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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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卷二百零三

◎云南土司三

△缅甸(二宣慰司) 干崖(宣抚) 潞江 南甸(二宣抚司) 芒市 者乐甸 茶山 孟琏(即猛脸) 里麻 钮兀 东倘 瓦甸 促瓦 散金 木邦(孟密安抚司附) 孟养 车里 老挝 八百(二宣慰司)

缅甸,古朱波地。宋宁宗时,缅甸、波斯等国进白象,缅甸通中国自此始。地在云南西南,最穷远。有城郭庐舍,多楼居。元至元中,屡讨之,乃入贡。

明太祖即位,遣使赍诏谕之。至安南,留二年,以道阻不能达而返,使者多道卒。洪武二十六年,八百国使人入贡,言缅近其地,以远不能自达。帝乃令西平侯沐春遣使至八百国王所,谕意。于是缅始遣其臣板南速剌至,进方物,劳赐之。二十七年置缅中宣慰使司,以土酋卜剌浪为使。二十八年,卜剌浪遣使贡方物,诉百夷思伦发侵夺境土。二十九年复来诉。帝遣行人李思聪、钱古训谕缅及百夷各罢兵守土,伦发听命。会有百夷部长刀干孟之乱,逐伦发,以故事得已。

永乐元年,缅酋那罗塔遣使入贡。因言缅虽遐裔,愿臣属中国,而道经木邦、孟养,多阻遏。乞命以职,赐冠服、印章,庶免欺陵。诏设缅甸宣慰使司,以那罗塔为宣慰使,遣内臣张勤往赐冠带、印章。于是缅有二宣慰使,皆入贡不绝。五年,那罗塔遣使贡方物,谢罪。先是,孟养宣慰使刀木旦与戛里相攻,那罗塔乘衅袭之,杀刀木旦及其长子,遂据其地。事闻,诏行人张洪等赍敕谕责。那罗塔惧,归其境土,而遣人诣阙谢罪。帝谕礼部曰:“蛮既服辜,其释不问。”仍给以信符,令三年一朝贡。初,卜剌浪分其地,使长子那罗塔管大甸,次子马者速管小甸。卜剌浪死,那罗塔尽收其弟土地人民。已而其弟复入小甸,遣人来朝,且诉其情。敕谕那罗塔兄弟和好如初,毋干天讨。六年,那罗塔复遣人入贡,谢罪,并谢赐金牌、信符,劳赐遣之。七年复遣中官云仙等赍敕赐缅酋金织文绮。十二年,缅人来言为木邦侵掠。帝以那罗塔素强横,遣人谕之,使修好邻封,各守疆界。

洪熙元年遣内官段忠、徐亮以即位诏谕缅甸。宣德元年遣使往谕云南土官,赐缅甸锦绮。二年以莽得剌为宣慰使。初,缅甸宣慰使新加斯与木邦仇杀而死,子弟溃散。缅共推莽得剌权袭,许之。自是来贡者只署缅甸,而甸中之称不复见。八年,莽得剌遣人来贡,复遣云仙赍敕赐之,并谕其勿侵木邦地。

正统六年给缅甸信符、金牌。时麓川思任发叛,将讨之,命缅甸调兵待。七年,任发兵败,过金沙江,走孟广,缅人攻之。帝谕能擒献贼首者,予以麓川地。八年,总督尚书王骥奏,缅甸酋马哈省、以速剌等已擒获思任发,不解至,唯以麓川地为言,朝命遂有并征缅甸之命。是时,大师已集腾冲,缅使致书,期以今冬送思任发至贡章交付。骥与克期,遣指挥李仪等率精骑通南牙山路,抵贡章,受献,而缅人送思任发者竟不至。九年,骥驻师江上,缅人亦严兵为备,遣人往来江中,觇官军虚实。骥以麓川未平,缅难不可复作,乃令总兵官蒋贵等潜焚其舟数百,缅人溃,骥亦班师。于是总兵官沐昂奏:“缅恃险党贼,应加兵,但滇中方连年征讨,财力困弊,旱涝相仍,粮饷不给,未可轻举。臣已遣人谕缅祸福,俾献贼首。缅宜听从。”十二年,木邦宣慰罕盖法,缅甸故宣慰子马哈省、以速剌,遣使偕千户王政等献思任发首及诸俘馘至京,并贡方物。帝命马哈省、以速剌并为宣慰使,赐敕奖劳,给冠带、印信。未几,以速剌奏求孟养、戛里地,且请大军亟灭思任发之子思机发兄弟,而己出兵为助。帝谕以机发可不战擒,宜即灭贼以求分地,弗为他人得也。

景泰二年赐缅甸阴文金牌、信符。时以速剌久获思机发不献,又放思卜发归孟养。朝廷知其要挟,故缓之。五年,缅人来索地,参将胡志以银戛等地与之,乃送机发及其妻孥。帝以思卜发既远遁,不必穷追,仍加赏锦币,降敕褒奖。

成化七年,镇守太监钱能言,缅甸宣慰称贡章、孟养旧为所辖,欲复得之。帝命往勘,贡章系木邦、陇川分治,孟养系思洪发所掌,非缅境,乃令云南守臣传饬诸部。而缅甸以所求地乃前朝所许,贡章乃朝贡必由之途,乞与之。又乞以金齿军余李让为冠带把事,以备任使。兵部尚书余子俊等以思洪发不闻有过,岂可夺其地,李让中国人,而与为把事,亦非体,宜勿许。帝命兵部谕其使,孟养、贡章是尔朝贡所由,当饬边臣往谕思洪发,以通道往来,不得阻遏,余勿多望。

弘治元年,缅甸来贡,且言安南侵其边境。二年遣编修刘戩谕安南罢兵。然缅地邻孟养,而孟养以缅先执思任发,故怨缅。嘉靖初,孟养酋思陆子思伦纠木邦及孟密,击破缅,杀宣慰莽纪岁并其妻子,分据其地。缅诉于朝,不报。六年始命永昌知府严时泰、卫指挥王训往勘。思伦夜纵兵鼓噪,焚驿舍,杀赍金牌千户曹义,时泰仓皇遁,乃别立土舍莽卜信守之而去。值安凤之乱,不暇究其事。

莽纪岁有子瑞体,少奔匿洞吾母家,其酋养为己子。既长,有其地。洞吾之南有古喇,滨海,与佛郎机邻。古喇酋兄弟争立,瑞体和解之,因德瑞体,争割地为献,受其约束,号瑞体为哒喇。瑞体乃举众绝古喇粮道,杀其兄弟,尽夺其地,诸蛮皆畏服之。时灭缅者木邦、孟养,而与缅相抗者孟密也。孟密土舍兄弟争立,诉于瑞体。瑞体乃纳其弟为婿,改名思忠,遣归孟密,夺其兄印,因假道攻孟养及迤西诸蛮,以复前仇,又使其党卓吉侵孟养境。后卓吉为思真婿猛乃头目别混所杀,瑞体怒,自将攻别混父子,擒之。遂招诱陇川、干崖、南甸诸土官,欲入寇。既觇知有备,又虑他蛮袭其后,乃遁归。于是镇巡官沐朝弼等上其事。兵部覆,荒服之外,治以不治。哒喇已畏威远遁,传谕诸蛮,不许交通结纳。诏可。时嘉靖三十九年也。

