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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三十四

宋书 《宋书》志 2024-07-08

五行五

《五行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 谓土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思心不睿,是谓不圣。厥咎瞀,厥罚恆风,厥极凶 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痾,时则有黄眚、 黄祥,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班固曰:“不言‘惟’而独曰‘时则有’者,非一 冲气所沴,明其异大也。”华孽,刘歆传以为蠃虫之孽,谓螟属也。

稼穑不成:

吴孙皓时,尝岁无水旱,苗稼丰美,而实不成,百姓以饥,皞境皆然,连岁不 已。吴人以为伤露,非也。按刘向《春秋说》曰:“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无 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此其义也。皓初迁都武昌,寻迁建业,又起新馆, 缀饰珠玉,壮丽过甚,破坏诸宫,增修苑囿,犯暑妨农,官民疲怠。《月令》, “季夏不可以兴土功”。皓皆冒之。此治宫室饰台榭之罚,与《春秋》鲁庄公三筑 台同应也。班固曰:“无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熟,皆为稼穑不成。”

晋穆帝永和十年,三麦不登,至关西亦然。自去秋至是夏,无水旱,无麦者, 如刘向说也。又俗云,“多苗而不实为伤”,又其义也。

恆风:

魏齐王正始九年十一月,大风数十日,发屋折树;十二月戊子晦,尤甚,动太 极东阁。魏齐王嘉平元年正月壬辰朔,西北大风,发屋折木,昏尘蔽天。按管辂说 此为时刑,大风,执政之忧也。是时曹爽区瞀目专,骄僭过度,天戒数见,终不改 革。此思心不睿,恆风之罚也。后逾旬而爽等灭。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 至德乃潜,厥异风。其风也,行不解,物不长,雨小而伤。政悖德隐,兹谓乱。厥 风先风不雨,大风暴起,发屋折木。守义不进,兹谓眊。厥风与云俱起,折五谷茎。 臣易上政,兹谓不顺。厥风大飚发屋。赋敛不理,兹谓祸。厥风绝经纪,止即温, 温即虫。侯专封,兹谓不统。厥风疾而树不摇,谷不成。辟不思道利,兹谓无泽。 厥风不摇木,旱无云,伤禾。公常于利,兹谓乱。厥风微而温,生虫蝗,害五谷。 弃正作淫,兹谓惑。厥风温,螟虫起,害有益人之物。侯不朝,兹谓叛。厥风无恆, 地变赤,雨杀人。”

吴孙权太元元年八月朔,大风,江海涌溢,平地水深八尺,拔高陵树二株,石 碑蹉动,吴城两门飞落。按华核对,役繁赋重,区瞀不睿之罚也。明年,权薨。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丙申,大风震电。是岁,魏遣大众三道来攻,诸葛恪破 其东兴军,二军亦退。明年,恪又攻新城,丧众大半,还伏诛。

吴孙休永安元年十一月甲午,风四转五,复蒙雾连日。是时孙綝一门五侯,权 倾吴主,风雾之灾,与汉五侯、丁、傅同应也。十二月丁卯夜,又大风,发木扬沙。 明日,綝诛。

晋武帝泰始五年五月辛卯朔,广平大风折木。晋武帝咸宁元年五月,下邳、广 陵大风,坏千余家,折树木。咸宁元年五月甲申,广陵、司吾、下邳大风折木。咸 宁三年八月,河间大风折木。

晋武帝太康二年五月,济南大风,折木伤麦。太康二年六月,高平大风折木, 发坏邸阁四十余区。太康八年六月,郡国八大风。太康九年正月,京都风雹,发屋 拔木。后二年,宫车晏驾。

晋惠帝元康四年六月,大风雨拔树。元康五年四月庚寅夜,暴风,城东渠波浪; 七月,下邳大风,坏庐舍;九月,雁门、新兴、太原、上党灾风伤稼。明年,氐、 羌反叛,大兵西讨。元康九年六月,飚风吹贾谧朝服,飞数百丈。明年,谧诛。元 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京都连大风,发屋折木。十二月,太子废。

晋惠帝永康元年二月,大风拔木。三月,愍怀被害。己卯,丧柩发许还洛,是 日,大风雷电,帏盖飞裂。永康元年四月,张华第舍飚风折木,飞缯轴六七。是月, 华遇害。永康元年十一月戊子朔,大风从西北来,折木飞石。明年正月,赵王伦篡 位。

晋惠帝永兴元年正月癸酉,赵王伦祠太庙,灾风暴起,尘沙四合。其年四月, 伦伏辜。

晋元帝永昌元年七月丙寅,大风拔木,屋瓦皆飞。永昌元年八月,暴风坏屋, 拔御道柳树百余株。其风纵横无常,若风自八方来者。十一月,宫车晏驾。

晋成帝咸康四年三月壬辰,成都大风,发屋折木。四月,李寿袭杀李期。

晋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晋陵、吴郡灾风。

晋穆帝升平元年八月丁未,策立皇后何氏。是日疾风。升平五年正月戊戌朔, 疾风。

晋海西公太和六年二月,大风迅急。

晋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戊申朔,暴风迅起,从丑上来,须臾转从子上来,飞沙 扬砾。晋孝武帝太元元年二月乙丑朔,暴风折木。太元二年闰三月甲子朔,暴风疾 雨俱至,发屋折木。太元二年六月,长安大风拔苻坚宫中树。其后坚再南伐,身戮 国亡。太元四年八月乙未,暴风。太元十二年正月壬午夜,暴风。太元十二年七月 甲辰,大风拔木。太元十七年六月乙未,大风折木。

晋安帝元兴二年二月甲辰,大风雨,大航门屋瓦飞落。明年,桓玄篡位,由此 门入。元兴三年正月,桓玄游大航南,飘风飞其卑兒盖。三月,玄败。元兴三 年五月,江陵大风折木。是月,桓玄败于峥嵘洲,身亦屠裂。元兴三年十一月丁酉, 大风,江陵多死者。

