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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三十五

宋书 《宋书》志 2024-07-09

州郡一

○扬州 南徐州 徐州 南兗州 兗州

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 河为兗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 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自虞至殷,无所改变。周 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汉初又立徐、梁二州。 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为十 三州,而司隶部三辅、三河诸郡。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隶 所部如故。及三国鼎歭,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吴又分 交为广。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凡十有六州。后又 分凉、雍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十矣。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 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 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 徐州为南兗,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 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兗及豫州淮西, 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兗,而青、冀二州 治赣榆之县。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内史、侯、相,则 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 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马彪二 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 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今唯 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 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若不 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 吴治建业。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晋 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隶 魏郡。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博陆 (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二县。堂邑,领堂邑一县,后省堂 邑并高阳,又省高阳并魏郡,并隶扬州,寄治京邑。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并 建康。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大明三 年罢州,以其地为王畿,以南台侍御史部诸郡,如从事之部传焉,而东扬州直云扬 州。八年,罢王畿,复立扬州,扬州还为东扬州。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东扬州并扬 州。顺帝升明三年,改扬州刺史曰牧。领郡十,领县八十。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 十六,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

丹阳尹,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 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为宣城郡, 治宛陵,而丹阳移治建业。元帝太兴元年,改为尹。领县八,户四万一千一十,口 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一。

建康令,本秣陵县。汉献帝建安十六年置县,孙权改秣陵为建业。晋武帝平吴, 还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为建业。愍帝即位,避帝讳,改为建康。

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本治去京邑六十里,今故治村是也。晋安 帝义熙九年,移治京邑,在斗场。恭帝元熙元年,省扬州府禁防参军,县移治其处。

丹杨令,汉旧县。

江宁令,晋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临江县。二年,更名。

永世令,吴分溧阳为永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惠帝世,度属义兴,寻复 旧。义兴又有平陵县,董览《吴地志》云:“晋分永世。”《太康》、《永宁地志》 并无,疑是江左立。文帝元嘉九年,以并永世、溧阳二县。

溧阳令,汉旧县。吴省为屯田。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湖熟令,汉旧县。吴省为典农都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句容令,汉旧县。

会稽太守,秦立,治吴。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会稽移治山阴。领 县十,户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万八千一十四。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 陆同。

山阴令,汉旧县。

永兴令,汉旧余暨县,吴更名。

上虞令,汉旧县。

余姚令,汉旧县。

剡令,汉旧县。

诸暨令,汉旧县。

始宁令,何承天志,汉末分上虞立。贺《续会稽记》云:“顺帝永建四年,分 上虞南乡立。”《续汉志》无。《晋太康三年地志》有。

句章令,汉旧县。

鄮令,汉旧县。

鄞令,汉旧县。

吴郡太守,分会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属南徐。八年,复旧。领县十二,户 五万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陆五百二十。

吴令,汉旧县。

娄令,汉旧县。

嘉兴令,此地本名长水,秦改曰由拳。吴孙权黄龙四年,由拳县生嘉禾,改曰 禾兴。孙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兴。

海虞令,晋武帝太康四年,分吴县之虞乡立。

海盐令,汉旧县。《吴记》云:“本名武原乡,秦以为海盐县。”

盐官令,汉旧县。《吴记》云:“盐官本属嘉兴,吴立为海昌都尉治,此后改 为县。”非也。

钱唐令,汉旧县。

富阳令,汉旧县。本曰富春。孙权黄武四年,以为东安郡;七年,省。晋简文 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曰富阳。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为桐溪,吴立为新城县,后并桐庐。《晋太康地志》无。 张勃云:“晋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寻复省也。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吴分富春立。

桐庐令,吴分富春立。

寿昌令,吴分富春立。新昌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兴太守,孙皓宝鼎元年,分吴、丹阳立。领县十,户四万九千六百九,口三 十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三。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陆五百七十。

乌程令,汉旧县,先属吴。

东迁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后废帝元徽四年,更名东安。顺帝升明 元年复旧。

武康令,吴分乌程、余杭立永安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长城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

原乡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故鄣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安吉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余杭令,汉旧县,先属吴。

临安令,吴分余杭为临水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于潜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淮南太守,秦立为九江郡,兼得庐江豫章。汉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国,分立豫 章郡,文帝又分为庐江郡。武帝元狩元年,复为九江郡,治寿春县。后汉徙治阴陵 县。魏复曰淮南,徙治寿春。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历阳(别见)、当涂、逡道诸 县,二年,复立钟离县(别见),并二汉旧县也。三国时,江淮为战争之地,其间 不居者各数百里,此诸县并在江北淮南,虚其地,无复民户。吴平,民各还本,故 复立焉。其后中原乱,胡寇屡南侵,淮南民多南度。成帝初,苏峻、祖约为乱于江 淮,胡寇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转多,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晋末,遂割丹阳 之于湖县为淮南境。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并宣城,宣城郡徙治于湖。八年, 复立淮南郡,属南豫州。明帝泰始三年,还属扬州。领县六,户五千三百六十二, 口二万五千八百四十。去京都水一百七十,陆一百四十。

