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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四十

宋书 《宋书》志 2024-07-09

百官下

给事黄门侍郎,四人,与侍中俱掌门下众事。郊庙临轩,则一人执麾。《汉百 官表》秦曰给事黄门,无员,掌侍从左右,汉因之。汉东京曰给事黄门侍郎,亦无 员,掌侍从左右,关通中外,诸王朝见,则引王就坐。应劭曰:“每日莫向青琐门 拜,谓之夕郎。”史臣按,刘向与子歆书曰:“黄门郎,显处也。”然则前汉世已 为黄门侍郎矣。董巴《汉书》曰:“禁门曰黄闼,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然 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故曰黄门郎也。魏、晋以来员四人,秩六百石。

公车令,一人。掌受章奏。秦有公车司马令,属卫尉,汉因之,掌宫南阙门。 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皆掌之。晋江左以来,直云公车令。

太医令,一人。丞一人。《周官》为医师,秦为太医令,至二汉属少府。太官 令,一人。丞一人。《周官》为膳夫,秦为太官令,至汉属少府。

骅骝厩丞,一人。汉西京为龙马长,汉东京为未央厩令,魏为骅骝令。自公车 令至此,隶侍中。

散骑常侍,四人。掌侍左右。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并乘舆车后;中常 侍得入禁中。皆无员,并为加官。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因用宦者。魏文帝黄 初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始以孟达补之。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 侍,秩比二千石。

通直散骑常侍,四人。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晋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 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晋江左置五人。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散骑侍郎,四人。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魏、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 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江左乃罢。通直散骑侍郎,四人。初晋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 四人,元帝使二人与散骑侍郎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后增为四人。员外散骑 侍郎,晋武帝置,无员。

给事中,无员。汉西京置。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汉东京省,魏世复置。

奉朝请,无员,亦不为官。汉东京罢省三公、外戚、宗室、诸侯,多奉朝请。 奉朝请者,奉朝会请召而已。晋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都尉,而奉朝 请焉。元帝为晋王,以参军为奉车都尉,掾、属为驸马都尉,行参军、舍人为骑都 尉,皆奉朝请。后省奉车、骑都尉,唯留驸马都尉、奉朝请。永初已来,以奉朝请 选杂,其尚主者唯拜驸马都尉。三都尉并汉武帝置。孝建初,奉朝请省。驸马都尉、 三都尉秩比二千石。

中书令,一人。中书监人,一人。中书侍郎,四人。中书通事舍人,四人。汉 武帝游后廷,始使宦者典尚书事,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元帝时,令弘恭, 仆射石显,秉势用事,权倾内外。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汉东京 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宫谒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 又其任也。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令,又置监,及通事郎,次黄门郎。黄门郎已署 事过,通事乃奉以入,为帝省读书可。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晋江左初,改中 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晋初置舍人一人,通事一人。江左初,合舍人 通事谓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后省通事,中书差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 宋初又置通事舍人,而侍郎之任轻矣。舍人直阁内,隶中书。其下有主事,本用武 官,宋改用文吏。

秘书监,一人。秘书丞,一人。秘书郎,四人。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皇甫规与张奂书云“从兄秘书它何动静”是也。应劭《汉官》曰:“秘书监一人, 六百石。”后省。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秘书丞。秘书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 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后欲以何桢为秘书丞,而秘书先自 有丞,乃以桢为秘书右丞。后省。掌艺文图籍。《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 帝之书,即其任也。汉西京图籍所藏,有天府、石渠、兰台、石室、延阁、广内之 府是也。东京图书在东观。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监,谓丞为中书秘书丞。惠帝 复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周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即其任也。汉东 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著作东观,撰述国史。著作之名,自此始也。魏世 隶中书。晋武世,缪征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中,改隶秘书,后别自为省,而犹隶秘 书。著作郎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晋制,著作佐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宋 氏初,国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遂替矣。

领军将军,一人。掌内军。汉有南北军,卫京师。武帝置中垒校尉,掌北军营。 光武省中垒校尉,置北军中候,监五校营。魏武为丞相,相府自置领军,非汉官也。 文帝即魏王位,魏始置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晋武帝初省,使中军将军 羊祜统二卫前后左右骁骑七军营兵,即领军之任也。祜迁罢,复置北军中候。北军 中候置丞一人。怀帝永嘉中,改曰中领军。元帝永昌元年,复改曰北军中候;寻复 为领军。成帝世,复以为中候,而陶回居之;寻复为领军。领军今犹有南军都督。

