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阅读主题
白色 暗黑 明黄 浅绿 草绿 红粉 深灰 米色
正文字体
黑体 宋体 楷体
字体大小

志·卷十六

宋书 《宋书》志 2024-07-07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自书契经典,咸崇其义,而圣人之德,莫大于严父 者也。故司马迁著《封禅书》,班固备《郊祀志》,上纪皇王正祀,下录郡国百神。 司马彪又著《祭祀志》,以续终汉。中兴以后,其旧制诞章,粲然弘备。自兹以降, 又有异同,故复撰次云尔。

汉献帝延康元年十一月己丑,诏公卿告祠高庙。遣兼御史大夫张音奉皇帝玺绶 策书,禅帝位于魏。是时魏文帝继王位,南巡在颍阴。有司乃为坛于颍阴之繁阳故 城。庚午,登坛。魏相国华歆跪受玺绂以进于王。既受毕,降坛视燎,成礼而返, 未有祖配之事。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明堂。是时魏都洛京,而神祇兆域 明堂灵台,皆因汉旧事。四年七月,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 南郊,自后以为常。及文帝崩,太尉钟繇告谥南郊,皆是有事于郊也。

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 时二汉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损益可知也。

四年八月,帝东巡,过繁昌,使执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禅坛。《后 汉纪》,章帝诏高邑祠即位坛。此虽前代已行之事,然为坛以祀天,而坛非神也。 今无事于上帝,而致祀于虚坛,未详所据也。

景初元年十月乙卯,始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圆丘,诏曰:“盖帝王受命,莫不恭 承天地,以彰神明;尊祀世统,以昭功德。故先代之典既著,则禘郊祖宗之制备也。 昔汉氏之初,承秦灭学之后,采摭残缺,以备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宫、五畤神 祗兆位,多不经见,并以兴废无常,一彼一此,四百余年,废无禘礼。古代之所更 立者,遂有阙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圆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圆丘曰皇 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 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祗,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 帝。”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于圆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自正始以后, 终魏世,不复郊祀。

孙权初称尊号于武昌,祭南郊告天。文曰:“皇帝臣孙权,敢用玄牡,昭告皇 皇后帝。汉飨国二十有四世,历年四百三十,行气数终,禄胙运尽,普天弛绝,率 土分崩。孽臣曹丕,遂夺神器;丕子睿继世作慝,窃名乱制。权生于东南,遭值期 运,承乾秉戎,志在拯世,奉辞行罚,举足为民。群臣将相州郡百城执事之人,咸 以为天意已去于汉,汉氏已终于天。皇帝位虚,郊祀无主,休征嘉瑞,前后杂沓, 历数在躬,不得不受。权畏天命,敢不敬从。谨择元日,登坛柴燎,即皇帝位。唯 尔有神飨之!左右有吴,永绥天极。”其后自以居非中土,不复修设。中年,群臣 奏议,宜修郊祀,权曰:“郊祀当于中土,今非其所。”重奏曰:“普天之下,莫 非王土。王者以天下为家。昔周文、武郊于禜、镐,非必中土。”权曰:“武王伐 纣,即阼于镐京,而郊其所也。文王未为天子,立郊于禜,见何经典?”复奏曰: “伏见《汉书·郊祀志》,匡衡奏徙甘泉河东郊于长安,言文王郊于禜。”权曰: “文王德性谦让,处诸侯之位,明未郊也。经传无明文,由匡衡俗儒意说,非典籍 正义,不可用也。”虞喜《志林》曰:“吴主纠驳郊祀,追贬匡衡,凡在见者,莫 不慨然称善也。”何承天曰:“案权建号继天,而郊享有阙,固非也。末年虽一南 郊,而遂无北郊之礼。环氏《吴纪》:‘权思崇严父配天之义,追上父坚尊号为吴 始祖。’如此说,则权末年所郊,坚配天也。权卒后,三嗣主终吴世不郊祀,则权 不享配帝之礼矣。”

刘备章武元年,即皇帝位,设坛。“建安二十六年夏四月丙午,皇帝臣备,敢 用玄牡,昭告皇天上帝、后土神祗。汉有天下,历数无疆。曩者王莽篡盗,光武皇 帝震怒致诛,社稷复享。今曹操阻兵安忍,子丕载其凶逆,窃居神器。群臣将士以 为社稷堕废,备宜修之,嗣武二祖,龚行天罚。备惟否德,惧忝帝位,询于庶民, 外及蛮夷君长,佥曰天命不可以不答,祖业不可以久替,四海不可以无主,率土式 望,在备一人。备畏天之威,又惧汉邦将湮于地。谨择元日,与百僚登坛,受皇帝 玺绶。修燔瘗,告类于大神。惟大神尚飨!祚于汉家,永绥四海。”章武二年十月, 诏丞相诸葛亮营南北郊于成都。

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使持节侍中太保郑冲、兼太尉司隶校尉李喜奉皇 帝玺绶策书,禅帝位于晋。丙寅,晋设坛场于南郊,柴燎告类,未有祖配。其文曰: “皇帝臣炎,敢用玄牡,明告于皇皇后帝。魏帝稽协皇运,绍天明命,以命炎曰: ‘昔者唐尧禅位虞舜,虞舜又以禅禹,迈德垂训,多历年载。暨汉德既衰,太祖武 皇帝拨乱济民,扶翼刘氏,又用受禅于汉。粤在魏室,仍世多故,几于颠坠,实赖 有晋匡拯之德,用获保厥肆祀,弘济于艰难,此则晋之有大造于魏也。诞惟四方之 民,罔不祗顺,开国建侯,宣礼明刑,廓清梁、岷,苞怀扬、越,函夏兴仁,八纮 同轨,遐迩弛义,祥瑞屡臻,天人协应,无思不服。肆予宪章三后,用集大命于兹。’ 炎惟德不嗣,辞不获命。于是群公卿士,百辟庶僚,黎献陪隶,暨于百蛮君长,佥 曰:‘皇天鉴下,求民之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让所得距违。’天序不可以无统, 人神不可以旷主,炎虔奉皇运,畏天之威,敢不钦承休命,敬简元辰,升坛受禅, 告类上帝,以永答民望,敷佑万国。惟明德是飨。”

泰始二年正月,诏曰:“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今便为永 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祀,配以祖考,日夕叹企,贬食忘安。 其便郊祀。”时群臣又议:“五帝,即天也。五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 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 而已。北郊又除先后配祀。”帝悉从之。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 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奏:“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圆丘方泽 于南北郊,更修治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帝又从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肃 议也。是月庚寅冬至,帝亲祠圆丘于南郊。自是后,圆丘方泽不别立至今矣。太康 十年十月,乃更诏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而《周官》云:‘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则明上帝不 得为天也。往者众议除明堂五帝位,考之礼文正经不通。且《诗序》曰:‘文、武 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创业,既已配天,复以先帝配天, 于义亦不安。其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晋武帝太康三年正月,帝亲郊礼。皇太子、 皇弟、皇子悉侍祠,非前典也。愍帝都长安,未及立郊庙而败。

元帝中兴江南,太兴元年,始更立郊兆。其制度皆太常贺循依据汉、晋之旧也。 三月辛卯,帝亲郊祀,飨配之礼,一依武帝始郊故事。初,尚书令刁协、国子祭酒 杜夷,议宜须旋都洛邑乃修之。司徒荀组据汉献帝居许,即便立郊,自宜于此修奉。 骠骑王导、仆射荀崧、太常华恆、中书侍郎庾亮皆同组议,事遂施行。按元帝绍命 中兴,依汉氏故事,宜享明堂宗祀之礼。江左不立明堂,故阙焉。明帝太宁三年七 月,始诏立北郊。未及建而帝崩,故成帝咸和八年正月,追述前旨,于覆舟山南立 之。是月辛未,祀北郊,始以宣穆张皇后配地。魏氏故事,非晋旧也。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将北郊,有疑议。太常顾和表曰:“泰始中,合二至之祀 于二郊。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或以夏至,或同用阳复。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 郊,此则与南郊同月。及中兴草创,百度从简,合北郊于一丘。宪章未备,权用斯 礼,盖时宜也。至咸和中,议别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后汉,正月祭天,以地配, 而称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于是从和议。是月辛未,南郊。辛巳,北郊。 帝皆亲奉。