晋安帝义熙四年十一月辛卯朔,西北疾风起。义熙五年闰十月丁亥,大风发屋。 明年,卢循至蔡洲。义熙六年五月壬申,大风拔北郊树,树几百年也。琅邪、扬州 二射堂倒坏。是日,卢循大舰漂没。甲戌,又风,发屋折木。是冬,王师南讨。义 熙十年四月己丑朔,大风拔木。义熙十年六月辛亥,大风拔木。明年,西讨司马休 之。

宋少帝景平二年正月癸亥朔旦,暴风发殿庭,会席翻扬数十丈。五月,帝废。

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二月庚申,寿阳骤雨,有回风云雾,广三十许步,从南来, 至城西回散灭。当其冲者,室屋树木摧倒。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大风,拔木飞瓦。 元嘉三十年正月,大风拔木,雨冻杀牛马,雷电晦冥。二月,宫车晏驾。

孝武帝大明七年,风吹初宁陵隧口左标折。钟山通天台新成,飞倒,散落山涧。 明年闰五月,帝崩。

前废帝永光元年正月乙未朔,京邑大风。

明帝泰始二年三月丙申,京邑大风。泰始二年四月甲子,京邑大风。泰始二年 五月丁未,京邑大风。泰始二年五月己酉,京邑大风。泰始二年九月乙巳,京邑大 风。

后废帝元徽二年七月甲子,京邑大风。元徽三年三月丁卯,京邑大风。元徽三 年六月甲戌,京邑大风。元徽四年十一月辛卯,京邑大风。元徽五年三月庚寅,京 邑大风,发屋折木。元徽五年六月甲寅,京邑大风。

夜妖:

魏高贵乡公正元二年闰正月戊戌,大风晦暝,行者皆顿伏。近夜妖也。刘向曰: “正昼而暝,阴为阳,臣制君也。”时晋景王讨毋丘俭,是日始发。

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京都大震,昼晦。此夜妖也。班固曰:“夜妖者,云风 并起而杳冥,故与常风同象也。”刘向《春秋说》云:“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 将令专事,冥晦。明年,鲁季友卒,果世官而公室卑矣。”魏见此妖,晋有天下之 应也。

晋孝武帝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大风晦暝。其后帝崩,而诸侯违命,干戈内 侮,权夺于元显,祸成于桓玄。是其应也。

蠃虫之孽

晋孝武咸宁元年七月,郡国螟;九月,青州又螟。咸宁元年七月,郡国有青虫 食禾稼。咸宁四年,司、冀、兗、豫、荆、扬郡国皆螟。

晋武帝太康四年,会稽彭蜞及蟹皆化为鼠,甚众,覆野,大食稻为灾。太康九 年八月,郡国二十四螟,螟说与蝗同。是时帝听谗诉。太康九年九月,虫伤稼。

晋惠帝元康二年九月,带方、含资、提奚、南新、长岑、海冥、列口虫食禾叶 荡尽。

晋惠帝永宁元年七月,梁、益、凉三州螟。是时齐王冏秉政。贪苛之应也。永 宁元年十月,南安、巴西、江阳、太原、新兴、北海青虫食禾叶,甚者十伤五六。 永宁元年十二月,郡国八螟。

牛祸:

晋武帝太康九年,幽州塞北有死牛头语。近牛祸也。是时帝多疾病,深以后事 为念,而托付不以至公,思心瞀乱之应也。师旷曰:“怨昚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 而言。”又其义也。

晋惠帝太安中,江夏张骋所乘牛言曰:“天下方乱,乘我何之!”骋惧而还, 犬又言曰:“归何蚤也。”寻后牛又人立而行。骋使善卜者卦之。谓曰:“天下将 有兵乱,为祸非止一家。”其年张昌反,先略江夏,骋为将帅。于是五州残乱,骋 亦族灭。京房《易妖》曰:“牛能言,如其言占吉凶。”《易萌气枢》曰:“人君 不好士,走马被文绣,犬狼食人食,则有六畜妖言。”时天子诸侯不以惠下为务, 又其应也。

晋愍帝建武元年,曲阿门牛生犊,一体两头。

元帝太兴元年,武昌太守王谅牛生子,两头八足,两尾共一腹。三年后死。又 有牛生一足三尾,皆生而死。按司马彪说,两头者,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之象也。 京房《易传》曰:“足多者,所任邪也。足少者,下不胜任也。”其后皆有此应。 晋元帝太兴四年十二月,郊牛死。按刘向说《春秋》郊牛死曰,宣公区瞀昏乱,故 天不飨其祀。元帝中兴之业,实王导之谋也。刘隗探会主意,以得亲幸,导见疏外。 此区瞀不睿之祸也。

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护军牛生犊,两头六足。是冬,苏峻作乱。咸和七年, 九德民袁荣家牛产犊,两头八足,二尾共身。京房《易传》:“杀无罪,则牛生妖。”

桓玄之国在荆州,诣刺史殷仲堪,行至鹤穴,逢一老公,驱青牛,形色瑰异。 桓玄即以所乘牛易取。乘至零陵泾溪,骏驶非常,因息驾饮牛。牛径入江水不出。 玄遣人觇守,经日无所见。

宋文帝元嘉三年,司徒徐羡之大兒乔之行欲入广莫门。牛径将入廷尉寺,左右 禁捉不能禁。入方得出。明日被收。元嘉二十九年,晋陵送牛,角生右胁,长八尺。 明年二月,东宫为祸。

孝武帝大明三年,广州刺史费淹献三角水牛。

黄眚黄祥:

蜀刘备章武二年,东伐。二月,自秭归进屯夷道。六月,秭归有黄气见,长十 余里,广数十丈。后逾旬,备为陆逊所破。近黄祥也。

魏齐王正始中,中山王周南为襄邑长。有鼠从穴出,语曰:“王周南,尔以某 日死。”南不应。鼠还穴。后至期,更冠帻皁衣出,语曰:“周南,汝日中当死。” 又不应。鼠复入,斯须更出,语如向日。适欲日中,鼠入复出,出复入,转更数语 如前。日适中,鼠曰:“周南,汝不应我,复何道。”言绝,颠蹶而死,即失衣冠。 取视,俱如常鼠。案班固说,此黄祥也。是时曹爽秉政,竞为比周,故鼠作变也。