护军将军,一人。掌外军。秦时护军都尉,汉因之。陈平为护军中尉,尽护诸 将。然则复以都尉为中尉矣。武帝元狩四年,以护军都尉属大司马,于时复为都尉 矣。《汉书·李广传》,广为骁骑将军,属护军将军。盖护军护诸将军。哀帝元寿 元年,更名护军都尉曰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都尉。东京省,班固为大将 军中护军,隶将军莫府,非汉朝列职。魏武为相,以韩浩为护军,史奂为领军,非 汉官也。建安十二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领军为中领军,置长史、司马。魏初因置 护军,主武官选,隶领军,晋世则不隶也。晋元帝永昌元年,省护军并领军。明帝 太宁二年,复置。魏、晋江右领、护各领营兵;江左以来,领军不复别置营,总统 二卫骁骑材官诸营,护军犹别有营也。领、护资重者为领军、护军将军,资轻者为 中领军、中护军。官属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五官。受命出征,则置参军。

左卫将军,一人。右卫将军,一人。二卫将军掌宿卫营兵。二汉、魏不置。晋 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卫将军。武帝初,分中卫置左右卫将军,以羊琇为左卫, 赵序为右卫。二卫江右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江左无长史。

骁骑将军,汉武帝元光六年,李广为骁骑将军。魏世置为内军,有营兵,高功 者主之。先有司马、功曹、主簿,后省。

游击将军,汉武帝时,韩说为游击。是为六军。

左军将军、右军将军、前军将军、后军将军。魏明帝时,有左军将军,然则左 军魏官也。晋武帝初,置前军、右军;泰始八年,又置后军。是为四军。

左中郎将、右中郎将,秦官,汉因之。与五官中郎将领三署郎,魏无三署郎, 犹置其职。晋武帝省。宋世祖大明中,又置。

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越骑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五校并汉武帝置。屯 骑、步兵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掌越人来降,因以为骑也;一说取其材力超越也。 长水掌长水宣曲胡骑。长水,胡部落名也。胡骑屯宣曲观下。韦曜曰:“长水校尉, 典胡骑,厩近长水,故以为名。长水,盖关中小水名也。”射声掌射声士,闻声则 射之,故以为名。汉光武初,改屯骑为骁骑,越骑为青巾。建武十五年,复旧。汉 东京五校,典宿卫士。自游击至五校,魏、晋逮于江左,初犹领营兵,并置司马、 功曹、主簿,后省。二中郎将本不领营也。五营校尉,秩二千石。

虎贲中郎将,《周官》有虎贲氏。汉武帝建元三年,始微行出游,选材力之士 执兵从送,期之诸门,故名期门。无员,多至千人。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曰虎贲郎, 置中郎将领之。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走也。王莽辅政,以古有勇士孟贲,故 以奔为贲。比二千石。

冗从仆射,汉东京有中黄门冗从仆射,非其职也。魏世因其名而置冗从仆射。

羽林监,汉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亦掌从送次期门,后更名羽林骑, 置令、丞。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谓之羽林中郎将。汉东京又置羽林左监、 羽林右监,至魏世不改。晋罢羽林中郎将,又省一监,置一监而已。自虎贲至羽林, 是为三将。哀帝省。宋高祖永初初,复置。江右领营兵,江左无复营兵。羽林监六 百石。

积射将军、强弩将军。汉武帝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李沮为强弩将军。宣帝以 许延寿为强弩将军。强弩将军至东汉为杂号,前汉至魏无积射。晋太康十年,立射 营、弩营,置积射、强弩将军主之。自骁骑至强弩将军,先并各置一人;宋太宗泰 始以来,多以军功得此官,今并无复员。

殿中将军、殿中司马督。晋武帝时,殿内宿卫,号曰三部司马,置此二官,分 隶左右二卫。江右初,员十人。朝会宴飨,则将军戎服,直侍左右,夜开城诸门, 则执白虎幡监之。晋孝武太元中,改选,以门阀居之。宋高祖永初初,增为二十人。 其后过员者,谓之殿中员外将军、员外司马督。其后并无复员。