于湖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杨县立,本吴督农校尉治。

当涂令,晋成帝世,与逡道俱立为侨县,晋末分于湖为境。

繁昌令,汉旧名,本属颍川。魏分颍川为襄城,又属焉。晋乱,省襄城郡,以 此县属淮南,割于湖为境。

襄垣令,其地本芜湖。芜湖县,汉旧县。至于晋末,立襄垣县,属上党。上党 民南过江,立侨郡县,寄治芜湖,后省上党郡为县,属淮南。文帝元嘉九年,省上 党县并襄垣。

定陵令,汉旧名,本属襄城,后割芜湖为境。

逡道令,汉作逡遒,晋作逡道,后分芜湖为境。

宣城太守,晋武帝太康元年,分丹阳立。领县十,户一万一百二十,口四万七 千九百九十二。去京都水五百八十,陆五百。

宛陵令,汉旧县。

广德令,何志云:“汉旧县。”《二汉志》并无,疑是吴所立。

怀安令,吴立。

宁国令,吴立。

宣城令,汉旧县。

安吴令,吴立。

泾令,汉旧县。

临城令,吴立。

广阳令,汉旧县曰陵阳,子明得仙于此县山,故以为名。晋成帝杜皇后讳“陵”, 咸康四年更名。

石城令,汉旧县。

东阳太守,本会稽西部都尉,吴孙皓宝鼎元年立。领县九,户一万六千二十二, 口一十万七千九百六十五。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陆同。

长山令,汉献帝初平二年,分乌伤立。

太末令,汉旧县。

乌伤令。

永康令,赤乌八年,分乌伤上浦立。

信安令,汉献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立曰新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宁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

丰安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

定阳令,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孙氏分信安立。

遂昌令,孙权赤乌二年,分太末立曰平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临海太守,本会稽东部都尉。前汉都尉治鄞,后汉分会稽为吴郡,疑是都尉徙 治章安也。孙亮太平二年立。领县五,户三千九百六十一,口二万四千二百二十六。 去京都水二千一十九,陆同。

章安令,《续汉志》:“故治,闽中地,光武更名。”《晋太康记》:“本鄞 县南之回浦乡,汉章帝章和中立。”未详孰是。

临海令,吴分章安立。

始丰令,吴立曰始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宁海令,何志,汉旧县。按《二汉志》、《晋太康地志》无。

乐安令,晋康帝分始丰立。

永嘉太守,晋明帝太宁元年,分临海立。领县五,户六千二百五十,口三万六 千六百八十。去京都水二千八百,陆二千六百四十。

永宁令,汉顺帝永建四年,分章安东瓯乡立,或云顺帝永和三年立。

安固令,吴立曰罗阳,孙皓改曰安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松阳令,吴立。

乐成令,晋孝武宁康三年,分永宁立。

横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以横藇船屯为始阳,仍复更名。

新安太守,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孙权分丹阳立曰新都,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领县五,户一万二千五十八,口三万六千六百五十一。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六十,陆 一千八百。

始新令,孙权分歙立。

遂安令,孙权分歙为新定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歙令,汉旧县。

海宁令,孙权分歙为休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分歙置诸县之始,又分置 黎阳,大明八年,省并海宁。

黟令,汉旧县。

南徐州刺史,晋永嘉大乱,幽、冀、青、并、兗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过 淮,亦有过江在晋陵郡界者。晋成帝咸和四年,司空郗鉴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于晋 陵诸县,其徙过江南及留在江北者,并立侨郡县以司牧之。徐、兗二州或治江北, 江北又侨立幽、冀、青、并四州。安帝义熙七年,始分淮北为北徐,淮南犹为徐州。 后又以幽、冀合徐,青、并合兗。武帝永初二年,加徐州曰南徐,而淮北但曰徐。 文帝元嘉八年,更以江北为南兗州,江南为南徐州,治京口,割扬州之晋陵、兗州 之九郡侨在江南者属焉,故南徐州备有徐、兗、幽、冀、青、并、扬七州郡邑。 《永初二年郡国志》又有南沛、南下邳、广平、广陵、盱眙、钟离、海陵、山阳八 郡。南沛、广陵、海陵、山阳、盱眙、钟离割属南兗,南下邳并南彭城,广平并南 泰山。今领郡十七,县六十三,户七万二千四百七十二,口四十二万六百四十。去 京都水二百四十,陆二百。