宋孝武大明七年春,太湖边忽多鼠。其年夏,水至,悉变成鲤鱼。民人一日取, 转得三五十斛。明年,大饥。

晋元帝太兴四年八月,黄雾四塞,埃气蔽天。案杨宣对,近土气,乱之祥也。 晋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黄雾四塞。

晋穆帝永和七年三月,凉州大风拔木,黄雾下尘。是时张重华纳谮,出谢艾为 酒泉太守,而所任非其人。至九年死,嗣子见弑。是其应也。京房《易传》曰: “闻善不予,兹谓不知。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黄者,有黄浊气四塞天下, 蔽贤绝道,故灾至绝世也。”

晋安帝元兴元年十月丙申朔,黄雾昏浊,不雨。

宋文帝元嘉十八年秋七月,天有黄光,洞照于地。太子率更令何承天谓之荣光, 太平之详,上表称庆。

地震:

吴孙权黄武四年,江东地连震。是时权受魏爵命,为大将军、吴王,改元专制, 不修臣迹。京房《易传》曰:“臣事虽正,专必震。”董仲舒、刘向并云“臣下强 盛,将动而为害”之应也。

魏明帝青龙二年十一月,京都地震,从东来,隐隐有声,屋瓦摇。魏明帝景初 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是秋,吴将硃然围江夏,荆州刺史胡质击退之。又公孙 渊自立为燕王,改年,置百官。明年,讨平之。

吴孙权嘉禾六年五月,江东地震。赤乌二年正月,地又再震。是时吕壹专政, 步骘上疏曰:“伏闻校事,吹毛求瑕,趣欲陷人,成其威福,无罪无辜,横受重刑, 虽有大臣,不见信任。如此,天地焉得无变。故嘉禾六年、赤乌二年,地连震动, 臣下专政之应也。冀所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壹后卒败。

魏齐王正始二年十一月,南安郡地地震。正始三年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十 二月,魏郡地震。正始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是时曹爽专政,迁太后于永宁 宫,太后与帝相泣而别。连年地震,是其应也。

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江东地仍震。是时权听谗,寻黜硃据,废太子。

蜀刘禅炎兴元年,蜀地震。时宦人黄皓专权。按司马彪说,奄宦无阳施,犹妇 人也。此皓见任之应,与汉和帝时同事也。是冬,蜀亡。

晋武帝泰始五年四月辛酉,地震。是年冬,新平氐、羌叛。明年,孙皓大遗众 入涡口。叛虏寇秦、凉,刺史胡烈、苏愉并为所害。泰始七年六月丙申,地震。武 帝世,始于贾充,终于杨骏,阿党昧利,苟专权宠,终丧天下,由是也。末年所任 转敝,故亦一年六震,是其应也。裴叔则曰:“晋德所以不比隆尧、舜者,以有贾 充诸人在朝。”

晋武帝咸宁二年八月庚辰,河南、河东、平阳地震。咸宁四年六月丁未,阴平、 广武地震;甲子,阴平、广武地又震。

晋武帝太康二年二月庚申,淮南、丹阳地震。太康五年正月壬辰,地震。太康 六年七月己丑,地震。太康七年七月,南安、犍为地震;八月,京兆地震。太康八 年五月壬子,建安地震;七月,阴平地震;八月,丹阳地震。太康九年正月,会稽、 丹阳、吴兴地震;四月辛酉,长沙、南海等郡国八地震;七月至于八月,地又四震, 其三有声如雷。太康十年十二月己亥,丹阳地震。

晋武帝太始元年,地震。

晋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辛酉,京都地震。元康四年二月,蜀郡山崩杀人;上谷、 上庸、辽东地震。五月壬子,寿春山崩,洪水出,城坏,地坠方三十丈,水出杀人。 六月,寿春大雷震,山崩地坼,家人陷死,上庸郡亦如之。八月,上谷地震,水出, 杀百余人。居庸地裂,广三十六丈,长八十四丈,水出,大饥。上庸四处山崩地陷, 广三十丈,长百三十丈,水出杀人。十月,京都地震;十一月,荥阳、襄城、汝阴、 梁国、南阳地皆震;十二月,京都又震。是时贾后乱朝,据权专制,终至祸败之应 也。汉邓太后摄政时,郡国地震。李固以为:“地,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 职,专阳之政,故应以震。”此同事也。京房《易传》曰:“无德专禄,兹谓不顺。 厥震动,丘陵涌水出。”又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兹谓阴乘阳,弱胜强。” 又曰:“阴背阳,则地裂。父子分离,夷、羌叛去。”元康五年五月丁丑,地震; 六月,金城地震。元康六年正月丁丑,地震。元康八年正月丙辰,地震。

晋惠帝太安元年十月,地震。是时齐王冏专政。太安二年十二月丙辰,地震。 是时长沙王专政。

晋孝怀帝永嘉三年十月,荆、湘二州地震。时司马越专政。永嘉四年四月,兗 州地震。

晋愍帝建兴二年四月甲辰,地震。是时幼主在上,权倾于下,四方云扰,兵乱 不息。建兴三年六月丁卯,长安地震。

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西平地震,涌水出;十二月,庐陵、豫章、武昌、西陵 地震,山崩。干宝曰:“王敦陵上之应。”太兴二年五月癸丑,祁山地震,山崩杀 人。是时相国南阳王保在祁山称晋王,不终之象也。太兴三年四月庚寅,丹阳、吴 郡、晋陵地震。其年,南平郡山崩,出雄黄数千斤。