安帝元兴三年三月,宋高祖讨桓玄走之。己卯,告义功于南郊。是年,帝蒙尘 江陵未返。其明年应郊,朝议以为宜依周礼,宗伯摄职,三公行事。尚书左丞王纳 之独曰:“既殡郊祀,自是天子当阳,有君存焉,禀命而行,何所辨也。斋之与否, 岂如今日之比乎?议者又云今宜郊,故是承制所得命三公行事。又郊天极尊,唯一 而巳,故非天子不祀也。庶人以上,莫不蒸尝,嫡子居外,庶子执事,礼文炳然。 未有不亲受命而可祭天者。又武皇受禅,用二月郊,元帝中兴,以三月郊。今郊时 未过,日望舆驾。无为欲速而无据,使皇舆旋返,更不得亲奉。”遂从纳之议。

晋恭帝元熙二年五月,遣使奉策,禅帝位于宋。永初元年六月丁卯,设坛南郊, 受皇帝玺绂,柴燎告类。策曰:“皇帝臣讳,敢用玄牡,昭告皇皇后帝。晋帝以卜 世告终,历数有归,钦若景运,以命于讳。夫树君司民,天下为公,德充帝王,乐 推攸集。越俶唐、虞,降暨汉、魏,靡不以上哲格文祖,元勋陟帝位,故能大拯黔 黎,垂训无穷。晋自东迁,四维弗树,宰辅焉依,为日已久。难棘隆安,祸成元兴, 遂至帝王迁播,宗祀湮灭。讳虽地非齐、晋,众无一旅,仰愤时难,俯悼横流,投 袂一麾,则皇祚克复。及危而能持,颠而能扶,奸宄具歼,僭伪必灭。诚否终必泰, 兴废有期。至于拨乱济民,大造晋室,因藉时运,以尸其劳。加以殊俗慕义,重译 来款,正朔所暨,咸服声教。至乃三灵垂象,山川告祥,人神和协,岁月兹著。是 以群公卿士,亿兆夷人,佥曰皇灵降监于上,晋朝款诚于下;天命不可以久淹,宸 极不可以暂旷。遂逼群议,恭兹大礼。猥以寡德,托于兆民之上。虽仰畏天威,略 是小节,顾深永怀,祗惧若厉。敬简元日,升坛受禅,告类上帝,用酬万国之嘉望。 克隆天保,永祚于有宋。惟明灵是飨。”

永初元年,皇太子拜告南北郊。永初二年正月上辛,上亲郊祀。文帝元嘉三年, 车驾西征谢晦,币告二郊。

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癸巳,八座奏:“刘义宣、臧质,干时犯顺,滔天作戾, 连结淮、岱,谋危宗社。质反之始,戒严之日,二郊庙社,皆已遍陈。其义宣为逆, 未经同告。舆驾将发,丑徒冰消,质既枭悬,义宣禽获,二寇俱殄,并宜昭告。检 元嘉三年讨谢晦之始,普告二郊、太庙。贼既平荡,唯告太庙、太社,不告二郊。” 礼官博议。太学博士徐宏、孙勃、陆澄议:“《礼》无不报。始既遍告,今贼已禽, 不应不同。”国子助教苏玮生议:“案《王制》,天子巡狩,‘归,假于祖祢’。 又《曾子问》:‘诸侯适天子,告于祖,奠于祢,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庙山川。告用 牲币,反亦如之。诸侯相见,反必告于祖祢,乃命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又云: ‘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反必告至。’天子诸侯,虽事有小大, 其礼略钧,告出告至,理不得殊。郑云:‘出入礼同。’其义甚明。天子出征,类 于上帝,推前所告者归必告至,则宜告郊,不复容疑。元嘉三年,唯告庙社,未详 其义。或当以《礼记》唯云‘归假祖祢’,而无告郊之辞。果立此义,弥所未达。 夫《礼记》残缺之书,本无备体,折简败字,多所阙略。正应推例求意,不可动必 征文。天子反行告社,亦无成记,何故告郊,独当致嫌。但出入必告,盖孝敬之心。 既以告归为义,本非献捷之礼。今舆驾竟未出宫,无容有告至之文;若陈告不行之 礼,则为未有前准。愚谓祝史致辞,以昭诚信。苟其义舛于礼,自可从实而阙。臣 等参议,以应告为允,宜并用牲告南北二郊、太庙、太社,依旧公卿行事。”诏可。

孝建二年正月庚寅,有司奏:“今月十五日南郊。寻旧仪,庙祠至尊亲奉,以 太尉亚献;南郊亲奉,以太常亚献。又庙祠行事之始,以酒灌地;送神则不灌。而 郊初灌,同之于庙,送神又灌,议仪不同,于事有疑。辄下礼官详正。”太学博士 王祀之议:“案《周礼》,大宗伯‘佐王保国,以吉礼事鬼神祗,禋祀昊天。’则 今太常是也。以郊天,太常亚献。又《周礼》外宗云:‘王后不与,则赞宗伯。’ 郑玄云:‘后不与祭,宗伯摄其事。’又说云:‘君执圭瓚稞尸,大宗伯执璋瓚亚 献。’中代以来,后不庙祭,则应依礼大宗伯摄亚献也。而今以太尉亚献。郑注 《礼·月令》云:‘三王有司马,无太尉。太尉,秦官也。’盖世代弥久,宗庙崇 敬,摄后事重,故以上公亚献。”又议:“履时之思,情深于霜露;室户之感,有 怀于容声。不知神之所在,求之不以一处。郑注《仪礼》有司云,天子诸侯祭于祊 而绎。绎又祭也。今庙祠阙送神之稞,将移祭于祊绎,明在于留神,未得而杀。礼 郊庙祭殊,故灌送有异。”

太常丞硃膺之议:“案《周礼》,大宗伯使掌典礼,以事神为上,职总祭祀, 而昊天为首。今太常即宗伯也。又寻袁山松《汉·百官志》云:‘郊祀之事,太尉 掌亚献,光禄掌三献。太常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掌赞天子。’无掌献事。 如仪志,汉亚献之事,专由上司,不由秩宗贵官也。今宗庙太尉亚献,光禄三献, 则汉仪也。又贺循制太尉由东南道升坛,明此官必预郊祭。古礼虽由宗伯,然世有 因革,上司亚献,汉仪所行。愚谓郊祀礼重,宜同宗庙。且太常既掌赞天子,事不 容兼。又寻灌事,《礼记》曰:‘祭求诸阴阳之义也。殷人先求诸阳。’‘乐三阕 然后迎牲。’则殷人后灌也。‘周人先求诸阴’,‘灌用鬯,达于渊泉。既灌,然 后迎牲。’则周人先灌也。此谓庙祭,非谓郊祠。案《周礼》天官:‘凡祭祀赞王 祼将之事。’郑注云:‘祼者,灌也。唯人道宗庙有灌,天地大神至尊不灌。’而 郊未始有灌,于礼未详。渊儒注义,炳然明审。谓今之有灌,相承为失,则宜无灌。” 通关八座丞郎博士,并同膺之议。尚书令建平王宏重参议,谓膺之议为允。诏可。

大明二年正月丙午朔,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舆驾亲奉。至时或雨。魏世 值雨,高堂隆谓应更用后辛。晋时既出遇雨,顾和亦云宜更告。徐禅云:‘晋武之 世,或用丙,或用己,或用庚。’使礼官议正并详。若得迁日,应更告庙与不?” 博士王燮之议称:“遇雨迁郊,则先代成议。《礼》传所记,辛日有征。《郊特牲》 曰:‘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郑玄注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用辛 者,取其斋戒自新也。’又《月令》曰:‘乃择元日,祈谷于上帝。’注曰:‘元 日,谓上辛。郊祭天也。’又《春秋》载郊有二,成十七年九月辛丑,郊。《公羊》 曰:‘曷用郊?用正月上辛。’哀元年四月辛巳,郊。《谷梁》曰:‘自正月至于 三月,郊之时也。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 不从,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以斯明之,则郊祭之礼,未有不用辛日者也。晋 氏或丙、或己、或庚,并有别议。武帝以十二月丙寅南郊受禅,斯则不得用辛也。 又泰始二年十一月己卯,始并圆丘方泽二至之祀合于二郊。三年十一月庚寅冬至祠 天,郊于圆丘。是犹用圆丘之礼,非专祈谷之祭,故又不得用辛也。今之郊飨,既 行夏时,虽得迁却,谓宜犹必用辛也。徐禅所据,或为未宜。又案《郊特牲》曰: ‘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郑玄注曰:‘受命,谓告退而卜也。’则告义在郊, 非为告日。今日虽有迁,而郊祀不异,愚谓不宜重告。”