木邦土舍罕拔求袭不得,怒投于缅,潞江宣抚線贵闻之,亦入缅。瑞体自以起孤微,有兵众,威加诸部,中国复禁绝之,遂谋内侵,乃命線贵趣召陇川土官多士宁。士宁言中国广大,诫勿妄动,瑞体稍稍寝。未几,士宁为其下岳凤所杀,干崖宣抚刀怕举亦死。罕拔乃请瑞体入干崖,干崖举,则陇川可坐定也。瑞体子应里桀黠多智,言于瑞体曰:“陇川、干崖虽无主,远难猝取。孟养思个近在肘腋,又吾世仇,万一乘虚顺流下,祸不测。”瑞体深然之,因借木邦兵一万取干崖,而自率兵侵孟养。既至,屡为思个所败,思个亦退保孟伦,相持久之。而陇川***岳凤欺其主幼,私赍赂投缅,结为父子。蛮莫土目思哲亦迎附瑞体,调缅兵万余,出入于迤西界上,以牵制思个。复征木邦罕拔兵,会岳凤于陇川,袭孟密。

万历元年,缅兵至陇川,入之。岳凤遂尽杀士宁妻子族属,受缅伪命,据陇川为宣抚。乃与罕拔、思哲盟,必下孟密,奉瑞体以拒中国。伪为锦囊象函贝叶缅文,称西南金楼白象主莽哒喇弄王书报天皇帝,书中嫚辞无状。罕拔又为缅招干崖土舍刀怕文,许代其兄职。怕文拒之,与战。适应里率众二十万分戍陇、干间,以其兵骤临之,怕文溃奔永昌。遂取干崖印,付罕拔妹,以女官摄宣抚,召盏达副使刀思管、雷弄经历廖元相佐之,同守干崖,以防中国。于是木邦、蛮莫、陇川、干崖诸蛮,悉附缅,独孟养未下。

金腾副使许天琦遣指挥侯度持檄抚谕孟养。思个受檄,益拒缅。缅大发兵攻之,思个告急。会天琦卒,署事罗汝芳犒思个使,令先归待援,遂调兵至腾越。个闻援兵至,喜,令土目马禄喇送等领兵万余,绝缅粮道,且导大兵伏戛撒诱缅兵深入。个率蛮卒冲其前,而约援兵自陇川尾击之。缅兵既败,粮又绝,屠象马以食,瑞体窘甚。会有陈于巡抚王凝,言生事不便者,凝驰使止援军。汝芳闻檄退,思个待援不至。岳凤侦知之,集陇川兵二千兼程进,导瑞体由间道遁去。思个追击之,缅兵大败,当是时几获瑞体。

六年,廷议遣使至孟养,俾思个还所俘缅兵象,并赉以金帛,好言慰谕之。瑞体不谢。七年,永昌千户辛凤奉使买象于孟密,思忠执凤送缅,缅遣回。是年,缅复攻孟养,报戛撒之怨。思个以无援败,将走腾越,中途为其下所执,送瑞体,杀之,尽并孟养地。八年,巡抚饶仁侃遣人招缅,缅不应。

十年,岳凤导缅兵袭破干崖,夺罕氏印,俘之。俄,瑞体死,子应里嗣。岳凤嗾应里杀罕拔,尽俘其众。又说应里起兵象数十万,分道内侵。十一年焚掠施甸,寇顺宁。凤子曩乌领众六万,突至孟淋寨,指挥吴继勋、千户祁维垣战死。又破盏达,副使刀思定求救不得,城破,妻子族属皆尽。且窥腾冲、永昌、大理、蒙化、景东、镇沅诸郡。巡抚刘世曾请以南京坐营中军刘綎为腾越游击,移武靖参将邓子龙为永昌参将,各提兵五千赴剿,并调诸土军应援。缅亦合兵犯姚关,綎与子龙大破之于攀枝花地,乘胜追击,自十年十月至十一年四月,斩首万余。复率兵出陇川、孟密,直抵阿瓦,缅将猛勺诣綎降。勺,瑞体弟也。缅将之守陇川、孟养、蛮莫者,皆遁去,岳凤及其子皆伏诛。官军定陇川,遂归。应里乃以其子思斗守阿瓦,复攻孟养、蛮莫,声言复仇。副使李材备兵腾冲,遣兵援之,战于遮浪,大破其象阵,生擒五千余人。

先是,蛮莫酋思化投缅。材遣人招之,思化降。十九年,应里复率缅兵围蛮莫,思化告急。会天暑,军行不前,裨将万国春夜驰至,多设火炬为疑兵,缅人惧而退,追败其众。二十二年,巡抚陈用宾设八关于腾冲,留兵戍守,募人至暹罗约夹攻缅。缅初以猛卯酋多俺为向导,寇东路。至是遣木邦罕钦擒多俺杀之,前筑堡于猛卯,大兴屯田。是年,缅帅思仁寇蛮莫,败之,斩其渠丙测。

二十三年,应里属孟琏、孟艮二土司求朝贡,镇巡以闻。朝议令原差官黎景桂赍银币赐之,至境,不受。诏以景桂首事贪功纳侮,下于理。三十一年,阿瓦雍罕、木邦罕拔子罕衤盍俱入贡,缅势顿衰。暹罗得楞复连岁攻缅,杀缅长子莽机挝,古喇残破。自此不敢内犯,然近缅诸部附之如初。崇祯末,蛮莫思绵为缅守曩木河。及黔国公沐天波等随永明王走蛮莫,思绵使告缅。缅遣人迎之,传语述万历时事,并出神宗玺书,索今篆合之,以为伪。天波出己印与先所颁文檄相比无差,始信。盖自天启后,缅绝贡职,无可考验云。

干崖,奋名干赖〈目夹〉,僰人居之。东北接南甸,西接陇川,有平川众冈。境内甚热,四时皆蚕,以其丝织五色土锦充贡。元中统初,内附。至元中,置镇西路军民总管府,领三甸。洪武十五年改镇西府。永乐元年设干崖长官司。二年颁给信符、金字红牌并赐冠服。三年,干崖长官曩欢遣头目奉表贡马及犀、象、金银器,谢恩,赐钞币。五年设古剌驿,隶干崖。曩欢复遣子刀思曩朝贡,赐赉如例。自是,三年一朝贡不绝。宣德六年改隶云南都司。时长官刀弄孟奏,其地近云南都司,而岁纳差发银于金齿卫,路远,乞改隶,而输银于布政司。从之。正统三年命仍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六年升干崖副长官刀怕便为长官司,赐彩币,以归附后屡立功,从总兵官沐昂请也。九年升干崖为宣抚司,以刀怕便为宣抚副使,刘英为同知,从总督王骥请也。