武卫将军,无员。初,魏王始置武卫中郎将,文帝践阼,改为卫将军,主禁旅, 如今二卫,非其任也。晋氏不常置。宋世祖大明中,复置,代殿中将军之任,比员 外散骑侍郎。

武骑常侍,无员。汉西京官。车驾游猎,常从射猛兽。后汉、魏、晋不置。宋 世祖大明中,复置。比奉朝请。

御史丞,一人。掌奏劾不法。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曰御史丞,其二曰御 史中丞。殿中兰台秘书图籍在焉,而中丞居之。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 奏事,举劾按章。时中丞亦受奏事,然则分有所掌也。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 夫为大司空,置长史,而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 复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名御史长史。光武还曰中丞,又属少府。献 帝时,更置御史大夫,自置长史一人,不复领中丞也。汉东京御史中丞遇尚书丞郎, 则中丞止车执版揖,而丞郎坐车举手礼之而已。不知此制何时省。中丞每月二十五 日,绕行宫垣白壁。史臣按《汉志》执金吾每月三绕行宫城,疑是省金吾,以此事 并中丞。中丞秩千石。

治书侍御史,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上。汉宣帝斋居决事,令御史二人治书,因谓 之治书御史。汉东京使明法律者为之,天下谳疑事,则以法律当其是非。魏、晋以 来,则分掌侍御史所掌诸曹,若尚书二丞也。

侍御史,于周为柱下史。《周官》有御史,掌治令,亦其任也。秦置侍御史, 汉因之。二汉员并十五人。掌察举非法,受公卿奏事,有违失者举劾之。凡有五曹, 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四曰尉马曹,掌官厩 马;五曰乘曹,掌护驾。魏置御史八人,有治书曹,掌度支运,课第曹,掌考课, 不知其余曹也。晋西朝凡有吏曹、课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曹、外都督曹、 媒曹、符节曹、水曹、中旂曹、营军曹、算曹、法曹,凡十三曹,而置御史九人。 晋江左初,省课第曹,置库曹,掌厩牧牛马市租。后复分库曹,置外左库、内左库 二曹。宋太祖元嘉中,省外左库,而内左库直云左库。世祖大明中,复置。废帝景 和元年又省。顺帝初,省营军并水曹,省算曹并法曹,吏曹不置御史,凡十御史焉。 魏又有殿中侍御史二人,盖是兰台遣二御史居殿内察非法也。晋西朝四人,江左二 人。秦、汉有符节令,隶少府,领符玺郎、符节令史。盖《周礼》典瑞、掌节之任 也。汉至魏别为一台,位次御史中丞,掌授节、铜虎符、竹使符。晋武帝泰始九年, 省并兰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焉。

谒者仆射,一人。掌大拜授及百官班次。领谒者十人。谒者掌小拜授及报章。 盖秦官也。谒,请也。应氏《汉官》曰,尧以试舜,宾于四门,是其职也。秦世谒 者七十人,汉因之。后汉《百官志》,谒者仆射掌奉引。和帝世,陈郡何熙为谒者 仆射,赞拜殿中,音动左右。然则又掌唱赞。有常侍谒者五人,谒者则置三十五人, 半减西京也。二汉并隶光禄勋。魏世置谒者十人。晋武帝省仆射,以谒者隶兰台。 江左复置仆射,后又省。宋世祖大明中,复置。秩比千石。

都水使者,一人。掌舟航及运部。秦、汉有都水长、丞,主陂池灌溉,保守河 渠,属太常。汉东京省都水,置河堤谒者,魏因之。汉世水衡都尉主上林苑,魏世 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晋武帝省水衡,置都水使者,而河堤为都水官属。有参军二 人,谒者一人,令史减置无常员。晋西朝有参军而无谒者,谒者则江左置也。怀帝 永嘉六年,胡入洛阳,都水使者爰浚先出督运得免。然则武帝置职,便掌运矣。江 左省河堤。