曹郎硃膺之议:“案先儒论郊,其议不一。《周礼》有冬至日圆丘之祭。《月 令》孟春有祈谷于上帝。郑氏说,圆丘祀昊天上帝,以帝喾配,所谓禘也。祈谷祀 五精之帝,以后稷配,所谓郊也。二祭异时,其神不同。诸儒云,圆丘之祭,以后 稷配。取其所在,名之曰郊。以形体言之,谓之圆丘。名虽有二,其实一祭。晋武 舍郑而从诸儒,是以郊用冬至日。既以至日,理无常辛。然则晋代中原不用辛日郊, 如徐禅议也。江左以来,皆用正月,当以传云三王之郊,各以其正,晋不改正朔, 行夏之时,故因以首岁,不以冬日,皆用上辛,近代成典也。夫祭之礼,‘过时不 举’。今在孟春,郊时未过,值雨迁日,于礼无违。既已告日,而以事不从,禋祀 重敬,谓宜更告。高堂隆云:‘九日南郊,十日北郊。’是为北郊可不以辛也。” 尚书何偃议:“郑玄注《礼记》,引《易》说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周礼》,凡 国大事,多用正岁。《左传》又启蛰而郊。则郑之此说,诚有据矣。众家异议,或 云三王各用其正郊天,此盖曲学之辩,于礼无取。固知《谷梁》三春皆可郊之月, 真所谓肤浅也。然用辛之说,莫不必同。晋郊庚己,参差未见前征。愚谓宜从晋迁 郊依礼用辛。燮之所受命作龟,知告不在日,学之密也。”右丞徐爰议以为:“郊 祀用辛,有碍迁日,礼官祠曹,考详已备。何偃据礼,不应重告,愚情所同。寻告 郊克辰,于今宜改,告事而已。次辛十日,居然展斋,养牲在涤,无缘三月。谓毛 血告泬之后,虽有事碍,便应有司行事,不容迁郊。”众议不同。参议:“宜依 《经》,遇雨迁用后辛,不重告。若杀牲荐血之后值雨,则有司行事。”诏可。

明帝泰始二年十一月辛酉,诏曰:“朕载新宝命,仍离多难,戎车遄驾,经略 务殷,禋告虽备,弗获亲礼。今九服既康,百祀咸秩,宜聿遵前典,郊谒上帝。” 有司奏检,未有先准。黄门侍郎徐爰议:“虞称肆类,殷述昭告。盖以创世成功, 德盛业远,开统肇基,必享上帝。汉、魏以来,聿遵斯典。高祖武皇帝克伐伪楚, 晋安帝尚在江陵,即于京师告义功于郊兆。伏惟泰始应符,神武英断,王赫出讨, 戎戒淹时,虽司奉弗亏,亲谒尚阙。谨寻晋武郊以二月,晋元禋以三月。有非常之 庆,必有非常之典,不得拘以常祀,限以正月上辛。愚谓宜下史官,考择十一月嘉 吉,车驾亲郊,奉谒昊天上帝,高祖武皇帝配飨。其余祔食,不关今祭。”尚书令 建安王休仁等同爰议。参议为允,诏可。

泰始六年正月乙亥,诏曰:“古礼王者每岁郊享,爰及明堂。自晋以来,间年 一郊,明堂同日。质文详略,疏数有分。自今可间二年一郊,间岁一明堂。外可详 议。”有司奏:“前兼曹郎虞愿议:‘郊祭宗祀,俱主天神,而同日殷荐,于义为 黩。明诏使圆丘报功,三载一享。明堂配帝,间岁昭荐。详辰酌衷,实允懋典。’ 缘谘参议并同。曹郎王延秀重议:‘改革之宜,实如圣旨。前虞愿议,盖是仰述而 已,未显后例。谨寻自初郊间二载,明堂间一年,第二郊与第三明堂,还复同岁。 愿谓自始郊明堂以后,宜各间二年。以斯相推,长得异岁。’通关八座,同延秀议。” 后废帝元徽二年十月丁巳,有司奏郊祀明堂,还复同日,间年一修。

汉文帝初祭地祇于渭阳,以高帝配;武帝立后土社祠于汾阴,亦以高帝配。汉 氏以太祖兼配天地,则未以后配地也。王莽作相,引《周礼》享先妣为配北郊。夏 至祭后土,以高后配,自此始也。光武建武中,不立北郊,故后地之祇,常配食天 坛,山川群望皆在营内,凡一千五百一十四神。中元年,建北郊,使司空冯鲂告高 庙,以薄后代吕后配地。江左初,未立北坛,地祇众神,共在天郊也。

晋成帝立二郊,天郊则六十二神,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 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钩陈、北极、雨师、雷电、司 空、风伯、老人六十二神也。地郊则四十四神,五岳、四望、四海、四渎、五湖、 五帝之佐、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松江、会稽山、钱唐江、 先农凡四十四也。江南诸小山,盖江左所立,犹如汉西京关中小水,皆有祭秩也。 二郊所秩,官有其注。

宋武帝永初三年九月,司空羡之、尚书令亮等奏曰:“臣闻崇德明祀,百王之 令典;宪章天人,自昔之所同。虽因革殊时,质文异世,所以本情笃教,其揆一也。 伏惟高祖武皇帝允协灵祗,有命自天,弘日静之勤,立蒸民之极,帝迁明德,光宅 八表,太和宣被,玄化遐通。陛下以圣哲嗣徽,道孚万国。祭礼久废,思光鸿烈, 飨帝严亲,今实宜之。高祖武皇帝宜配天郊;至于地祗之配,虽礼无明文,先代旧 章,每所因循,魏、晋故典,足为前式。谓武敬皇后宜配北郊。盖述怀以追孝,跻 圣敬于无穷,对越两仪,允洽幽显者也。明年孟春,有事于二郊,请宣摄内外,详 依旧典。”诏可。

晋武帝太康二年冬,有司奏:“三年正月立春祠,时日尚寒,可有司行事。” 诏曰:“郊祀礼典所重,中间以军国多事,临时有所妨废,故每从奏可。自今方外 事简,唯此为大,亲奉禋享,固常典也。”

成帝祠南郊,遇雨。侍中顾和启:“宜还,更克日。”诏可。汉明帝据《月令》 有五郊迎气服色之礼,因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洛阳,祭其帝与神,车服各顺方 色。魏、晋依之。江左以来,未遑修建。

宋孝武大明五年四月庚子,诏曰:“昔文德在周,明堂崇祀;高烈惟汉,汶邑 斯尊。所以职祭罔愆,气令斯正,鸿名称首,济世飞声。朕皇考太祖文皇帝功耀洞 元,圣灵昭俗,内穆四门,仁济群品,外薄八荒,威憺殊俗,南脑劲越,西髓刚戎。 裁礼兴稼穑之根,张乐协四气之纪。匡饰坟序,引无题之外;旌延宝臣,尽盛德之 范。训深劭农,政高刑厝。万物棣通,百神荐祉。动协天度,下沿地德。故精纬上 灵,动殖下瑞,诸侯轨道,河溓海夷。朕仰凭洪烈,入子万姓,皇天降祐,迄将一 纪。思奉扬休德,永播无穷。便可详考姬典,经始明堂,宗祀先灵,式配上帝,诚 敬克展,幽显咸秩。惟怀永元,感慕崩心。”

有司奏:“伏寻明堂辟雍,制无定文,经记参差,传说乖舛。名儒通哲,各事 所见,或以为名异实同,或以为名实皆异。自汉暨晋,莫之能辨。周书云,清庙明 堂路寝同制。郑玄注《礼》,义生于斯。诸儒又云明堂在国之阳,丙巳之地,三里 之内。至于室宇堂个,户牖达向,世代湮缅,难得该详。晋侍中裴頠,西都硕学, 考详前载,未能制定。以为尊祖配天,其义明著,庙宇之制,理据未分,直可为殿, 以崇严祀。其余杂碎,一皆除之。参详郑玄之注,差有准据;裴頠之奏,窃谓可安。 国学之南,地实丙巳,爽垲平暢,足以营建。其墙宇规范,宜拟则太庙,唯十有二 间,以应期数。依汉汶上图仪,设五帝位,太祖文皇帝对飨。祭皇天上帝,虽为差 降,至于三载恭祀,理不容异。自郊徂宫,亦宜共日。《礼记》郊以特牲,《诗》 称明堂羊牛,吉蠲虽同,质文殊典。且郊有燔柴,堂无禋燎,则鼎俎彝簋,一依庙 礼。班行百司,搜材简工,权置起部尚书、将作大匠,量物商程,克今秋缮立。” 乃依頠议,但作大殿屋雕画而已,无古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之制。六年正月,南郊还, 世祖亲奉明堂,祠祭五时之帝,以文皇帝配,是用郑玄议也。官有其注。