晋成帝咸和二年三月,益州地震;四月己未,豫章地震。是年,苏峻作乱。咸 和九年三月丁酉,会稽地震。是时政在臣下。

晋穆帝永和元年六月癸亥,地震。是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政在臣下,所以 连年地震。永和二年十月,地震。永和三年正月丙辰,地震。永和四年十月己未, 地震。永和五年正月庚寅,地震。永和九年八月丁酉,京都地震,有声如雷。永和 十年正月丁酉,地震,有声如雷,鸡雉鸣呴。永和十一年四月乙酉,地震;五月丁 未,地震。

晋穆帝升平五年八月,凉州地震。

晋哀帝隆和元年四月甲戌,地震。是时政在将相,人主南面而已。隆和元年四 月丁丑,凉州地震,浩亹山崩。张天锡降亡之象也。隆和二年二月庚寅,江陵地震。 是时桓温专政。

晋海西太和元年二月,凉州地震水涌。

晋简文帝咸安二年十月辛未,安成地震。

晋孝武帝宁康元年十月辛未,地震。是时嗣主幼冲,政在将相。宁康二年七月 甲午,凉州地震山崩。

晋孝武帝太元二年闰月壬午,地震;五月丁丑,地震。太元十一年六月己卯, 地震。是后缘河诸将,连岁兵役。太元十五年三月己酉朔夜,地震。太元十七年六 月癸卯,地震;十二月己未,地又震。是时群小弄权,天下侧目。太元十八年正月 癸亥朔,地震;二月乙未,地震。

晋安帝隆安四年九月癸酉,地震。是时幼主冲昧,政在臣下。晋安帝义熙四年 正月壬子夜,地震有声;十月癸亥,地震。义熙五年正月戊戌夜,寻阳地震,有声 如雷。明年,卢循下。义熙八年,自正月至四月,南康、庐陵地四震。明年,王旅 西讨荆、益。

宋文帝元嘉七年四月丙辰,地震。时遣军经略司、兗。元嘉十二年四月丙辰, 京邑地震。元嘉十五年七月辛未,地震。元嘉十六年,地震。

孝武帝大明二年四月辛丑,地震。大明六年七月甲申,地震,有声自河北来, 鲁郡山摇地动,彭城城女墙四百八十丈坠落,屋室倾倒,兗州地裂泉涌,二年不已。 其后虏主死,兗州刺史夏侯祖权卒。

明帝泰始二年四月,地震。泰始四年七月己酉,东北有声如雷,地震。明帝泰 豫元年闰七月甲申,东北有声如雷,地震。

后废帝元徽二年四月戊申,地震。元徽五年五月戊申,地震。七月,帝殒。

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青州城南地,远望见地中如水有影,人马百物皆见影中, 积年乃灭。

山崩地陷裂:

吴孙权赤乌十三年八月,丹阳、句容及故鄣、宁国诸山崩,鸿水溢。按刘向说, “山,阳,郡也;水,阴,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坏,百姓将失其所也。”与 《春秋》梁山崩,汉齐、楚众山发水同事也。“夫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祸福, 不是过也”。吴虽帝,其实列国,灾发丹阳,其天意矣。国主山川,山崩川竭,亡 之征也。后二年而权薨,薨二十六年而吴亡。

魏元帝咸熙二年二月,太行山崩。此魏亡之征也。其冬,晋有天下。

晋武帝太始三年三月戊子,太行山崩。太始四年七月,泰山崩,坠三里。此晋 之咎征也。至帝晏驾,而禄去王室,怀、愍沦胥于北,元帝中兴于南,是其应也。 京房《易传》曰:“自上下者为崩,厥应泰山之石颠而下,圣王受命,人君虏。”

晋武帝太康五年丙午,宣帝庙地陷。太康六年三月,南安新兴县山崩,涌水出。 太康七年七月,硃提之大泸山崩,震坏郡舍;阴平之仇池崖陨。太康八年七月,大 雨。殿前地陷,方五尺,深数丈。

晋惠帝元康四年五月壬子,地陷,方三十丈,杀人。史阙其处。元康四年八月, 居庸地裂,广三十丈,长百三十丈,水出杀人。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三月,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永嘉三年八月乙亥,鄄城城无 故自坏七十余丈,司马越恶之,迁于濮阳。此见沴之异也。越卒陵上,终亦受祸。 永嘉三年七月戊辰,当阳地裂三所,所广三丈,长二百余步。京房《易传》曰: “地坼裂者,臣下分离,不肯相从也。”其后司马越、苟晞交恶,四方牧伯莫不离 散,王室遂亡。永嘉三年十月,宜都夷道山崩。永嘉四年四月,湘东酃黑石山崩。

晋元帝太兴四年八月,常山崩,水出,滹沱盈溢,大木倾拔。

晋成帝咸和四年十月,柴桑庐山西北崖崩。十二月,刘胤为郭默所杀。

晋惠帝元康九年六月夜,暴雷雨。贾谧斋屋柱陷入地,压谧床帐。此木沴土, 土失其性,不能载也。明年,谧诛。晋惠帝光熙元年五月,范阳地然,可以爨。此 火沴土也。是时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晋安帝义熙八年三月壬寅,山阴有声如雷,地陷深广各四尺。义熙十年五月戊 寅,西明门地穿,涌水出,毁门扇及限。此水沴土也。

《五行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恆阴,厥极弱。时则有 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时则有日月乱行,星 辰逆行。”

常阴

吴孙亮太平三年,自八月沈阴不雨,四十余日。是时将诛孙綝,谋泄。九月戊 午,綝以兵围宫,废亮为会稽王。此常阴之罚也。

吴孙皓宝鼎元年十二月,太史奏久阴不雨,将有阴谋。皓深惊惧。时陆凯等谋 因其谒庙废之。及出,留平领兵前驱,凯语平,平不许,是以不果。皓既肆虐,群 下多怀异图,终至降亡。

宋后废帝元徽三年四月,连阴不雨。元徽三年八月,多阴。后二年,废帝殒。

射妖:

蜀车骑将军邓芝征涪陵,见玄猿缘山,手射中之。猿拔其箭,卷木叶塞其创。 芝曰:“嘻!吾违物之性,其将死矣。”俄而卒。此射妖也。一曰猿母抱子,芝射 中之,子为拔箭,取木叶塞创。芝叹息,投弓水中,自知当死矣。