南东海太守(东海郡别见),晋元帝初,割吴郡海虞县之北境为东海郡,立郯、 朐、利城三县,而祝其、襄贲等县寄治曲阿。穆帝永和中,郡移出京口,郯等三县 亦寄治于京。文帝元嘉八年立南徐,以东海为治下郡,以丹徒属焉。郯、利城并为 实土。《永初郡国》有襄贲(别见)、祝其、厚丘(并汉旧名)、西隰(何江左立) 四县,文帝元嘉十二年,省厚丘并襄贲。何、徐无厚丘,余与《永初郡国》同。其 襄贲、祝其、西隰,是徐志后所省也。领县六,户五千三百四十二,口三万三千六 百五十八。

郯令,汉旧名。文帝元嘉八年,分丹徒之岘西为境。

丹徒令,本属晋陵,古名硃方,后名谷阳,秦改曰丹徒。孙权嘉禾三年,改曰 武进。晋武帝太康三年,复曰丹徒。

武进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徒、曲阿立。

毗陵令,宋孝武大明末,度属此。

朐令,汉旧名。晋江左侨立。宋孝武世,分郯西界为土。

利城令,汉旧名。晋江左侨立。宋文帝世,与郡俱为实土。

南琅邪太守(琅邪郡别见),晋乱,琅邪国人随元帝过江千余户,太兴三年, 立怀德县。丹杨虽有琅邪相而无此地。成帝咸康元年,桓温领郡,镇江乘之蒲洲金 城上,求割丹阳之江乘县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临沂县。《永初郡国》有阳都(前 汉属城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琅邪。)、费、即丘(并别见)三县,并割临 沂及建康为土。费县治宫城之北。元嘉八年,省即丘并阳都。十五年,省费并建康、 临沂。孝武大明五年,省阳都并临沂。今领县二,户二千七百八十九,口一万八千 六百九十七。去州水二百,陆一百;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临沂令,汉旧名。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琅邪。

江乘令,汉旧县。本属丹阳,吴省为典农都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晋陵太守,吴时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校尉。晋武帝太康二年,省校尉, 立以为毗陵郡,治丹徒,后复还毗陵。东海王越世子名毗,而东海国故食毗陵。永 嘉五年,帝改为晋陵。始自毗陵徙治丹徒。太兴初,郡及丹徒县悉治京口,郗鉴复 徙还丹徒。安帝义熙九年,复还晋陵。本属扬州,文帝元嘉八年,度属南徐。领县 六,户一万五千三百八十二,口八万一百一十三。去州水一百七十五,陆同;去京 都水四百,陆同。

晋陵令,本名延陵,汉改曰毗陵,后与郡俱改。

延陵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曲阿之延陵乡立。

无锡令,汉旧县。吴省,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南沙令,本吴县司盐都尉署。吴时名沙中。吴平后,立暨阳县割属之。晋成帝 咸康七年,罢盐署,立以为南沙县。

曲阿令,本名云阳,秦始皇改曰曲阿。吴嘉禾三年,复曰云阳。晋武帝太康二 年,复曰曲阿。

暨阳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无锡、毗陵立。

义兴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吴兴之阳羡、丹阳之永世立。永世寻还丹阳。 本扬州,明帝泰始四年,度南徐。领县五,户一万三千四百九十六,口八万九千五 百二十五。去州水四百,陆同;去京都水四百九十,陆同。

阳羡令,汉旧县。

临津令,故属阳羡,立郡分立。

义乡令,故属长城、阳羡,立郡分立。

国山令,故属阳羡,立郡分立。

绥安令,武帝永初三年,分宣城之广德、吴兴之故鄣、长城及阳羡、义乡五县 立。

南兰陵太守(兰陵郡别见),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九十三,口一万六百三十四。

兰陵令。(别见)

承令(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合乡县并承。《永初郡国》、何、徐并无 合乡县。

南东莞太守(东莞郡别见),《永初郡国》又有盖县(别见)。领县三,户一 千四百二十四,口九千八百五十四。

莒令。(别见)

东莞令(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盖县并此。

姑幕令,汉旧名。

临淮太守,汉武帝元狩六年立,光武以并东海。明帝永平十五年,复分临淮之 故地为下邳郡。晋武帝太康元年,复分下邳之淮南为临淮郡,治盱眙。江左侨立。 《永初郡国》又有盱眙县,何、徐无。领县七,户三千七百一十一,口二万二千八 百八十六。