大明五年九月甲子,有司奏:“南郊祭用三牛;庙四时祠六室用二牛。明堂肇 建,祠五帝,太祖文皇帝配,未详祭用几牛?”太学博士司马兴之议:“案郑玄注 《礼记大传》: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配灵威仰也。宗祀文王于明堂,以 配上帝,配五帝也。’夫五帝司方,位殊功一,牲牢之用,理无差降。太祖文皇帝 躬成天地,则道兼覆载;左右群生,则化洽四气。祖、宗之称,不足彰无穷之美; 金石之音,未能播勋烈之盛。故明堂聿修,圣心所以昭玄极;泛配宗庙,先儒所以 得礼情。愚管所见,谓宜用六牛。”博士虞龢议:“祀帝之名虽五,而所生之实常 一。五德之帝,迭有休王,各有所司,故有五室。宗祀所主,要随其王而飨焉。主 一配一,合用二牛。”祠部郎颜奂议:“祀之为义,并五帝以为言。帝虽云五,牲 牢之用,谓不应过郊祭庙祀。宜用二牛。”

明帝泰始七年十月庚子,有司奏:“来年正月十八日,祠明堂。寻旧南郊与明 堂同日,并告太庙。未审今祀明堂,复告与不?”祠部郎王延秀议:“案郑玄云: ‘郊者祭天之名,上帝者,天之别名也。神无二主,故明堂异处,以避后稷。’谨 寻郊宗二祀,既名殊实同,至于应告,不容有异。”守尚书令袁粲等并同延秀议。

魏明帝世,中护军蒋济奏曰:“夫帝王大礼,巡狩为先;昭祖扬祢,封禅为首。 是以自古***受符,未有不蹈梁父,登泰山,刊无竟之名,纪天人之际者也。故司 马相如谓有文以来七十二君,或从所由于前,谨遗迹于后。太史公曰:‘主上有圣 明而不宣布,有司之过也。’然则元功懿德,不刊山、梁之石,无以显帝王之功, 布生民不朽之观也。语曰,当君而叹尧、舜之美,譬犹人子对厥所生,誉他人之父。 今大魏振前王之弊乱,拯流遁之艰危,接千载之衰绪,继百世之废始。自武、文至 于圣躬,所以参成天地之道,纲维人神之化,上天报应,嘉瑞显祥,以比往古,其 优衍丰隆,无所取喻。至于历世迄今,未发大礼。虽志在扫尽残盗,荡涤余秽,未 遑斯事。若尔,三苗堀强于江海,大舜当废东巡之仪;徐夷跳梁于淮、泗,周成当 止岱岳之礼也。且昔岁破吴虏于江、汉,今兹屠蜀贼于陇右。其震荡内溃,在不复 淹,就当探其窟穴,无累于封禅之事也。此仪久废,非仓卒所定。宜下公卿,广纂 其礼,卜年考时,昭告上帝,以副天下之望。臣待罪军旅,不胜大愿,冒死以闻。” 诏曰:“闻济斯言,使吾汗出流足。自开辟以来,封禅者七十余君尔。故太史公曰: ‘虽有受命之君,而功有不洽,是以中间旷远者,千有余年,近数百载。其仪阙不 可得记。’吾何德之修,敢庶兹乎!济岂谓世无管仲,以吾有桓公登泰山之志乎? 吾不敢欺天也。济之所言,华则华矣,非助我者也。公卿侍中、尚书、常侍省之而 已。勿复有所议,亦不须答诏也。”帝虽拒济议,而实使高堂隆草封禅之仪。以天 下未一,不欲便行大礼。会隆卒,故不行。

晋武帝平吴,混一区宇。太康元年九月庚寅,尚书令卫瓘、尚书左仆射山涛、 魏舒、尚书刘实、张华等奏曰:“圣德隆茂,光被四表,诸夏乂清,幽荒率从。神 策庙算,席卷吴越,孙皓稽颡,六合为家,巍巍之功,格于天地。宜同古典,勒封 东岳,告三府太堂为仪制。”瓘等又奏:“臣闻肇自生民,则有后辟,载祀之数, 莫之能纪。立德济世,挥扬仁风,以登封泰山者七十有四家,其谥号可知者,十有 四焉。沉沦寂寞,曾无遗声者,不可胜记。自黄帝以前,古传昧略,唐、虞以来, 典谟炳著。三王代兴,体业继袭,周道既没,秦氏承之,至于汉、魏,而质文未复。 大晋之德,始自重、黎,实佐颛顼。至于夏、商,世序天地,其在于周,不失其绪。 金德将升,世济明圣,外平蜀汉,海内归心,武功之盛,实由文德。至于陛下受命 践阼,弘建大业,群生仰流,唯独江湖沅湘之表,凶桀负固,历代不宾。神谋独断, 命将出讨,兵威暂加,数旬荡定,羁其鲸鲵,赦其罪逆。云覆雨施,八方来同,声 教所被,达于四极。虽黄轩之征,大禹远略,周之奕世,何以尚今。若夫玄石素文, 底号前载,象以姓表,言以事告,《河图》、《洛书》之征,不是过也。加以驺虞 麟趾,众瑞并臻。昔夏、殷以丕崇为祥,周武以乌鱼为美,咸曰休哉;然符瑞之应, 备物之盛,未有若今之富者也。宜宣大典,礼中岳,封泰山,禅梁父,发德号,明 至尊,享天休,笃黎庶,勒千载之表,播流后之声,俾百代之下,莫不兴起。斯帝 王之盛业,天人之至望也。”诏曰:“今逋寇虽殄,外则障塞有警,内则民黎未康, 此盛德之事,所未议也。”

瓘等又奏:“今东渐于海,西被流沙,大漠之阴,日南北户,莫不通属。茫茫 禹迹,今实过之,则天人之道已周,巍巍之功已著。宜有事梁父,修礼地祗,登封 泰山,致诚上帝,以答人神之愿。乞如前奏。”诏曰:“今阴阳未和,政刑未当, 百姓未得其所,岂可以勒功告成邪!”瓘又奏:“臣闻处帝王之位者,必有历运之 期,天命之应;济生民之大功者,必有盛德之容,告成之典。无不可诬,有不可让, 自古道也。而明诏谦冲,屡辞其礼。虽盛德攸在,推而未居。夫三公职典天地,实 掌民物,国之大事取议于此。汉氏封禅,非是官也,不在其事。臣等前奏,盖陈祖 考之功,天命又应,陛下之德,合同四海,述古考今,宜循此礼。至于克定岁月, 须五府上议,然后奏闻。请写诏及奏,如前下议。”诏曰:“虽荡清江表,皆临事 者之劳,何足以告成。方望群后,思隆大化,以宁区夏,百姓获乂,与之休息,此 朕日夜之望。无所复下诸府矣。勿复为烦。”瓘等又奏:“臣闻唐、虞二代,济世 弘功之君,莫不仰答天心,俯协民志,登介丘,履梁父,未有辞焉者,盖不可让也。 今陛下勋高百王,德无与二,茂绩宏规,巍巍之业,固非臣等所能究论。而圣旨劳 谦,屡自抑损,时至弗应,推美不居,阙皇代之上仪,塞神祇之款望,使大晋之典 谟,不同风于三、五。臣等诚不敢奉诏,请如前奏施行。”诏曰:“方当共弘治道, 以康庶绩,且俟他年,无复纷纭也。”

太康元年冬,王公有司又奏:“自古圣明,光宅四海,封禅名山,著于史籍, 作者七十四君矣。舜、禹之有天下,巡狩四岳,躬行其道。《易》著‘观民省方’, 《礼》有‘升中于天’,《诗》颂‘陟其高山’,皆载在方策。文王为西伯,以服 事殷;周公以鲁蕃,列于诸侯,或享于岐山,或有事泰山。徒以圣德,犹得为其事。 自是以来,功薄而僭其义者,不可胜言,号谥不泯,以至于今。况高祖宣皇帝肇开 王业,海外有截;世宗景皇帝济以大功,辑宁区夏;太祖文皇帝受命造晋,荡定蜀 汉;陛下应期龙兴,混壹六合,泽被群生,威震无外。昔汉氏失统,吴、蜀鼎峙, 兵兴以来,近将百年。地险俗殊,民望绝塞,以为分外,其日久矣。大业之隆,重 光四叶,不羁之寇,二世而平。非聪明神武,先天弗违,孰能巍巍其有成功若兹者 欤!臣等幸以千载,得遭运会,亲奉大化,目睹太平,至公之美,谁与为让!宜祖 述先朝,宪章古昔,勒功岱岳,登封告成,弘礼乐之制,正三雍之典,扬名万世, 以显祖宗。是以不胜大愿,敢昧死以闻。请告太常具礼仪。”上复诏曰:“所议诚 前烈之盛事也;方今未可以尔。便报绝之。”

