴恐。为治于单赤务加恩,而御豪猾特严。讼者,抶不过十。诸所催科,预为之期,逾期,令里老逮之而已,隶莫敢至乡落。县东西通衢七十里,尘土积三尺,雨雪,泥没股。九思节公费,甃以石,行旅便之。朝廷数遣中贵醮神三茅山,县民苦供应。九思搜故牒,有盐引金久贮于府者,请以给尝,民无所扰。岁侵,谷涌贵。巡抚发仓谷数百石,使平价粜而偿直于官。九思曰:“彼籴者,皆豪也。贫民虽平价不能籴。”乃以时价粜其半,还直于官,而以余谷煮粥食饿者。谷多,则使称力分负以去,其山谷远者,则就旁富人谷,而官为偿之,全活甚众。尝曰:“即天子布大惠,安能人人蠲租赐复,第在吾曹酌缓急而已。”久之,与应天府尹不合,为巡抚所劾,吏部尚书熊浃知其贤,特留之。

积九载,迁工部主事,历郎中,治张秋河道。漕河与盐河近而不相接,漕水溢则泛滥为田患。九思议筑减水桥于沙湾,俾二水相通,漕水溢,则有所泄以入海,而不侵田,少则有所限而不至于涸。工成,遂为永利。时工部尚书赵文华视师东南,道河上。九思不出迎,遣一吏赍牒往谒,文华嫚骂而去。会迁高州知府。文华归,修旧怨,与吏部尚书吴鹏合谋构之,遂坐九思老,致仕。句容民为建祠茅山。九思家居二十二年,年八十五,抱疾,抗手曰“茅山迎我”,遂卒。子贞明,自有传。

庞嵩,字振卿,南海人。嘉靖十三年举于乡。讲业罗浮山,从游者云集。二十三年历应天通判,进治中,先后凡八年。府缺尹,屡摄其事。始至,值岁饥,上官命督振。公粟竭,贷之巨室富家,全活者六万七千余人。乃蠲积逋,缓征徭,勤劳徕,复业者又十万余人。留都民苦役重,力为调剂,凡优免户及寄居客户、诡称官户、寄庄户、女户、神帛堂匠户,俾悉出以供役,民困大苏。江宁县葛仙、永丰二乡,频遭水患,居民止存七户。嵩为治堤筑防,得田三千六百亩,立惠民庄四,召贫民佃之,流移尽复。屡剖冤狱,戚畹王涌、举人赵君宠占良人妻,杀人,嵩置之法。

早游王守仁门,淹通《五经》。集诸生新泉书院,相与讲习。岁时单骑行县,以壶浆自随。京府佐贰鲜有举其职者,至嵩以善政特闻。府官在六年京察例,而复与外察。嵩谓非体,疏请止之,遂为永制。迁南京刑部员外郎,进郎中。撰《原刑》、《司刑》、《祥刑》、《明刑》四篇,曰《刑曹志》,时议称之。迁云南曲靖知府,亦有政声。中察典,以老罢,而年仅五十。复从湛若水游,久之卒。应天、曲靖皆祠之名宦,葛仙乡专祠祀之。

张淳,字希古,桐城人。隆庆二年进士,授永康知县。吏民素多奸黠,连告罢七令。淳至,日夜阅案牍。讼者数千人,剖决如流,吏民大骇,服,讼浸减。凡赴控者,淳即示审期,两造如期至,片晷分析无留滞。乡民裹饭一包即可毕讼,因呼为“张一包”,谓其敏断如包拯也。巨盗卢十八剽库金,十余年不获,御史以属淳。淳刻期三月必得盗,而请御史月下数十檄。及檄累下,淳阳笑曰:“盗遁久矣,安从捕。”寝不行。吏某妇与十八通,吏颇为耳目,闻淳言以告十八,十八意自安。淳乃令他役诈告吏负金,系吏狱。密召吏责以通盗死罪,复教之请以妇代系,而己出营赀以偿。十八闻,亟往视妇,因醉而擒之。及报御史,仅两月耳。