弘治三年,干崖土舍刀愈怕欺其侄刀怕落幼,劫印夺职。蛮众不服,遂起兵相攻。四年,按察司副使林俊同参将沐详移文往谕,始释兵归印。事闻,帝以镇巡官不以时奏报,责之。嘉靖三十九年,缅酋莽瑞体叛,招干崖诸土官入寇。万历初,宣抚刀怕举死,妻罕氏,木邦宣慰罕拔妹也。拔既叛附缅,召怕举弟怕文袭职以臣缅,且许以妹。怕文不受,与战。缅兵十万骤临,怕文溃奔永昌。罕拔遂取干崖印付罕氏。十年,陇川岳凤破干崖,夺罕氏印。十一年,游击刘綎破陇川,凤降,追印竟不得。而干崖部众自相承代,亦莫得而考云。

潞江,地在永昌、腾越之间,南负高仑山,北临潞江,为官道咽喉。地多瘴疠,蛮名怒江甸。至元间,隶柔远路。永乐元年内附,设潞江长官司。其地旧属麓川平缅,西平侯奏其地广人稠,宜设长官司治之。二年颁给信符、金字红牌。九年,潞江长官司曩璧遣子维罗法贡马、方物,赐钞币,寻升为安抚司。曩璧来朝,贡象、马、金银器,谢恩。

宣德元年,曩璧遣人贡马,请改隶云南布政司,从之。遣中官云仙赍敕及绮币赐曩璧。三年,黔国公沐晟奏,潞江千夫长刀不浪班叛归麓川,劫潞江,逐曩璧入金齿,据潞江驿,逐驿丞周礼,立寨固守,断绝道路,请发兵讨。帝敕晟与三司计议。五年,晟奏,刀不浪班惧罪,还所据地,归旧部,输役如故,乞宥之。报可。是年置云南广邑州。时云仙还言:“金齿广邑寨,本永昌副千户阿干所居。干尝奉命招生蒲五千户向化。今干孙阿都鲁同蒲酋莽塞等诣京贡方物,乞于广邑置州,使阿都鲁掌州事,以熟蒲并所招生蒲属之。”帝从之,遂以阿都鲁为广邑州知州,莽塞为同知,铸印给之。八年改金齿永昌千户所为潞江州,隶云南布政司,以千夫长刀珍罕为知州,刀不浪班为同知,置吏目及清水关巡检各一员。

正统三年从黔国公沐晟奏,改潞江安抚司仍隶金齿,悉还旧制。五年,安抚使線旧法以麓川思任发叛来告,谕整兵以俟。未几,麓川贼遣部众夺据潞江,杀伤官军,潞江遂削弱。

正德十六年,安抚司土官安捧夺其从弟掩庄田三十八所,掩讼于官,不报。捧遂集蛮兵围掩寨,纵火屠掠,掩母子妻妾及蛮民男妇死者八十余人,据有其地。官军诱执之,捧死于狱。帝命戮尸弃市,其子诏及党与皆斩。天启间,有線世禄者,继袭安抚。

南甸宣抚司,旧名南宋,在腾越南半个山下,其山巅北多霜雪,南则炎瘴如蒸。元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领三甸。洪武十五年改南甸府。永乐十一年改为州,隶布政司。宣德三年,南甸为麓川侵夺,有司请讨。不许,降敕诫谕麓川,俾还侵地。五年,南甸州奏:“先被麓川宣慰司夺其境土,赖朝廷威力复之,若不置官司以正疆界,恐侵夺未厌,乞置四巡检司镇之。”帝命吏部除官。八年又奏:“与麓川接境,旧十二百夫长在腾冲千户所时,赖邦哈等处军民兼守。后麓川侵据,不守者十余年。今蒙敕谕还,窃恐再侵,百姓逃移,乞于赖邦哈、九浪、莽孟洞三处各置巡检,以土军杨义等三人为之。”命下三司勘覆,授之。

正统二年,土知州刀贡罕奏:“麓川思任发夺其所辖罗卜思庄二百七十八村,乞遣使赍金牌、信符谕之退还。”帝敕沐晟处置奏闻。麓川之役自是起。九年升州为宣抚司,以知州刀落硬为宣抚使,通判刘思勉为土同知。六年颁给金牌、信符、勘合,加敕谕之。十年免所欠差发银两,令安业后,仍前科办。

天顺二年复置南甸驿丞一人,以土人为之。时宣抚刀落盖奏南宁伯毛胜遣腾冲千户蔺愈占其招八地,逼民逃窜。敕云南三司官同巡按御史诣其地体勘,以所占田寨退还,治胜、愈罪。

南甸所辖罗卜思庄与小陇川,皆百夫长之分地。知事谢氏居曩宋,闷氏居盏西,属部直抵金沙江,地最广。司东十五里曰蛮干,宣抚世居之。南百里有关,立木为栅,周一里。曰南牙,甚高,山势延袤一百余里,官道经之。上有石梯,蛮人据以为险。

芒市,旧曰怒谋,又曰大枯〈目夹〉、小枯〈目夹〉,在永昌西南四百里,即唐史所谓茫施蛮也。元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茫施路军民总管府,领二甸。洪武十五年,置茫施府。正统七年,总兵官沐晟奏:“芒市陶孟刀放革遣人来诉,与叛寇思任发有仇。今任发已遁去,思机发兄弟三人来居麓川者蓝地方,愿擒以献。”兵部言:“放革先与任发同恶,今势穷乃言结衅,谲诈难信。宜敕谕放革,如能去逆效顺,当密调土兵助剿机发。”从之。八年,机发令其党涓孟车等来攻芒市,为官军所败。放革来降,靖远伯王骥请设芒市长官司,以陶孟刀放革为长官,隶金齿卫。成化八年,木邦曩罕弄乱,掠陇川。敕芒市等长官司整兵备调。万历初,长官放福与陇川岳凤联姻,导缅寇松坡营。事觉,伏诛,立舍目放纬领司事,辖于陇川。芒市川原广邈,田土富饶,而人稍脆弱云。

者乐甸,本马龙他郎甸猛摩地,名者岛。洪武末内附,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元年设者乐甸长官司,改隶云南都司,以沐晟言其地广人稠也。十八年,长官刀谈来朝,贡马。自是,皆以刀氏世领司事。其地山险多瘴,介于镇沅、元江、景东间。日事攻战,铠械犀利,兵寡而敕,诸部畏惮之。

茶山长官司,永乐二年颁给信符、金字红牌。八年,长官早张遣人贡马。宣德五年置滇滩巡检司。以长官司奏滇滩当茶山瓦高之冲,蛮寇出没,民不能安,通事段胜颇晓道理,能安人心,乞置司,以胜为巡检。从之。