晋恭帝之为琅邪王时,好奇戏,尝闭一马于门内,令人射之,欲观几箭而死。 左右有谏者,曰:“马,国姓也,而今射之,不祥甚矣。”于是乃止,而马已被十 许箭矣。此盖射妖也。俄而桓玄篡位。

龙蛇之孽:

魏明帝青龙元年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凡瑞兴非时,则为妖孽,况 困于井,非嘉祥矣。魏以改年,非也。晋武不贺,是也。干宝曰:“自明帝终魏世, 青龙黄龙见者,皆其主废兴之应也。魏,土运;青,木色也,而不胜于金。黄得位, 青失位之象也。青龙多见者,君德国运内相克伐也。故高贵乡公卒败于兵。案刘向 说:‘龙贵象,而困井中,诸侯将有幽执之祸也。’魏世龙莫不在井,此居上者逼 制之应。高贵乡公著《潜龙诗》,即此旨也。”

魏高贵乡公正元元年冬十月戊戌,黄龙见于鄴井中。魏高贵乡公甘露元年正月 辛丑,青龙见轵县井中;六月乙丑,青龙见元城县界井中。甘露二年二月,青龙见 温县井中。甘露三年,黄龙青龙仍见顿丘、冠军、阳夏县界井中。

景元三年二月,青龙见轵县井中。

吴孙皓天册中,龙乳于长沙民家,啖鸡雏。京房《易妖》曰:“龙乳人家,王 者为庶人。”其后皓降。

晋武帝咸宁二年六月丙申,白龙二见于九原井中。晋武帝太康五年正月癸卯, 二龙见于武库井中。帝见龙,有喜色,百僚将贺。刘毅独表曰:“昔龙漦夏庭,祸 发周室;龙见郑门,子产不贺。”帝答曰:“朕德政未修,未有以膺受嘉祥。”遂 不贺也。孙盛曰:“龙,水物也,何与于人,子产言之当矣。但非其所处,实为妖 灾。夫龙以飞翔显见为美,则潜伏幽处,非休祥也。汉惠帝二年,两龙见兰陵井中, 本志以为其后赵王幽死之象也。武库者,帝王威御之器所宝藏也,室宇邃密,非龙 所处。后七年,蕃王相害,二十八年,果有二胡僭窃神器。勒、虎二逆皆字曰龙, 此之表异,为有证矣。”史臣案龙为休瑞,而屈于井中,前史言之已祥。但兆幽微, 非可臆断,故《五行》、《符瑞》两存之。

晋愍帝建兴二年十一月,桴罕羌妓产一龙子,色似锦文,尝就母乳,遥见神光, 少得就视。

晋武帝咸宁中,司徒府有二大蛇,长十许丈,居听事平上,数年而人不知, 但怪府中数失小兒及猪犬之属。后一蛇夜出,伤于刃,不能去,乃觉之。发徒攻击, 移时乃死。夫司徒五教之府,此皇极不建,故蛇孽见之。汉灵帝时,蛇见御座,杨 赐以为帝溺于色之应也。魏氏宫人猥多,晋又过之,宴游是湎,此其孽也。《诗》 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晋惠帝元康五年三月癸巳,临菑有大蛇长十余丈,负二小蛇,入城北门,径从 市入汉城阳景王祠中不见。天戒若曰,齐方有刘章定倾之功,若不厉节忠慎,又将 蹈章失职夺功之辱也。齐王冏不悟,虽建兴复之功,而以骄陵取祸。负二小蛇出朝 市,皆有象类也。

晋明帝太宁初,武昌有大蛇,常居故神祠空树中,每出头从人受食。京房《易 妖》曰:“蛇见于邑,不出三年,有大兵。国有大忧。”其后讨灭王敦及其党与。

马祸:

晋武帝太熙元年,辽东有马生角,在两耳下,长三寸。按刘向说,此兵象也。 及帝晏驾之后,王室毒于兵祸,是其应也。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 □,厥妖马生角。”又有“天子亲伐,马生角”。《吕氏春秋》曰:“人君失道, 马有生角。”

晋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皇太子将释奠,太傅赵王伦骖乘,至南城门,马止, 力士推之不能动。伦入轺车,乃进。此马祸也。天戒若曰,伦不知义方,终为乱逆, 非傅导行礼之人。伦不悟,故亡。元康九年十一月戊寅冬,有牝骝马惊奔至廷尉讯 堂,悲鸣而死。是殆愍怀冤死之象也。见廷尉讯堂,又天意乎!

晋孝怀帝永嘉六年二月,神马鸣南城门。

晋元帝大兴二年,丹阳郡吏濮阳杨演马生驹,两头自颈前别,生而死。按司马 彪说,政在私门,二头之象也。是后王敦陵上。

晋成帝咸康八年五月甲戌,有马色赤如血,自宣阳门直走入于殿前,盘旋走出, 寻逐莫知所在。己卯,帝不豫,六月崩。此马祸,又赤祥也。张重华在凉州,将诛 其西河相张祚,祚厩马数十匹,同时悉皆无后尾。

晋安帝隆安四年十月,梁州有马生角,刺史郭铨送示都督桓玄。案刘向说,马 不当生角,由玄不当举兵向上也。睹灾不悟,故至夷灭。

人痾:

魏文帝黄初初,清河宋士宗母化为鳖,入水。

魏明帝太和三年,曹休部曲兵奚农女死复生。时人有开周世冢,得殉葬女子, 数日而有气,数月而能语。郭太后爱养之。又太原民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 问其本事,不知也。视其墓木,可三十岁。案京房《易传》,至阴为阳,下人为上, 晋宣王起之象也。汉平帝、献帝并有此异,占以为王莽、曹操之征。公孙渊炊,有 小兒蒸死甑中,其后夷灭。