太子太傅,一人。丞一人。太子少傅,一人。丞一人。傅,古官也。《文王世 子》曰:“凡三王教世子,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并以辅导为职。”汉高帝九年, 以叔孙通为太子太傅,位次太常。二汉并无丞。魏世无东宫,然则晋氏置丞也。晋 武帝泰始五年,诏太子拜太傅、少傅,如弟子事师之礼;二傅不得上疏曲敬。二傅 并有功曹、主簿、五官。太傅中二千石,少傅二千石。

太子詹事,一人。丞一人。职比台尚书令、领军将军。詹,省也。汉西京则太 子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属二傅,率更令、家令、仆、卫率属詹事。皆秦官也。 后汉省詹事,太子官属悉属少傅,而太傅不复领官属。晋初,太子官属通属二傅。 咸宁元年,复置詹事,二傅不复领官属。詹事,二千石。

家令,一人。丞一人。晋世置。汉世太子食汤沐邑十县,家令主之。又主刑狱 饮食,职比廷尉、司农、少府。汉东京主食官令。食官令,晋世自为官,不复属家 令。

率更令,一人。主宫殿门户及赏罚事,职如光禄勋、卫尉。汉东京掌庶子、舍 人,晋世则不也。自汉至晋,家令在率更下;宋则居上。

仆,一人。汉世太子五日一朝,非入朝日,遣仆及中允旦入请问起居,主车马、 亲族,职如太仆、宗正。自家令至仆,为太子三卿。三卿,秩千石。

门大夫,二人。汉东京置,职如中郎将,分掌远近表笺。秩六百石。

中庶子,四人。职如侍中。汉东京员五人,晋减为四人。秩六百石。

中舍人,四人。汉东京太子官属有中允之职,在中庶子下,洗马上,疑若今中 书舍人矣。中舍人,晋初置,职如黄门侍郎。

食官令,一人。职如太官令。汉东京官也。今属中庶子。

庶子,四人。职比散骑常侍、中书监令。晋制也。汉西京员五人,汉东京无员, 职如三署中郎。古者诸侯世子,有庶子之官,秦因其名也。秩四百石。

舍人,十六人。职如散骑、中书侍郎。晋制也。二汉无员,掌宿卫如三署中郎。

洗马,八人。职如谒者、秘书郎也。二汉员十六人。太子出,则当直者前驱导 威仪。秩比六百石。

太子左卫率,七人。太子右卫率,二人。二率职如二卫。秦时直云卫率,汉因 之。主门卫。晋初曰中卫率,泰始分为左右,各领一军。惠帝时,愍怀太子在东宫, 加置前后二率。成都王颖为太弟,又置中卫,是为五率。江左初,省前后二率。孝 武太元中又置。皆有丞,晋初置。宋世止置左右二率。秩旧四百石。

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三校尉各七人,并宋初置。屯 骑、步兵,因台校尉;翊军,晋武帝太康初置,始为台校尉,而以唐彬居之,江左 省。

太子冗从仆射,七人。宋初置。

太子旅贲中郎将,十人。职如虎贲中郎将。宋初置。《周官》有旅贲氏。汉制, 天子有虎贲,王侯有旅贲。旅,众也。

太子左积弩将军,十人。太子右积弩将军,二人。汉东京积弩将军,杂号也, 无左右之积弩。魏世至晋江左,左右积弩为台职,领营兵。宋世度东宫,无复营矣。

殿中将军,十人。殿中员外将军,二十人。宋初置。

平越中郎将,晋武帝置,治广州,主南越。

南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阳。江左初省。寻又置,治江陵。宋世祖孝建中省。

西戎校尉,晋初置,治长安。安帝义熙中又置,治汉中。

宁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阳,以授鲁宗之。

南夷校尉,晋武帝置,治宁州。江左改曰镇蛮校尉。四夷中郎校尉,皆有长史、 司马、参军。魏、晋有杂号护军,如将军,今犹有镇蛮、安远等护军。镇蛮以加庐 江、晋熙、西阳太守。安远以加武陵内史。