孟琏长官司,永乐四年四月设。时孟琏头目刀派送遣子坏罕来言,孟琏旧属麓川平缅宣慰司,后隶孟定府。而孟定知府刀名扛亦故平缅头目,素与等夷,乞改隶。遂设长官司,隶云南都司,命刀派送为长官,赐冠带、印章。正统四年,思任发反,以兵破孟琏,遂降于麓川,为木邦宣慰罕盖法击败。七年,总督王骥征麓川,招降孟琏、亦保等寨。敕赐孟琏故长官司刀派罕子派乐等彩币,以麓川平故也。嘉靖中,孟琏与孟养、孟密诸部仇杀数十年,司废。至万历十三年,陇川平,复设,称猛脸云。

里麻长官司,永乐六年设,隶云南都司,以刀思放为长官。时思放为里麻招刚。招刚者,故西南蛮官名。思放籍其地来朝,请授职事,遂有是命,仍赐印章、冠带。八年遣头目贡马。

钮兀长官司,宣德八年置。钮兀、五隆诸寨在和泥之地,其酋任者、陀比等朝贡至京,奏地远蛮多,请授职以总其众。兵部请设长官司,从之。遂以任者为长官,陀比为副。

东倘长官司,宣德八年置,隶缅甸宣慰。时缅甸宣慰昔得谋杀当荡头目新把的,而夺其地。新把的遣子莽只贡象、马、方物,乞置司,庶免侵杀,从之。置东倘长官司,命新把的为长官。

瓦甸长官司,初隶金齿,永乐九年改隶云南都司。土官刀怕赖言金齿远,都司近,故改隶焉。宣德八年置曲石、高松坡、马缅三巡检司。初,长官司言其地山高林茂,寇盗出没,人民不安,乞置巡检司,以授通事杨资、杨中、范兴三人,从之。命资于曲石,中于高松坡,兴于马缅。正统五年,长官早贵为思任发所获,杀其守者十七人,挈家来归。帝嘉其忠顺,命所司褒赏,以早贵为安抚,赐彩币、诰命。

促瓦、散金二长官司,皆永乐五年设,隶云南都司。其地旧属麓川,平缅。土蛮注甸八等来朝,请别设长官司,从之。命注甸八等为长官,各给印章。

木邦,一名孟邦。元至元二十六年立木邦路军民总管府,领三甸。洪武十五年平云南,改木邦府。建文末,土知府罕的法遣人贡马及金银器,赐钞币。永乐元年遣内官杨瑄赍敕谕木邦诸土官。明年遣人来贡。时麓川诉木邦侵地,命西平侯谕之,因改木邦为军民宣慰使司,以知府罕的法为使,赐诰印。时官军征八百,罕的法发兵助战,攻江下等十余寨,斩首五百余级。诏遣镇抚张伯恭、经历唐复往赐白金、锦币,及其部领有差。明年遣使贡象马、方物,谢恩。颁赐如例,复加赐其母及妻锦绮。罕的法卒,其子罕宾发来朝,请袭,命赐冠服。七年遣使谢恩。又遣人奏缅甸宣慰使那罗塔数诱宾发叛,宾发不敢从逆,若天兵下临,誓当效命。帝嘉其忠,遣中官徐亮赍敕劳之,赐白金三千两、锦绮三百表里,祖母、母、妻织金文绮、纱罗各五十疋。自是,每三年遣使贡象马。十一年,宾发遣使献缅甸俘。时木邦攻破缅甸城寨二十余,多所杀获,献于京师。

宣德三年遣中官徐亮赍敕及文绮赐袭职宣慰罕门法并及祖母、母、妻。八年,木邦与麓川、缅甸各争地,诉于朝,帝命沐晟并三司巡按公勘。

正统三年征麓川,敕谕木邦以兵会剿。五年,总兵官沐昂遣人间道达木邦,得报,知宣慰祖母美罕板、其孙宣慰罕盖法与麓川战于孟定、孟琏地,杀部长二十人,斩首三万余级,获马象器械甚众。帝嘉其功,加授罕盖法怀远将军,封美罕板太淑人,赉以金带、彩币。七年,总督王骥奏,罕盖法遣兵攻拔麓川板罕、贡章等寨,追至孟蒙,获其孥七人,象十二,麓川酋思任发父子遁孟广。帝命指挥陈仪往劳之,且曰:“木邦能自效,生絷贼首献,其酬以麓川土地人民。”八年免木邦岁办金万四千两。木邦遣人谢恩,并献所获思任发家属,复赐敕及彩币奖劳。十一年,缅甸献任发首,木邦亦遣使与同献,且修贡职,因求麓川地。兵部以麓川已设陇川宣抚司,请以孟止地给之,并遣官谕祭其母,以表忠勤,免木邦岁办银八锭三年,从之。

暴泰元年,罕盖法奏乞陇川界者阑景线地,未服,盖法子罕落法辄发兵据之。陇川宣抚刀歪孟诉于总兵官沐璘。璘遣使谕归之,而与以底麻之地。四年,罕落法袭父职。族人构难,落法避于孟更,遣人赴总兵官求救。璘以闻,诏左参将胡志调兵抚谕之,与其族人部众设盟而还。然落法犹避居孟都不敢归。孟都蛮者,地近陇川,岁调蛮兵二百更番护之。

天顺元年,镇守中官罗珪奏:“罕落法与所部交攻,遣人求援。臣等议委南宁伯毛胜、都督胡志量调官军,相机剿捕。”帝以非犯边疆,不许。二年,落法奏为思坑、曩罕弄等所攻,乞兵剿除,命总兵官区处。六年,总兵官沐瓒奏罕落法屡侵陇川地,欲以拨守贵州兵八千调回防御,诏留其半。

成化十年,木邦所辖孟密蛮妇曩罕弄等侵掠陇川,黔国公沐琮以闻。曩罕弄者,故木邦宣慰罕揲法之女,嫁其孟密部长思外法。地有宝井。罕揲法卒,孙落法嗣。曩罕弄以尊属不乐受节制,嗾族人与争。景泰中,叛木邦,逐宣慰,据公署,杀掠邻境陇川、孟养,兵力日盛,自称天娘子,其子思柄自称宣慰。黔国公琮奏委三司官往抚,曩罕弄骄蹇不服,且欲外结交址兵,逼胁木邦、八百诸部,琮等复以闻。兵部尚书张鹏主用兵。诏廷臣集议,皆以孟密与木邦仇杀,并未侵犯边境,止宜抚谕。因命副都御史程宗驰传与译者序班苏铨往。时成化十八年也。逾年,孟密思柄遣人入贡,宴赐如土官例。已,孟密奏为木邦所扰,乞别设安抚司。张鹏以太监覃平、御史程宗抚驭已有成绪,遂命宗巡抚云南,敕平偕诣金齿劝谕之,其孟密地或仍隶木邦,或别设安抚,区处具奏。初,曩罕弄窃据孟密,贰于木邦。畏邻境不平,遣人从间道抵云南,至京,献宝石、黄金,乞开设治所,直隶布政司。阁臣万安欲许之,刘珝、刘吉皆以孟养原木邦属夷,今曩罕弄叛,而请命于朝,若许之,则土官谁不解体。苏铨私以告于宗。宗复奏曩罕弄与木邦仇杀已久,势难再合,已喻诸蛮,示以朝廷德意,宥其罪,开设衙门,令还其所侵地,皆踊跃奉命,木邦亦已允服,乞遂行之。部覆,从之。二十年遂设孟密安抚司,以思柄为使。时孟密据宝井之利,资为结纳,而木邦为孟密所侵,兵力积弱,不能报,虽屡奏诉,竟不得直云。