民有睚眦嫌,辄以人命讼。淳验无实即坐之,自是无诬讼者。永人贫,生女多不举。淳劝诫备至,贫无力者捐俸量给,全活无数。岁旱,劫掠公行,下令劫夺者死。有夺五斗米者,淳佯取死囚杖杀之,而榜其罪曰“是劫米者”,众旨慑服。久之,以治行第一赴召去永,甫就车,顾其下曰:“某盗已来,去此数里,可为我缚来。”如言迹之,盗正濯足于河,系至,盗服辜。永人骇其事,谓有神告。淳曰:“此盗捕之急则遁,今闻吾去乃归耳。以理卜,何神之有。”

擢礼部主事,历郎中,谢病去。起建宁知府,进浙江副使。时浙江有召募兵,抚按议散之,兵皆汹汹。淳曰:“是忄乔悍者,留则有用,汰则叵测。不若汰其老弱,而留其壮勇,则留者不思乱,汰者不能乱矣。”从之,事遂定。官终陕西布政。

陈幼学,字志行,无锡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授确山知县。政务惠民,积粟万二千石以备荒,垦莱田八百余顷,给贫民牛五百余头,核黄河退地百三十余顷以赋民。里妇不能纺者,授纺车八百余辆。置屋千二百余间,分处贫民。建公廨八十间,以居六曹吏,俾食宿其中。节公费六百余两,代正赋之无征者。栽桑榆诸树三万八千余株,开河渠百九十八道。

布政使刘浑成弟灿成助妾杀妻,治如律。行太仆卿陈耀文家人犯法,立捕治之。汝宁知府邱度虑幼学得祸,言于抚按,调繁中牟。秋成时,飞蝗蔽天。幼学捕蝗,得千三百余石,乃不为灾。县故土城,卑且圮。给饥民粟,俾修筑,工成,民不知役。县南荒地多茂草,根深难垦。令民投牒者,必入草十斤。未几,草尽,得沃田数百顷,悉以畀民。有大泽,积水,占膏腴地二十余里。幼学疏为河者五十七,为渠者百三十九,俱引入小清河,民大获利。大庄诸里多水,为筑堤十三道障之。给贫民牛种,贫妇纺具,倍于确山。越五年,政绩茂著。以不通权贵,当考察拾遗,掌道御史拟斥之,其子争曰:“儿自中州来,咸言中牟治行无双。今予殿,何也?”乃已。

稍迁刑部主事。中官采御园果者,怒杀园夫母,弃其尸河中。幼学具奏,逮置之法。嘉兴人袁黄妄批削《四书》、《书经集注》,名曰《删正》,刊行于时。幼学驳正其书,抗疏论列。疏虽留中,镂板尽毁。以员外郎恤刑畿辅,出矜疑三百余人。进郎中。

迁湖州知府,甫至,即捕杀豪恶奴。有施敏者,士族子,杨升者,人奴也,横郡中。幼学执敏置诸狱。敏赂贵人嘱巡抚檄取亲鞫,幼学执不予,立杖杀之。敏狱辞连故尚书潘季驯子廷圭,幼学言之御史,疏劾之,下狱。他奸豪复论杀数十辈,独杨升畏祸敛迹,置之。已,念己去,升必复逞,遂捕置之死,一郡大治。霪雨连月,禾尽死。幼学大举荒政,活饥民三十四万有奇。御史将荐之,征其治行,推官阎世科列上三十六事,御史以闻。诏加按察副使,仍视郡事。久之,以副使督九江兵备。幼学年已七十,其母尚在,遂以终养归。母卒,不复出。天启三年起南京光禄少卿,改太常少卿,俱不赴。明年卒,年八十四矣。中矣、湖州并祠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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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晔 · 著
  • 三国志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陈寿 · 著
  • 晋书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房玄龄等 · 著
  • 宋书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沈约 · 著
  • 南齐书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萧子显 · 著
  • 梁书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姚思廉、姚察 · 著
  • 陈书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姚思廉 · 著
  • 魏书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魏收 · 著
  • 北齐书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李百药 · 著
  • 周书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令狐德棻等 · 著
  • 隋书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魏征主编 · 著
  • 南史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李延寿 · 著
  • 北史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李延寿 · 著
  • 旧唐书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刘昫、赵莹等 · 著
  • 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欧阳修等 · 著
  • 旧五代史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薛居正等 · 著
  • 新五代史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欧阳修 · 著
  • 宋史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脱脱、阿鲁图 · 著
  • 辽史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金史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元史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宋濂 · 著
  • 明史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张廷玉 · 著
  • 史记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司马迁 ·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