刺史,每州各一人。黄帝立四监以治万国,唐、虞世十二牧,是其职也。周改 曰典,秦曰监御史,而更遣丞相史分刺诸州,谓之刺史。刺之为言,犹参觇也。写 书亦谓之刺。汉制,不得刺尚书事是也。刺史班行六条诏书,其一条曰,强宗豪右, 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其二条曰,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 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其三条曰,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 则加罚,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详讹言;其 四条曰,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其五条曰,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 请托所监;其六条曰,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岁终则 乘传诣京师奏事。成帝绥和元年,改为牧。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前汉世,刺 史乘传周行郡国,无适所治。后汉世,所治始有定处,止八月行部,不复奏事京师。 晋江左犹行郡县诏,枣据《追远诗》曰:“先君为钜鹿太守,迄今三纪。忝私为冀 州刺史,班诏次于郡传”是也。灵帝世,天下渐乱,豪桀各据有州郡,而刘焉、刘 虞并自九卿出为益州、幽州牧,其任渐重矣。官属有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 治中从事史一人,主财谷簿书;兵曹从事史一人,主兵事;部从事史每郡各一人, 主察非法;主簿一人,录阁下众事,省署文书;门亭长一人,主州正门;功曹书佐 一人,主选用;《孝经》师一人,主试经;月令师一人,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一人, 平律;簿曹书佐一人,主簿书;典郡书佐每郡各一人,主一郡文书:汉制也。今有 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史、议曹从事史、部郡从事 史,自主簿以下,置人多少,各随州,旧无定制也。晋成帝咸康中,江州又有别驾 祭酒,居僚职之上,而别驾从事史如故,今则无也。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事,治 中主众曹文书事。西曹,即汉之功曹书佐也。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 铠之属。扬州无祭酒,而主簿治事。荆州有从事史,在议曹从事史下,大较应是魏、 晋以来置也。今广州、徐州有月令从事,若诸州之曹史,汉旧名也。汉武元封四年, 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后汉避光武讳,改茂才。魏复曰秀才。晋江左扬州岁举二 人,诸州举一人,或三岁一人,随州大小,并对策问。晋东海王越为豫州牧,牧置 长史、参军,庾凯为长史,谢鲲为参军,此为牧者则无也。牧,二千石;刺史,六 百石。

郡守,秦官。秦灭诸侯,随以其地为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佐 之。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晋江左皆谓之丞。尉典兵,备盗贼。汉景帝中二年, 更名守曰太守,尉为都尉。光武省都尉,后又往往置东部、西部都尉。有蛮夷者, 又有属国都尉。汉末及三国,多以诸部都尉为郡。晋成帝咸康七年,又省诸郡丞。 宋太祖元嘉四年,复置。郡官属略如公府,无东西曹,有功曹史,主选举,五官掾, 主诸曹事,部县有都邮、门亭长,又有主记史,催督期会,汉制也,今略如之。诸 郡各有旧俗,诸曹名号,往往不同。汉武帝纳董仲舒之言,元光元年,始令郡国举 孝廉,制郡口二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四十万以上,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 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 人。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习法 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决断,材 任三辅县令。魏初,更制口十万以上,岁一人,有秀异,不拘户口。江左以丹阳、 吴、会稽、吴兴并大郡,岁各举二人。汉制,岁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 谓之阶簿,至今行之。太守,二千石;丞,六百石。

县令、长,秦官也。大者为令,小者为长,侯国为相。汉制,置丞一人,尉大 县二人,小县一人。五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五为什,什长主之;十什为里,里魁 主之;十里为亭,亭长主之;十亭为乡,乡有乡佐、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各一 人。乡佐、有秩主赋税,三老主教化,啬夫主争讼,游徼主奸非。其余诸曹,略同 郡职。以五官为廷掾,后则无复丞,唯建康有狱丞,其余众职,或此县有而彼县无, 各有旧俗,无定制也。晋江右洛阳县置六部都尉,余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 人。宋太祖元嘉十五年,县小者又省之。诸官府至郡,各置五百者,旧说古君行师 从,卿行旅从。旅,五百人也。今县令以上,古之诸侯,故立四五百以象师从旅从, 依古义也。韦曜曰,五百字本为伍伯。伍,当也;伯,道也。使之导引当道伯中以 驱除也。周制,五百为旅,帅皆大夫,不得卑之如此说也。又《周礼》秋官有条狼 氏,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子男则二人,近 之矣,名之异尔。又《汉官》中有伯使,主为诸官驱使辟路于道伯中,故言伯使, 此其比也。县令,千石至六百石;长,五百石。