吴孙亮建兴二年,诸葛恪将征淮南,有孝子著衰衣入其阁。诘问,答曰:“不 自觉入也。”时中外守备,亦悉不见。众皆异之。及还,果见杀。恪已被害,妻在 室,使婢沃盥,闻婢血曈。又眼目视瞻非常,妻问其故,婢蹶然跃起,头至栋,攘 臂切齿曰:“诸葛公乃为峻所杀。”

吴孙休永安四年,安吴民陈焦死七日,复穿冢出。干宝曰:“此与汉宣帝同事。 乌程侯皓承废故之家,得位之祥也。”

吴孙皓宝鼎元年,丹阳宣骞母,年八十,因浴化为鼋。兄弟闭户卫之,掘堂上 作大坎,实水其中。鼋入坎戏一二日,恆延颈外望,伺户小开,便轮转自跃,入于 远潭,遂不复还。与汉灵帝时黄氏母事同,吴亡之象也。

魏元帝咸熙二年八月,襄武县言有大人见,长三丈余,迹长三尺二寸,发白, 著黄巾黄单衣,柱杖,呼民王始语曰:“今当太平。”寻晋代魏。

晋武帝泰始五年,元城人年七十,生角。案《汉志》说,殆赵王伦篡乱之象也。 晋武帝咸宁二年二月,琅邪人颜畿病死,棺敛已久,家人咸梦畿谓己曰:“我当复 生,可急开棺。”遂出之。渐能饮食屈申视瞻,不能行语也。二年复死。其后刘渊、 石勒遂亡晋室。

晋惠帝元康中,安丰有女子周世宁,年八岁,渐化为男,至十七八,而气性成。 此刘渊、石勒荡覆晋室之妖也。汉哀帝、献帝时并有此异,皆有易代之兆。京房 《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阳, 厥咎亡。”

晋惠帝永宁初,齐王冏唱义兵,诛除乱逆,乘舆反正。忽有妇人诣大司马门求 寄产。门者诘之,妇人曰:“我截齐便去耳。”是时齐王冏匡复王室,天下归功。 识者为其恶之。后果斩戮。永宁元年十二月甲子,有白头公入齐王冏大司马府,大 呼有大兵起,不出甲子旬,冏杀之。明年十二月戊辰,冏败,即甲子旬也。

晋惠帝太安元年四月癸酉,有人自云龙门入殿前,北面再拜曰:“我当作中书 监。”即收斩之。干宝曰:“夫禁庭,尊秘之处。今贱人径入,而门卫不觉者,宫 室将虚,而下人逾上之妖也。”是后帝北迁鄴,又西迁长安,盗贼蹈籍宫阙,遂亡 天下。

晋惠帝世,梁国女子许嫁,已受礼娉,寻而其夫戍长安,经年不归。女家更以 适人,女不乐行,其父母逼强,不得已而去,寻得病亡。后其夫还,问女所在,其 家具说之。其夫径至女墓,不胜哀情,便发冢开棺,女遂活,因与俱归。后婿闻之, 诣官争之,所在不能决。秘书郎王导议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之,宜还 前夫。”朝廷从其议。

晋惠帝世,杜锡家葬,而婢误不得出。后十余年,开冢祔葬,而婢尚生。其始 如瞑,有顷渐觉。问之,自谓当一再宿耳。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开冢更生,犹 十五六也。嫁之有子。晋惠帝光熙元年,会稽谢真生子,大头有鬓,两蹠反向上, 有男女两体。生便作丈夫声,经日死。

晋惠、怀之世,京、洛有兼男女体,亦能两用人道,而性尤淫。案此乱气之所 生也。自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皆相放效, 或有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故男女气乱,而妖形作也。

元帝太兴初,又有女子阴在腹上,在扬州,性亦淫。京房《易妖》曰:“人生 子,阴在首,天下大乱;在腹,天下有事;在背,天下无后。”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吴郡吴县万祥婢生子,鸟头,两足马蹄,一手无毛,黄色, 大如枕。

晋愍帝建兴四年,新蔡县吏任侨妻胡,年二十五,产二女,相向,腹心合同, 自胸以上,齐以下,各分。此盖天下未一之妖也。时内史吕会上言:“案《瑞应图》, 异根同体谓之连理,异苗同颖谓之嘉禾。草木之异,犹以为瑞,今二人同心,《易》 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嘉征显见,生于陕东之国,斯盖四海同心之瑞,不胜 喜踊,谨画图以上。”时有识者哂之。

晋中兴初,有女子,其阴在腹,当齐下。自中国来江东,性甚淫,而不产。京 房《易妖》曰:“人生子,阴在首,天下大乱;在腹,天下有事;在背,天下无后。”

晋元帝太兴三年十二月,尚书驺谢平妻生女,堕地濞濞有声,须臾便死。鼻目 皆在顶上,面处如项,口有齿,都连为一,胸如鳖,手足爪如鸟爪,皆下句。京房 《易妖》曰:“人生他物,非人所见者,皆为天下大兵。”后二年,有石头之败。

晋明帝太宁二年七月,丹阳江宁侯纪妻死,三日复生。

晋成帝咸康四年十一月辛丑,有何一人诣南止车门自列为圣人所使。录付光录 外部检问,是东海郯县吕暢,辞语落漠,髡鞭三百,遣。咸康五年四月,下邳民王 和侨居暨阳。息女可,年二十,自云:“上天来还,得征瑞印绶,当母天下。”晋 陵太守以为妖,收付狱。至十一月,有人持柘杖,绛衣,诣止车门口,列为圣人使, 求见天子。门候受辞,列姓吕名锡。云王和女可,右足下有七星,星皆有毛,长七 寸,天今命可为天下母。奏闻,即伏诛。并下晋陵诛可。