海西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广陵。

射阳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凌令,前汉属泗水,后汉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二年又立,属广陵。

淮浦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广陵。

淮阴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广陵。

东阳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晋太康地志》属临淮。

长乐令,本长乐郡(别见),并合为县。

淮陵太守,本淮陵县,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属临淮,惠帝永宁元年, 以为淮陵国。《永初郡国》又有下相(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 属临淮。)、广阳(广阳,汉高立为燕国,昭帝更名。光武省并上谷,和帝永元八 年复立。魏、晋复为燕国。前汉广阳县,后汉无,晋复有此也。)二县。今领县三, 户一千九百五,口一万六百三十。

司吾令,前汉属东海,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临淮。后废帝元徽五年 五月,改名桐梧,顺帝升明元年复旧。

徐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临淮。

阳乐令,汉旧名,本属辽西。文帝元嘉十三年,以下相并阳乐。

南彭城太守(彭城郡别见),江左侨立。晋明帝又立南下邳郡,成帝又立南沛 郡。文帝元嘉中,分南沛为北沛,属南兗,而南沛犹属南徐。孝武大明四年,以二 郡并并南彭城。领县十二,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八,口六万八千一百六十三。

吕令。(别见)

武原令,汉旧名。

傅阳令,汉旧名。

蕃令(别见),义旗初,免军户立遂诚县。武帝永初元年,改从旧名。

薛令(别见),义旗初,免军户为建熙县。永初元年,改从旧名。

开阳令,前汉属东海,章帝建初五年属琅邪。晋侨立,犹属琅邪,安帝度属彭 城。

杼秋令,汉旧名。

洨令,前汉属梁,后汉、晋属沛。

下邳令(别见),本属南下邳。

北凌令,本属南下邳,二汉无,《晋太康地志》属下邳。本名凌,而广陵郡旧 有凌县,晋武帝太康二年,以下邳之凌县非旧土而同名,改为北凌。

僮令(别见),本属南下邳。南下邳有良城县(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并僮。

南清河太守(清河郡别见),领县四,户一千八百四十九,口七千四百四。

清河令。(别见)

东武城令。(别见)

绎幕令。(别见)

贝丘令。(别见)

南高平太守(高平郡别见),《永初郡国》又有钜野、昌邑二县(并汉旧名)。 今领县三,户一千七百一十八,口九千七百三十一。

金乡令。(别见)

湖陆令,前汉曰湖陵,汉章帝更名。

高平令(别见)。文帝元嘉十八年,以钜野并高平。

南平昌太守(平昌郡别见),领县四,户二千一百七十八,口一万一千七百四 十一。

安丘令。(别见)

新乐令,二汉无,魏分平原为乐陵郡,属冀州,而新乐县属焉。晋江左立乐陵 郡及诸县,后省,以新乐县属此。

东武令。(别见)

高密令(别见),江左立高密国,后为南高密郡。文帝元嘉十八年,省为高密 县,属此。

南济阴太守,二汉、晋属兗州,前汉初属梁国,景帝中六年,别为济阴国,宣 帝甘露二年,更名定陶国,后还曰济阴。《永初郡国》又有句阳、定陶二县(并汉 旧名)今领县四,户一千六百五十五,口八千一百九十三。

城武令。(别见)

冤句令,汉旧名。

单父令,前汉属山阳。

城阳令,汉旧名。

南濮阳太守,本东郡,属兗州。晋武帝咸宁二年,以封子允,以东不可为国名, 东郡有濮阳县,故曰濮阳国。濮阳,汉旧名也,允改封淮南,还曰东郡。赵王伦篡 位,废太孙臧为濮阳王,王寻废,郡名遂不改。《永初郡国》又有鄄城县。(二汉 属济阴,《晋太康地志》属濮阳也。)今领县二,户二千二十六,口八千二百三十 九。

廪丘令,前汉及《晋太康地志》有廪丘县,后汉无。文帝元嘉十二年,以鄄城 并廪丘。

榆次令,汉旧名,至晋属太原。

南泰山太守(泰山郡别见),《永初郡国》有广平(汉武帝征和二年,立为平 干国。宣帝五凤二年,改为广平。光武建武十三年,省并钜鹿。魏分钜鹿、魏郡复 为广平。江左侨立郡,晋成帝咸康四年省,后又立。),寄治丹徒,领广平、易阳 (易阳,二汉属赵,《晋太康地志》属广平。)、曲周(前汉属广平,作曲周。后 汉属钜鹿。《晋太康地志》属广平,作曲梁。)三县。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广平郡 为广平县,属南泰山。今领县三,户二千四百九十九,口一万三千六百。

南城令。(别见)