宋太祖在位长久,有意封禅。遣使履行泰山旧道,诏学士山谦之草封禅仪注。 其后索虏南寇,六州荒毁,其意乃息。

世祖大明元年十一月戊申,太宰江夏王义恭表曰:“惟皇天崇称大道,始行揖 让。迄于有晋,虽聿修前绪,而迹沦言废,蔑记于竹素者,焉可单书。绍乾维,建 徽号,流风声,被丝管,自无怀以来,可传而不朽者,七十有四君。罔仁厚而道灭, 鲜义浇而德宣,钟律之先,旷世绵绝,难得而闻。《丘》、《索》著明者,尚有遗 炳。故《易》称先天弗违,后天奉时。盖陶唐姚姒商姬之主,莫不由斯道也。是以 风化大洽,光熙于后。炎汉二帝,亦踵曩则,因百姓之心,听舆人之颂,龙驾帝服, 镂玉梁甫,昌言明称,告成上灵。况大宋表祥唐虞,受终素德,山龙启符,金玉显 瑞,异采腾于轸墟,紫烟蔼于邦甸,锡冕兆九五之征,文豹赴天历之会。诚二祖之 幽庆,圣后之冥休。道冠轩、尧,惠深亭毒;而犹执冲约,未言封禅之事,四海窃 以恧焉。臣闻惟皇配极,惟帝祀天,故能上稽乾式,照临黔首,协和穹昊,膺兹多 福。高祖武皇帝明并日月,光振八区,拯已溺之晋,济横流之世,拨乱宁民,应天 受命,鸿徽洽于海表,威棱震乎沙外。太祖文皇帝体圣履仁,述业兴礼,正乐颂, 作象历,明达通于神祇,玄泽被乎上下。仁孝命世,睿武英挺,遭运屯否,三才湮 灭,乃龙飞五洲,凤翔九江,身先八百之期,断出人鬼之表,庆烟应高牙之建,风 耀符发迹之辰,亲翦凶逆,躬清昏,天地革始,夫妇更造,岂与彼承业继绪,拓 复禹迹,车一其轨,书罔异文者,同年而议哉!今龙麟已至,凤皇已仪,比李已实, 灵茅已茂,雕气降雾于宫榭,珍露呈味于禁林,嘉禾积穗于殿甍,连理合干于园御, 皆耀质离宫,植根兰囿。至夫霜毫玄文,素翮赪羽,泉河山岳之瑞,草木金石之祥, 方畿憬涂之谒,抗驿绝祖之奏,彪炳杂沓,粤不可胜言。太平之应,兹焉富矣。宜 其从天人之诚,遵先王之则,备万乘,整法驾,修封泰山,瘗玉岱趾,延乔、松于 东序,诏韩、岐于西厢,麾天阍,使启关,谒紫宫,朝太一,奏《钧天》,咏《云 门》,赞扬幽奥,超声前古,岂不盛哉!伏愿时命宗伯,具兹典度。”诏曰:“太 宰表如此。昔之盛王,永保鸿名,常为称首,由斯道矣。朕遭家多难,入纂绝业, 德薄勋浅,鉴寐崩愧。顷麟凤表祯,茅禾兼瑞,虽符祥显见,恧乎犹深,庶仰述先 志,拓清中宇,礼祇谒神,朕将试哉。”

四年四月辛亥,有司奏曰:

臣闻崇号建极,必观俗以树教;正位居体,必采世以立言。是以重代列圣,咸 由厥道。玄勋上烈,融章未分,鸣光委绪,歇而罔臧。若其显谥略腾轨,则系缀声 采,征略闻听。爰洎姬、汉,风流尚存,遗芬余荣,绵映纪纬。虽年绝世祀,代革 精华,可得腾金彩,奏玉润,镂迹以熏今,镌德以丽远。而四望埋禋歌之礼,日观 弛修封之容,岂非神明之业难崇,功基之迹易泯。自兹以降,讫于季末,莫不欲英 弘徽位,详固洪声。岂徒深默修文,渊幽驭世而已。谅以縢非虚奏,书匪妄埋,击 雨恕神,淳廕复树,安得紫坛肃祗,竹宫载伫,散火投郊,流星奔座。宝纬初基, 厌灵命历,德振弛维,功济沦象,玄浸纷流,华液幽润,规存永驭,思详树远。

太祖文皇帝以启遘泰运,景望震凝,采乐调风,集礼宣度,祖宗相映,轨迹重 晖。圣上韫箓蕃河,伫翔衡汉,金波掩照,华耀停明,运动时来,跃飞风举,澄氛 海、岱,开景中区,歇神还灵,颓天重耀,储正凝位于兼明,哀岳蕃华于元列。故 以祥映昌基,系发篆素。重以班朝待典,饰令详仪,纂综沦芜,搜腾委逸,奏玉郊 宫,禋珪玄畤,景集天庙,脉壤祥农,节至昕阳,川丘夙礼,纲威巡止,表绥中 甸,史流其咏,民挹其风。于是涵迹视阴,振声威响,历代之渠,沉□望内,安侯 之长,贤王入侍,殊生诡气,奉俗还乡,羽族卉仪,怀音革状,边帛绝书,权光弛 烛。天岱发灵,宗河开宝,崇丘沦鼎,振采泗渊,云皇王岳,离藻□汉,并角即音, 栖翔禁御,衮甲霜味,翾舞川肆,荣泉流镜,后昭河源,故以波沸外关,云蒸内泽。 若其雪趾青毳,玄文硃彩,日月郊甸,择木弄音,重以荣露腾轩,萧云掩阁,镐颍 孳萌,移华渊禁,山舆伫衡,云鹣竦翼,海鲽泳流,江茅吐廕。校书之列,仰笔以 饰辞,济、代之蕃,献邑以待礼。岂非神勰气昌,物瑞云照,蒱轩龟轸,□泉淳芳。

太宰江夏王臣义恭咀道遵英,抽奇丽古,该润图史,施详载,表以功懋往初, 德耀炎、昊,升文中岱,登牒天关,耀冠荣名,摛振声号。而道谦称首,礼以虚挹, 将使玄祇缺观,幽瑞乖期,梁甫无盛德之容,介丘靡声闻之响。加穷泉之野,献八 代之驷,交木之乡,奠绝金之楛,肃灵重表,珍符兼贶。伏惟陛下谟详渊载,衍属 休章,依征圣灵,润色声业,诹辰稽古,肃齐警列,儒僚展采,礼官相仪,悬蕤动 音,洪钟竦节,阳路整卫,正途清禁。于是绩环佩,端玉藻,鸣凤伫律,腾驾流文, 间彩比象之容,昭明纪数之服。徽焯天阵,容藻神行,翠盖怀阴,羽华列照。乃诏 联事掌祭,宾客赞仪,金支宿县,镛石润响。命五神以相列,辟九关以集灵,警卫 兵而开云,先雨祇以洒路。霞凝生阙,烟起成宫,台冠丹光,坛浮素霭。尔乃临中 坛,备盛礼,天降祥锡,寿固皇根,谷动神音,山传称响。然后辨年问老,陈诗观 俗,归荐告神,奉遗清庙。光美之盛,彰乎万古;渊祥之烈,溢乎无穷。岂不盛欤!