弘治二年,云南守臣奏,孟密曩罕弄先后占夺木邦地二十七处,又诱其头目放卓孟等叛,其势必尽吞后已。乞敕八百宣慰司俾与木邦和好,互相救援。亦敕木邦宣慰收复人心,亲爱骨肉,勿使孟密得乘间诱叛,自致孤弱。如孟密听谕,方许曩罕弄孙承袭。报可,并敕云南守臣亲诣金齿晓谕,复降敕诘责前镇巡官所以受赂召侮启衅者。三年追论致仕南京工部尚书程宗罪。先是,宗以右副都御史奉命率苏铨往抚谕,而铨受思柄金,绐宗奏为设孟密安抚司。铨复教思柄伪归木邦地,而占据如故,思柄益横。至是,木邦宣慰罕挖法发其事,时宗已致仕,巡按请追罪之。狱具,帝以事在赦前,不问。六年,云南守臣奏孟密侵夺木邦,兵连祸结,垂四十余年,屡抚屡叛,势愈猖肆,请调兵往讨。兵部议以孟密安抚,初隶布政司,今改隶木邦,以致争杀,仍如初隶可息兵,从之。

初,孟密之复叛木邦也,因木邦宣慰罕挖法亲迎妇于孟乃寨,孟密土舍思揲乘虚袭之,据木邦,诱降其头目高答落等,聚兵阻路。罕挖法不得归,依孟乃寨者三年。于是巡抚张诰等会奏,议遣文武大员诣孟密抚谕,思揲犹不服。诰乃遣官督率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积粮开道,示以必征之势,又令汉土官舍耀兵以威之。高答落等惧,谋归罕挖法。思揲欲杀之,罕挖法乞救于邻部,调土兵合陇川等三宣抚兵至蛮遮,共围之。思揲惧,乃罢兵。诰等奏其事,且乞赏有功者。兵部议,罕挖法虽还木邦,思揲犹未悔罪,必令歃血同盟,归地献叛,永息争端,乃可论功行赏,报闻。

九年,罕挖法及思揲各遣使来贡,报赐如例。初,思揲围蛮遮,木邦宣慰妻求救于孟养思陆。孟密素畏思陆之兵,闻其将至,遂解去。木邦与思陆谋共取孟密,于是蛮中之患,又在孟养矣。自万安、程宗勘处失宜,诸酋长纷纭进退,中国用兵且数十年。

嘉靖初,思陆子思伦与木邦宣慰罕烈同击杀缅酋莽纪岁,而分其地。后莽瑞体强,将修怨于木邦。隆庆二年,木邦土舍罕拔告袭,有司索赂不为请。拔怒,与弟罕章集兵梗往来道,商旅不前,而己食盐亦乏绝,乞于缅。缅以五千籝馈之,自是反德缅,携金宝象马往谢之。瑞体亦厚报之,欢甚,约为父子。瑞体死,子应里用岳凤言诱拔杀之。时万历十一年也。

拔子进忠守木邦,应里遣弟应龙袭之,其孽子罕凤与耿马舍人罕虔欲擒进忠献应龙。进忠携妻子内奔,虔等追至姚关,焚顺宁而去。十二年,官军破缅于姚关,立其子钦。钦死,其叔罕衤盍约暹罗攻缅,缅恨之。三十四年,缅以三十万众围其城。请救于内地,不至,城陷,罕衤盍被掳。缅伪立孟密思礼领其众。事闻,黜总兵官陈宾,木邦遂亡。

孟密自思柄授安抚,继之者曰思揲,曰思真,真年至百十岁。嘉靖中,土舍兄弟争袭,走诉于缅。缅人为立其弟,改名思忠,忠遂以其地附缅。万历十二年,忠赍伪印来归,命授为宣抚。已而复投缅,乃以其母罕烘代掌司印。缅攻孟密,罕烘率子思礼、从子思仁奔孟广,而孟密遂失。十八年,缅复攻孟广,罕烘、思礼奔陇川,思仁奔工回,而孟广又失。先是,思仁从罕烘奔孟广时,有甘線姑者,思忠妻也。思忠既投缅,思仁通于线姑,遂欲妻之,而罕烘不许。至是,罕烘携線姑走陇川,思仁奔雅盖,率兵象犯陇川,欲掳線姑去。会陇川有备,弗克,思仁亦走归缅,缅伪署思仁于孟密,食其地。初,孟密宝井,朝廷每以中官出镇,司采办。武宗朝钱能最横,至嘉靖、隆庆时犹然。万历二十年,巡抚陈用宾言,缅酋拥众直犯蛮莫,其执词以奉开采使命令,杀蛮莫思正以开道路。全滇之祸,皆自开采启之。时税使杨荣纵其下,以开采为名,恣暴横,蛮人苦之。且欲令丽江退地听采,缅酋因得执词深入。巡按宋兴祖极言其害,请追还荣等,帝皆不纳。凡采办必先输官,然后与商贾贸易,每往五六百人。其属有地羊寨,在孟密东,往来道所必经。人工幻术,采办人有强索其饮食者,多腹痛死;己所乘马亦毙,剖之,则马腹皆木石也。思真尝剿之,杀数千人,不得绝。至是,复议剿,以兵少中止。

孟养,蛮名迤水,有香柏城。元至元中,于孟养置云远路军民总管府。洪武十五年改为云远府。其地故属平缅宣慰司。平缅思伦发为其下所逐,走京师。帝命西平侯沐春以兵纳之,还故地。成祖即位,改云远府为孟养府,以土官刀木旦为知府。永乐元年,刀木旦遣人贡方物及金银器,赐赉遣归。二年改升军民宣慰使司,以刀木旦为使,赐诰印。四年,孟养与戛里相仇杀,缅甸宣慰那罗塔乘衅劫之,杀刀木旦及子思栾发而据其地。事闻,诏行人张洪等赍敕谕责缅。那罗塔惧,仍归其境土。会木邦宣慰使罕宾法以那罗塔侵据孟养,请自率兵讨,遂破缅甸城寨二十余,获其象、马献京师。十四年复设孟养宣慰司,命刀木旦次子刀得孟为使,以木旦侄玉宾为同知。自木旦被害,司遂废,孟养之人从玉宾散居干崖、金沙江诸处者三千余人。朝廷尝命玉宾署宣慰使以抚之,故仍命为本司同知,令其率众复业。十五年,刀得孟遣使贡马及方物。

宣德五年,刀玉宾奏:“伯父刀木旦被杀,蒙朝廷遣官访玉宾,授同知,又阻于缅难,寄居金齿者二十余年。今孟养地又为麓川宣慰思任发所据,乞遣兵送归本土。”帝命黔国公沐晟遣还之,然其地仍为任发所有。时为孟养宣慰者名刀孟宾,亦寄居云南。及任发败奔缅甸,子机发潜匿孟养,求抚。