武阳令。(别见)

广平令,前汉属广平,后汉属钜鹿,《太康地志》属广平。

济阳太守,晋惠分陈留为济阳国。领县二,户一千二百三十二,口八千一百九 十二。

考城令,前汉曰甾,属梁国,章帝更名,属陈留。《太康地志》无。

鄄城令。(别见)

南鲁郡太守(鲁郡别见),又有樊县。(前汉属东平,后汉、《晋太康地志》 属任城也。)今领县二,户一千二百一十一,口六千八百一十八。

鲁令。(别见)

西安令,汉旧名,本属齐郡。齐郡过江侨立,后省,以西安配此。文帝元嘉十 八年,以樊并西安。《永初郡国》无西安县。

徐州刺史,后汉治东海郯县,魏、晋、宋治彭城。明帝世,淮北没寇,侨立徐 州,治钟离。泰豫元年,移治东海朐。后废帝元徽元年,分南兗州之钟离、豫州之 马头,又分秦郡之顿丘、梁郡之谷熟、历阳之酂,立新昌郡,置徐州,还治钟离。 今先列徐州旧郡于前,以新割系。旧领郡十二,县三十四。户二万三千四百八十五, 口十七万五千九百六十七。今领郡三,县九。彭城去京都水一千三百六十,陆一千。

彭城太守,汉高立为楚国,宣帝地节元年,改为彭城郡;黄龙元年,又为楚国; 章帝还为彭城。领县五,户八千六百二十七,口四万一千二百三十一。

彭城令,汉县。

吕令,汉旧县。

蕃令,汉旧县,属鲁。晋惠帝元康中度。蕃音皮;汉末太傅陈蕃子逸为鲁相, 改音。

薛令,汉旧县,属鲁。晋惠帝元康中度。

留令,汉旧县。

沛郡太守,秦泗水郡,汉高更名。旧属豫州,江左改配。领县三,户五千二百 九,口二万五千一百七十。去州陆六十;去京都一千。

萧令,汉旧县。

相令,汉旧县。

沛令,汉旧县。

下邳太守,前汉本临淮郡,武帝立,明帝改为下邳。晋武帝分下邳之淮南为临 淮,而下邳如故。领县三;户三千九十九,口一万六千八十八。去州水二百,陆一 百八十;去京都水一千一百六十,陆八百。

下邳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良成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僮令,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兰陵太守,晋惠帝元康元年,分东海立。领县三,户三千一百六十四,口一万 四千五百九十七。去州陆二百;去京都水一千六百,陆一千三百。

昌虑令,汉旧县。

承令,汉旧县。

合乡令,汉旧县。

东海太守,秦郯郡,汉高更名。明帝失淮北,侨立青州于赣榆县。泰始七年, 又立东海县属东海郡,又割赣检置郁县,立西海郡,并隶侨青州。领县二,户二千 四百一十一,口一万三千九百四十一。去州水一千,陆八百;去京都水一千,陆六 百七十。

襄贲令,汉旧县。

赣榆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海。魏省,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东莞太守,晋武帝泰始元年,分琅邪立。咸宁三年,复以合琅邪,太康十年复 立。领县三,户八百八十七;口七千三百二十。去州陆七百。去京都水二千,陆一 千四百。

莒令,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孝武大明五年改为长。

诸令,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东莞令,汉旧县。

东安太守,东安故县名,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属东莞, 晋惠帝分东莞立。领县三,户一千二百八十五,口一万七百五十五。去州陆七百; 去京都陆一千三百。

盖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太山,《晋太康地志》属乐安。孝武大明五年改为 长。

新泰令,魏立,属泰山。

发干令,汉旧名,属东郡。《太康地志》无,江左来配。

琅邪太守,秦立。领县二,户一千八百一十八,口八千二百四十三。去州陆四 百;去京都水一千五百,陆一千一百。

费令,前汉属东海,后汉属泰山,《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即丘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淮阳太守,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领县四,户二千八百五十五,口一万五千三 百六十三。去州水六百,陆五百;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五十。

角城令,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

晋宁令,故属济岷,流寓来配。

宿预令,晋安帝立。

上党令,本流寓郡,并省来配。

阳平太守,阳平本县名,属东郡。魏分东郡及魏郡为阳平郡。故属司州,流寓 来配。《永初郡国》又有廪丘县(别置)。今领县三,户一千七百二十五,口一万 三千三百三十。

馆陶令,汉旧名。

阳平令,汉旧名。

濮阳令,本流寓郡,并省来配。

济阴太守,汉景帝立,属兗州。流寓徐土,因割地为境。领县三,户二千三百 五,口一万一千九百二十八。

睢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孝武大明元年度。

定陶令,汉旧名。孝武大明五年改为长。

顿丘令,属顿丘,流寓割配。

北济阴太守,孝武孝建元年升立。领县三,户九百二十七,口三千八百十。

城武令,前汉属山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阴。

丰令,汉旧名,属沛。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离狐令,前汉属东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阴。