臣等生接昌辰,肃懋明世,束教管闻,未足言道。且章志湮微,代往沦绝,拘 采遗文,辩明训诰□□□□簉访邹、鲁,草縢书堙玉之礼,具竦石绳金之仪,和芝 润瑛,镌玺乾封。惧弗轨属上徽,辉当王则。谨奉仪注以闻。

诏曰:“天生神物,昔王称愧,况在寡德,敢当鸿贶。今文轨未一,可停此奏。”

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以河北十郡封魏武帝为魏公。是年七月,始建宗庙于 鄴,自以诸侯礼立五庙也。后虽进爵为王,无所改易。延康元年,文帝继王位。七 月,追尊皇祖为太王,丁夫人曰太王后。黄初元年十一月受禅,又追尊太王曰太皇 帝,皇考武王曰武皇帝。明帝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夫人吴氏 曰高皇后,并在鄴庙庙所祠。则文帝之高祖处士、曾祖高皇、祖太皇帝共一庙。考 太祖武皇帝特一庙百世不毁,然则所祠止于亲庙四室也。至明帝太和三年十一月, 洛京庙成,则以亲尽迁处士主,置园邑,使令丞奉荐。而使行太傅太常韩暨、行太 常宗正曹恪持节迎高皇以下神主共一庙,犹为四室而已。至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有 司始更奏定七庙之制,曰:“大魏三圣相承,以成帝业。武皇帝肇建洪基,拨乱夷 险,为魏太祖。文皇帝继天***,应期受禅,为魏高祖。上集成大命,清定华夏, 兴制礼乐,宜为魏烈祖。”更于太祖庙北为二祧,其左为文帝庙,号曰高祖,昭祧, 其右拟明帝号曰烈祖,穆祧。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四庙,亲尽迭迁,一如周 后稷、文、武庙祧之礼。孙盛《魏氏春秋》曰:“夫谥以表行,庙以存容,皆于既 殁然后著焉。所以原始要终,以示百世者也。未有当年而逆制祖宗,未终而豫自尊 显。昔华乐以厚敛致讥,周人以豫凶违礼,魏之群司,于是乎失正矣。”

文帝甄后赐死,故不列庙。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谥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朗 持节奉策告祠于陵。三公又奏曰:“自古周人始祖后稷,又特立庙以祀姜嫄。今文 昭皇后之于后嗣,圣德至化,岂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神灵迁化,而无寝庙 以承享祀,非以报显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先妣别立寝庙。”奏可。 以太和元年二月,立庙于鄴。四月,洛邑初营宗庙,掘地得玉玺方一寸九分,其文 曰:“天子羡思慈亲。”明帝为之改容,以太牢告庙。至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 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庙京师,永传享祀。乐舞与祖庙同,废鄴庙。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庙未成,乃祠武帝于建始殿,亲执馈奠如家人 礼。何承天曰:“案礼,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庶人无庙,故祭于寝。帝者行之, 非礼甚矣。”

汉献帝延康元年七月,魏文帝幸谯,亲祠谯陵,此汉礼也。汉氏诸陵皆有园寝 者,承秦所为也。说者以为古前庙后寝,以象人君前有朝后有寝也。庙以藏主,四 时祭祀,寝有衣冠象生之具以荐新。秦始出寝起于墓侧,汉因弗改。陵上称寝殿, 象生之具,古寝之意也。及魏武帝葬高陵,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至文帝黄初三 年,乃诏曰:“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古不墓 祭,皆设于庙。高陵上殿屋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 及文帝自作终制,又曰:“寿陵无立寝殿,造园邑。”自后至今,陵寝遂绝。

孙权不立七庙,以父坚尝为长沙太守,长沙临湘县立坚庙而已。权既不亲祠, 直是依后汉奉南顿故事,使太守祠也。坚庙又见尊曰始祖庙,而不在京师。又以民 人所发吴芮冢材为屋,未之前闻也。于建鄴立兄长沙桓王策庙于硃爵桥南。权疾, 太子所祷,即策庙也。权卒,子亮代立。明年正月,于宫东立权庙曰太祖庙,既不 在宫南,又无昭穆之序。

及孙皓初立,追尊父和曰文皇帝。皓先封乌程侯,即改葬和于乌程西山,号曰 明陵,置园邑二百家。于乌程立陵寝,使县令丞四时奉祠。宝鼎元年,遂于乌程分 置吴兴郡,使太守执事。有司寻又言宜立庙京邑。宝鼎二年,遂更营建,号曰清庙。 遣守丞相孟仁、太常姚信等备官僚中军步骑,以灵舆法驾迎神主于明陵,亲引仁拜 送于庭。比仁还,中吏手诏日夜相继,奉问神灵起居动止。巫觋言见和被服颜色如 平日,皓悲喜,悉召公卿尚书诣皞下受赐。灵舆当至,使丞相陆凯奉三牲祭于近郊。 皓于金城外露宿。明日,望拜于东门之外,又拜庙荐飨。比七日,三祭,倡伎昼夜 娱乐。有司奏:“‘祭不欲数,数则黩’,宜以礼断情。”然后止。

刘备章武元年四月,建尊号于成都。是月,立宗庙,袷祭高祖已下。备绍世而 起,亦未辨继何帝为祢,亦无祖宗之号。刘禅面缚,北地王谌哭于昭烈之庙,此则 备庙别立也。

魏元帝咸熙元年,增封晋文帝进爵为王,追命舞阳宣文侯为晋宣王,忠武侯为 晋景王。是年八月,文帝崩,谥曰文王。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受禅。丁卯, 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伯考景王为景皇帝,考文王为文皇帝,宣王妃张氏为宣穆 皇后,景王夫人羊氏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奏天子七庙,宜如礼营建。帝重其 役,诏宜权立一庙。于是君臣奏议:“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祇,逮至周室,制为 七庙,以辨宗祧。圣旨深弘,远迹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庙之繁华,遵一宫之尊 远。昔舜承尧禅,受终文祖,遂陟帝位,盖三十载,月正元日,又格于文祖。此则 虞氏不改唐庙,因仍旧宫。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庙。”奏可。于是追祭征西将 军、豫章府君、颍川府君、京兆府君,与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为三昭三穆。是 时宣皇未升,太祖虚位,所以祠六世与景帝为七庙,其礼则据王肃说也。七月,又 诏曰:“主者前奏就魏旧庙,诚亦有准。然于祗奉神明,情犹未安。宜更营造,崇 正永制。”于是改创宗庙。十一月,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为景怀皇后。

太康元年,灵寿公主修丽祔于太庙,周、汉未有其准。魏明帝则别立庙,晋又 异魏也。六月,因庙陷当改治。群臣又议奏曰:“古者七庙异所,自宜如礼。”诏 又曰:“古虽七庙,自近代以来,皆一庙七室,于礼无废,于情为叙,亦随时之宜 也。其便仍旧。”至十年,乃更改筑于宣阳门内,穷壮极丽。然坎位之制,犹如初 尔。庙成,帝率百官迁神主于新庙,自征西以下,车服导从,皆如帝者之仪。挚虞 之议也。至世祖武皇帝崩,则迁征西;及惠帝崩,又迁豫章。而惠帝世,愍怀太子、 太子二子哀太孙臧、冲太孙尚并祔庙。元帝世,怀帝殇太子又被庙,号为阴室四殇。 怀帝初,又策谥武帝杨后曰武悼皇后,改葬峻阳陵侧。别立弘训宫,不列于庙。元 帝既即尊位,上继武帝,于礼为祢,如汉光武上继元帝故事也。是时西京神主堙灭 虏庭,江左建庙,皆更新造。寻以登怀帝之主,又迁颍川。位虽七室,其实五世, 盖从刁协,以兄弟为世数故也。于时百度草创,旧礼未备,三祖毁主,权居别室。 太兴三年,将登愍帝之主,于是乃定更制,还复豫章、颍川二主于昭穆之位,以同 惠帝嗣武帝故事;而惠、怀、愍三帝自从《春秋》尊尊之义,在庙不替也。至元帝 崩,则豫章复迁。然元帝神位,犹在愍帝之下,故有坎室者十也。至明帝崩,而颍 川又迁,犹十室也。于时续广太庙,故三迁主并还西储,名之曰祧,以准远庙。

成帝咸和三年,苏峻覆乱京都,温峤等入伐,立行庙于白石,告先帝先后曰: “逆臣苏峻,倾覆社稷,毁弃三正,污辱海内。臣亮等手刃戎首,龚行天罚。惟中 宗元皇帝、肃祖明皇帝、明穆皇后之灵,降鉴有罪,剿绝其命,翦此群凶,以安宗 庙。臣等虽陨首摧躯,犹生之年。”咸康七年五月,始作武悼皇后神主,祔于庙, 配飨世祖。成帝崩而康帝承统,以兄弟一世,故不迁京兆,始十一室也。康帝崩, 京兆迁入西储,同谓之祧,如前三祖迁主之礼。故正室犹十一也。穆帝崩而哀帝、 海西并为兄弟,无所登降。咸安之初,简文皇帝上继元皇帝,世秩登进。于是颍川、 京兆二主,复还昭穆之位。至简文崩,颍川又迁。孝武皇帝太元十六年,改作太庙, 殿正室十六间,东西储各一间,合十八间。栋高八丈四尺,堂基长三十九丈一尺, 广十丈一尺。堂集方石,庭以砖。尊备法驾,迁神主于行庙。征西至京兆四主,及 太子太孙,各用其位之仪服。四主不从帝者之仪,是与太康异也。诸主既入庙,设 脯醢之奠。及新庙成,帝主还室,又设脯醢之奠。十九年二月,追尊简文母会稽太 妃郑氏为简文皇帝宣太后,立庙太庙道西。及孝武崩,京兆又迁,如穆帝之世四祧 故事。安帝隆安四年,以孝武母简文李太后、帝母宣德陈太后祔于宣郑太后之庙。