正统十三年敕孟养头目伴送思机发来朝,许以升赏,机发疑畏竟不至。帝以孟养宣慰头目刀变蛮等匿机发,敕数其罪,曰:“孟养乃朝廷开设,尔刀变蛮等敢违朝命,一可伐。思机发系贼子,故纵不捕,二可伐。尔孟养被思任发夺地,逐尔宣慰,见在云南优养,尔等与仇为党,三可伐。云南总兵官世世管属尔地,奉命捕取贼子,尔等不从调度,四可伐。尔等不过以为山川险阻,官军未易遽到,又以为气候瘴疠,官军不可久居。势强则拒敌,力弱则奔遁。殊不知昔马援远标铜柱,险阻无伤,诸葛亮五月渡泸,炎蒸无害,皆能破灭蛮众,开拓境土。况今大军有必胜之机,麓川之师可为前鉴。尔等速宜悔过自图,令思机发亲自前来,仍与一官一地,令享生全。如不肯出,尔等即擒为上策;迹思机发所在,报与官军捕取为中策;若代彼支吾,令其逃匿,则并尔等剿灭,悔无及矣。”时已三征麓川,内旨必欲生擒机发,已密谕总督王骥,又敕谕以云南安置孟养旧宣慰刀孟宾为向导。及兵出穷征,机发卒遁去,不可得。于是乃以孟养地给缅甸宣慰马哈省管治,命捕思机发。时正统十四年也。

景泰二年,任发之子思卜发遣使来贡,求管孟养旧地。廷臣议,孟养地已与缅甸,岂可移易。时朝命虽不许,然卜发已潜据之,即缅甸不能夺也。卜发死,子思洪发嗣,自天顺、成化,每朝贡辄署孟养地名,俨然自有其地矣。

成化中,孟养金沙江思陆发遣人贡象马,宴赐皆如例。思陆发者,思任发之遗孽也。太监钱能镇云南,思陆发数以珍宝遗能,因得入贡,称孟养金沙江思陆发,常规立功以袭祖职。适孟密安抚土舍思揲侵据木邦地,争杀累年,守臣议征之,思陆发乃请自效。时蛮众相传孟密畏思陆兵,参政毛科请于总兵镇巡官,许之。思陆兵未至,思揲解去。巡抚张诰议调思陆兵,令戮力捕思揲,乃遣使促之发兵。思陆遣大陶孟伦索领蛮兵象马过江,伦索既过江,指鹰谓使者曰:“我曹犹此鹰,夺得土地,即管食之耳。”科闻之忧甚。时思揲令陶孟思英以兵守蛮莫。孟养兵至,思英坚守不出,已而请和。孟养兵闻官军听思英约降,颇有怨言。官军粮绝,遽引退。伦索亦恐思英绝其归路,取道干崖而还。科念伦索前语,急戒令孟养还兵守疆界,孟养不听。初,靖远伯王骥与之约誓,非总兵官符檄不得渡江。自是遂犯约,数兴兵过江与孟密战。

弘治十二年,云南巡按谢朝宣奏:

孟养思陆本麓川叛种,窜居金沙江外。成化中,尝据缅甸之听盏。弘治七年征调其兵渡江,遂复据腾冲之蛮莫。又纠木邦兵,攻烧孟密安抚司,杀掠蛮民二千余人,劫象马金宝,有并吞孟密觊觎故土之志。迤西人恭们、腾冲人段和为之谋主,屡抚不听。云南会城去孟养远,声势难接。曩于金腾添设镇守太监,为抚蛮安民之计。而近时太监吉庆贪暴无状,虽尝阳却思陆之贽,然蛮知其贪,又乌知不因其却而更进之。臣闻蛮莫等处,乃水陆会通之地,蛮方器用咸自此出,江西、云南大理逋逃之民多赴之。云南差官每多赍违禁物往彼馈送,漏我虚实,为彼腹心。镇夷关一巡检耳,安能禁制。臣计孟养甲兵不能当中原一大县,以云南之势临之,易于压卵。柰何一调即来,屡抚不退,皆镇巡失之于初,逋逃奸人谋之于中,抚蛮中官坏之于后。伏望垂念边民困苦,将云南镇守太监止存一员,另用指挥一员守备镇夷关,驱思陆退归江外,而移腾冲司于蛮莫,并木邦、孟密不得窥伺,乃为万全之策。设思陆冥顽不听抚谕,便当决策用兵,使无噍类,以为土官不法之戒。

先是,吉庆已为思陆请朝贡,至是因朝宣疏,并下镇巡官议剿抚之宜,数年不决。

十六年,巡抚陈金乃遣金腾参将卢和抚谕思陆。和至腾冲,思陆遣陶孟投书,致方物。和谕以祸福,令掣兵过江,归所占蛮莫等地,且调陇川、干崖、南甸三宣抚司蛮兵及战象,随官军分道至金沙江。思陆乃遣大陶孟伦索、怕卓等率所部来见,和等再申谕之。思陆听命,退还前所据蛮莫等地十三处,撤回象马蛮兵,渡金沙江而归。又遣陶孟、招刚等贡象六、银六百两并金银器纳款。镇巡官以闻,并奏言:“蛮莫等地原隶木邦,成化间始为孟密所有,近又为思陆所据,连年构祸,今始平定。既不可复与木邦、孟密,又不可割畀陇川、干崖、南甸三宣抚,宜暂于腾冲岁檄官军四百分番守之。思陆前有助平思揲功,今悔祸纳款,请赐以名目、冠带,仍降敕奖谕。”部议以蛮莫等处本木邦分地,在大义宜归之木邦。其名目、冠带,贡使已言思陆不愿受,不宜轻畀,请赐敕厚劳遣归之。报可。时思陆觊得宣慰司印,部执不予,于是仍数出兵与木邦、孟密仇杀无宁岁。

嘉靖七年,总兵官沐绍勋、巡抚欧阳重遣参政王汝舟等遍历诸蛮,谕以祸福。孟养思伦等各愿贡象牙、土锦、金银器,退地赎罪。乃以蛮莫等十三处地方宽广,诸蛮历年所争,属之腾冲司,檄军轮守,则烟瘴可虞;属之木邦,则地势辽远,蛮心不顺。莫若仍属孟密管领,岁征差发银一千两,而割孟乃等七处仍归木邦罕烈,则分愿均而忿争息矣。报可。