钟离太守,本属南兗州,晋安帝分立。案汉九江郡、晋淮南郡有钟离县,即此 地也。领县三,户三千二百七十二,口一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去京都陆六百二十, 水一千三十。

燕县令(别见),故属东燕。流寓因配。

朝歌令,本属河内,晋武帝分河内为汲,又属焉。流寓因配。

乐平令,前汉曰清,属东郡,章帝更名,《晋太康地志》无。流寓因配。

马头太守,属南豫州,故淮南当涂县地,晋安帝立,因山形立名。领县三,户 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万二千三百一十。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五十,陆六百七十。

虞县令,汉旧名,属梁郡。流寓因配。

零县令,晋安帝立。

济阳令,故属济阳。流寓因配。

新昌太守,后废帝元徽元年立。

顿丘令,二汉属东郡,魏属阳平;晋武帝泰始二年,分淮阳置顿丘郡,顿丘县 又属焉。江左流寓立,属秦。先有沛县,元嘉八年并顿丘,后废帝元徽元年度属此。

谷熟令,前汉无,后汉、晋属梁。《永初郡国》、何、徐志并属南梁。后废帝 元徽元年度。

酂令,汉属沛,晋属谯。文帝元嘉八年,自南谯度属历阳,后废帝元徽元年度 属此。

南兗州刺史,中原乱,北州流民多南渡,晋成帝立南兗州,寄治京口。时又立 南青州及并州,武帝永初元年,省并并南兗。文帝元嘉八年,始割江淮间为境,治 广陵。《永初郡国》领十四郡。南高平、南平昌、南济阴、南濮阳、南泰山、济阳、 南鲁山郡,今并属徐州。又有东燕郡,江左分濮阳所立也,领燕县(前汉曰南燕, 后汉曰燕,并属东郡。《太康地志》属濮阳。)、白马、平昌、考城凡四县。文帝 元嘉十八年,省考城并燕。十九年,省东燕郡为东燕县,属南濮阳,后又省东燕郡。 南东平郡领范、蛇丘、历城凡三县。高密郡领淳于、黔陬、营陵、夷安凡四县。南 齐郡领安西、临菑凡二县。南平原郡领平原、高唐、茌平(并别见)凡三县。济岷 郡(江左立),领营城、晋宁(江左立)凡二县。雁门郡(汉旧郡)领楼烦(别见)、 阴馆(前汉作“观”,后汉、晋作“馆”也。)、广武(前汉属太原,后汉、《晋 太康地志》属雁门也。)、崞、马邑(并汉旧名)凡五县。凡七郡,二十三县,并 省属南徐州。诸侨郡县何志又有钟离、雁门、平原、东平、北沛五郡。钟离今属徐 州。雁门领楼烦、阴馆、广武三县。平原领茌平、临菑、营城、平原四县。东平领 范、朝阳、历城三县。北沛领符离、萧、相、沛四县。(符离,汉旧县。余并别见。) 凡十四县。《起居注》,元嘉十一年,以南兗州东平之平陆并范,寿张并朝阳,平 原之济岷、晋宁并营城(先是,省济岷郡为县。),高唐并茌平。按此五县,元嘉 十一年所省,则平陆、寿张疑在《永初郡国志》,而无此二县,未详。徐志有南东 平郡,领范、朝阳、历城、楼烦、阴观、广武、茌平、营城、临菑、平原十县,则 是雁门、平原并东平也。孝武大明五年,以东平并广陵。宋又侨立新平、北淮阳、 北济阴、北下邳、东莞五郡。元嘉二十八年,南兗州徙治盱眙。三十年,省南兗州 并南徐,其后复立,还治广陵。徐志领郡九,县三十九,户三万一千一百一十五, 口十五万九千三百六十二。宋末领郡十一,县四十四。去京都水二百五十,陆一百 八十。

广陵太守,汉高六年立,属荆国,十一年,更属吴;景帝四年,更名江都国; 武帝元狩三年,更名广陵。旧属徐州。晋武帝太康三年,治淮阴故城,后又治射阳 (射阳别见)。江左治广陵。《永初郡国》又有舆(前汉属临淮,后汉省临淮属广 陵,文帝元嘉十三年并江都也。)、肥如、潞、真定、新市五县。(并二汉旧名。 肥如属辽西,潞属上党,真定前汉属真定,后汉省真定属常山,晋亦属常山。新市 二汉、晋属中山。《永初郡国》云四县本属辽西,则是晋末辽西侨郡省并广陵也。 何有肥如、新市,徐与今同也。)今领县四,户七千七百四十四,口四万五千六百 一十三。