元兴三年三月,宗庙神主在寻阳,已立新主于太庙,权告义事。四月,辅国将 军何无忌奉送神主还。丙子,百官拜迎于石头。戊寅,入庙。安帝崩,未及禘,而 天禄终焉。

宋武帝初受晋命为宋王,建宗庙于彭城,依魏、晋故事,立一庙。初祠高祖开 封府君、曾祖武原府君、皇祖东安府君、皇考处士府君、武敬臧后,从诸侯五庙之 礼也。既即尊位,及增祠七世右北平府君、六世相国掾府君为七庙。永初初,追尊 皇考处士为孝穆皇帝,皇妣赵氏为穆皇后。三年,孝懿萧皇后崩,又祔庙。高祖崩, 神主升庙,犹从昭穆之序,如魏、晋之制,虚太祖之位也。庙殿亦不改构,又如晋 初之因魏也。文帝元嘉初,追尊所生胡婕妤为章皇太后,立庙西晋宣太后地。孝武 昭太后、明帝宣太后并祔章太后庙。

晋元帝太兴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虽上继世祖,然于怀、愍皇帝,皆北面 称臣。今祠太庙,不亲执觞酌,而令有司行事,于情礼不安。可依礼更处。”太常 华恆议:“今圣上继武皇帝,宜准汉世祖故事,不亲执觞爵。”又曰:“今上承继 武帝,而庙之昭穆,四世而已。前太常贺循、博士傅纯以为惠、怀及愍宜别立庙。 然臣愚谓庙室当以客主为限,无拘常数。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则当祭祢而 已。推此论之,宜还复豫章、颍川,全祠七庙之礼。”骠骑长史温峤议:“凡言兄 弟不相入庙,既非礼文。且光武奋剑振起,不策名于孝平,豫神其事,以应九世之 谶;又古不共庙,故别立焉。今上以策名而言,殊于光武之事,躬奉烝尝,于经既 正,于情又安矣。太堂恆欲还二府君以全七世,峤谓是宜。”骠骑将军王导从峤议。 峤又曰:“其非子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又若以一帝为一世,则不祭祢,反 不及庶人。”于是帝从峤议,悉施用之。孙盛《晋春秋》曰:“《阳秋传》云, ‘臣子一例也’。虽继君位,不以后尊,降废前敬。昔鲁僖上嗣庄公,以友于长幼 而升之,为逆。准之古义,明诏是也。”

穆帝永和二年七月,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当迁祧室。昔征西、豫章、 颍川三府君毁主,中兴之初,权居天府,在庙门之西。咸康中,太常冯怀表续奉还 于西储夹室,谓之为祧,疑亦非礼。今京兆迁入,是为四世远祖,长在太祖之上。 昔周室太祖世远,故迁有所归。今晋庙宣皇为主,而四祖居之,是屈祖就孙也。殷 袷在上,是代太祖也。”领司徒蔡谟议:“四府君宜改筑别室,若未展者,当入就 太庙之室。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窋。殷祭之日,征西东面,处宣皇之上。 其后迁庙之主,藏于征西之祧,祭荐不绝。”护军将军冯怀表议:“《礼》,‘无 庙者,为坛以祭’。可别立室藏之,至殷禘,则祭于坛也。”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 忌等议:“诸儒谓太王王季迁主藏于文、武之祧,如此,府君迁主,宜在宣皇帝庙 中。然今无寝室,宜变通而改筑。又殷袷太庙,征西东面。”尚书郎孙绰与无忌议 同,曰:“太祖虽位始九五,而道以从暢,赞人爵之尊,笃天伦之道,所以成教本 而光百代也。”尚书郎徐禅议:“《礼》,‘去祧为坛,去坛为鸑,岁袷则祭之’。 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于坛鸑。”又遣禅至会稽访处士虞喜。喜答曰: “汉世韦玄成等以毁主瘗于园。魏朝议者云应埋两阶之间。且神主本在太庙,若今 别室而祭,则不如永藏。又四君无追号之礼,益明应毁而无祭。”于是抚军将军会 稽王司马昱、尚书刘劭等奏:“四祖同居西祧,藏主石室,禘袷乃祭,如先朝旧仪。” 时陈留范宣兄子问此礼。宣答曰;“舜庙所祭,皆是庶人。其后世远而毁,不居舜 上,不序昭穆。今四君号犹依本,非以功德致礼也。若依虞主之瘗,则犹藏子孙之 所;若依夏主之埋,则又非本庙之阶。宜思其变,别筑一室,亲未尽则禘袷,处宣 帝之上;亲尽则无缘下就子孙之列。”其后太常刘遐等同蔡谟议。博士张凭议: “或疑陈于太祖者,皆其后毁之主。凭案古义,无别前后之文也。禹不先鲧,则迁 主居太祖之上,亦可无疑矣。”

安帝义熙九年四月,将殷祭,诏博议迁毁之礼。大司马琅邪王司马德文议: “泰始之初,虚太祖之位,而缘情流远,上及征西,故世尽则宜毁,而宣皇帝正太 祖之位。又汉光武帝移十一帝主于洛邑,则毁主不没,理可推矣。宜从范宣之言, 筑别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不祀也。”大司农徐广议:“四府君尝处庙室之首, 歆率土之祭。若埋之幽壤,于情理未必咸尽。谓可迁藏西储,以为远祧,而禘飨永 绝也。”太尉谘议参军袁豹议:“仍旧无革。殷祠犹及四府君,情理为允。”祠部 郎臧焘议:“四府君之主,享祀礼废,则亦神所不依。宜同虞主之瘗埋矣。”时高 祖辅晋,与大司马议同。须后殷祀行事改制。

晋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诏曰:“昔建太庙,每事从俭约,思与率土, 致力备礼。又太祖虚位,明堂未建。郊祀,国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阙然。便可详议。” 祠部郎徐邈议:“圆丘郊祀,经典无二,宣皇帝尝辨斯义。而检以圣典,爰及中兴, 备加研极,以定南北二郊,诚非异学所可轻改也。谓仍旧为安。武皇帝建庙,六世 三昭三穆,宣皇帝创基之主,实惟太祖,亲则王考,四庙在上,未及迁世,故权虚 东向之位也。兄弟相及,义非二世,故当今庙祀,世数未足,而欲太祖正位,则违 事七之义矣。又《礼》曰‘庶子王亦禘祖立庙’。盖谓支胤授位,则亲近必复。京 兆府君于今六世,宜复立此室,则宣皇未在六世之上,须前世既迁,乃太祖位定尔。 京兆迁毁,宜藏主于石室。虽禘袷犹弗及。何者?传称毁主升合乎太祖,升者自下 之名,不谓可降尊就卑也。太子太孙阴室四主,储嗣之重,升祔皇祖所配之庙,世 远应迁,然后从食之孙,与之俱毁。明堂圆方之制,纲领已举,不宜阙配帝之祀。 且王者以天下为家,未必一邦,故周平、光武无废于二京也。周公宗祀文王,汉明 配以世祖,自非惟新之考,孰配上帝。”邈又曰:“明堂所配之神,积疑莫辨。按 《易》,‘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祖考同配,则上帝亦为天,而严父之义显。 《周礼》,旅上帝者有故,告天与郊祀常礼同用四圭,故并言之。若上帝者五帝, 经文何不言祀天旅五帝,祀地旅四望乎?人帝之与天帝,虽天人之通谓,然五方不 可言上帝,诸侯不可言大君也。书无全证,而义容彼此,故太始、太康二纪之间, 兴废迭用矣。”侍中车胤议同。又曰:“明堂之制,既其难详。且乐主于和,礼主 于敬,故质文不同,音器亦殊。既茅茨广厦,不一其度,何必守其形范,而不知弘 本顺民乎!九服咸宁,河朔无尘,然后明堂辟雍,可崇而修之。”中书令王珉意与 胤同。太常孔汪议:“太始开元,所以上祭四府君,诚以世数尚近,可得飨祠,非 若殷、周先世,王迹所因也。向使京兆尔时在七世之外,自当不祭此四王。推此知 既毁之后,则殷禘所绝矣。”吏部郎王忱议:“明堂则天象地,仪观之大,宜俟皇 居反旧,然后修之。”骠骑将军会稽王司马道子、尚书令谢石意同忱议,于是奉行, 一无所改。