万历五年,云南巡按陈文燧言,孟养思个与缅世仇,今更归顺于缅。因引弘治朝先臣刘健尝议孟养事状,谓思陆有官犹可制,即无官,其僣自若也,不如因而官之以抗缅。报可。十一年,缅为游击刘綎所败,孟养思威亦杀缅使降于綎。十三年,陇川平,乃于孟养立长官司。未几,长官思真复为缅所掳,部长思远奉思真妻来归,给以冠带,令归守。思远乘乱自立为宣慰,贡象进方物。然远暴虐,诸部恨之,引缅兵至,声言还思真,思远奔盏西。有思轰者,内附,与蛮莫酋思正共据险抗缅。三十年,缅攻思正,轰率兵倍道驰救,至则正已被杀。三十二年,缅攻入迤西,轰走死,缅以头目思华守其地。华死,妻怕氏代理。缅人更番戍守,连年征发,从行甚苦,曰:“孟养不亡,蛮何得至此!”轰之后曰放思祖,有众千余,不敢归,寄食于干崖云。

旧制,宣慰遣人俱称头目,唯木邦及缅甸又有陶孟及招刚等称,孟养又有招八称,皆见于奏章,因其俗不改。

车里,即古产里,为倭泥、貂党诸蛮杂居之地,古不通中国。元世祖命将兀良吉禋伐交阯,经所部,降之,置撒里路军民总管府,领六甸,后又置耿冻路耿当、孟弄二州。洪武十五年,蛮长刀坎来降,改置车里军民府,以坎为知府。坎遣侄丰禄贡方物,诏赐刀坎及使人衣服、绮币甚厚,以初奉贡来朝故也。十七年复遣其子刀思拂来贡,赐坎冠带、钞币,改置军民宣慰使司,以坎为使。二十四年,子刀暹答嗣,遣人贡象及方物。二十八年以赐诰命谢恩,予赐皆如例。

永乐元年,刀暹答令其下剽掠威远知州刀算党及民人以归。西平侯沐晟请发兵讨,帝命晟移文谕之,如不悛,即以兵继。又以车里已纳威远印,是悔过之心已萌,不必加兵。晟使至,暹答果惧,还刀算党及威远之地,遣人贡马谢罪。帝以其能改过,宥之。自是频入贡。朝廷遣内官往车里者,道经八百大甸,为宣慰刀招散所阻。三年,刀暹答遣使请举兵攻八百,帝嘉其忠。八百伏罪,敕车里班师,复加奖劳。四年遣子刀典入国学,实阴自纳质。帝知其隐,赐衣币慰谕遣还,以道里辽远,命三年一贡,著为令。十一年,暹答卒。长子刀更孟自立,骄狠失民心,未几亦卒。更孟长子霸羡年幼,众推刀赛署司事。刀赛者,更孟弟刀怕汉也。怕汉死,妻以前夫子刀弄冒为暹答孙,请袭。十五年命刀弄袭宣慰使,以更孟从弟刀双孟为本司同知。十九年,双孟言刀弄屡以兵侵劫蛮民,乞别设治所,以抚其众。诏分其地,置靖安宣慰使司,升双孟为宣慰使,命礼部铸印给之。

宣德三年,云南布政司奏刀弄、双孟相仇杀,弄弃地投老挝,请差官招抚。帝命黔国公计议。六年,黔国公奏,谓奉命招抚刀弄,其母具言布政司差官刘亨征差发金,亨已取去,本司复来征,蛮民因而激变逐弄,弄逃入老挝,寻还境内以死。未尝弃地外投,亦未尝与双孟仇杀。帝命法司执刘亨等罪之。七年,车里土舍刀霸羡请袭,许之,遣行人陆埙赍敕赐冠带、袭衣。九年,靖安宣慰刀霸供言:“靖安原车里地,今析为二,致有争端,乞仍并为一,岁贡如例。”帝从其请,革靖安宣慰,仍归车里,命刀霸供、刀霸羡共为宣慰使,俾上所授靖安宣慰司印。

正统五年命贡使赍敕及绮帛归赐刀霸羡及妻,嘉其勤修职贡也。六年,麓川宣慰思伦发叛,诏给车里信符、金牌,命合兵剿贼。景泰三年以刀霸羡奉调有功,免其积欠差发金。天顺元年,总兵官沐璘奏:“刀霸羡自杀,弟板雅忠等已推兄三宝历代承职。今板雅忠又作乱,纠合八百相仇杀。”帝命璘亟为抚谕,并勘奏应袭者。二年,帝以三宝历代者,虽刀更孟之子,乃庶孽夺嫡,谋害刀霸羡,致板雅忠借兵攻杀,不当袭。但蛮民推立,姑从众愿,命袭宣慰使。

成化十六年,交阯黎灏叛,颁伪敕于车里,期会兵共攻八百,车里持两端。云南守臣以闻,遣使敕车里诸土官互相保障,勿怀二心。二十年复敕车里等部,惧固封疆,防交人入寇,不得轻与文移,启衅纳侮。嘉靖十一年,缅酋莽应里据摆古,蚕食诸蛮。车里宣慰刀糯猛折而入缅,有大、小车里之称,以大车里应缅,而以小车里应中国。万历十三年命元江土舍那恕往招,糯猛复归,献驯象、金屏、象齿诸物,谢罪。诏受之,听复职。

天启七年,巡抚闵洪学奏,缅人侵孟艮,孟艮就车里求救,宣慰刀韫猛遣兵象万余赴之。缅人以是恨车里,兴兵报复,韫猛年已衰,重赂求和。缅闻韫猛子召河璇有女名召乌冈色美,责献乌冈。河璇别以女绐之。缅知其诈,大愤,攻车里愈急。韫猛父子不能支,遁至思毛地,缅追执之以去。中朝不及问,车里遂亡。

老挝,俗呼为挝家,古不通中国。成祖即位,老挝土官刀线歹贡方物,始置老挝军民宣慰使司。永乐二年以刀线歹为宣慰使,给之印。五年遣人来贡。既而帝以刀线歹潜通安南季犛,遣使诘责,谕其悔过。六年,刀线歹遣人贡象马、方物。七年复进金银器、犀象、方物谢罪。自是连年入贡,皆赉予如例。帝遣中官杨琳往赐文绮。十年来贡,命礼部加赐焉。

宣德六年遣使赍敕奖谕宣慰刀线达。九年,老挝贡使还,恐道中为他部所阻,给信符,敕孟艮、车里诸部遣人护之。景泰元年请赐土官衣服。故事,无加赐衣服者,命加赐锦币并及其妻。成化元年颁金牌、信符于老挝。七年铸给老挝军民宣慰使司印,以皆为贼焚毁也。十六年,贡使至,会安南攻老挝,镇守内官钱能以闻。因敕其使兼程回,并量给道里费。明年,安南黎灏率兵九万,开山为三道,进兵破哀牢,入老挝境,杀宣慰刀板雅及其子二人。其季子怕雅赛走八百,宣慰刀揽那遣兵送至景坎。黔国公沐琮以闻,命怕雅赛袭父职,免其贡物一年,赐冠带、彩币,以示优恤。既怕雅赛欲报安南之仇,觊中国发兵为助。帝以老挝、交阯皆服属中国久,恤灾解难,中国体也,令琮慎遣人谕之。

弘治十一年,宣慰舍人招揽章应袭职,遣人来贡,因请赐冠带及金牌、信符。赉赏如制,其金牌、信符,俟镇巡官勘奏至日给之。十一月,招揽章遣使入贡。吏部言:“招揽章系舍人,未授职,僣称宣慰使,云南三司官冒奏违错,宜治罪。”宥之。