晋康帝建元二年十月,卫将军营督过望所领兵陈渎女壹,有文在足,曰“天下 之母”。灸之逾明,京都喧哗。有司收系以闻,俄自建康县狱亡去。

石虎末,大武殿前所图贤圣人像人头,忽悉缩入肩中。

晋孝武帝宁康初,南郡州陵女人唐氏,渐化为丈夫。

晋安帝义熙七年,无锡人赵硃,年八岁,一旦暴长八尺,髭须蔚然,三日而死。 义熙中,东阳人黄氏生女不养,埋之。数日于土中啼,取养遂活。义熙末,豫章吴 平人有二阳道,重累生。

晋恭帝元熙元年,建安人阳道无头正平,本下作女人形体。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刘斌为吴郡。娄县有一女,忽夜乘风雨,怳忽至郡城内。 自觉去家正炊顷,衣不沾濡。晓在门上求通,言:“我天使也。”斌令前,因曰: “府君宜起迎我,当大富贵。不尔,必有凶祸。”斌问所以来,亦不自知也。谓是 狂人,以付狱,符其家迎之。数日乃得去。后二十日许,斌诛。

孝武帝大明中,张暢为会稽郡,妾怀孕,兒于腹中啼,声闻于外。暢寻死。大 明末,荆州武宁县人杨始欢妻,于腹中生女兒。此兒至今犹存。

明帝泰豫元年正月,巨人见太子西池水上,迹长三尺余。

后废帝元徽中,南东莞徐坦妻怀孕,兒在腹中有声。元徽中,暨阳县女人于黄 山穴中得二卵,如斗大,剖视有人形。

魏文帝黄初四年三月,宛、许大疫,死者万数。

魏明帝青龙二年四月,大疫。青龙三年正月,京都大疫。

吴孙权赤乌五年,大疫。吴孙亮建兴二年四月,诸葛恪围新城。大疫,死者太 半。吴孙皓凤凰二年,疫。

晋武帝泰始十年,大疫。吴土亦同。晋武帝咸宁元年十一月,大疫,京都死者 十万人。晋武帝太康三年春,疫。

晋惠帝元康二年十一月,大疫。元康七年五月,秦、雍二州疾疫。

晋孝怀帝永嘉四年五月,秦、雍州饥疫至秋。永嘉六年,大疫。

晋元帝永昌元年十一月,大疫,死者十二三;河朔亦同。

晋成帝咸和五年五月,大饥且疫。

晋穆帝永和九年五月,大疫。

晋海西太和四年冬,大疫。

晋孝武帝太元五年五月,自冬大疫,至于此夏,多绝户者。

晋安帝义熙元年十月,大疫,发赤班乃愈。义熙七年春,大疫。

宋文帝元嘉四年五月,京都疾疫。

孝武帝大明元年四月,京邑疾疫。大明四年四月,京邑疾疫。

日蚀: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蚀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 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眚, 勿复劾三公。”黄初三年正月丙寅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庚申晦,又日有蚀之。黄 初五年十一月戊申晦,日有蚀之。后二年,宫车晏驾。

魏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于灵台祈禳。帝诏曰:“盖闻人 主政有不得,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修也。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不当 者。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合于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 宜励政自修,以报于神明。天之于人,犹父之于子,未有父欲责其子,而可献盛馔 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与太史令具禳祠,于义未闻也。群公卿士,其各勉修厥职。 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魏明帝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太和 六年正月戊辰朔,日有蚀之。(见《吴历》)。

魏明帝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魏齐王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日有蚀之。《纪》无。正始三年四月戊戌朔,日 有蚀之。《纪》无。正始六年四月壬子,日有蚀之;十月戊寅朔,又日有蚀之。正 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蚀之。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飏等转改法度。会有日蚀 变,诏群臣问得失。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辅政,慎于其朋。 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鲁君问异,臧孙答以缓役。塞变应天,乃实人事。”济 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矣。正始九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魏齐王嘉平元年二月己未,日有蚀之。

魏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日有蚀之。甘露五年正月乙酉朔,日有蚀之。 按谷永说,正朝,尊者恶之。京房占曰:“日蚀乙酉,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 其王。”五月,有成济之变。

魏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景元三年三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晋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晦,日有蚀之。泰始七年五月庚辰,日有蚀之。泰始 八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蚀之。泰始九年四月戊辰朔,日有蚀之。泰始十年三月癸亥, 日有蚀之。

晋武帝咸宁元年七月甲申晦,日有蚀之。咸宁三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晋武帝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日有蚀之。太康六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蚀之。太 康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乙亥,诏曰:“比年灾异屡发,邦之不臧,实在朕 躬。震蚀之异,其咎安在?将何施行,以济其愆?”太尉亮、司徒舒、司空瓘逊位, 弗许。太康八年正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太康九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后二年, 宫车晏驾。

晋惠帝元康九年十月甲子朔,日有蚀之。晋惠帝永康元年四月辛卯朔,日有蚀 之。晋惠帝永宁元年闰三月丙戌朔,日有蚀之。晋惠帝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日有 蚀之。尊者恶之。七月乙酉朔,又日有蚀之既。占曰:“日蚀尽,不出三月,国有 凶。”十一月,宫车晏驾。十二月壬午朔,又日有蚀之。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日有蚀之。永嘉二年正月丙午朔,日有蚀之。 永嘉六年二月壬子朔,日有蚀之。明年,帝崩于平阳。

晋愍帝建兴四年六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帝为刘曜所虏。十二月乙卯 朔,又日有蚀之。明年,帝崩于平阳。

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日有蚀之。

晋明帝太宁三年十一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日有蚀之。晋成帝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日有蚀 之。咸康七年二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咸康八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正朝,尊 者恶之。六月,宫车晏驾。

晋穆帝永和七年正月丁酉朔,日有蚀之。永和十二年十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晋穆帝升平四年八月辛丑朔,日有蚀之,不尽如钩。明年,宫车晏驾。

晋哀帝隆和元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晋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太和五年七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明年,废为海西公。