晋安帝义熙二年六月,白衣领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启云:“元兴三年夏,应殷祠。 昔年三月,皇舆旋轸。其年四月,便应殷,而太常博士徐乾等议云:‘应用孟秋。’ 台寻校自太和四年相承皆用冬夏,乾等既伏应孟冬,回复追明孟秋非失。御史中丞 范泰议:‘今虽既祔之后,得以烝尝,而无殷荐之比。太元二十一年十月应殷,烈 宗以其年九月崩。至隆安三年,国家大吉,乃修殷事。又礼有丧则废吉祭,祭新主 于寝。今不设别寝,既祔,祭于庙。故四时烝尝,以寄追远之思,三年一禘,以习 昭穆之序,义本各异。三年丧毕,则合食太祖,遇时则殷,无取于限三十月也。当 是内台常以限月成旧。’就如所言,有丧可殷。隆安之初,果以丧而废矣。月数少 多,复迟速失中。至于应寝而修,意所未譬。”安国又启:“范泰云:‘今既祔, 遂祭于庙,故四时烝尝。’如泰此言,殷与烝尝,其本不同。既祔之后,可亲烝尝 而不得亲殷也。太常刘瑾云:‘章后丧未一周,不应祭。’臣寻升平五年五月,穆 皇帝崩,其年七月,山陵,十月,殷。兴宁三年二月,哀皇帝崩,太和元年五月, 海西夫人庾氏薨,时为皇后,七月,葬,十月,殷。此在哀皇再周之内,庾夫人既 葬之后,二殷策文见在庙。又文皇太后以隆安四年七月崩,陛下追述先旨,躬服重 制,五年十月,殷。再周之内,不以废事。今以小君之哀,而泰更谓不得行大礼。 臣寻永和十年至今五十余载,用三十月辄殷,皆见于注记,是依礼,五年再殷。而 泰所言,非真难臣,乃以圣朝所用,迟速失中。泰为宪司,自应明审是非,群臣所 启不允,即当责失奏弹,而愆堕稽停,遂非忘旧。请免泰、瑾官。”丁巳,诏皆白 衣领职。于是博士徐乾皆免官。

初,元兴三年四月,不得殷祠进用十月,计常限,则义熙三年冬又当殷;若更 起端,则应用来年四月。领司徒王谧、丹阳尹孟昶议:“有非常之庆,必有非常之 礼。殷祭旧准不差,盖施于经常尔。至于义熙之庆,经古莫二,虽曰旋幸,理同受 命。愚谓理运惟新,于是乎始。宜用四月。”中领军谢混、太常刘瑾议:“殷无定 日,考时致敬,且礼意尚简。去年十月祠,虽于日有差,而情典允备,宜仍以为正。” 太学博士徐乾议:“三年一袷,五年一禘,经传记籍,不见补殷之文。”员外散骑 侍郎领著作郎徐广议:“寻先事,海西公泰和六年十月,殷祠。孝武皇帝宁康二年 十月,殷祠。若依常去前三十月,则应用四月也。于时盖当有故,而迁在冬,但未 详其事。太元元年十月殷祠,依常三十月,则应用二年四月也。是追计辛未岁十月, 来合六十月而再殷。何邵甫注《公羊传》云,袷从先君来,积数为限。‘自僖八年 至文二年,知为袷祭’。如此,履端居始,承源成流,领会之节,远因宗本也。昔 年有故推迁,非其常度。宁康、太元前事可依。虽年有旷近之异,然追计之理同矣。 愚谓从复常次者,以推归正之道也。”左丞刘润之等议:“太元元年四月应殷,而 礼官堕失,建用十月。本非正期,不应即以失为始也。宜以反初四月为始。当用三 年十月。”尚书奏从王谧议,以元年十月为始也。

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十二月戊子,有司奏:“依旧今元年十月是殷祠之月,领曹 郎范泰参议,依永初三年例,须再周之外殷祭。寻祭再周来二年三月,若以四月殷, 则犹在禫内。”下礼官议正。国子助教苏玮生议:“案《礼》,三年丧毕,然后袷 于太祖。又云‘三年不祭,唯天地社稷,越绋行事’。且不禫即祭,见讥《春秋》。 求之古礼,丧服未终,固无祼享之义。自汉文以来,一从权制,宗庙朝聘,莫不皆 吉。虽祥禫空存,无FH缟之变,烝尝荐祀,不异平日。殷祠礼既弗殊,岂独以心 忧为碍。”太学博士徐宏议:“三年之丧,虽从权制,再周祥变,犹服缟素,未为 纯吉,无容以祭。谓来四月,未宜便殷,十月则允。”太常丞臣硃膺之议:“《虞 礼》云:‘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犹未配。’谓二十七月既禫祭,当四时之祭日, 则未以其妃配,哀未忘也。推此而言,未礻覃不得祭也。又《春秋》闵公二年,吉 禘于庄公。郑玄云:‘闵公心惧于难,务自尊成以厌其祸,凡二十二月而除丧,又 不禫。’云又不禫,明禫内不得禘也。案王肃等言于魏朝云,今权宜存古礼,俟毕 三年。旧说三年丧毕,遇禘则禘,遇袷则袷。郑玄云:‘禘以孟夏,祫以孟秋。’ 今相承用十月。如宏所上《公羊》之文,如为有疑,亦以鲁闵设服,因言丧之纪制 尔。何必全许素冠可吉禘。纵《公羊》异说,官以礼为正,亦求量宜。”郎中周景 远参议:“永初三年九月十日奏傅亮议:‘权制即吉,御世宜尔。宗庙大礼,宜依 古典。’则是皇宋开代成准。谓博士徐宏、太常丞硃膺之议用来年十月殷祠为允。” 诏可。

宋殷祭皆即吉乃行。大明七年二月辛亥,有司奏:“四月应殷祠,若事中未得 为,得用孟秋与不?”领军长史周景远议:“案《礼记》云:‘天子祫禘祫尝祫烝。’ 依如礼文,则夏秋冬三时皆殷,不唯用冬夏也。晋义熙初,仆射孔安国启议,自泰 和四年相承殷祭,皆用冬夏。安国又启,永和十年至今五十余年,用三十月辄殷祠。 博士徐乾据《礼》难安国。乾又引晋咸康六年七月殷祠,是不专用冬夏。于时晋朝 虽不从乾议,然乾据礼及咸康故事,安国无以夺之。今若以来四月未得殷祠,迁用 孟秋,于礼无违。参议据礼有证,谓用孟秋为允。”诏可。

晋武帝咸宁五年十一月己酉,弘训羊太后崩,宗庙废一时之祀,天地明堂去乐, 且不上胙。升平五年十月己卯,殷祠,以穆帝崩后,不作乐。初,永嘉中,散骑常 侍江统议曰:“《阳秋》之义,去乐卒事。”是为吉祭有废乐也,故升平末行之。 其后太常江逌表:“穆帝山陵之后十月殷祭,从太常丘夷等议,撤乐。逌寻详今行 汉制,无特祀之别。既入庙吉禘,何疑于乐。”

史臣曰:闻乐不怡,故申情于遏密。至于谅闇夺服,虑政事之荒废,是以乘权 通以设变,量轻重而降屈。若夫奏音之与寝声,非有损益于机务,纵复回疑于两端, 固宜缘恩而从戚矣。宋世国有故,庙祠皆悬而不乐。

更新于:2个月前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相关作品

  • 汉书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班固 · 著
  • 后汉书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范晔 · 著
  • 三国志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陈寿 · 著
  • 晋书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房玄龄等 · 著
  • 宋书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沈约 · 著
  • 南齐书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萧子显 · 著
  • 梁书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姚思廉、姚察 · 著
  • 陈书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姚思廉 · 著
  • 魏书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魏收 · 著
  • 北齐书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李百药 · 著
  • 周书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令狐德棻等 · 著
  • 隋书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魏征主编 · 著
  • 南史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李延寿 · 著
  • 北史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李延寿 · 著
  • 旧唐书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刘昫、赵莹等 · 著
  • 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欧阳修等 · 著
  • 旧五代史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薛居正等 · 著
  • 新五代史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欧阳修 · 著
  • 宋史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脱脱、阿鲁图 · 著
  • 辽史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金史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元史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宋濂 · 著
  • 明史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张廷玉 · 著
  • 史记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司马迁 ·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