广陵令,汉旧县。

海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高邮令,汉旧县。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江都令,汉旧县。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六年复立。江左又省并舆县,元嘉十 三年复立,以并江都。

海陵太守,晋安帝分广陵立。《永初郡国》属徐州。领县六,户三千六百二十 六,口二万一千六百六十。去州水一百三十,陆同;去京都水三百九十,陆同。

建陵令,晋安帝立。

临江令,晋安帝立。

如皋令,晋安帝立。

宁海令,晋安帝立。

蒲涛令,晋安帝立。

临泽令,明帝泰豫元年立。

山阳太守,晋安帝义熙中土断分广陵立。案汉景帝分梁为山阳,非此郡也。 《永初郡国》属徐州。领县四,户二千八百一十四,口二万二千四百七十。去州水 三百,陆同;去京都水五百,陆同。

山阳令,射阳县境,地名山阳,与郡俱立。

盐城令,旧曰盐渎,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二 年复立。晋安帝更名。

东城令,晋安帝立。

左乡令,晋安帝立。

盱眙太守,盱眙本县名,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属临淮,晋安帝分立。 领县五,户一千五百一十八,口六千八百二十五。去州水四百九十,陆二百九;去 京都水七百,陆五百。

考城令。(别见)

阳城令,晋安帝立。

直渎令,晋安帝立。

信都令,信都虽汉旧名,其地非也。地在河北,宋末立。

睢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无。宋末立。

秦郡太守,晋武帝分扶风为秦国,中原乱,其民南流,寄居堂邑。堂邑本为县, 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晋又属临淮。晋惠帝永兴元年,分临淮淮陵立堂邑郡, 安帝改堂邑为秦郡。《永初郡国》属豫州,元嘉八年度南兗。《永初郡国》又领临 涂(晋、宋立)、平丘(汉旧,属陈留,《晋太康地志》无。)、外黄(汉旧名, 属陈留。)、沛、雍丘、浚仪、顿丘(别见)凡七县。何无雍丘、外黄、平丘、沛, 徐又无浚仪。元嘉八年,以沛并顿丘。后废帝元徽元年,割顿丘属新昌。领县四, 户三千三百三十三,口一万五千二百九十六。去州水二百四十一,陆一百八十;去 京都水一百五十,陆一百四十。

秦令,本属秦国,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以临涂并秦,以外黄并浚仪。孝武 孝建元年,以浚仪并秦。

义成令,江左立。

尉氏令,汉旧名,属陈留。文帝元嘉八年,以平丘并尉氏。

怀德令,孝武大明五年立。又以历阳之乌江,并此为二县,立临江郡。前废帝 永光元年,省临江郡。怀德即住郡治,乌江还本也。

南沛太守(沛郡别见),何志云,北沛新立;徐云南沛。《永初郡国》又有符 离、洨(并别见)、竹邑(前汉曰竹。李奇曰,今邑也。后汉曰竹邑。至晋并属沛。) 杼秋(前汉属梁,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沛。)四县。杼秋治无锡,余并治广陵。 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北沛郡竹邑并杼秋,何、徐并无此二县,不详。《起居注》, 孝武大明五年,分广陵为沛郡,治肥如县。时无复肥如县,当是肥如故县处也。二 汉、《晋太康地志》并无肥如县。沛郡宜是大明五年以前省,其时又立也。今领县 三,户一千一百九,口一万二千九百七十。

萧县令。(别见)

相县令。(别见)

沛县令。(别见)

新平太守,明帝泰始七年立。

江阳令。郡同立。

海安令。郡同立。

北淮阳太守,宋末侨立。

晋宁令。(别见)

宿预令。(别见)

角城令。(别见)

北济阴太守(济阴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

广平令,前汉临淮有广平县,后汉以后无。

定陶令。(别见)

阳平令。(别见)

上党令。(别见)

冤句令。(别见)

馆陶令。(别见)

北下邳太守(下邳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

僮县令。(别见)

下邳令。(别见)

宁城令。(别见)

东莞太守(东莞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

莒县令。(别见)

诸县令。(别见)

东莞令。(别见)