嘉靖九年,招揽章言:“交阯应袭长子光绍,为叔所逐,出亡老挝,欲调象马送回。”守臣言:“据招揽章之言,惧纳亡之罪,且假我为制服之资,留之启衅,遣之招兵,宜听光绍自归,并责其私纳罪。”报可。二十四年,云南巡抚汪文盛言:“老挝土舍怕雅闻征讨安南,首先思奋,且地广兵多,可独当一面。八百、车里与老挝相近,孟艮在老挝上流,皆多兵象,可备征讨。请免其察勘,就令承袭,以备征调。”从之。四十四年,土舍怕雅兰章遣人进舞牌牙象二、母象三、犀角十,云南守臣以闻。礼部以非贡期,且无汉、缅公文,第来路险远,跋涉逾年,宜受其所贡,给赏遣之,毋令赴京。报可。时缅势方张,剪除诸部,老挝亦折而入缅,符印俱失。

万历二十六年,缅败,老挝来归,奉职贡,请颁印。命复铸老挝军民宣慰使司印给之。四十年贡方物,言印信毁于火,请复给,抚镇官以闻。明年再颁老挝印。时宣慰犹贡象及银器、缅席,赐予如例。自是不复至云。其俗与木邦同,部长不知姓,有三等:一曰招木弄,一曰招木牛,一曰招木化。而为宣慰者,招木弄也,代存一子,绝不嗣。其地东至水尾,南至交阯,西至八百,北至车里,西北六十八程至云南布政司。

八百,世传部长有妻八百,各领一寨,因名八百媳妇。元初征之,道路不通而还,后遣使招附。元统初,置八百等处宣慰司。洪武二十一年,八百媳妇国遣人入贡,遂设宣慰司。二十四年,八百土官刀板冕遣使贡象及方物。先是,西平侯沐英遣云南左卫百户杨完者往八百招抚,至是来贡。帝谕兵部尚书茹玮曰:“闻八百与百夷构兵,仇杀无宁日。朕念八百宣慰远在万里外,能修职奉贡,深见至诚。今与百夷构兵,当有以处之。可谕意八百,令练兵固守,俟王师进讨。”自是及永乐初,频遣使入贡,赐予如例。

永乐二年设军民宣慰使司二,以土官刀招你为八百者乃宣慰使,其弟刀招散为八百大甸宣慰使,遣员外郎左洋往赐印诰、冠带、袭衣。刀招散遣人贡马及方物谢恩,命五年一朝贡。是岁,遣内官杨瑄赍敕谕孟定、孟养等部,道经八百大甸,为土官刀招散所阻,弗克进。三年遣使谕刀招散曰:“朕特颁金字红牌,敕谕与诸边为信,以禁戢边吏生事扰害,用福尔众。诸宣慰皆敬恭听命,无所违礼。惟尔年幼无知,惑于小人孟乃朋、孟允公等,启衅生祸,使臣至境,拒却不纳。廷臣咸请兴师问罪,朕念八百之人岂皆为恶,兵戈所至,必及无辜,有所不忍。兹特遣司宾田茂、推官林桢赍敕往谕,尔能悔过自新,即将奸邪之人擒送至京,庶境土可保。其或昏迷不悛,发兵讨罪,孥戮不贷!”并敕西平侯沐晟严兵以待。以马军六百、步军一千四百护内官杨安、郁斌前往。又虑老挝乘车里空虚,或发兵掩袭,或与八百为援,可遣其部长率兵一万五千往备。三年,刀招你等遣使奉金缕表文,贡金结丝帽及方物。帝命受之,仍加赐予。西平侯沐晟奏:“奉命率师及车里诸宣慰兵至八百境内,破其猛利石厓及者答二寨,又至整线寨。木邦兵破其江下等十余寨。八百恐,遣人诣军门伏罪。”乃以所陈词奏闻。因遣使敕谕车里、木邦等曰:“曩者八百不恭朝命,尔等请举兵诛讨。嘉尔忠诚,已从所请。今得西平侯奏,言八百已伏罪纳款。夫有罪能悔,宜赦宥之。敕至,其悉止兵勿进。”遂敕晟班师。四年降敕诫谕刀招散,刀招散遣人贡方物谢罪。帝以不诚,却之。五年贡使复来谢罪,命礼部受之。

洪熙元年遣内官洪仔生赍敕谕刀招散。宣德七年遣人来贡,因奏波勒土酋常纠土雅之兵入境杀掠,乞发兵讨之。帝以八百大甸去云南五千余里,波勒、土雅皆未尝归化,劳中国为远蛮役,非计,止降敕抚谕而已。

正统五年,八百贡使奏:“递年进贡方物,土民不识礼法,不通汉语。乞依永乐间例,仍令通事赍捧金牌、信符,催督进贡,驿路令军卒护送,庶无疏失。”从之。十年,给八百大甸宣慰司金牌、信符各一,以前所给牌符为暹罗国寇兵焚毁也。

成化十七年,安南黎灏已破老挝,颂伪敕于车里,期会兵攻八百。其兵暴死者数千,传言为雷所震。八百因遣兵扼其归路,袭杀万余,交败还。土官刀揽那以报。黔国公沐琮奏:“揽那能保障生民,击败交贼,救护老挝。交人尝以伪敕胁诱八百,八百毁敕,以象蹴之,请颁赏以旌忠义。”帝命云南布政司给银百两、彩币四表里以奖之。二十年,刀揽那遣人入贡。云南守臣言:“交兵虽退,宜令八百诸部饬兵为备。”弘治二年,刀揽那孙刀整赖贡方物,求袭祖职。兵部言:“八百远离云南,瘴毒之地,宜免勘予袭。”从之,仍给冠带。其地东至车里,南至波勒,西至大古喇,与缅邻,北至孟艮,自姚关东南行五十程始至。平川数千里,有南格剌山,下有河,南属八百,北属车里。好佛恶杀,寺塔以万计。有见侵,乃举兵,得仇即已,俗名慈悲国。嘉靖间,为缅所并,其酋避居景线,名小八百。自是朝贡遂不至。缅酋应里以弟应龙居景迈城,倚为右臂焉。万历十五年,八百大甸上书请恢复,不报。初,四译馆通事惟译外国,而缅甸、八百如之,盖二司于六慰中加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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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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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书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魏收 · 著
  • 北齐书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李百药 · 著
  • 周书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令狐德棻等 · 著
  • 隋书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魏征主编 · 著
  • 南史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李延寿 · 著
  • 北史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李延寿 · 著
  • 旧唐书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刘昫、赵莹等 · 著
  • 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欧阳修等 · 著
  • 旧五代史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薛居正等 · 著
  • 新五代史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欧阳修 · 著
  • 宋史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脱脱、阿鲁图 · 著
  • 辽史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金史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元史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宋濂 · 著
  • 明史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张廷玉 · 著
  • 史记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司马迁 ·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