汉初,王国置太傅,掌辅导;内史主治民;丞相统众官;中尉掌武职。分官置 职,略同京师。至景帝惩七国之乱,更制诸王不得治国,汉为置吏,改丞相曰相, 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其大夫、谒者、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数。 后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而王国如故;又太仆为仆, 司农为大农。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省内史。其中尉如郡尉,太傅但曰傅。汉 东京亦置傅一人,王师事之;相一人,主治民;中尉一人,主盗贼;郎中令一人, 掌郎中宿卫;仆一人,治书一人,治书本曰尚书,后更名治书;中大夫,无员,掌 奉使京师及诸国;谒者及礼乐、卫士、医工、永巷、祀礼长各一人;郎中,无员。 魏氏谒者官属,史阙不知次第。晋武帝初置师、友、文学各一人。师即傅也,景帝 讳师,改为傅。宋世复改曰师。其文学,前汉已置也。友者,因文王、仲尼四友之 名也。改太守为内史,省相及仆。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大国置左右常侍 各三人,省郎中,置侍郎二人。大国又置上军、中军、下军三将军;次国上军将军、 下军将军各一人;小国上军而已。典书、典祠、典卫、学官令、典书令丞各一人, 治书四人,中尉、司马、世子庶子陵庙、牧长各一人,谒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 人十人,典医丞、典府丞各一人。宋氏以来,一用晋制,虽大小国,皆有三军。晋 制,典书令在常侍下,侍郎上;江左则侍郎次常侍,而典书令居三军下矣。江左以 来,公国则无中尉、常侍、三军,侯国又无大农、侍郎,伯子男唯典书以下,又无 学官令矣。吏职皆以次损省焉。晋江右公侯以下置官属,随国小大,无定制也。晋 江左诸国,并三分食一。元帝太兴元年,始制九分食一

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诸位从公。右第一 品。

特进,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诸持节都督。右第二品。

侍中,散骑常侍,尚书令,仆射,尚书,中书监,令,秘书监,诸征、镇至龙 骧将军,光禄大夫,诸卿,尹,太子二傅,大长秋,太子詹事,领、护军,县侯。 右第三品。

二卫至五校尉,宁朔至五威、五武将军,四中郎将,刺史领兵者,戎蛮校尉, 御史中丞,都水使者,乡侯。右第四品。

给事中,黄门、散骑、中书侍郎,谒者仆射,三将,积射、强弩将军,太子中 庶子,庶子,三卿,率,鹰扬至陵江将军,刺史不领兵者,郡国太守,内史,相, 亭侯。右第五品。

尚书丞,郎,治书侍御史,侍御史,三都尉,博士,抚军以上及持节都督领护 长史,司马,公府从事中郎将,廷尉正,监,评,秘书著作丞,郎,王国公三卿, 师,友,文学,诸县署令千石者,太子门大夫,殿中将军,司马督,杂号护军,阙 内侯。右第六品。

谒者,殿中监,诸卿尹丞,太子傅詹事率丞,诸军长史、司马六百石者,诸府 参军,戎蛮府长史,司马,公府掾,属,太子洗马,舍人,食官令,诸县令六百石 者。右第七品。

内台正令史,郡丞,诸县署长,杂号宣威将军以下。右第八品。

内台书令史,外台正令史,诸县署丞,尉。右第九品。凡新置不见此诸条者, 随秩位所视,盖囗囗右所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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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思廉、姚察 · 著
  • 陈书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姚思廉 · 著
  • 魏书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魏收 · 著
  • 北齐书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李百药 · 著
  • 周书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令狐德棻等 · 著
  • 隋书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魏征主编 · 著
  • 南史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李延寿 · 著
  • 北史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李延寿 · 著
  • 旧唐书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刘昫、赵莹等 · 著
  • 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欧阳修等 · 著
  • 旧五代史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薛居正等 · 著
  • 新五代史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欧阳修 · 著
  • 宋史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脱脱、阿鲁图 · 著
  • 辽史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金史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元史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宋濂 · 著
  • 明史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张廷玉 · 著
  • 史记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司马迁 ·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