柏人令,汉旧名,属赵国。宋失淮北侨立。

兗州刺史,后汉治山阳昌邑,魏、晋治廪丘;武帝平河南,治滑台;文帝元嘉 十三年,治邹山,又寄治彭城。二十年,省兗州,分郡属徐、冀州。三十年六月复 立,治瑕丘。(二汉山阳有瑕丘县)。《永初郡国》有东郡、陈留、濮阳三郡,而 无阳平。东郡领白马(别见)、凉城(二汉东郡有聊城县,《晋太康地志》无,疑 此是。)、东燕(别见)三县。陈留郡领酸枣(汉旧县)、小黄、雍丘、白马、襄 邑、尉氏六县。(郡县并别见。)濮阳郡领濮阳、廪丘(并别见)二县。宋末失淮 北,侨立兗州,寄治淮阴(淮阴别见)。兗州领郡六,县三十一,户二万九千三百 四十,口一十四万五千五百八十一。

泰山太守,汉高立。《永初郡国》又有山茌(别见)、莱芜(汉旧名)、太原 (本郡,侨立此县)三县,而无钜平县。今领县八,户八千一百七十七,口四万五 千五百八十一。去州陆八百;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奉高令,汉旧县。

钜平令,汉旧县。

嬴令,汉旧县。

牟令,汉旧县。

南城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泰山。

武阳令,汉旧县。

梁父令,汉旧县。

博令,汉旧县。

高平太守,故梁国,汉景帝中六年,分为山阳国;武帝建元五年为郡;晋武帝 泰始元年更名。《永初郡国》及徐并又有任城县(前汉属东平,章帝元和元年,分 东平为任城,又属焉。晋亦属任城。江左省郡为县也。),后省。今领县六,户六 千三百五十八,口二万一千一百一十二。去州陆二百二十;去京都陆一千三百三十。 宋明帝泰始五年,侨立于淮南当涂县界,领高平、金乡二县。其年,又立睢陵县。

高平令,前汉名稿,章帝更名。

方与令,汉旧县。

金乡令,前汉无,后汉、晋有。

钜野令,汉旧县。

平阳令,汉旧县。曰南平阳。

亢父令,汉旧县。旧属任城。

鲁郡太守,秦薛郡,汉高后更名。本属徐州,光武改属豫州,江左属兗州。领 县六,户四千六百三十一,口二万八千三百七。去州陆三百五十;去京都陆一千一 百。

邹令,汉旧县。

汶阳令,汉旧县。

鲁令,汉旧县。

阳平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新阳令,孝武大明中立。

卞令,明帝泰始二年立。

东平太守,汉景帝分梁为济东国,宣帝更名。领县五,户四千一百五十九,口 一万七千二百九十五。去州水五百,陆同;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四百。宋末又侨 立于淮阴。

无盐令,汉旧县。

平陆令,汉旧县。

须昌令,前汉属东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东平。

寿昌令,春秋时曰良,前汉曰寿良,属东郡;光武改曰寿张,属东平。

范令,汉旧县。四县并治郡下。

阳平太守,魏分魏郡立。文帝元嘉中,流寓来属,后省,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领县五,户二千八百五十七,口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一。

馆陶令,汉旧名,寄治无盐。

乐平令,魏立,属阳平。后汉东郡有乐平,非也。寄治下平陆。

元城令,汉旧。寄治无盐。

平原令(别见),孝武大明中立。

顿丘令(别见),孝武大明中立。

济北太守,汉和帝永元二年,分泰山立。《永初郡国》有临邑(二汉属东郡, 《晋太康地志》属济北。)、东阿(二汉属东郡,晋无。)二县,孝武大明元年省, 应在何志而无,未详。领县三,户三千一百五十八,口一万七千三。去州陆七百; 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五百。宋末又侨立于淮阳。

蛇丘令,前汉属泰山,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北。

卢令,前汉属泰山,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北。

谷城令,前汉无,后汉属东郡,《晋太康地志》属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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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晔 · 著
  • 三国志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陈寿 · 著
  • 晋书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房玄龄等 · 著
  • 宋书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沈约 · 著
  • 南齐书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萧子显 · 著
  • 梁书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姚思廉、姚察 · 著
  • 陈书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姚思廉 · 著
  • 魏书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魏收 · 著
  • 北齐书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李百药 · 著
  • 周书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令狐德棻等 · 著
  • 隋书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魏征主编 · 著
  • 南史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李延寿 · 著
  • 北史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李延寿 · 著
  • 旧唐书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刘昫、赵莹等 · 著
  • 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欧阳修等 · 著
  • 旧五代史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薛居正等 · 著
  • 新五代史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欧阳修 · 著
  • 宋史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脱脱、阿鲁图 · 著
  • 辽史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金史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脱脱(托克托、脱脱帖木儿) · 著
  • 元史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宋濂 · 著
  • 明史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张廷玉 · 著
  • 史记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司马迁 · 著