晋孝武帝宁康三年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晋孝武帝太元四年闰月己酉朔,日 有蚀之。太元六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太元九年十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太元 十七年五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太元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明年,宫车晏 驾。海西时有此变。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晋惠帝永兴元年十一月,黑气分日。晋惠帝光熙元年五月癸已,日散,光流如 血,所照皆赤。甲午,又如之。占曰:“君道失明。”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乙亥,黄黑气掩日,所炤皆黄。案《河图占》曰: “日薄也”。其说曰:“凡日蚀皆于晦朔,有不于晦朔者,为日薄。虽非日月同宿, 时阴气盛,掩薄日光也。占类蚀。”永喜二年二月癸卯,白虹贯日,青黄晕五重。 占曰:“白虹贯日,近臣不乱,则诸侯有兵,破亡其地。”明年,司马越杀缪播等, 暴蔑人主。五年,胡破京都,帝遂见虏。一说王者有兵周之象。永嘉五年三月庚申, 日散,光如血,下流,所照皆赤。日中有若飞燕鸟者。

晋愍帝建武元年正月庚子,白虹弥天,三日并照,日有重晕,左右两珥。占曰: “白虹,兵气也。三、四、五、六日俱出并争,天下兵作,王立亦如其数。”又曰: “三日并出,不过三旬,诸侯争为帝。”

晋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晋安帝元兴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蚀 之。晋安帝义熙三年七月戊戌朔,日有蚀之。义熙十年九月己巳朔,日有蚀之;七 月辛亥晦,日有蚀之。义熙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日有蚀之。明年,宫车晏驾。

晋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宋少帝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文帝元嘉四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蚀之。元嘉六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十一 月己丑朔,又日有蚀之,不尽如钩,蚀时星见,晡方没,河北地暗。元嘉十二年正 月乙未朔,日有蚀之。元嘉十七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元嘉十九年七月甲戌晦, 日有蚀之。元嘉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日有蚀之。元嘉三十年七月辛丑朔,日有蚀 之,既,星辰毕见。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戌朔,日有蚀之,既,列宿粲然。孝武帝大明五年九月 甲寅朔,日有蚀之。

明帝泰始四年八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十月癸酉,又日有蚀之。泰始五年十月 丁卯朔,日有蚀之。

后废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日有蚀之。顺帝升明二年九月乙巳朔,日有蚀 之。

升明三年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白虹贯日,时地又频震。权发诏,深戒惧天眚。

晋武帝泰始五年七月甲寅,日晕再重,白虹贯之。晋武帝太康元年正月己丑朔, 五色气冠日,自卯至酉。占曰:“君道失明。丑主斗、牛,斗、牛为吴地。”是时 孙皓淫暴,四月降。

晋惠帝元康九年正月,日中有若飞燕者,数月乃消。王隐以为愍怀废死之征也。 晋惠帝永康元年十月乙未,日斗,黄雾四塞。占曰:“不及三年,下有拔城大战。” 晋惠帝永宁元年九月甲申,日有黑子。按京房占:“黑者,阴也。臣不掩君恶,令 下见百姓恶君。”日重晕,天下有立王。晕而珥,天下有立侯。故陈卓曰:“当有 大庆,天下其参分乎?”三月而江东改元朔,胡亦改元朔,跨曹、刘疆宇。于是兵 连积世。

晋元帝太兴四年三月癸亥,日有黑子。辛亥,帝亲录讯囚徒。晋元帝永昌元年 十月辛卯,日有黑子。

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己丑朔,日晕无光;癸巳,黄雾四塞。占曰:“君道失明, 臣有阴谋。”是时王敦陵上,卒伏其辜。

晋成帝咸康元年七月,白虹贯日。咸康八年正月壬申,日中有黑子。丙子,乃 灭。

晋海西公太和四年四月戊辰,日晕厚密,白虹贯日中。太和六年三月辛未,白 虹贯日,日晕五重。十一月,桓温废帝。张重华在凉州,日暴赤如火,中有三足乌, 形见分明,数旦乃止。

晋安帝元兴元年二月甲子,日晕,白虹贯日。明年,桓玄篡位。晋安帝义熙元 年五月庚午,日有采珥。义熙十一年,日在东井,有白虹十余丈,在南干日。依司 马彪说,则灾在分野,羌亡之象也。

晋恭帝元熙二年正月壬辰,日晕,东西有直珥各一丈,白气贯之交匝。

晋孝怀帝永嘉五年三月丙申夜,月蚀既;丁酉夜,又蚀既。占曰:“月蚀既尽, 夫人忧。”又曰:“其国贵人死。”

安帝义熙九年十二月辛卯朔旦,月犹见东方。按占,谓之“侧匿。”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十一月己卯朔,日始出,色赤如血,外生牙,塊垒不员。 明年二月,宫车晏驾。

孝武帝大明七年十一月,日始出四五丈,色赤如血,未没四五丈,亦如之。至 于八年春,凡三,谓日死。闰五月,帝崩。

后废帝元徽三年三月乙亥,日未没数丈,日色紫赤无光。元徽五年三月庚寅, 日晕五重,又重生二直,一抱一背。

文帝元嘉中,有两白虹见宣阳门外。

后废帝元徽二年八月壬子夜,白虹见。元徽四年正月己酉,白虹贯日。

后帝升明元年九月乙未夜,白虹见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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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固 · 著
  • 后汉书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范晔 · 著
  • 三国志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陈寿 · 著
  • 晋书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房玄龄等 · 著
  • 宋书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沈约 · 著
  • 南齐书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萧子显 · 著
  • 梁书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姚思廉、姚察 · 著
  • 陈书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姚思廉 · 著
  • 魏书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魏收 · 著
  • 北齐书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李百药 · 著
  • 周书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令狐德棻等 · 著
  • 隋书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魏征主编 · 著
  • 南史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李延寿 · 著
  • 北史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李延寿 · 著
  • 旧唐书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刘昫、赵莹等 · 著
  • 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欧阳修等 · 著
  • 旧五代史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薛居正等 · 著
  • 新五代史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欧阳修 · 著
  • 宋史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脱脱、阿鲁图 · 著
  • 辽史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金史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元史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宋濂 · 著
  • 明史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张廷玉 · 著
  • 史记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司马迁 ·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